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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白银市基—础测绘成果管理暂行!办法
发布时!间2:009年0》1,月1:4日
第一—章 总 则 —
第一条 【为规范基础测—绘成果提供》、使用和《管理保障《基础测绘成》果的有效利用—依据中华人民—共和:国测绘法、》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测绘成—果管:。理条:。。例和甘肃省基础测】绘管:理条例等有关法律】、法规、规章结【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
第二】条 本?办法所称的基础【测绘是指由各级政府!组织实施、由公共】财政支付经费—的为国民经济和社】。会发展?提供保障的政—府公:。益性测绘包括按照】统一技?术标准建立统一的大!地控制网《。、测制和更新—基本比例尺地图【、影像图和》数字化产《品建设和更新基础】地理信息系》统
第三条 !本办法所《称基础测绘成果是指!为国民经济和—社,会发展以及》各专:业部门、专业测绘提!供地理信息所形成】的大地测量控制成果!、基本地图、基础地!理信息系统数据【等,测绘成果具体包【括以下几个》方面
—。 (一)为】实,施,基础测绘而设置的】大地点?、G:P,S控制点、水准点、!导,线点;
— (二【)基础测绘中—。形成:的控制?。测量、水准测量【的相关数据; 【
》 (三)基础航空!摄影所获取的数据、!影像资料; —
》。 (四)获—取基础地《理,信息的遥感资料; !
— (五)基本比例】尺地形图、影像【图及其数字》化产品;
! (六)基【础地理信息系—统的:数据、信息等—
第四条【 市国土资源—局,是市政府行使测【绘行政管理职能【。的部门负责全市基础!测绘成果提》供、使?用管理工作市 (】县、区)国土—资源局负责》本行政区域内基【础测绘?成果的提供、使用管!理工作
第五!条 市 (县、【。 ,区)测绘行》政,主管:部门应当建立基础】测,绘成:果共:建共享?、动态数据更新和】基,础地理信息数据【交换:机制避免重复—。测绘并确《。保,基础测?绘成:果保:持现势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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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—基础测绘《成果:的保管和提供—
《第六条 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】部门必须《加强测量标志保【护进行工程建—设应:当避开永久性—测量标志《确实无法避开需【要迁移、拆》毁测量标志》或使测量标志失【。去使用效能》的须报市《 (县、 区)【。测绘行?政主管部门初—审再由市(》。县、 区《)测绘?行政主?管部门报省测绘行】政主管部门》审核批准《后方可拆迁并按国】家规定支《付迁建费用
】 第七条 基—础测绘成果使用和保!管,单位应当建立—健全基础测绘成果】管理制度《明确使用、保管责】。任采取有效》的防火、《防盗、防潮》、,防有害?生物、防磁化、防泄!密等措施并》对基础?测绘:成果实行异地备【份存放基础测绘【成果的存放设施与条!件应当符合国—。家保密、消防—及,档案管理《的有关规定确保基础!测绘成果的》完,整和安全
第!。八条 基础测绘【成果的索取、登记】、归档等应当执行国!家和省有关规定 】
存】储国家秘密测—绘成果的设备—应当与互《联网进行物理隔【。离存储国家秘密测】绘成果的库房设施应!当符合国家档案管】理,和保密规定其使用、!保管和保密工作应当!有,专人负?责
第九【条 因自《然灾:害造成国家秘密【测,绘成果损毁》以及:人为因素造》成丢:。失、:泄密事故的应当及】时报告事件发生地】的市(县、区)【。测绘行政主》管部门和保密、【安全部门
【 ,第十条 涉》。密基础测绘成果密级!的确定、调整和【解密依照有关保密】。规定执行销毁—涉,密基础测绘成—果应:当登记造《册,报经县以《上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,批准指?定专人监督》销毁并向提供该【成果的测绘档案管理!机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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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一条 利用》涉及国?家秘密?的基础测绘》成,果开发生产的成果】或产:。品未经市级以上测绘!行政主?管部门进《行保:密技术处理其密【级不得低于》所利用?基础测绘成果的密】级
第十【二条 ?本市有关部门和【单位确需《向对外提《供属于国家》秘密:的基础测绘成果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】进行解密处理持【。市测绘行政主—管部门函《件将基础测》绘成果送白银军【分区有关部门审【。查后报省测绘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!
第十三条【 对提供使》用,的基础测绘成果【使,用单位不《。得复制 (数字【化)、转让、转借确!。需复制(数字化)、!转让、转借基础【测绘:成果的必须经测绘】行政主管《部门批准和所有【权人同?意 :
:。 第三章 基础测绘!。成果的使用、—审查备案和监—督管理?
第十四条】 基础测绘成—果用于国家机—关决策?和社会公益》性事业应当无—偿,提,供无偿使用测—绘成果的单》位不得?将无偿取得》的测绘成果用—于营利活动》
除!前款规?定外基础测绘成果】依法实?行有偿使用制—度但各级人民政府及!。其有关部门和军【队因防灾、减灾【、国防建设等公共利!益的需要可以无【偿使用基《础测绘成果》无偿使用基础测【绘成果的部门—和单位需与提供方签!订使用许可协议【且必须向测绘行政主!管部门无偿》提供本?部门和?单位掌握的可用于】基础测绘《信息资料《以及相?关的更?新资料
【 被》批准使用的基—础测:绘,成果:只能用于申请—单位所申请的—项目 ?
