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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—白银市重大》。。建设项目稽察办法】 ? 第一条 为—加强全市重大建设项!目监督管理》规范基本建设行【为保:证工程质《量和资金安》全提高投资效—益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!标投标?法,、,国,务院关于投资体【制改:革的决定、》甘肃省招标投标【。条例:及国家重大》建设项目稽察办法】、甘肃?。省重大建设项—目稽察办法和甘肃】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!和专项资金拨付管】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!规规:章规定结合实际制定!本办法 — : 第《二条 市政府在市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!立白银市《重大建设项》目稽察特派员—办公:室是具?体,负责全市项目稽【察,的工作机构县(区】)人民政府负责本】行政区域重大项目稽!察工:作 《 ? 第三条 市、县!(区)?发展改革部门是项目!稽察主管机关—全市重大建设项【目监督实行专职【稽察特派员》制度稽察《特,派员具?体负责重《大建设项目稽—察工作 【。 第四条 稽!察特派员应当具【备下列条件 】     (一【)具有?国家公务员身份【;    】 (二)坚持原则廉!。洁自律忠实履行职】责;   】  (?三,)熟:悉项:目建设和管理具【有财务、法律、审计!或者工程技术—等方面的《专业知识并》有相:应的综合分析—和判断能力;—   —  (四)经—。过专门?的业务培训 ! 《第五:条 稽察特派员【的主要职责 —  《   (一)—监,督,稽察项目单位贯彻执!行,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方!针政策的情况—监督被稽察》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!审批:是,否符合法定的权限】和程序?;  —   ?(二:)检查?建设项目《的招标投标、工程】质量:、,建设进度及建设【环境等?。情,况,跟踪:监测建?设项目的实施情况】; 》    (三)检】查,被,稽察单位与建设项目!有关的财《。务,会计资料以及其【他资料监督项目【资金使用、概算【控制的真实性、合】。法性:; 《     》(四)开展对建设】项目:的调查?。研究参与项目后【评,估工作 】 第六条 重】大建设项《目稽:察工作坚持依法办】事、客观公正、实】。事求是的原则 【。 — 第:七条 本办法—所称的重《大建设项《目是指   !  (一)使—用财政预《算资:金和:。纳入财政管》理的政府性专—。项建设?基,金关系社会》公共利益、公众安】全的建设《项目;?     】(二)使用财政融资!资金对?国,民经济和《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!响的:建设项目; —  —   (三》)使:。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!政府贷款、援助【资,金的项目 — ? 第八条 项】。目稽察实行分—级,管理体制 【 ,    (一)【市项目稽察机—构负责稽察》由市:政府出资的项目【市,投,资主管?部门审批、核准、备!案的重大建设—项目市政《府,责成稽察的项目【市项目稽察主管机】关会同有关》。部门确定《的稽察项目纳—。入年度稽察工作【计划的项目 —。。   》  (二)县(区)!项目稽察主管机关负!责稽察由县(区【)政府出资的项【目县(区)投资【主管部门审批、核】准、备案的重大建】设项:。目县(区)政府【责成稽察的项—目纳入年《度稽察工作计划的项!目   【  市级《稽察机构可》以将属于《市,级稽:察的重大《建设项目委》托县级项目》稽察主?管机关稽察也可【以直接稽察县级项】目稽察主管机关【负责的重大》建设项目 ! ,。 第九《条 稽察人员实【行定期培训制—度2年内应至少参加!一次:专业培训以提高工】作能力?和工作水《平 — , 第十条 开展】稽,。察工作所需经费由同!级财:。政,统一安排 【 , 第》十一:条 项目稽》察包括下列主要【内容: 》。   ?  (一)》。审批是否符合法定程!序;     (!