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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》市城市规划区村民】建房规划管理规【定 第一条 【为实施新余》市城市总体规划【进一步加《强城市规划》区村民建房的—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城市规划法》、江西省《实施〈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城市》规划法〉办》法等法?律,、法规的规定结【。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规定 ?第二条 本规—定,适用:于,。新余市城市总体规】划所:确定的规划》区范围 《第三条 城》市规划区村民建房】坚持“统一规—划、统一审批”的】原则:实行:集中领导《统一管理《 第四条 市城【市,规划部门《应根据城市总体【规划和土地利用总】体规划编制城—市规划区内各片区】控制性详细》规划:并,将村:民建房纳入片—区控制性详细规划;!负责城?市规划区所有农【村住宅小区》修,建性:详细规划的审—批对村民《建房规划《进行管理核发村【民建房建设》工程规?。划许可证 》街道办事处(镇政】府)要根据城市【总体规划、片区控】制性详细规划组织】制定:行政:村、自然村的农村】住宅小区修建—。性详细规划 区政府!(管委?会)、街道》办事处(镇政府)】应切实加《强辖区?内村民建房的—领导街道办事处【(镇政府)、村【委要严格把好村民建!房宅基地面积关 第!五条 鼓励》城市:。规,划区农村村民—。联合建设农村—住宅小区鼓励村民拆!。。旧建新进入》住,宅小区住宅小区【建设可?以行政村或自然村】为,单位也可以几—个自然村《共建住宅小区 第】六条 城市规划区村!民建房仅限于自【住房:的建设?并按农村村民建【房,规定交纳规费—如村民自《住房:。上市交易必须按商】品房开发的规定补足!规费 第七条 市】建设行?政,。主管部门负》责提供多套村—民建房设计图纸【供,村,民选择村民建—房必须按已选择的设!计图纸施工不—。得擅自改《变,设计所在村委负责】监督落实《 第八条 》村民:建房审批原则   !  ㈠?村民建房实行统一】。规,划分:期改造在符合规划的!前提:下可以拆旧建新市城!。市规划主管部—门应根据《实际情况会同所在】街,。道办事处(镇—政府)及村委组织】实施    — ㈡村?民建:房应按已《批准的农村住宅小区!修建:性详细规划实施【未编:制农村住宅小区修】建性详细规划—的一律?不予审?批村民建房    ! ㈢市区主要道【路及主要河道两侧1!00米范围内—原则上不准许村【民建设住房   !  ㈣一户》。村民:。只能有一处宅基【地凡村民在集—体土地?上建有新房的原有】。老宅基地的》房,。屋必须自《行拆除、平整场地将!老宅基地交回集【体未自?行,拆,除的由?有关部门、所在街】。道,办,事处(镇政府)【、村:委负责拆除》、平整场地其—拆除、平整场地的费!用由该村民承担  !  : ㈤必须严格按【照有关农村宅基地】。管理:规定办理宅》基地使用批准—手续村民小组—、村委、街道—办事处(镇》政府)应及时—将,本,辖区:内村:民,建房申请人的条【件、:申请建?房的位置和面—积、初步审查—结果予以张》榜公示接受村民监】督 :村民建房的位置可以!选择经村民讨论多数!村民同意《的办法确定也可以按!竞价择位《的原则确定筹措【的,。资金应全《部用于农村住宅小】区配套设施建设【 第九条 村民【建房审?批程序     ㈠!申,请申请人《向,所在村小组、—村委提出建》房书面申请》申请的宅基地必【须是已批准的农【村住宅小区详细规】划范围内的土地 】    ㈡初审所在!村委按规定公—开村民建《房申请?通过:村民:大会:等形式对申请—人的建房条件、占】地面积和位》。置进行?。初审并将符合条【件,的申请人情况及初】审意见?张榜公示 》     ㈢—审查:村委将初《审合格的《申请人材料报所【在街道办事处(【。镇政府)统一审查、!现场核定《由街道办事处(镇政!。府):送市城市规》划部:。门   》  ㈣现场踏勘市城!市规划部门对村民】建房:提出建筑设计要求】确保农村住宅小【区,的美观会同》。国土资源等有关部】门以及办事处(【镇政府)统一现场踏!勘对符合条件的发】放新余?市城市规《划区村民建》房审批表申请—人,填,。表并签署四邻—意见后由《街道办事处》(镇政府)签署意】见统一报区政—府审核?   ?  ㈤审批每年3】月、:6月、9月、—12月中旬》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!及区政府对建房申】请进行?统一审批市》政府批准后由村【委将批?准的建房户》再一次张榜》公布     ㈥】市政府批《准后由市城市—规划部?门在7个工》。作日内向建房申请】人发:放建设工程》。规划许可《证(副?本,) 第十《条 :建房申请《人,在开工建《设前向市城市规划部!门申请放线由—市城市规划》部门在街《道办事?处(:镇政府)《配合下?分区域实地放线未】。经实地放线》的不得开工建设 】建设过程中村—小组:。、村委、街道—办事:处(镇政府》)及城市规划、国土!。资源部门应加强指导!、督促、检查和协】调 工程竣工后【。由建房申请人所【在村委报请市城【市规划部门进行规】划验收?符合规划《的核发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—证(正本)建房申请!人即可申《请市:房管理?部门发给房产证发证!时除收取工本费外不!再收取?其,他费用? 第十一条 城市规!划区:村民:违法建房依法由城】市规划等部门—责令停止建设—限期拆?除,或处:以土建工《程,总造价3%-—5%的罚《。款 第十《二,条 阻碍规划工作】人员依法《执行公务的由—公安机关依》照中华人《。民共和国治安管理】处罚:条例的规《定处罚构成犯—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《责任 第十三条 新!余,市城市总体规—划所确定的规划区范!围外的农《村村民建房》规,划管理可参照本【规定有关条款—制定管理规定 第!十四条 《。本规定自《2005年2月【。1日起施行新余市个!人建房?规划管理暂行规定(!余府发〔《199?8〕54号)同时】废,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