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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】 ?新乡市人《民政府关于印—发新乡市建设工程质!量首席责任人管理】制度施行办法(试行!)通知 — 颁布单位— 新乡市人民政【府 《 发文字号 —新政[200—4]19号 【 , 颁布时间 200!。4-:04-09 —。 各县(市》。)、:。区人:。民,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!门 现将新乡市建!设工程质量首席【责任人管理》制度施行《。办法印发《给你:们望认?真贯彻?执行 第一条【 为加强建设工【程管理确《保工程质量保护人】。民生命和财产安【全促:进我市工程建设【健康:发,展依据国家有—关法律法规制定本】办法 第》二条:。 ,凡在本市《行政辖区内》从事工程建设活动】的,建设单?位均应遵《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!有规定的从其—规定 第三条 本!办法所称建设—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!足业:。主需要的符合—国家:法律、法规》、技术规范标准【、设计文件及—合同:规定的特性》综合: , 第四条 》本办法?所称首席责任人是指!建设:。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工!程的第一责》。任人其对《建设工程《质量负总责》其首:席责任人应当—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!受社会监《督,。 第?五条 下列人员为】建设工程质量首【席责任人 】   ? (一)项目法【。人的法定代表人【;    — (二)未组建项】目,法,人的建设工程为此成!。立的工程《建设指挥部或领导小!组等:机构履行项目法人责!任其指挥长》和,。领导小?组的主要负责人; ! ,   (三)建】设,工程由政府》主管部门负责实【施的该主管部门【的主要负责人; !   ? ,(四)实行》代建制的建设—工程代建单位的法】定代表人;  【 (五)》以其:他,形式实施工》程建设的建设单位的!法定代表人》 第?。六条 建《设工程质量首席责任!人行使项目》法人下?。列权利? ?    (一)组!织工程的招标工作评!选确定勘察、设计、!施工、监理等中标单!位;    (!二)审查施工组织】设计、监理》。大纲:召开:和组织?。与建设工程有—关的各种会》议和活动;   ! (三)》根据合?同的:约定有权要求—施工、?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!的驻工地代表和主】要工程技术人员; !  :  (四》。)根据合同的约定】决定因参建单位【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!问题的处罚;—  : (五)法—律法规?赋予的其他权—利 ?第七:条 建设工程—质量首席责任—人履行项目法人下】列质量责任 】。  :  (一)应严格!遵守工?程建设管理的—各项法律《法规对项目的策【划、资金筹》措、建设《实施、工《程质:。量、生?。产经营、《。债务偿还及资产的保!值增值实行全过【程负责;《    (二)!。建设工程施工图【设,计文件应当报—。有审查资质的—部门进行审查;【。 ,    (四【)不得明示或暗示施!工单位使用不—合格的建《筑材料、建筑构【件和设?备;由建设单—位采购建筑材料、建!筑构件和设备—的必须保证》。建筑:材料:、建筑?构件和设《备符合?设,计文件?要求;? ,   ? :(五)涉及建筑主】体和:承重结构变动的装】修工程必须委托原】设计:单,位或:具有资?。质的设计单位提【出设计方案否则【不得施?工;   — (六)》建设工程必须—经过竣工验收—合格后方可》使用;   — (七)法律法【规,规定的?其他:责任 ? 第八条 建设【单位和参建单位【的法定代《表人或主要负—责人:按各自职责对所建】设项目?的工程?质量负终身责任勘】察、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、设《。备材料供《应等参建单》位要自觉接受建设工!程,质量首席《责任人管理积—极支:持建设工程》质量首?席责任人的》工作建设工程出现质!量事故的相应—责任人无论在什么单!位、担任什么职【务都应追《究相应的行政责【任和法律责任 【 第九条《 建:设工程实行质量事故!报告制度发生—质量事故建设单位】应,。在24小时内向【当地有关部》。门报告;《发生重大质量事【故有关部《门应当依照有关规】定及时上报》 :第十条 《实,。施参建单位》工程质量评》价登:记制度加《。强对建设工程—。实,施情况和建筑市场】各方主体行为的【监督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或其》委托的?工程质量监》督管理机构对—参与工?程建设的勘察—、设计、施》工、监理《单位不良记录—登记备案《必要时在新闻媒体上!予以公?示 第十一条 政!府有关部门应—支持和主动配合建】设工程质量首席责】任人的工作并按国家!规定在各自职责【范围内承《担相应的《监督责任《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的建《设,行政:主管:部门或其委托的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】机构负责对工程建设!过程中的质量违规】问题进行查处 第!十,二条 实行工程质量!目标责任制开工【建设的建设》。工,程市政府与各县【(市)区《政府、政府有关主】管部门各县(—。市)区政府》、政府有关》主管部门应与—建,设单:位签订工程质量责】任目:标并纳入年终目标】考,核 第《十三条 《由下列?情况:造成建设工程质量问!题的除按建设工程质!量管理条《例有关规《定,处罚外给予建设工】程首席责任人—行政或纪《律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 【    《 ,(,一)由参建单位【导致工程质量—事,故的:;   》 (二)违反【本办法第《。七条规定造成工程】质量事故的》。;   (三)违!反本办法第九条规】定造成恶劣影—。响的 第十—四条 政《府对工程建设中【做出突出贡献—的单位应《予以表彰重》点,建设工程被评为【国家优?质或:。。省优质工程》的其首席责任人【由政府从财政资金中!给予奖励;其他建】设工程被评为国【家,优质或省优质工【程的其首《席责:任人可从单位自有资!金中:提取奖励 第十五!条 本办法》解释权归市政府法】制办 第十六条】。 本办法自2004!年5月?1日: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