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《乡,市人民政府办—公室关?于印发新乡》市行政事业单位【房屋建筑拆除—。工程招标投标管理】办法的通知
】颁布单位《 河南省新乡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】
发文?字号 新政办(20!10)213号【
颁布时间 —20:10-1《2-3?0
生效《时间 2012-0!9-:。0,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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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?(市)、区》人民政府,市—人,民政府各部门: 】新乡市行政事业单位!房屋建筑拆》除工程招标投标管】理办法已《经市政?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!给你:们,望?认真贯彻执行 】
第一条为规范!我市行政事业单位】房屋建筑拆除—工程施?工招标投标活动【,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!法、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政府采购【。法、城市房屋拆迁】。管,理条例及我市—的有关规定,特【制定本办法》
第二条市】直行政事业单—位的:城市房屋建筑及其附!属物拆?除,工程施?工(以下称建—。筑拆除)招》标,。投标活动,适用本】办法 》
第三条对纳入【政府采?购的建筑拆除招标投!标活动,应》当遵循公《开、公平、公—正和:诚实信用的原则 !
? 招标人—应委托有资格—的招标代理机构【办理招标事宜;【招标人具备编—制招:标文件和组织评标】能力的,可以自【行办理招标事宜 】 ,
第四条建筑拆!除招标人《是依法?。提出城市《房屋建筑拆》除工程招标项目,】进行招标《。的法人?或,其他组?织
第五条】建筑拆除投标人【是响:应工:程招标,参》加,投标竞争的》法人:或,组织:
建!筑拆:除投标人应具—有相:关房屋拆除》施工专?业资质,具备安【全作业?条,件
第六条】招标人?依法负责城市房屋建!筑拆除工程施工招标!投,标活动的《实施:,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!城市房屋建筑—拆,除工:程施工招标》投,标活:动
第七【条建筑拆除招投标活!动应在市公》共资源?交易中心进行,【接受市财政部门【、,市住房和城》。乡建设部门等相【关部门的监》。督管理 《 ,
第八条建筑拆除!招标分为《公开招标和邀请【招标
— , : 全部采用国有资金!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!占控股或主导地位】的,行政事业单位房屋】建筑拆?除施工项目》,房屋建筑拆—除面积在30—00平方米(含)以!上的,应当通过公开!招标方?。式确定?拆除工程《施工单位;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,可以?邀请招标:
— 《 (一)项目—技术复杂或有特殊】要求(如爆破作业等!),,只有少量》几家潜?在投标人可供选【择的;?。 ,
《 (二—)房屋建《筑拆除面积在300!0平方?米以下的,或实行】公,开招标的《费用明显过》高的 ? ,
第九条》招标人在招标之前】。应根据市场价格【确,定施工标段残值底价!,,科学、合理划分【标段,?并将发标方》案报市?拆迁管理办公室备案!通常每标段房—屋建筑拆除面—积,。不宜超过50—00平方米》,成套住宅》、厂房、办》公楼:等房屋建筑一—般不宜拆分》
第》十条进?行公开招标的房屋建!筑,拆除工程,应当在新!乡市公共资》源交易中《心公告栏《上发布招标公告,】招标公?告发布?时,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!日招标公告应当载明!招标人?的名称和《地址、?招标项目的》规模、实施》时间以及确定—投标人的方》。式招标人不得—以不合理的条件【限制:或排:斥潜在投标人 】
《 采用邀请招标】。的,招标人应当【向三家以上具备承】揽城市房屋建筑拆除!工程施?工能力、《资信良好《、具:备相应资质等级【的,施,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!书,
第》十一条资格审—查主要?审查投标人》是,否,符合:。下,。列条件: —
(一)!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!;
》 (二—),履行合同的能力,包!括企业资质等级【、安全生产许可【证、专业技术能力,!资金、机械》设备和其他物质【设施状况,》管理能力《,,经验、信誉和—相应的从《业人员;
! : (三)最》近三年内《没有严重《违约及重大安—全问题 《
》。 (四《)其它需要审查【。的条件
【 : 资格预审不合】格的潜在投标人不】得参加投标 【 ,
第十二条招标人应!根据招标《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!制招标文件 】。
招标文】件应包?括投标?。文件的编制要—求、评标定标办【。法、拟定立合同的】主要条?款等内容 》
第十三—条开标?应在招标文件确定】的递交投标》文件截止时间—和地:点公开?进行在招标》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!件截止时间》后送达的投标—文,件,招标人应当【。拒收
第【十四条评标由—招标人组建的评标】委员会负责,其成】员由:招标:人,代表和有关》。安,全、技术、经济【。。等方面的专家—组成,成员人数【为五人以上(含【。五人)单数》,与投标《人有利害《。关系的人不得进入】项目评标小组 !
第十?五,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!目,可以组织—踏勘项目现场,介】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!境等:有关情况《投标人依据招—标人介绍情况—作出的?推论:和决策,由投标人自!行负责
第】十六:条潜在投标》人,或投标?人,少于3?个以及评标委员【会否决所有投标的】,招标人应》当,依法重新招标—;重新招标后潜【在投:标人或投标》。人仍少于3个的【,经:审批也可以采取竞争!性谈判等方式确定】中标人 —
第十七条》评标委员会应—严格按?照招标文件确—定的评?标标准和方》法对投标文件进【行评审,并推荐【。13名有《排序的合格中标【候选人?
评标委】员会完成评标后,应!当提出书面评标【。报告:并,存档备案
! 招标》人应:确定排名《在第一的中》标候选人为中标人】
第十八条招!标,人可以要求中标【人在中标后提交【履约保?证金,履约保证金一!般不得?超过中标《总价的?百分:之十:,但应在招标—文件:中注明中标》。人拒绝提交》履约保证金》的,视为放弃中标项!目
第十九】条,招标人和《中标人?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!出之日?起30日内,按招】。标文件和《中,。标人的?投标文件《签,。订书面合同》因投标人原因—逾,期未签订书面合同】。的,视为《。放,弃中:标项目
第二!十条招标人》发现中标人转—包,或违法分包中标项】目,可责令其改【。正;拒?不改正的,可以终止!合同:
第》二十一条《建筑拆?除招标结束后—1,5日,招《标人应凭有关招投标!资料:到市财政《局,、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!部门办理合同备案】手,续
》第二十二条城—市统一开发涉及的】建筑拆除工程,按】照市政府规划要【求及有关规》定执行 》
第二十三条【。违,反本办?法的将按《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招标投标—法、: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政,府采购法等有—关法规进《行,处罚
—第二十四条本—办,。。法自发?布,之,日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