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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白银市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】办法 —第,一章 总则 — 第一条 为改【进和规范经济适【用住房制度加强【经济适?用住房?管,理保障低收入家庭住!房需:求根据国家经—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!和甘肃省经》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!办法结合本市实际】制定本办《。法 ? 《 第二条 本办!法适:用,于,市辖区(白》银区、平《川区)经济适用住房!的建设、供应、使】用和监督管理 】 ,   《 本办《法,所称经济适用住房】是指政府提供优惠】政策限定套型—面积和销售价格向】城市低收入住—房,困难家庭供应具有】保障:性质的政策性—住房 【 《 第三条 —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!。门负责?本市:行政区域内经济【适用住房管理—工作  】  市发展】改革、建设、财政、!规划、国土资源、】价格、民《政、税务、审计、监!察、劳动保》障,等部:门应当依据各自法】定职责负《责经济适《用住房管理相关工作! 》 第四条【 经济适《用,住房建设以政府【协调:。组织、集中供地【、统一规划、统一】建设为主以》企(:事)业?单位集资《建设和商品房小【区配套建《设为辅 — 《 第五条》 经济适用》住,房的建设、》供应和管理遵—循公开、公平—和,公正的原则 ! 《 第六条 市—发展改?革、房地产》、财政、建设、规划!和国土资源部门应当!在编制城市低收【入家:庭住房保障规划和】年度计划中明确经济!适用住房的建设规】模、项目布》局和用地安排等内】容   —。 城市低【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!划和年度计划经市政!府同:意后由市房地产【行政管理部》门向社会公布 ! :。 《第七条 经济适用】住房建?设和供应中的税收、!行政事?业性收费《和政府性基金的优】惠,和免:收,政策:应当严格按》照国家、省政—府,有关规定执行 !第二章 建设—管理 《。第八条 经济—适用住房建设应当】统筹规划、合—。理布局、配》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!低收入住《房困难?家庭对交通等—基础设施条件的【需求合?理安排区《位布局 《 《 《第九条?。。 政府组织》集中建设的经济【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!入本市?。土地供应年度计【划经规?划部门选址后以【划拨方?式优先供《。应    【 集中建设的经济适!用住房按照》政府组?织协调、《市场:运作的原《则可以采《取项目法《人招标?方式选?择具有相应》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!的房地产开发企业】实,施也可由市、区【人民政府确定的住】房保障机构直接【组织建设 【 , ? , 第十条 在商品房!。小区中配套建设【经,济适:用住房的应当在【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!配套建设的经济【适用住房的建设总】面积、单套》建筑面积、套数、套!型比例?、建设标准以及建】成后移交或回购【等事项并以合同方】。式约定 ! , 第十一条 经济!适用住房套型建筑】面积应当严格—控制在60平—方,米左:。右  》  规划、建设部!门在对经济适用住房!进行设计《。审查、施工图—审查时?应当对套型面积【严格把关对》。不符合前《款规定的责》令纠正?。  —  建设》单位在开工前—应当将经规》划、建设部门审定】的经济适用》住房套型面积—报市房地产行政管理!部门复?核备案 ! 第十二条【 经济适用住房【设计、建设》应,当符合国《家、省政《府住:宅建筑规范满足基本!住房需求做》。到经济适用、安【全环保、节能节【地 ! 第十?三条 经济适用【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!设的经济适用—住房工程质》量负:最终责任应当向【买受人?出具住宅质》量保证书和住—宅,使用说?明书并?。依,法承担?保修责任 —    《 经济适用住—房的勘察、设—。计、施工和监理【应当:。采取:招标:方,式选择具有资质【和良好社会》。责任:的单位?实施 】 第十》四条 ?