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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?新乡市人民》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!新乡市市《区夜景亮《化设施建设与管【理细则的通知 ! 颁?布单位 河南省新乡!市人:民政府办公室 【 发文字—号 新政办[ 【2009 》] 123》号 颁—布时间 2009-!07-?21:。 生效时【间 201》2-0?。9-06《 , 河南!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!公室 新乡市人【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!发新乡?市,市区夜景亮化设【施,。建,设与管理《细则的通知》 新政办[ 20】09 ] 1—23号 各区人民】政府,市《人民政府各部—门,: ?    新乡市市】区夜景亮化》设施建设与》管理细则已经—市政府同意》,现印发给你们【,请认?真贯彻执行 —     — 第一条《 为加强城市亮【化设:施建设和管理,全】面贯彻落实新乡市市!区夜景?照明管理办法(新】。政〔2005—。〕33号)和新乡】市市区亮化》工程实施意见(新】政办〔200—9〕20号》)的有?关,规定,促《进我市亮化》设施建设和》管,理工:作进一步规范化、制!度,化,营造优美、【繁荣的城市夜—景,提升城市—形象,?结合:我,市实:际,制定本细则  ! 第二条》。 新乡市夜景—亮化:工作指挥部办公室(!简称市亮化办—)负责对亮》化设施的《建设、运行和维护】进行监督与管理【     】  各区人民—政府应?确定相应的机构【和人员,负责本辖区!的亮化设施建设和】。管理工?作  ? 第?三条 亮化设施建】。设应当符《合,城市总体规划和夜】景,照,明规划?的要求   【    《在夜景照明规划区】域内的新《建建筑方案在规划】审批前,应当征求】。市亮化办对夜景【亮化设计方案的意见!   ? 第四条《 包含亮化》工程的建设项目竣】。工验收时,应当【进行亮化《工程专项《验收:,专项验收合格后】方可投入使用   ! 第五条 亮化【设施在建设时,【其用电?应采用专表专线  ! 第六条 亮【化设施的保洁和维】护,工作由产《权单位或管》理使用单位》负责,?无物业管理的居【民楼由辖《区亮:化管理机构负—责亮化?设施发生故障或损坏!的,由?所在区政府督促【有关单位《及时修复  — , 第七条 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得擅自【拆除、移动或者更换!亮化设施,因建设】需要或其《他特殊原因必须【拆除、?。移动或更换的—,产权单位》应事先?向,所在区亮化》。管,理机构提出申请,】并提交拆除、移【动、更换方案,经所!在区亮化管理机【构初审后报》市,亮化办?审查所更换的亮化设!施,不得降低—。其功能和亮化—效果 ?  ?第八条 《亮,化设施开闭》灯时间按《照新:乡市市区夜》景照明管理办法【(新政〔20—。05〕33号)规定!执行根据《季节变?化,、重大节日》和重要活动的具体】情况需要做出调【整的,由《市亮化?办另行下达通—知,各区亮化—管,。理机构必须严—格执行   【第九条 重点—区,域和重点建筑亮化实!施集中控制》,由市亮化办统【一监:控、调度   【 第十条 市亮化】办每年与《各区亮化管理机构签!定亮化管理目—标责任书,》。明确各项管理目标和!责任各区政府应与】。各产:权单位签订》亮化管理目标责任】书,以保证其亮【化设施正常》运行  《   《  各区亮化—管理机构《应,建,立周检查、月—巡查、季考核、年底!总评制度,确保【设施:完好率?100%,》亮灯率98% 【  第十一条【 ,市亮化办根据—亮,化管理目标责任书】,定期和不定期【进,行效能检查》,督导各区亮化工】作对:于达不到管理目标要!求的,?除按运行不良记【录核减市政》府电费补贴》外,并追究辖—区政府?主管领导和有—关人:员责任   第】十二:条, 各区亮化管—理机:。构应当建立亮—化,。设施运行台帐和工作!日志,对辖区—内亮化设施进行【编号:。、规:范,管理,实行周—报和月报《。制度   第【十,三条 对经市—亮化办认定的亮化设!施,供电部》门应:当给予用电优惠【,,电价按?城市道路照》明,用电:标准执?行   第—十,四条 经市亮化【办统一组织》实施的亮化工—程,其运《行电费?。,,由市财政负》。担50%,其—余5:0%电费由》辖区政府财政—和亮化?产权或管理》使用单位《共同承担,由辖区】政府:根据:楼体使用性质(办】。公,、生:产经营)确》定相应分《摊比例  》 第十五条 各区!亮化管?理机构每半》年将本辖区亮化用电!负荷(包括实—际缴:。。纳的电?费发票)报市—亮化办,市》亮,。化办根据各区责任目!标落实完成》情况及各产》权单位亮化效—果进:行审核?,审核结果报—。主管市长审批后,】市亮化办对各区【下,达“电?。费,补贴”资金额度【,,由市财政局》下拨:。。各区政府   【 ,第十六条 对凡被】。新,。闻媒体曝光或市亮化!办通报批《评的,将严格—依照管理目标责任书!对责任单位进行责】任追究   第十!七条 本细则—应,用中:的具:体问题由《市亮化办负》。责解:释   第十【八条 本《。细则自公布》之日起?施行   》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