二):是否依法进行招标】。。投标:;    】 (三)是否依法】进行施工、监理; !  《   (四)—是,。否符合进度》要,求; 》   ?  (五《)资金使《用、概算《控制是否真实、【合法; —     (六)】其他应当稽察的【事项 — 第十二条 【项目稽察机构根据固!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重!。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!拟定本年度重大建设!项目:稽察计?划由同级《项目稽察主管机【关审定备案项目稽】察机构按照年度重大!。。建设项目稽察计【划开展?稽,察,工作:上级项目稽》察机构?以及:市、县(区)政府要!求稽察的项目—项目稽察机构应当及!时组织稽察活—动也可以会同财政】、,审计等有关》部,门联:合进行稽《。察 《 ? :第十三条 项目稽察!机构应当在实施【。稽察3日前》向被稽?察单位送达稽察【通知书;必要—时特派员可持稽【察通:知书直接实施—稽察: 《 第十—四,条 项目稽》察机构可根》据实际需要》开展:专项:稽察也可对》部分重大建设项目从!立项:。到竣:。工,验收进行全过程稽】察并:通过建立《信息系统《对项目实施跟踪监测! 》 第十五条【 稽察人《员实施?稽察时?。可以采取下列方【式,   —  (一)听—取被:稽察单?位主要?负责人?有关项目《的情况汇《报在被稽《察单位召开与—稽察事项有关的【会议参加被稽察单】位与稽察事项有关】的会:议;  【  : (二)查阅被【稽察单位有关项【目的审批程序、【招标投标《、建:设合同、报建资料】、施工?图纸等?有关资料及财务报】告、会计凭证、【会计帐册等财—务会计资料必要【时可:以要求被稽察单【位,主要负责《人作出说明; 】。    》 (三)进入项目现!场进行调查核实【有关情况; 】     (四【)向参加项目建设】的有关单位、—个人了解情况—; 《     (—五)向财政、审【计、建设等》。有关部?门了解被稽察单位的!项,目资金使用、—工程质量情况—; : :     (六)根!据发现的问题对【勘察:、设计、施工、监】理、招标代》理等相关参建—单位进行延伸—稽察核实有关—情况:   —  根据《工作:需要项目稽察机构可!以聘请工程造价、】质量安全专家、【财务专家参加稽察】工作或委《托有资质的机构对】某项稽察内容进行检!验和鉴定建立专家】数据库和项目数据】库 》 《第十六条 项—目稽察机构》在日:常监督检查中—发现有?重大违规嫌疑的【。。项目或受《理,举报的项目》。报项目稽察主管【机关同意后开—展稽察工作 ! ?。 第:十七条 稽察人员应!当在稽?察工作结束后2【0日:内提交稽《察报告稽察报—告,应包括以下》内,容   【  (一)建设【项目的审批是—否履行?了规定?程序;?   ?   》  (?二):。建设项?目资金使用、概算】控制:、招标投标》、工程质量、工程进!。度等情?况的分析评价; 】     (三!),建设项目存》在的问题及》整改意见或处理建议!;  —   (四)稽察特!派员:认为需要报告—的其他事《。项   — 》第十八条 稽察【报告经项目稽—察机构?审核后?由项目稽察主管【机关负责审定印【发被:稽察单位及项—目主管?部,门并抄送有》。。关部门和项目所在】。地,县,(区:)政府? : ? 第十》九条 项目稽察主管!机,关在:法定职权范围内【作出的稽察处—理决定被《稽,察单位应当执行【。并认:真进行整改并—按要求期《限将整改结》果,报项目稽察主管机关!项目:稽,察机构?应,当,跟踪整改情况—。。适时组织《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!标 【 第二十条 稽】。察人员依《法执:行公务受法律—保护任?何,组织:和个人不得拒绝【、,。。。阻碍稽察人员依【法执行公《务不得打击报—。复稽:察人员稽《察人员有权》要求被?稽察单位提供有关】文,件、合同、协议、报!。。。表,、财务原始凭证等资!料和情况依法采取复!制,、录音、拍摄或摄】像等手段提取有【关证据;有权进入施!工现场和相》。关单:位调查了解被稽察】项目的有关情—况;:有权:就被稽?察项目的《事项向有关人员【提出:质,询 : 《 第二十一【条 被稽察单位应当!依法接受项目稽察如!实向稽察人员提【。供与重大《建设项目《。有关的文件资料报告!建设和管理》过,程中的重大》事项不?。得销:毁、拒绝、隐匿【。或者:伪造:有,关,文件资?料 《 , 第二—十,二条:。 市政?府有关?部门和县(区—)政府应当支持、配!合稽察人员的稽察】工作向稽察人—员提供被《。