经济适用住房建【设项目竣工后应按】规定及时进行决算并!。进行竣工决算—审计 》 》 第:。十五条? 经济适用住房项】。目可以采《取,招标方式选》聘具有资质的物业】企业实施前期—物,业,服务也可在辖区社区!的监督指导》下实行自治》管理提供居住区居民!基本生活《需要的?物,。业服务   】 经济《适用住?房维修资金的归集】、使用、《监督应当按照建设】部、财政部住宅【专项维?修资金管《理办法等相关—规定执?行 第三章! ,价格管理 》 第十六条》 经:济适用住房实—行政府?指,导价  —  经济适—。用,住房销售价》格,由建设成本、税【金和利润组成—房地产开发企业【实施: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保!本微利为原》则利润控制在—3%以内《;政府直《接组织建设的—经济适用住房和【单位直接组织集【资建房应按》含税成本《价格:供应不得有利—润 【。 : 第十?七,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!售实行明《。码标:价销:。售,价格不得高》于基准?价格及浮动幅度不】得在标?价之外收取任何未】予公布的费用— — ,。 , 第十八条》 ,经济适用住房—建设单位《应当在经济适—用住房销(预)售】前核算住房成本【并提出书面》。定价申请由政府价格!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!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!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!理办法核定销售价格!报同级政府审批后执!行经:。济适用住房价格【确定:后应当向社会—公布 ! 第十九条— 经济适用》住房实行收》费卡制度   ! , 各有关单位在收】取相关经《营性费用时必须如】实填写价格主管部】门核发的交费登【。记卡任何单位—不得以押金》、保证金《。等名义变相向—经济适用住房建【设单位?收取费用 》 第?四章 申请、审【核,。与,配售 第》二十条 《经济适用住房由住】房保障部《门按照限定》的价格统一组—织向符合条件的低收!入家庭出售 ! ? , 第二十一条 申请!经济适用住》房,应当同时《具备下列条》件    ! (一?)申请人及共—同申:请人:具有本市常住城镇】户口;? ? 《   (二】)申请家庭属—无房户?或家庭人《均住房建筑面—积低于?市,政府规定《的住房困《难标准?; 《    — (三)家庭人均!。年收入?低于:上年度全市城镇居】民,人均:可支配收《入; 》   》 (四)《未婚:及婚后离异、丧偶】申请经济适用—住房的申请人年龄应!当,在25周岁以上 ! 】 第二?十二:条, 经济适《用住房供应》实行申请、审核、】公示和?轮候制度《 :。 第二!十三条 《申,请经济适用住房【。家庭应当向当地政】。府住房?保障: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!写白银?市城镇居民购买【。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!(以下简称审核表】)一式?三,份,按要求填写相—。关内容?。,并如实《提供相关证》。明材:料 》 》第二十四《条 市房《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自!受理申?请60日内对申请】家庭:材料进行《审,核将符?合条件家庭的人【口,、收入、住房状况等!内容在其所在—单位或户口所—在地公告10日公】。告期间无《异议的在市》级,媒,体或者白银》房地:产网进行公示对【于,符合条件的核发经】济适:用住房准购证(【以下简称准购证);!。对不符合申》请条件的书面通【知申请人 【 ? 第《二十五条 经济适】用住房建设单位【。。应当在取得市房地产!行政管理部门颁【发的销(《预)售许可证后【进行配售 ! 《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!用住房配售前—市房地产《行政管理部门应【将,建设项目《信,息向社会公》。告公告?。内,容应当包括房源【位置、户型标准【、销售套《数(包括预留—用于拆迁安》置的住房套》数,)、基准价格、建】设单位、配售程序、!监督电?话等 》 ,  经济适用【住,。房建设项《目房源信息公—布后有购《房意向且已取得【准购证的申请家【庭应:当在:规定:时,间内到指定地点【。进行配售登记 【 》 第《二,十七条 对取得【准购证并已进行配售!登记的申《请家庭由住房—保障部门按照住房困!难程:度和申请顺》序组:织配:售    已!获得选房资格—的,申请家庭《与项目建设》。