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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白】银市城区建筑垃【。圾,管理办法 — :发布时间2》。009年11—月18日 第一】条 为了加强—对城:市建筑垃圾》(以:下,简称建筑垃圾)【的管理维护》城市市容和》环境卫?。生,根据城市建筑垃【。圾管理规定(建设部!第1:。39号令)、—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!境,卫生管理办》法的规?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!本,办法 — 《 第二?条 本办法》所称:建,筑垃圾是指建—设、施?工单位?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,。和拆除?各,类,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市!政公用设《施以及单《位和居民进行装【饰装修房屋过程【。中产生?。的废土、废料—及,其他废弃物 】 》 第三条 本—办法适用于》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!建,筑垃圾的《倾倒、运输、中【转,、回填、消纳和利用!等处置活动 【 第】四,条 白?银市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是【城市规划区建筑【垃圾管理的主管【。部门白银区人民政】府环境卫生和城市】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具!体负责本市城市规划!区内的建《筑垃圾的清运、管理!、监督和本办法【的,组织实施工》作,。主要:职责 《    — ㈠编制《建筑垃?圾的处置规》划并纳入市容环境卫!生专项规划; 【 《    ㈡拟—制建筑垃圾的处【置方案?和,措施:合理安排《各,类建:设,工程需?。要回:填的建筑废》土;   !  ㈢研究建筑【垃圾:无害化处理及综合】利用; — ,     》㈣,。统一管理和调剂建筑!废土消纳场》。所; —  :  : ㈤监督建筑垃【圾的倾倒、运输、中!转、回填、消纳、】利用等处置活动【     !市建:设、国?土,、房产、环》保、公安等部门【按照各自职责—。协助做好建筑垃圾】的监督、《。管,理,工作交警、交通【部门协助做好—建筑垃圾《运输车辆的管理工】作 : 》 第五条 具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市】建筑:管理:部门按照行业—标准纳入施工单位】的文明施工目标【管,理 — ,   ㈠城市规划区!所有建筑工》地,围墙内的封》闭式:施工、?安全施?工、材料有序—堆放、施工场—地环境卫生;—。     !。㈡城市规划区—所有建筑工地进【。出口硬化、设置【沉泥沙?池和:具备冲洗施工车辆的!胶管、高压水枪【等临时?环卫设施净》车出场等《;    ! ㈢城市规划区建】设单位与市建筑【。管理部门签订的【建筑工?程地文明施工责【任书的执行情—。况 】 第六条 建设单!位应当履行处置建筑!垃圾的义务建筑垃】圾的倾倒、运—输、回填、消纳、】利用等处《置实行?有偿服务 】  :   建筑》垃圾处置《实行减量化、资源化!、无害化和谁产【生、谁承担处—置责任的原》则 —。 《第七条 城市规划区!内新建项目的—建设、施《工单位在办》理开工手续前应当与!环卫管理部门签【订建筑垃圾处—置协议书《明确有偿服》务内:容及相关责任和义务! ?     非新】建工程产《生的建筑垃圾建设单!位,或其委托的施工【单位应当及时清【运,运,输车辆应《当符合规定的限【定载重吨位》和密闭化运输的要求! ,     拆!。迁拆除工程所产生的!。。建筑垃圾《。市拆:迁办要?做好清运的监督【管理和?协助配合《工作 ? 第!。八条 申请处置核准!建筑垃圾《的单位应向环卫主】。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!处置核准文件办理】建筑垃圾处置—核准需具备的条件执!行建设部139号令!和135号》令的规定 !    环卫主【管部门应《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!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!条,件,的核发建《筑垃圾处《。置核准文件;不【符合条件的不—予核发?建筑垃圾处》置核准文件并向【申请人说明理由 】 , 》 第九条 禁【止涂改、倒》卖、出租、出—借或者?以其他方式非法转】让,建,。筑垃圾处置核准文】件 《。 : :。。 第十条》 ,施工单位及居民【应当将施工》过程:中产生?的各类建筑》垃圾:。及时清理到指定的地!点保持施工现场整洁!确需临?时占用?街,道两侧?或公共?。场所堆放建筑垃【圾,和物:料的应?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提!出申请按照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! ?     市政基】础设施施工建设产生!的建筑?垃圾由市政工—程管理部《门,督促施工方在工【程完工后5日—内负责清理干—净 】 第?。