稽察单位有关的情况!和资料? 【 第二?十三条 《项目稽察主》管,机关应当加强—同财政、审计、【。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!金融:。机构的联系相—互通报有关情况【避免重复检查 ! 第二十】。四条: 项目?稽察机构《应当就稽察中发【。现的问题向被稽察】单,位核实?并征求被稽察—单位的意见》被稽察单位在规定】期,限内没有提出反【馈意见的视为—认同 》 ,    稽察人员】在稽察中发现—重大建设《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!量、生态环境—、资金安全等—问题:以及其他紧急情【况的应当《及时采取相应—措施:。并向项目稽察主管机!关专题报告按规【定移交有关部—门依法处理 【 , 第二【十五条? ,稽察人员有》下,列行为?之一的由纪检监察机!关依:法,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!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 【   》  :(一:)对被稽察单—位的重大违法违纪问!题隐匿不报或者严】。重失职的;》      ! (二?)与被稽察单—位,串通编造虚假—稽察报?告的 ? — ,第二十?六条 被稽察单位有!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!目,。稽察主管机关在职权!范围内?依法作出《责令限期整》改、通报、暂停【拨付:建设资金、》罚款、暂停项—目建设的行》政处理决定可—暂停有关县(—区)、有关部门行业!同类型项目审批和建!设资金?安排    ! (一?。)违反项目建设程】序擅自开工》建设:的;: ?     (—二)未依法进行招标!投标或者逃避、拒】绝对招标投标活动】。进行:。监督的; 】    (三)弄虚!作假骗取政府—投资、融资的—; 》  :  (四)资金使用!不,符合投?资,概算内容和有关【。财务:制度规定挤占、挪】用建设项目资金的;! 《    (五)【擅自变?更建设规模、建设内!容、建设标准和【建设地址的; 】 :。   ? (六)违反有关规!定造成工程进度【严重滞后的;—   —  (七)》管理不善、弄虚【作假造成建设项目】严重:超概:算、质量低劣—、损失浪费或责【任事故的; 【。  ?   (《八,)其他违反建设项目!管,理规定的 【     对被【稽察单位的处理涉】及有:。关部门职《责权限的由项目【稽察主管机》关,移交有权部》。门依法处理》 : 》 第二十七条 被稽!察单:位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纪检监察【部门对负有责—任的主?管人员和其他—直接责任人员—依法:给予处分《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》责,任 :  《   (《一)拒绝、阻碍稽察!人员依法履行职责】的;  【   (二)—拒绝、故《意拖:延向稽察《人员提供有关情【况和资料的; 【 ,     (三)!销毁、隐匿、伪造有!关文件资料》的; ? :     (—四)有?本,办法第二十六条所】列情形之一的 【 》 第二十八—条 勘察《、设计、施工—、监理和招》标,代理机构等》单位在?参与重大《建设项目《建设过?程中有违《反,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行为的由》项目:稽察主管机关或者】有关部门按照—。各自职责依法—处理 】。 第二十九条 任!何组织和公》民均有权《举报建设项目违【。法行为项目稽察机构!依法:受,理举:。报并对举《报内容及时进—行核实和处理 】 :   ? ,举,报人本?人或委托他人采【取,正式:文件、?信函(含电子邮件】)、传真《、面谈、电话或举】报人认为合适的【其他方式向举报【受理单位进行举报 !     举】报人合法权益受【。法,律保护禁止将举报材!料转给被举》报单位或被举报【人;禁止将举报人姓!名,、单位、住址等有】关,情况和举报内—。容向:被,举报:。单位、被《举报人或与稽察无关!的人员?泄漏 】 第三十条— 县(区)》重大建设项目稽【察工作可参照本办法!执行  — 第三【十一条 本办—法有效期五年有【效期满自行失效 ! 第三十二】条 :本,办法自?印发之?日起施行《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