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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银城】区经营性建设用地规!划容积率调整管理】暂行办法
第!一条 为进一步【规范经营性》建设用?地规:划容积率的调整管理!提,高土地利用率—促进城市规划建设】健康: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城乡规划《法,、中华人民共和【国,土地管理法》。和建:。设部城市国有土地使!用,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!办法:等法律?、法规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办法
第】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!本,市,城,区规划区范围—。内出让、转让的经】营性建设用》地
? 本办—法所称?容积:。率,。指宗地内地上建筑】物,的总建筑面积与宗地!总占地面积的—比值:。各县区可参》照,本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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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《 市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和市行】政监察机关应当把经!营性用地容积率【规范管理纳入城【乡规划?效能监察的工作内容!加强:督,促,监察
《第四条 经营【。性建:设用地出《让前市城乡》规划主管部门—应根据控《制性详细《规划:、技术规范和地【块,的实际情况,科学确!定容积率和其它开】发强度?指标
第五条【 对?同一地块的建设【用地规划许可、【规划方案审定、建】设工程规《。划许可、《建设项目竣工—。验,收核定的容积率指标!及相应的总建筑【面积应当一》致建筑?面积的?计算口径统一执行国!家标准建筑工程建】筑面积计算规范(G!B/T50》3,。53-2005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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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—期开发?建,设的用地各期—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确—定的建筑《面积的总和不得突破!。规划设计《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!许可证的规定
第!六条: 容积率》是控:制性规划的重要【指标任何《单位:和个人都《不,得擅:自更改规划设—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!确需调整规划设计】条,件确定容积率的必】须符合以下条件之】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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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(一)城市总体【规划、分区规—划、详细《。规划和专《业规:划调整或《。修订造成地块开发条!件发生变化的—;,
(二】)因城?市基础设施、—公益性?公,共设施建《设需要导致已—出,让,地块的大小及相关】建设条件发生—变化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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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因!。城市功能《调整:或其他原因》规划的主要》内容在实施中发现】明,显不适当的;
! (四)建【设用:地区:域为城?市提供公共开放【空间并可《改善周围整体环【境和城市景》观的;
!(五:)城市重《要地段建设》。用地有提升城市景】观,优化空》间布:局和空间结构,【改善人居环境政【府要求?土地受让人将—多层建筑改为小高】层,、高层?。。建筑或将《。。小高层改为高层建筑!的;
(!六)国家和》省,的有关政《策发:。生,变化的?。
? 符合以上条件!的在不影响国家利】益和公众合法—权,益的前提下》市城:。乡规划主管部门可】以按:照本办法规定的程】。序重新核定经营【性用地的容积率【指标
第》七条 《。土地使用权人—申请调整容积率按】以下:程序进?行
? 《(一)土地使用【权人向市城》。乡规划主管部门【提出:。调整容积率申请陈】述调整理由并附【规划建筑《设计方案;
】 (二)—市城乡规《划主管部《门对调整容积率申】请进:。行初审并组织专【家和市有关部门【。对规划建筑》设计方案调整的【必要: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!并,向社会公示必要【时应组织听证—。;控:制性详细《规划:中,未确定容积率—。的地块由《。市,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组织专家论证确定并!参照控制性详细规划!。中周边同《类用地性《质,。地块的?容,积率核定增》减幅度;
【 (三)—。经专家论《证、社?会公示和听证后【市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认为》确需调整容》积率的提出调整意见!并附论证、公示、听!证、结论等相—。关材料报市城—乡规:划,委员会讨论确定【;
(四!)经批?准调整容积率的由市!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下,达调整容积率告知书!;
(五!)土地使用权人【。必须与市国》土资源?主管部门重新签【订国有土地使用【。权出让?合同或补充》协议补交《土地出让《金差价后方可办理】后续:的规划审批手—续
?第八条? 调整容积率【应补缴的土》地出让金按》以,下方法计算
】 : 应补缴的土地出让!金=调整《容,积率:后新增?建,筑面积×评估楼面地!价,
评【估楼面地价的—确定以城乡规—划,主管部门批准调【整容:积,率为参?数批准之日为统【一基准日由有资【质的土地评估机构依!法依规进行评—估,评估结果经》市,国土资源《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!政,府审定
》。第,九条: 为城市》提供公共开放空间】。增加容积《率,的,经,市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《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!门审查后《报市政?府批准可依法—减免应补缴的土【地,。出让金
第十条 ! ,有,下列情况《之一的不得调整容】积率
】(一:)建:设,单位或?个人:在地块内有违法【建设行?为正:在查处尚未》结案的;
】。 (二)》。经市国土资源主管】。部门:认,。定为:闲,置土地?但尚未处理的;
! , (三)调整】容积率后不足一年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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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四)经公】开挂:牌或拍卖《并明确了容积率的土!地
第十一条【 调《整容积率后的建【设项目应当符—合周围环境要求、】市政公?共设施承载条件【和消防、卫生、交】通等有?关规:定,不得增加《建筑密度不》得降:低,绿地率
第—十二条?。 市城乡规划主【。。管,部门对建设项—目进行规《划竣:。工验:收时应当对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】资料的完《整性、一《。。致性进行审核严格审!查建设?工,程是否?符合:规,划许可的容积率和】建筑面积《在建:筑物的外形和尺寸】与规划许可未发生变!化,允许竣工实》测面积和规》划许可证面》积出现一定偏差【总建筑面积的允【许偏差范围按以下规!定计算
【 (一《)总建筑《面积1000平方】米以下(含》1000平方米【)的最?大允许?偏差为5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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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(二)总建筑!面积1000-50!00平方米(含【5,000?平方米)的最—大允许偏差为3%;!。
? , (三)总建筑】面积5000-1】0000平》方米(含1000】0平方?米)的最大允—许偏:差为2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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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总建筑—面积10000【平,方米以上的》最大允许偏差—为1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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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。五)总建筑面积【允许偏?。差按累计计算且允】许偏差面《积不得超过5—00:平方:米
规划!竣工:。验收:时实测建筑面积在允!许偏差范围》内的不再补缴土【地出让?金和各项规费超出】允许偏差范围的按本!办法第八条补—缴土地出让金和各】。项规:。。费后市城乡规划【主管:部门核发《工程规?划竣工验收合格【书房管?。部门方可办》理房屋产权登记【
第十三条— :涉及建设用地—容积率?调整:的相关批《准,文件、?调整理由、》调整依据《、规划方《案以:及专家论《证意见公示、—。。听证材料等均应移】交市城建档案管【理机构备查
【第十四条 规划编!制单位违反国家【。有关标准在》编制的?规划方案中调整容积!率,的,由市: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根据城乡规》划法六十二》条,之规定责《令限期改《正处:合同约?。。定的规划编》制费一倍《以上二倍《以下的罚款》;情节严《重的责令停业整【顿由原发证机—关降低资质等级【或者:吊销资质证书—;造成?损失的?依法承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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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— 国:家机关工作人—员在建设用地容积率!调整工作中》存在玩忽职守—、滥用?职权、?徇,私舞: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!者上级主《。管机关给予行政处】分;: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
第!十六条? 本办法有效期【五年有效期满自动失!效
第十七条 】 本:办法:自公布之日》起施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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