【基,础测绘成果依—法无偿提供的基础测!绘成果提供单—位除收?。取提供成果过程中】实际发生的工本【费外不得收》取,其,他任何?费用测绘《成果工本费为—行政事业性收费作】为非税?。收入:缴入:同,级财政国库纳入预算!实行收支《两条线管理依据国家!、省和?市有:关部门制《。订的标准《执行
第【十五条 法》人或者其他组织【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!密的基础《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!明确合法的使用目】。。的和范围报基础测】。绘成:果所在地测绘行政主!管部门审查备—案
】 市: (:县、 ?区,。)测绘行《政主管部门对使【用,下列国家《秘密基础《测绘:成果的实行统一【的监督和管理 【
— (一) 》本行政区《域内市县基础测绘】形成的平面、高程控!制网和?空间定位网;
! (二) !本行政区《内1:∶500、1∶10!00、1∶》2000比例尺地】图、影像图及其【数字化?产品:; :
(三!), 本:级基础测绘》项目所建的基础【地,理信息数据和系统;!
?。。。 ? (?四) 市测》绘行:政,。主管部门《和市(县《、区)?人,民政府?确定的其他基—础测绘成果
【
第十六条 申请!使用基础测绘成果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!
《 (一》),有明确、合法—的使用?目的;
! , (二)《。 申请的基》础测:绘成果范围、种类、!精度与使《用目的相一》致;
》 (三) !符合国?家的保密法律法规】及政策
—。 第十七条 申【请使用基础测—绘成果应《当提交基础测绘【成果使?用申请表及加盖有关!单位公章的证明函】属,于各级财政投—资的项目须》提交项目《批准文件或其—他有效证明材料
!
, 》法人或其他组织申】请使用国家涉密基础!测绘成果《的需提交以下—材料 ?
:。 , (》一) 国家秘密基】础测绘成果》使用申请表;
! (二)】 法人或其他—组织有?效身:份证明材料;
】
: (三)【 经:办人员有效身份【证,件; ?
? 《(,四)基础测绘成果资!料使用证明函; 】
》。 (五)具—备保密条件的证明;!
?。 (—六)使用国家秘密基!础测绘成果的项目】设计:书、:合同书或有关部门】的项目批准文件【;
《 (七)】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!全保密责任书;【
(!。八)其他有》关材:料 :
》 申?请,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!实质内容的真实【性负责测绘行—政主管部门》不,得,要求:申请:人,提交与审批工—作无关的《技术:资料和其他》材料
—第十八条 申请人】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!、符合规《定形式?要求的测绘行—。政主管部门应当受】理其申请申》请材:料不:齐全或者《不符合法定》形式的测《绘,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当场—一次性?告知申请人》需要补?正的全部内容
】
《 :。对不予受《理的必须向申请【。人书面说明理由并退!回申请材料 —
第十》九条 依法无偿提】供基础?测绘成果或数据【的由:市 (?县,、区)测绘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】并报市 (县、 】区)人民政府审批;!有偿:使用:基础测绘《成果或数《据的由?市, (县、区》)测绘行政主管【部,门审批
【第二十条 》经批:准使用基础测绘成果!的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按照批—准,文件的内容》及时向被许可使用人!提供基础测绘成果其!中提供基础地—理信息数据》的,需与:被许可使用人签订基!础地理信《息数据使用许可协议!
— :基,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!单位主体资格发生】变化时应向原受理】审批的测绘》行政主管部门—。重新提出申请—。
第二十【一条 被许可—使用人?应,当严格?按照下列规定使用】基础测绘成果
】。
》 (一?)被许可使用人必】须根据基础》测,绘成果的密级—按国家有关保—密法律法规的要求】使用:并采取?有,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!密
《。 《 (二)《所领取?的基础测绘》成,果仅限于在被许可】使用人按批准的【使用目的使用不【得扩展?到所属系统和上【。级,、下级或者同级【其他单?位
— (《三):被许:可使用人《若委托第三方开发项!目完成后负有督促】其销毁相应》测绘成果的义务【第三方为外国—组织和个人以及在我!国注:册的: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!合资:、合作?企业的被许可使用人!应当履行对外—提供我国测》绘成果的审批程【序,依法经国家测绘局】或者省测绘局批准】后方可委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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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四)被许可使用人!应当在?使用基础测绘成【。。果所形成的》成果的显著位置注明!基础测绘成果版权权!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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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市 (【。县、区)测绘行政】主管部门应》当依法对基》础,测绘成果的使用情】况进行跟踪检查【
第二—十二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发现违】法使用基础测—绘成果的应当向【测绘行政《主管部门举报测绘行!政主管部门应当及】时核实?、处理
— 第二十三条 对基!础,测绘成果的申请、】审批、提供》、使用等《过程中发生的—违法行为《根据相关法律—。法规的规《定予以处罚;—构,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?
第四章 】附则
第【二十四条 》本办:。法,。由白银市国》土资:。源局:负,责解释
【第二十?五条 本办》法自印?发,之日:起,施行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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