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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白银—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!办法: 第一—条, 为加强全市—重大建设项》目监:督管理规范基本【建设行为保》证,工程质量和资金【安全提高投》资,效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!。投标法、国务—院关:于投资体《。制改革?的决定、甘肃省招】标,投标条例及国—家重大建设项—目稽:。察办法、甘》肃省重大建设项目】稽察:办法和甘肃》。省政府投资项目审】批和专项资》金拨:付,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!法规:规,章规定结合》实际制定《。本办法 ! 第二条 市政】府在市发展和改革】委,员会设立白银市【重大建设《项目稽察特》派员办公室是具【体负责全《市,项目稽察的工作【机构县(区)人【民政:府,负,责本行政区域重大项!目稽察工《作 《 《 第三条 市—、县(区)发展改革!部门是?项目稽察主管—机关全市重大建【设项目监督实行【专职稽察特派—员制:度稽察特派员具【体,负责重大《建,设项目稽察工作 】 》 第?四条 稽察特派员应!当具:备下列条件 】    《 (一)《具有国家公》务员身份; ! ,   (二)坚【持原则?廉洁:自,律忠:实,。。履行职责; 【     —。(三)熟悉项目【。建设和管理》具有:财,务、法律《。、审:计或者工程技术【等方面的专业—。知识并有相应的综合!分析和判断能力;】 ,     (】四):经过专门的业务培】。。训 !第五条 稽察特派员!的主要职责 —     (】一)监督稽》察项:目单位贯《彻执行有关法—律、法?。规和方针政策—。的情况监督被稽【察单位有关》建设项目的审批是】否符合法定的权【限和:程序;?。    【 (二)检查建设项!目的招?标投:标,、工程质量》、建设进度及建【设环境等《情况跟踪《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!情况;?     (!三):检查被稽察单位与建!设项目有关的—财务会计资料—。。以及:。。其他资料监督—项目资金使用、概】算控制的真实性【、合:法,性; 》  :   (《四)开展对建设项目!的调查?研究参与项目—后评估工作 】 第六条】 重大?。建设项目稽》察工作坚持依法【办事、客观》公正:、实事求是的原【则 【。 第七条 —本办法所称的重大建!设,项目是指《 , ,     (一】)使用财政预算【资金和纳入财—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!建设基?金关系社会公共利益!。、,公众安全的建—。。。设项目;《     (!二)使用《财政融资资金—对国民经济和社【。会发展具《有重大影响》的建设项目》。; ?  》   (三)使用国!际组:织或:者外国政府贷—款,、援助资金的项【。目 【 第?八,条 项目稽察—实行:分级管理体制—   —  (一)》市项目稽察机构负】责稽察?由市政府出资的项】目市投资主管部门审!批、核准、备—案的重大《建设:项目市?政府责成稽察的项】目市项目稽》。察,主,。管机关会同有—关部门确定》的稽察项目纳入【年度稽察《工,作计划的项目 !。     (二【)县(?。区)项目稽察主管】机关负责稽察由县(!区)政?府出资的项目—县(区?)投资?主管:部门审批、核准、备!案,的重大建《设项目县(》区):政府责成稽察—的,项目纳入年度—稽,察工作计划的项【目     !市级稽察《机,构,可以将属于》市级稽察的重大建设!项目委托县级项【目稽察主管机关【稽察也可以直—接稽察县级项目稽】察主管机关负责【的重大建设》项目 — 《第,九条 稽察人员实行!定期培训制度2年】。内应至少参加—一,次专业培训以—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!水平 《 ?。。 第十条— 开展稽《察工作?所需经费由同级财】政统一安排 — 【第十一条 项目稽察!包括:下,列主要?内容::     (!一)审?。批是否符合法—定程序;    ! (二)是否—依法进行《招标投标《; 《     》(三)是否依法进行!施工、监《理; ?     (】。四)是否符合进度要!。。求;    ! (五)资金使用、!