单位: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!。卖合同办《理购房手续;—未获得选房资格的】申请家庭进入—轮候 —  :  经济适用住房!申请家庭选》房后又放弃》的由:轮候申请家庭依次】递补 》 第【二十八条 》经济适?用住房配售过程【中对经济适用—住房用地和市—政工程建设用—。地,涉及的被拆迁家【庭以及严重残疾人员!、优抚?对象:、劳动模范、申【。请,家庭一人年龄在【60岁以上等—住,房困难家《。庭可优先配售 【 , 【第二十?九,条 经?济,适用住房申请家【庭购房后《凭准购证及相关【手续:办理房屋《权属登记超过—核准:面,积的部分不得享受】政府优惠由购—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!普通商品《住房的价格》补交差价  】  房屋产权登】记部门在审查—办理房屋所有权【证时应当在》审验税务《机关开具的清税证】明,或者减、免税证明】后按规定程序办【理并在房屋所有权证!上,注明“?经济适用《。住房”、《“划拨土地》” 《 》 第:三十条 经》济适用?住房购房人拥—。有有限产权只—能自住不得出租、从!事居住以外》的其他活动》 !第三:十,一条 经济适—用住房配售后—5年内不得上市交】易,限制期限内确需转】让的由市《。房地产行政管理【部门负责回购回【购价格由《。市价格部门按照原价!格并考虑折旧和【物价水平等因素【确,定, , , 【第三:十,二条 因《继承:。、离婚析产》或,者司法判决》、,裁定、调解等—原因转移经济适用】住房房?屋,产权的受让》方应当符合经—济适:用住房购房》条件并经《市房地?产,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!    》 不符合经济—适用住房购房条件】的由政府回购或【者受让方补》交价格?差后取得完全产权 ! : 第》三十三条 经济【适用住?房配售?5年:。后允许上市交易购房!人可:在补缴?同地段、同类普通】商品住房价》差后取得完全产【权 第五章 监!督管理 第三十四!条, 住房保障部门应】当,加强对已购经济适】用住房?。的后期管理》   》 对已取得—准购证但尚未购房】。的家庭在收入、住】房情况发生变化【后不符合申》请条件的应当—及时取消《准购资格 》 : , ? 第三十五—条 禁止任何单位】以建设经济》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!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!出让金等方》式进行商品房—。开,发 — 第三十【六条 在《经济适用住房监督管!理中相关行》政管理部门》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!强对经济适用—住房建设、交—易中违法、违规行为!的查处   】 (一)擅自【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!地,用途的由《国土:资源部门《依法:予以处罚《; —   (二)擅自!提高:经济适?用住房销售》价格及违规》收费的?由价格?部门:依,法予以处罚; 】    (】三)擅?自向未取得》准购证的《。家,庭出售经济适—用住房的由房地产】行,政管理部门责令建设!单位限期收回—;  【  (四)对弄】虚作:假隐瞒?家庭收入、》住房和其他相—关情况骗购经济【。适用住房的由房【地产行政《管理:部门:追回;? , 《   ? (五)对未满规定!的限制?年限:和未:补交收益擅自转【让经济适用》住房的由房地产行】。政管理部《门,责令原购房》。人按同?类、同地段普—通商品住房价—格,补交差价《。;, ? , ,。   (六—)对在限制》期限:内的经济《适用住房《用于出租的由—房,地,产行:政管理部门责—令纠正 】 第三十七条【 住房保《障部门工作人员在经!济适用住房建设【和管理工作中有滥用!职权:。、,玩忽职守、徇私舞】弊行为的《由,其所在单位或—者上级机关给予【。行政处分;情节严】重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?。。责,任 第六章【 附则? 第三十》八条 本办法—有效期限《。为5年有《效期满自《行失效?。 : 《 第《三十九条 会宁县】、靖:远,县、景泰县经—。济适用住房管理工】作可:参照本办法执行 ! ? 第》四十条 本》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!由市房地《产行政?管理部门负》责解释 》 ? 第四十一】条 :本办法自公》布之日起施行—。。 ?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