十一:条 居民因装饰、】建造:、,维修等?产生的零星建—筑垃圾属《于物业管理单位管理!的由物业管理单【位指定地点暂时【堆放;属于社区居】民委员会《管,理的由社区居民委员!会指定地点》暂,时堆放物业管理【单位或社区居—民委员会应》及时向环卫主—管部门申报实行有】偿服:务 《  ?  : 各类工业》企业在企业》厂区范围内产生【的,建筑垃圾由各—企业指定专门的【管理:。机构:负责与环卫主管【部门联系做好其厂】区范围内的建筑垃】圾,。的清:理,工作 ! 第十二条— ,。承担建筑垃圾运输】的单位在《运输建筑垃》圾时应当遵守—下列规定 》     】㈠按照核准的时间、!路线:、地点运输和倾【倒禁:。止乱运、《乱倒  】   ㈡建筑垃圾】运输车辆应当采【取,密闭措施不得—超载运输不得抛【。撒遗漏 ! 第十》三条 建《筑材料运输车辆作业!时建:设单位应当督—促运输?车辆做好车辆—运行线路沿途—的污染?清理工作《 】 第十四条 —各类:建设:工程、开《发,。用,地需要回填、—利用建筑垃圾的【由市建筑管理部门】。或环卫?。主管部门统一—安排调度《 !第十:五条: ,环卫主管部》门负:责建筑垃圾》处,置场地的《管理建筑《垃圾处置场》地包:。括专:用场:地和因?工程需要回填建筑垃!圾的:场地建?筑垃圾专《用,处置场地的建—设应当纳《入城市市容环—境,卫生事业发》。展规:划,由规划部门》。统一设置任何单位】和个人不得》随,意倾倒?、抛撒?或堆放?建筑: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建!筑垃圾弃置》。场,或者受纳未经核【。准倾倒的建》筑垃圾 【 , 《第十六条 》建筑垃圾《专,。用处置场地的—管理:人员:要对运?输建筑垃圾的车辆】进行严格管理—。。杜,绝生:活垃圾、工业垃圾、!医疗垃圾和其它有毒!有害垃?圾入内;合理—安排倾倒做好服【务工作并组织机械】力量对弃置的渣土】及时平整保持环境】清洁 ! 第十七条 【城市规?划区内土石方中【外运的?。土石方参照执行城】市建筑垃《。圾管理?办法的有《关规定 — —第十八条 违反【本办法规《。定,具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卫!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!理部门责令》改正消除危害后【果,或者处以罚款;造成!他人损?害的依法承担赔偿】责,任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  】。  :㈠不按要求》及时清运或者不【按照规定《的时间、《路线、地点清—运建筑垃圾的由环】卫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改:正;造成损》害后果的《由建设单位》和清运者共同—承担; —   《  ㈡车轮》带泥:进入市区道》路的由?城市管理部》门责令?当事人及时清除或】承担代为清除的费】用;: :   》  ㈢运《输建筑?垃圾、渣土》、砂石、土方、散】装货物、泥浆等流体!、散体的车辆出【现,泄漏、?遗,洒,、飞扬拒不改正的由!城市:管理部门处以500!0元以?上3:万元以下罚》款; —    《。 ,㈣擅自设立》弃置:场受纳建筑垃圾的由!环卫:主管部门对单位处以!500?0元以?上1万?元以下的罚款—个人处以《3000元以—下罚款并责》令,当事人限期清运受纳!垃,圾至指定《地点或?承担代为《清运的相关》费用; —   《  :㈤单位或个》人将建?筑垃圾混入生—。活垃圾或将》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!垃圾:的给予单位处以3】00:0元以下《罚,款,个人处以200元以!下,的罚款 《 : 第十九!条 行政执法—人员在执《行公务时要严格执】法文明执法做到【依法行政检查—时出示省人》民政府?。。统,一制发的行政执法】证,件当:场收缴罚款的必须】出具省级《财政部门监制的【统一票?据 【 第二》十条 当事人—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!以依照中华人民共】和国行?政,复议法或者中华【人,民,共和国?。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!。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!。民法院提《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!或行:政诉讼期间处—罚决定不停》止执行 】 第二十一】条 :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!权、玩忽《职守、徇私舞弊的】由其所在《单位或者上级—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!分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 ? — 第?二十二条 本办法有!效期为5年有—。效期满自动失效 】。 — 第二十三条 本!办法自发《布之日?。。。起,施行白银市人民政】。府办公室二00【九年一月十二日印发!的,白,银市城区建筑垃【圾管理办法(市政办!发[2009]【8号)?同时废止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