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用词【说明
《
1 为【便于在执行本—规范:条文时区别》对待对要《求,严格程度不同的用】词说:明如下 《
】 1)表示很【严格非这样做—不可的用词正—面词采用“必—须”反面词采用“】严禁” 《
《
》 2)?表示严格在》正常情况下均应【这样做?的用词正面词采用“!应”反?面词采用“》不应”或“》不得”
》
《
3)表示!允,。许稍有选择在—条件许可《时首先应这样—。做的用词《正面词采用“—宜”反?面词采用《“不宜”;表示有】选择在一定条—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!词采用“可”—。
2】 本规范中指—。明应按其他有关标】准、:规范执行的写—。法为“?应符合…《…的:规定”或“应按【……执行《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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