概算控制是否真【。实、合法;》 : :   ? (六)其他应【当稽:察的事项 ! 第十二条》 项目?稽察机?构根据固定资产【投资计划和重—大建设项目实施情】况拟定本年度重【大建设项目稽—察计划由《同级项目稽察—主管机?。关审定备案项目稽】察机构按照年—度重大建设》项目稽察计划—。。开展稽察工作上级项!目稽察机构》以及市、县(区【)政府要求稽察的项!目项:目稽:察机构应《当及时组《织稽察活动也可以】会同财政、审计【等有关部门联合进】行稽察? 》 第十三条 项!目稽:察机构应《当在实施稽察3日】前,向被稽察单位—送达稽察通知—书;必要时特—派员可持稽察通知书!直接实?施稽察? 》 ?第十四条 项—目稽察机构可根据】实际需要开展专项】稽察也?。可对部分重》大建:设项目?从立项到竣工验【收进行全过程—稽,察并通过建立—信,息,系统对?项,目实施跟踪监测 ! 第十五!条 稽察人员实【。。施稽察时《可以采取下列方【式 《     (一)】听取被?。稽察单位《主要负?。责,人有关项《目的情?况汇报在被稽察单】位召开与稽察—事项有关的》会议参加被》稽察单位与》稽察事项有关的【会议:;, : ,     》(二:)查:。阅被稽察单》位有:关项目的《审批程序、招标投标!、建设?合同、报建资—料、施工《图纸等?有关:资,料及财务《报告、会计》凭证、会计帐—册等财务会》计资料必要时可以】要求被稽察单位主要!负责人作出说明【; 》    (三)【进入:项目现?场进行调查》核实有关情况; 】   》  (四《)向:参加项目《建设的有关单位、个!人了解情况; 】 :  : , (五)向》财政、?审计、建《设,等有关部门了解被稽!。察单位的项目资金】使用、工程质量情】况;    ! (六)根》据发现?的问题对《勘,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!。理、招标代理等【相关参?建单位?进行延?。伸稽察核《。实有关情况 —。 ?    根据工作】需要项目《。稽,察机构可以》聘请工程《造价、质量安全专家!、财务专家参加稽】察工作?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!对某项?。稽察内容进行—检验和鉴定建立专家!数据库和项目数【据库 — 第十六条 !项目稽?察机构在日常监督】检,查中发现《有重大违《规嫌疑的项》目或:受理举报的项目【报项目稽察》主管机关同》意后开展稽察工作 ! : 第—十七条 稽》察人员应当在—稽察工作《结束后20日内【。提交稽察报》告稽察报告应包【括以下内容 — ?。    《(一)建设》项目的审批是否【履行了规定程序; !    【  (二)建—设项目资金使用【、概算?控制、招标》投标、?工程质量、》工程进度等情—况的分析评价; 】     (三!)建设项目存在的问!题及整?改意见或处理建议;!     】(四)?。稽察特派员认为需要!报告的其他事项  ! — 第十八条— 稽察报《告经项目稽察—机构审核后由—项目稽察主管机关】负责审定印发被稽察!单位:及项目主管部门并抄!送有: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!县(区)政府 【 — 第十九条 项目稽!察主管机关在法【定职权范围》内作出的稽》。察处理决定被稽【察单:位应当执《行并认真进行整改】。并按要求期限将整】改结果报项目稽察】主管机关项》目稽察机构应当跟】踪整改情况适时【组织复查直》至达到整改目标 ! ? : ,第二十条 》稽察人员依法执行】。公务受法律》。。保护任何组织和个】人不得拒《绝、阻?碍稽察人《员依法?执行公务不得—。打击报?复稽察人员稽察人员!有权要求被稽—察单位?提供有?关文件?、合:同、协议、报表【、财务原始》凭证等资料和情【况依法采取》复制、录音》、拍摄或摄像等手】段,。提,取有关证据;—。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和!相关单位调查了【解被稽察项目—。。的有关情况;—有权就被稽察项目的!事项向有《。关人员提出质询 ! 第二】。十一条 《被稽察单位应当【依,法接受项目稽察【如,实向稽察人员提供】。与,重大建设项》目有关的文件资料报!。告建设和《。。管理过程《。中的:重大事项不得销毁、!拒绝、隐匿或者伪】造有:关文件资料 【 《 第?二十二条 市政府有!关部门?和县:(区)政府应当支持!。、配合?稽察人员的稽察工】作向:稽察人?员提供被稽察单位有!关的情况《和资料? 】第二十?。三条 项目稽察主管!机,关,应当加强《同财政、《审计、监察等有关部!门以及金融机构【的联:。