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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! 新乡市人民—政,府,办公室关于印发【新乡市无障碍设施】建设和管《理办法的《。通知 【颁布单位 》。新乡市人民政府【办公室? 发文字号】 ,新政办[2004]!195号 》 颁布时—间 2004—-11-22 】 生效时》间 2004-12!-01 各县!(市)、区人民政府!市人民?政府各部门新乡市无!。障碍设施建设和【管理办法已》经200《4年11月8—。日市政?府第:11次常务会议【研究现?予印发望认真—贯,彻落:实   》 第一条 为加强!本市无障碍设施【。的建设和《。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!进步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残疾人保【障法、中《华人民共和国老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】法律:、法规的规定结合】本市实?际制定?本办法 第—二,条, 凡在?本市行政区域内新】建、改?建、扩建城市道【路、公共《建筑:、居住建筑、居住区!。等建设项《目,。配套建设无障碍设】施及:其相关?管理 活《。动适用本办法   ! 前款规定的城【市道路、公共建筑、!居住建筑、》居住区的具体范围按!照国家有《。关城市?道路和?建筑物无障碍设计】规范、老年人—建筑设计《规范:等强制性规范执行 ! 第三条 本办法所!称,无,障碍设施是》指为保障残疾人【、老年?人,、,孕妇、?儿童、 伤病人【及其他行动》。不便者在《居住、出行、工【作、休闲娱乐— 和参加其他—社会活动《时能够自《主、安全、方便【地通行和使用在【建设项目《中配套建设》的服务 设施— 第四条 —市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本市无障碍设施【。建设和?使用的监督》管理 —   各》县(市)、区人【民政府建《设行: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!区内无障碍设—施建设和使用的【监督管 理 —。  计划、规划、!房管、民政、公【安、城市《管,。理、交通、旅游、文!化、贸易、教育、技!术监 ?督、体育等部—门按照各自职责【协同实施《本,办 法 第—五条 规《划行政主管》部门应?当会同计《划、建设、》民政:等部门和残疾人联】合会 、老》龄,工作委员会、妇女】联合会等社会团【。体按照本地社 会经!济发:展状况编制本地区无!障碍设施发》展专项规划报—。本级人民政府批【准后实施 】 第六条 —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】建设项目的建—。设单位应《当按照国家》强制性?规范配套 建设无障!碍设施并《与建设?工程同时设计—、,同时施工、》同 时验收交付使用! :第七条 设计单位在!设计建设项目时应】当按照国《。家强制性《规范配套设计无【障碍设施 》    设】计单位在设计无障】碍设施中的盲—道,。时应当与建设—项目周边已有的无障!碍设施相衔接 .】第八条 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在对建设【项目进行审查—时应:当将配套建设无障碍! 设施的内容—列入审查范围对与不!按照规?定进行无障碍设 计!的应责令其予以纠正!否则不予核发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 】 ,  建设行政【主管:部门在对建设—项目施工《。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!。时对不依照国—家强:制性规范 进行无障!碍设:。计,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!施工许 可证 【  ?施工单?位应当按照》审查合格的施—。工图设计文件—和有关?施工技术标准和规】范进行无《障碍:设施的施工 第九!条 建设项》。目竣工后建》设单位在《。组织验收时》应当同时验收配套建!设的无?。障碍 设施并—。将含有无障碍—。设施建设内容的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!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备案  【  ?建,设单位在工程竣【工验收时应邀请【残,疾人联合会、老龄工!作委员会、妇—女联合会《等有 ?关部门的代表一并】参与以监《督无障碍《设施的?建,设,。工作 ?    建设工程!质,量监督机构在提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!督报告中应当含【有,无障碍设施建设【的 内容   建!设,行政主?管部门或建设工【程质量监督》机构发现建设单位】。在竣工验收》过程中有违》反,本,办, 法:规定行为的应当责】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! 仍不符合规—定的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不得办理—竣,。工验收备案手续 !第十条 无障—碍设:施的维护由产权单位!或经营管《理者负责   无!障碍设?施维护人应当按照规!定的要求对无障碍设!。施进行日常维护【确保无障碍设—。施的 正常使用对存!在安全隐患的维【护人应当及 时改建!或修整 》第十一条 对已建成!的无障碍设施产权单!位或经营《管理者应当按照【国家的有 关规定设!置指导和提示人们】正,。。确使用无障碍设施】的图形 标》。志 第十》二条 对应建设无】障碍设?施而未配套》。建设的或者已配套】建设:无障碍设施 但不】符合规定《标准:和要求的建》设项目建设》。行政主管部》门 应当会》同有关?部门制定《改,造计:。划产权单位或经营管!。理者应当按照国家强!制性规范及改—造计划对无障碍【设施:进行改造 第十三!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。人都有义务爱护无】障碍设?。施不得损毁、侵占】无障碍 设施或者】改变无障《碍设:施的用途《。 第十四条 残疾!。人联合会《、,老,龄工作委员会—、妇女?联合会以及其他组】织和个人 发现【有违反本《办法规?定行为的有权向有】关行政主管》部门 反映 第十!五条 违反》本办法规《定,损毁、侵占》附属于市政设施的】无障碍设施或—者改 变其用途的】由有关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其限期改】正并依 《法进行处理 【第十六条 》建设、规划等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》加强对无障碍设【施建:。设、改?造、维 护和使用的!监督管理《发,现,有违反本办》法规定行为的应【 当及时予以制止】并依法?进行处?理 第十七条 】本办法由市》建设委员会》负责解释《 :第十八?条 本?办法自2《004年《12月1日起—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