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白?银,城区经?营,性建设用地规划容】积率:调,整管理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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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!范经:。营性建设用》地,规划容?积率:的调整管理提高土地!。。。利用率促《进城市规划建设【健康有序发展根据】。。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乡:规划法?。、中华?人民共?和国土地管》。理,法和:建设部城市国有【土地:使,用权: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!。法等法律、法规结合!本,市实际制定》本办法
》第二条 本办法适】用于本市城》区规划区《范围:内出让、《转,。让的经营《性建设用地
】 本《办法所称容积—率指:宗地内?地,上,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!与宗地总占地面【积的比值各县区可】参照本办法执行
!第三条 》市城乡规划主—。管部门和《市行政监察机关应】当把经营性用—地容积率规范管理纳!入城乡规划效能【监察的工作内容加】。强督促监察
第四!条 经营》性建设用地》出让:前市城乡《规,划,主管部门应根据控】制,性详细规划、—技术:规范:。和,地块的实际情况【,科学确定容—积率和其《它开发强度指标
!。。。第五:。条 :。 对同一地块的建】设用地规划许可、】规,划方案审定》、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《、建设项《目竣:工验收?核定的容积率指标】及相应的总建筑面】。。积应当一致建筑面积!的计算口径统一执行!。国,家标准建筑工—程建:筑面积计算规—范(:GB/T5》0353-2005!)
【分期:开,。发建设的用地—各期建设工程规【。划许可证确定—的建筑面积》的总和?不得:突破规划设》计条件?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的:规定
第》六,条 容积率是控】。制性规划的重要【指标任?何单位和个人都不】得擅自更改规—划设计条《件确定的容积率确需!调,。整规划设计条件确】定容积率的必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】一
》 (一)城市【总体:规划、分区规划、】详细规划《和专业?规划调整《或修订造《成地块开发条件【发生变化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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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(二)因城市—基础设施、公益【性公共?设施建设需要—。导致已出让地块的大!。小,及相关建设条件发】生变:化的;
】 (三)因》城市功能调整或其他!原因规划的主—要内容在实施中【。发现明显不》适当的;
【 , (四)建设用地!区域为城市提供【公共开放空间并可】改善周围整》体环:境和城市《景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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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】城,市重要地段建—设,用地有提升》城市景?。观,优化《空间布局和空间结构!,改善人居环境【政府要求土地—受让人将《多层建筑改为小高层!、高层建筑或将小高!层改为高层》建筑的;
— (六—)国家和省》的有关政《策发生?变化的
》 符合以【上条件的在不—影响国?家,利益和公众合法【权,益的:前提下市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可以】按照:。本,办法规定的》。程序重新核定经营性!用地的容《积率指标
第【七条 土地—使用权人申》请调整容积》率按以下《程序进行
—。 《(,一)土地使用权人】向,市城乡规《。划,。主管部门提出调整】容,。积,率申请陈《述调整?理由并附规划建筑设!计方案;
】 , (二)市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对调【整,容积率申《请进行初审》并组织?专家和?市有关部门对规划建!筑设计方案调—整的:必要性和合理性进】行论证并向社会公】示必要时应组织听】证;控制性详细【。。规划中未确定—容积率的地块由市】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。组织专家论证确定】并参照控制性—详细规划中周—边同:类用:。地性质地块》的容积率核定增减幅!度;
《 , (三)经【专家论证、社会公】示和听?证后市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认—为确需调《整容积率的》提出调整意见并附论!证、公示、听证【、结论等《相关:材料报市城乡规【划委员会讨论确定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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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四)经批!准调整?容积率的由市城乡规!。划主管部门下达调】整容积率《告知书;
! (五)土地使用权!人,。必,须与市国土》资源:主管:部门:重新签订国有土地】。使用:权,出,让合同或补充协议补!交土地出让》金,差价后方《可办理后续的—规,划审批手续
第八!条 : 调整容《积率应补缴的土【。地出让金按以下【方法计?。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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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—补缴的土地》出让金=调整容积】率后新增建筑—面积×评估楼—面地价
】 评估楼面地价的】确定:以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批《准调整容积率为参数!批准:之日为统一基—准日由有《资质的土地评—估机:构依法依规》进行评估评估结【果,经,市国土资《源主:管部门审核》后报市政《府审定
第九【条 为城》市提供公共开放【空间增加容》积率的经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和市国土《资源:主管:。部门审查后报—市政:府,批准可依法》减免应补《缴的:。土地:出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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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有下列!情况之一的不—得调整容积率
】 : (一)建设【单位或个人在地块】内有违法《建设行为《。正,在查处尚未结案的】;
(】二)经市《。国土资?源主管部门认定为闲!置,土,地但尚?未处理的;
【 (三—。)调整容积率—后不足一年的;
! (四—)经公开挂牌或拍】卖并明?确,了容积率的土地
!第十:一条 调整容】。积,率后的建设项目【应当符合周》围环境要求、市【政公共设施承载条】件和:消防、卫生、交通等!有关规定不得—增加建筑密度不得降!低绿地率《
第十《。二条 市《城,乡,规,划主管部门对建【设项目进行规—划竣工?验,收时应当对建设【项目规划审》批资料的完整性【、一致性进行审核严!格审查建设工程是否!符合规划许可的容积!率和建筑面积—在建筑物的外形和】尺寸与规《划许可?未发生变《化允许竣工实测【面积:和规划许可证面【积出现一定偏—差总建筑面积—的允许偏差》范围按以下规—。定计算
】 ,(一)总建筑面【积1000平方米】以,下(含100—0平方米)的—最大允许偏》差为5%《;
— ,(二)?总建:筑面积1000-5!000平方米—(含5?000平方米—。)的最大允许—偏差为3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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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总建筑面积》。5,000-10—000平方米(含1!0000平方—米)的最大允许【偏差为2%;—
》 (四)总》建筑面积10—0,00平方米以—上的最大允》。许偏差为1%;
! (五—)总建筑面》积允许?偏差按?累计计?算且:允许:偏差面?。积不:得超过500平方】米
》 规划《竣工验收时实测建筑!面积在允许偏—差范围内的不再补缴!土地出让金和各项】规费:超出:允,许偏差范围》的,按本:办法第八条补缴土地!出让金和各项规费】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核发工程规划竣】工,验收合格书》房,管部门方可办—理房屋产《权登记
第—十三条? 涉及建设用地容!积率调整《的相:关批准文《件、调整理》由、调?整依据、规划方案】以及专家论证意见】公示、听证材—料等均应移交市【城建档案管理机构】备,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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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》 规划编制单位】违反国家有关—标准在?编制的?规划:方案中调整容积率的!由市城乡《规划主管部》门根据?城乡规?划法六十《二条之规《定责令?。限期改正处合同【约定的规划编制费】一倍以上二》倍以下的《罚款;情节严重的责!。。令停:业整顿由原发—证机关降《低资质等级或—者吊销资质证书;】造成:损失的依法承—担赔偿责任》
第十《。五条 国家机【关工作人员在建【设用地?容积率?调整工作中存在玩】忽职守、滥用职【权、:徇,私舞弊的由其所【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!机关给予《。行政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。。任
第十六条 】本,办法有效期五年【有效:期满自动《失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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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》 本办法》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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