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!避,免重复检查 ! :。。 第二十》四条 ?项目稽察机构应当就!稽察中发《现的:问题向被《稽察单位核实并征求!被稽察单位的意见被!。稽察单位在规定【期限内没有提出【反馈意见的视—为认同 —    《 稽察人员》在稽察中发现—重大建设项目—存在严重工程质【量,、生态环境、资金安!全等问题以及其【他,紧急:情况的应当及时采取!相应措施《并向:项,目稽:察主管机关专题报告!按规定移交有关部】门依法处《理 》 : :第二十?五,条 稽?察人员有《下,列行为之一的—。由纪:。检监察机关依—法给予行政处—分;:。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《责任: 《  : ,。 (一?)对被稽《。察单位的重大违法违!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!严重失职的;   ! :     (—二)与被稽察单位串!通编:造虚假?稽,察报告的《 《 , 第《二十六?条 :被稽察单位》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项目稽察主!管机关在职》。权范围内依法—作出责?令,限期:整改、?通报、暂停拨付【建设资金、罚款【、暂停?项,目建设的《行,政处理决定可暂停】有关县(区)、有】。关部门?行业同类《型,项目审?批和建?设资:金安排  】  : (一)违》反项目建设程序【擅自开工建》设的; —。     (二)未!依法:进行招标投标—或者逃避、拒—绝,对招标投标活动进】行监督?的; ?    — (三)弄虚作假】骗取政府投资—、融资的; !    (四)资】金使:用不符合投资概算】内,容和有关财务制【度规定?挤占、挪用》建设:项目资?金的;   !  (五)擅自变】更建设规《模,、建设内容、—建设:标准:和建设?地址的; 】   ? (六)违反有【关规定造成工—程进度严重滞后【的;  【 ,  (七)》管理不善、弄虚【。。作假造成建》设项目严重超—概算、质量低劣【、损失浪费》或责任事《故的;? 《。。 ,   (八)其【他违反建《设项目管理规定的 ! ?    对被—。稽察单位《的处:理涉及有《关部门职《责权限的由》项,。目稽察主管机关移】交有权部《门依法处理 ! : , 第二十《七条 被稽察—单位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纪检监察!部门对?负有责任的》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责任人员—依法:给予: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: :  :  :。(一)拒绝、阻碍稽!察人员依法履行【职责的?;,    【 (二)拒绝、【故意:拖延向?稽察人员提》供有关情《况和资?料的; —     (三)】销,毁、隐匿、》。伪造有?关文件资料》的; ?  《   (四)有【。本办法第《二十六条所列—。情形之一的 】 , ? 第二十八条 【勘察:、设计?、施工、监理和招标!代理机构等单位【在参与重大建设项】目建设过程》中有: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!。章行为的由项目【稽察主管机关或者有!关部门?按照各自职责—依法处理 【 , ? 第二十九条 任何!组织和?公,民均有权《举报建设项目—违法行为项目稽察机!构依法受理举—报并对举报内容及】时进行核实和处【理 :     举】报人本?人或委托他人采【。取正式文件、信函】(含电子邮》件)、传真、面谈、!电话或举报人—认为合?。适的其他《方式向举报受理单】位进行举报 !    举》报人:合,法权:益受法律保护禁【止将举报《材,料,转给:被举:报单:。位或被举《。报人;禁止将举报人!。姓名:、单位、住址等【。。有关情况和》举报内容向被—举报单位、被举报】人或:与稽察无关的人员泄!漏 !第三十条《 县(?。区)重大《。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可!参,照本办?法执行  》 , 》 第三十一条— 本办法有效期五年!有效期满《自行失效 》 , 第》。三十二条 》。本办法自《印发之日《。起施行 》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