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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 【。 新乡市人民!政府办公室关—于印发?新乡市无《障碍设?。施建设和《管理办?法的通知 !颁布单位 新乡市】人民:政府办公室 — 发文》字号 新政办[2】004]195【号 颁布时间! 2004-—11-2《2 生—效时间 2004】-12-01 】 各县《(市)、《区人民政《府市:人民政府各部门【新乡市?。无障碍设施建设【和管理办法已经20!。。04年11月8日市!政府第11》次常务会议研—究现予印《发望:认真贯彻落》实    第】一条 为加强本【市无障碍设施—的建设和《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!进,步根据?中华人民共》和国残疾人保障【法、中华《人民共和国老年【人权:益保障法等法律【、法规的规》定结合本《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 :第二条 《凡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!建,、改建、扩》建城市道路、—公共建筑《、居住建筑、—居住区等建设项目配!套建设无障碍设施】及其:相关管理 活动【。适用:本办法?   前款—规,定的城市道路—、公共建筑、居住】建,筑、居?住区的具体》范围:按,照国家有关城—。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!碍设计?规范、老年》人,建筑设计规》范等强制性规—。范执:行 : 第:三条 ?本办法?所称:。无障:碍设施是指为保【。障残疾?。人、老年人、孕妇】、儿童、 伤—病,人及其他《行动不便者》在居住、出行—、工作、休闲娱乐】 和参加其》他社会活动时—能够自主、安全、】方便地通行和使用在!建设项目中配套建】设的服务 设施【 第四条》 市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负—。责,本市无障碍设施建】设和:使用的监督管—理  —  各县(市【)、区人民政府建设!。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本辖区】内无障碍《设施建设和使用的】监督管 理   !计划、规划》、房管、《民政、公安、城市管!。理、交通、旅游【、文化?、贸易、教育、【技术监 督、体育等!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!同实施本办》 法 第五条【。 规划行《政主管?部门应?当会同?计划、建设》、民政等部门和【残疾人联合会— 、老龄《工作:委员会、妇女—联合:。会等社会《团体:按照本地社 会经】济发:展状况编《制本:地区无障碍设施【发展专?项规划报本级人【民政府批准后实【施 : 《 第六条 新建、改!建、扩建建设项【目的建设单位应【当按:照国家强制性规范配!套, ,建设:无障碍设施》并与建设工》程,同时设?计、同时施》工、同 时验—收交付使用 【。第七条 设计单【位在设?计建设项目时应【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!范配:套设计无障碍设施 !   》 设计单》位在设计《无障碍设施》中的盲道《时应当与建设项【目周边已有的无【障碍设?施相衔?接 .第八条 【规,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对!建设项目《进行审查时应当将】。配套建设《无障碍 设》。施的内容《列入审查范围对与不!按照规定《进行无障碍设 计的!。应责令其《予以纠正否则—不予核发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《证    — 建设行政》主管部?门在对建设项目施工!图设计?文件:进行审查时对不依照!国,家强:制性规范 进行【无障碍?设计的不予核—发建设工《程施工许《 可:证,   《施工:单位应当按照—审,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!。文件和?有关施工技术标准】和规范进行无—障碍设施《的施:工 第《九条 建设项—目竣工后《建设单位在组织验收!时应当同时验收配】套建设的无障—碍 设?。施并将含有无障【。碍设施建设内容【的工程竣工验收【报告报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备案 —   建设单位】在工程竣工验—收,时应邀请《。残疾人联《合会:、老龄工作委员【会、妇女联》合,。会等有 关部—门的代表《一并参与以监—督无:障碍设施《的建设?工作    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!构在提交的》建设工程质》量监督报告中应【当含有无障碍设【施建设的 》内容   建设行!政,主管部门《或建设工程》质,量监督机构发现【建设单位在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!反本办 法规—定行为?的,应当责令其限—期整改整改后 【仍不:符合规定《的建设行政主管【部,门不得办理竣工验】收备案手续 第十!条 无障碍设施【的维护由产权单【位或经营管理者负责!   无障碍设】施维护?人应当按《照规定的要》求对无?障碍设施进行日常】维护确保无障碍【设施的 正常使用对!。存,在安全隐患的维护】人应当及 》时改建或《修整 第十一条 !。对已建成的无障【碍设施产权单—位或经营管理者【应当按照国家—的,。有, 关规定《设置指导和》提示人们正确使【。用无障碍《设施:的图形 《标志 第十二【条 对应建设无【。障碍设施而未配套】。建设:。。的或者已配》套建设?无障碍设施 —但不:符合规定标准和【要求:。的建设项目建设行】政主:管部门 应当会同】有关部门制》定改造计划产权【单位或?经,营,管,理者应当按照—国家强制性规范及改!造计划对无障碍【设施进行改造 】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!和个人都有义务爱】护无障?碍设施不《得损毁、侵》占无障碍 》设施或?者改变?无障碍设施的用途】 第十四条— 残疾人《联合会、老龄—。工作委员会、妇【。女联合会《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! 发现有违反本办法!规定行?为的有权向有关行政!主管部门《 反映 第十【五条 违《反本:办法规定损毁、侵占!附属于市政》。设施的无障》碍设施或者改— 变其用途的由有】关行:政,主管部门责》令,。其限期改正并依【。 法:进行处理 第【十,六条 建设、规划】等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加强对无障碍!设施建设、》改造、维《 护和使用的监督】管理发现有违—反本办法规定—行,为的应 当及时【予,以制止并依法进【行处理 》第十七条 本办【法由市建《设,委员会?负,责解释 》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!2004年》12月1日起施行】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