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乡市人民政!府办: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!行政事业单位房屋】建,筑拆除工程》。招,标投:标管理办法的—通知:
颁《布单位 《河南省新乡市人民】政,府,办,公室:
发文字号 —新,政办(2010)】。213号
颁—布时:间 2?010-12-3】0
生效《时,间 2012-0】9-06《。
《
各县《。(市)、区人民【政府,?市人民政府各部门】: 新乡市行政【事业单?位房屋建筑拆除工】程,招标:投标管理办法已经】市政:。府,研究同意,现印【发给你们,》望认:真贯彻执行 —。
《第一条为规》。范我: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!建筑拆除工》程施工招标投—标活动,《根据中?。华人民共和国招标】投标:法、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政府采购》法、城市房屋拆迁】管理条例及我市的有!关规定?,,特制定本办法 】
:第二条市《直行政事业单位的】城市房屋建筑及【。其附属物拆除—工,程施工?(,以下:称,建筑拆除)招标投标!活动,适用本办法 ! :
第三条《对纳入政府采—购的建筑拆除招标投!标活动?,应当遵循公开、】公平、公正和诚实】信用的原则 【
: ?。 招标人应委托有】资格: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!。招标事宜;招标【人具:备编:制招标?文件和组《织评标?能力的,《可以自行办》理招标事宜》
第四【。条建筑拆除招—标人是依法提出【城市:房屋建筑《拆除:工,。程招标项目,进行招!。标的法?人或其他组织 !
第五条建筑拆除】投标人是响》应工程招标》,参:。。加,投标竞争的法人或】组织
! 建筑拆除投标人】应具有相关房—。屋拆除施工专—业资质,具备安全】。作业条件 【
第六条招》标人依法负》责城市房屋建筑【拆除工程施工招标】。投标:活动的?实施:,,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非法干涉】城,市房屋建筑拆除工】程施工招标投标【活动:
第七条建】筑拆除招投标—活动应在市公共【资源交易《中心进行,接—受市财政部门、【市,住房和?城乡建设《部门等相《关部门的监督管【理
第八【条建:筑拆除招标分为公开!招标和邀请招—标
》 全》部,采用国有《资金投资或》国有资金《投资占?控股或主导》地位的行政事业单位!房屋建筑拆除—施,工项目?,,房屋建筑拆》除面:。。积在:3000平》方米(含)以上的】,应当通《过公开招标方式确】定拆除工《程施工?。单位;?有,下列情?形之一?的,:可以邀请《招,标::
《 (一)项目技术!复杂:或有特殊要求(如爆!破作业?等,),只有少量几家】潜在投标人》可,供选择的; 】
(二】)房屋建《筑拆除?。面积在3000平】方米:以下的,《或实行公开招标【的费用明显》过高的 —。
第:九条招标人在—。招标之前应根据【市场价格《确,定施:。工,标段残值底价—,,。。科学、合理划—分标段,并》将发标方案报市拆迁!。管理办公室备—。案通常每标段房【屋建筑?拆除:。面积不宜超过—5000平方米,成!套住宅、厂房—、办公?楼等房?。屋建筑一般不宜拆分!
第》十条进行公开招标的!房屋建筑拆》除工:程,:应当在?新,乡,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!。公告栏上发》布招标公告》,招标公告发布时间!不得:少于5个工作—日招标公《告应当?载明招?标人:的名:称和地?址,、招标项目》的规模、实施时间】以及确定投标人【的方式招标人不得以!不合理的条件—限制或排《斥潜在投标人 】
采用】邀请招标的,招标】人应当向三家以上】具备承揽城市房屋建!筑拆:除,工程:施工能力、》资信良好、具备相】应资质等《级的:施工企业发出投【标邀请书
第!十一条资格审—。查,主要审查投标人是】否符:合下列条件: 】
(一)!独立订立合》同的:。。权利;
】 (二)—履行合?同的能?力,包括企业—资质等级、》安全:生产许可证、—专业技术能力—,资金?、,机,械设备和其他—物质设施状》况,管理能力,【经,验、信誉《和相应的从业人员;!
《 (三)最近!。三年内没有》严重违约《及重大安全》问题 》
(四【)其它需要审查的】条件
— 资格预审】不合格的潜》在投:标人不得参》加投标
【第十二条招标人【应,根据招标项》目的特点和需要【编制招标文件 】
招标】文件应?包,括投标文件》。的编制要求》、评标定《标办法、拟定立合】同的主要条》款等:内容 《
第十三条开【标应在招《标文件确定的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】时,。间和:地,点公开进行在招标】文件要求递交投标】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!的投标文件,—招标人应当》拒收
第十】四,。条评标由招标—人组建的《评标委员会负责,】其成员由《招,标人代?表和有关安》。全,、技术、经济等【方面的专家》组成,成《员人数为五人以上】。(含五人)单数【,与:投标人有利害—关,系,。的人不得进入—项目评标小组 【
第十五—条招标人根据招【标项目,可以组织】踏勘项目《现场,介绍工程场】。地和相关环境等有关!情况投标人依据【招标人介绍》情况作出的推论【和决策,由投标人自!行负责 》
第十六条潜在】投标人?或投标人少于—3个以及评标委【员会:否决所?有投标的,招标人】应当依法重》新招标;重新招【标后潜?在投标人或》投标人仍少于3个】的,经?审批也可以采取竞】争,性谈判等方式确【定中标人
第!十七条?评标委员会应严【。格按照?招标文件确定的评】标标准和方法对【投,标文件进行评—审,并推荐13【名有排序的》合格中标候》。选人
? : 评标委员会【完成评标后》,应:当,提出书?面评标报告》并存档备案 】
招标人应!确定排名在第一【的,。。中标候?选人:为中标人
第!。。十八条招标人可以】要求:中标人在中标后【提,。交履约保证金,履】约,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!中标总价的百—分之十,《但,应在招标《文件中注明中标人】拒绝提?交履约保证》金的,?视,为放弃中标项目【 ?。
第十九条招标【人和中标人应当自】中,标,通知书发《出之日起30日内,!按招标文件和中标】人的投?标文件签订书面合】同因投标《人原因逾期未签订】书面合同的,—视为放弃中标项【目 《
第二十条招—标人发现中标人转】包或违法分包—。中标项目,可责【令其改正;拒—不,改,正的,可以终止【合,同
第二【十一条建《筑拆除招标结束后1!5日,招标人应凭】有关招投标》资料到市财政—局,、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等相—关部门办理合同备案!手续 ?。 ,
第二十二—条城市统一开—发,涉及的建筑拆除工程!,按照市政府规划】。要,求及有关规定—执行 《
第二十三条【违反本?办法的将按照—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招标投标法—。。、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!关法规进行》处,。罚 ?。
第二十四条本办!。法自发布之日起【施,行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