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《。 新乡市人民】政府办公室关于【印,发,新乡市无障碍设施建!。设和:管理办法《的通知 颁!。布,单位 新乡市人民】政府办公室 !发文字号 》新政:办[2?。004]195号 ! 颁布时—间 2004-1】1-22 】生效时间《 200《4-12-0—1 : 各县》(市)、区人民【政府市人《民政府?各部门新乡》市无障碍《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!已经2?004年《11月8日》市政府第1》1次常务会议研【究现予印发》。望认真贯彻落实 !   第一条 为!。加强本市无》障碍: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!。进社会?文明和进《步根据?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!人保障法、中华人民!共和国?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】等法律、法》规,的规定?结合:本市实际《制定本办法 第二!条 凡?在本市?行政区域内新建【、,改建、?扩建城市道路—、,公共建筑《、居住建筑》、居住区等建设项目!配套建设无障碍【设施及其相关—管理 活《动适用本办法  】 前款规定—的城市道路、公共】建筑、居住建筑【、居住区的具体范围!按照:国家有关城市—道,路和:建筑:物,无障碍?设计规范、老—年,人,建筑设计规范等强】制性:规,范执:行 : 第三条 本—办法所称无障碍【设施是指为保—障残:疾人、老年人、孕妇!、,儿童、 伤》病人及其他行动不】便者在居住》、出行、工作、【休闲娱乐《 和参加其他—社会活?动时能够《自主、安《全,、方便地通行—和使用?在建设项《。目中配套建设的【服务 设施 【。。第四条 市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本市无障碍【设施建设《。和使用的监督—管理 ?    各】县(市)《、区人?民政府建设行政主】。。管部门负责本—辖区内无障碍设施】建设和使用的监【督管 理  — 计划、规划、】房管、民政、—公安、城《市管理、交通、旅】游、文化、》。贸,易、教育、技术【监 督、体育等部门!按,照各自职责协同实】施本办 法 — 第:五条 规《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会同计划、建—设、民政等》部门和残疾人—联合:会 、?。老龄工作委员会【、妇女联合会等社】会团体按《照本地社 会—经,。济发展状况编—制本地?区,。无障碍设施》发展专项规划报【本级人?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!。 第—六,。条 新建、改—建、扩建建设—项目的建设单位【应,当按照国家》强制性规范》配,套 :建设无障碍设施并】与建设工程同时设】计、同时《施工、同《。 时验收交付—使用 《第七条 设》。计单位在设计建设】。项目:时应当?。按照国家《强制性?规范配套设计无障】。碍设:施    !设计单位在设计无】障碍设施中》的盲道时应当与建】。设项目周《边已有的无》障碍设施相》衔接 .第八—条 规?划行政主管部—门在: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!时应当将《配套建设无障碍 设!施,的内容列入审查【范围对与不按照规定!进行无障碍设—。 计的应责令其予以!纠正:否则不予核发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证 】  :  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在对建设!项目施工图设计【文件进行审查—时,对不依照《国家强?制性规范 》进行:无,障碍设?计的不?。予核发?。建设工程《。施工许 可证 【  : 施工单《位应当按照》。审查合格的施工【图设计文《件和有关施工技术标!准和规范进行无【障碍设施《的,施工 第九条 建!设项目?竣工后建设单—位在组织验收时应当!同时验收配套建【设的无障碍 —设施并?将含有无障》碍设施建设内容的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】报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备案 】  ?  建设单位【在工程竣工验—收时应?邀请残疾人》联合会、老龄工【作委员会、妇女【联合会等有》 关部门的》代表一并参与—以监督无障碍设施】的建设工作》    》 建设工《程质量监督机构【在提交的建》设,工程:质量监督报告中【应当含有《无障碍设施建设的 !内,容   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!建设工程《质量监?督机构发现建—设单位?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!违反本办 》法规定行为的—应,当责:令其限?。期整改整改后 【仍不符合《规定的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不】得,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!续 第十条 无】障碍设施的》维护由?产权单位《或,经营管理《者负责?   无障碍设施!维护人应当按照规】定的要?求对无障碍》设,。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!无障:碍设:施的 正常使用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】维,护,人应当?及 时改建》。或修整 第十一条! 对已建成的—无障碍?设施:产权单?位或经营管理者应当!按,照国家的有 关【规定设?置指导和提示—人们正确《。使用无障碍》设,施的图形 》标志 ? 第十二条 对应建!设无:障碍设施《而,未配:。。套,建设的或《者已配套建设无障】碍设施 《但不符合规定标【准和要求的》建设项目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 应当会!同有关部门制—定改:造计划产权》单位或经《营管理者应当按【照国家强制性规【范,及改造计划对无障碍!设施进行改造 第!十三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人都》有义:务爱护无《障碍设施不》得损毁、侵占无障】碍 设施或者—。改变:无障碍设施》的,用途 第十四条】 残疾人联合会、】老龄工作《委员会、妇女联合】会以及其他组织和个!人 发现有违—反,本办法规定行为【的有权向有》关行政主《管部门? ,反映 第十—五条 违反本—办法规定损毁、侵】占附属于市政设【。施的无障碍设施【或者改 变其用【途的由有关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其限期?改正并依《 法进?行处理 第—十六条 建设、规】划等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加—强对无障碍设—施建:设、改造《、维 护《。和使用的监》督,管理发现有违反【本办法规定行为的】应 当及时予以【制止并依《法,进行处理 —第十七条《 本办法《由市建设委》员会负?责解释? 第十八》条 本办法自20】04年12月—。1日起施行》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