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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大—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!划管理技术规定 ! 第一章 总 则!。 第一《条 为加强全州城】乡规划管《理实现建《设项:目规划管理的规范化!。和标准化确保城乡规!划,有效实施根》据中华人民》。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、!大理:白族自治州城镇【管理条例等法律【、,。法,。规及有关技》术规范?结合:全州实际制定本【技术规定 第二条! 本规?定适用于《全州下辖《的12县市城—市规划区范》围内的建设项目【 ?。第二章 《 ,项目用地规划—管理 《第,三条 建设项目的选!址应:符合已?批准的控制性详【细规:划确定的《用地性质尚无批准】的,控制:性详细规《划按已批准的—上一级?规划执行 》     在控!制性详细规划的编】制及调整内容中可以!设置混合《用,地将功能用途—互利、环境要—求相似且互》相无不利影响的用地!混合设置《具有多种用途—的用:地应以其地》面使用的主导设施】性,。质作为归《。类,的依:。据,同时不同用途功能的!建筑规模一般—按照地上建筑面积】的,比例进行拆分计【算    】 城乡用地、城【。。市建设用地分类【和建设?。用地标准按照现【行城市用地》分,。。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!准执行(附表1【、附表2) — 第四条 规划设计!条件应当包括地块】面积、土地使用【性质、建筑》密度、容积率—、绿地率、》建筑退让红线距【离,、建筑高度、停车】泊位、?主要出入口》。、须配置的》公共设施和工程设】施以及其他要求 】 :     对—。建筑风貌有特殊要】求的地段规划设计】条件应包含建筑【风格和建筑材料等相!关要求? 第五条 建设】项目应按城市规划编!制办法的要》。求编制项目》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!平面规?划项目规划应在现势!地,形图上进行》编制并?采,。用各地统一的城建坐!标和高?程系统 《 : ,    分期—实施:、分期审批的—建设:项目:应当先行编》制项目的修建性详】细规划按规划设【计条件确定总体建】设控制要《。求,和分期界线后方可分!期实施 第三章 !。 建筑规《划控制 第六条】 建筑间距》除,满足日照《、,采光:、通风、《消防、安《全保密?、视觉卫生》、,环保、防灾、—交通、管线敷设、】建筑保?护和:空间环境等》方面的要求外—还应当符合第—。七条至第十六—条的规定 【第七条 平行—布置或垂直布置【。的多:、低层居住建筑的】。间距不得小于多、低!层居住建筑间距最小!。距离控制表》(附表3《),的规定 —。第八条 当北侧【垂直布?置的居住建筑位【。于南侧南《北向布置的居住建】筑两:端且两建筑夹角α】大于等于60—°(附?图1:)的建筑间距可按附!表4要求控》制, 第《九条 高《层建:筑与其他居住建筑】平行布置《(大面对大面)【的间:距按以下要求控制】。并符:合其:他,相关要求《(附表5《) ?。     —(一)各侧》面,宽小:于等于25》米的:高层居住建筑(点式!)与其他居住—建筑大面的间—距不小于18米【;点式建《筑位于北侧的按【。第十条垂直布—置进行控制 !     (二)面!宽大于25》米且小于等于60】米的高层《居住建筑南》北向:布置时与北侧—居住建筑大面的【间距不小于公式D=!24+1/4(H】-24)的计算值】公式:中D为间《距(米)H为高【层建:筑计算高《度(米) 【   《      —东西向布置时—与东西侧居住—建筑大面的间距【不小于?公式D=13—+,1/4(H》-24)且不—小,于18米公式—中D:为间距(米》)H为高层建筑【计算高?度(:米) ?   —  (三)》高层居住建筑在北侧!与南侧多层居住【建筑大面的间距【。不小于南侧多层建】筑高:度的1.《1倍且不小于—。18米与《南侧低层居住建筑大!面的间?距不:小于南侧低层建【筑高:度的1.《。3倍且?不小:于1:3米: 第?。十条 高层居—住建筑短《。边、多低层居—住建筑?山,墙与面宽大于25】米,且小于等《于60米的高—层居住建筑大面垂】直布置的间距控【制高层建筑短—边、多低层建筑山】墙在北侧的》按南侧高层建筑面】宽分类控《制;面宽小于等于】。4,。0米的间距按—不小于13米进行】控制;?面宽大于4》0米:且小于?等于6?0米的间距按不小于!。公式D=《13+?0.7(M-—40)计算值控【制,公式中D为间—距(米)M为南【侧高层建筑》面,宽(米)其》中,北侧垂?直布置建筑》位于南侧高层建【筑两端?且两建筑夹角α大于!等于60°》(附图1)的—按第八条《进行控制《;高层建筑短边【、多低?层,建,。筑山墙在南侧的间距!按不小于1》8米控制;在东【西,。侧的间距按不小【于13米控》制, ?  :   高层》居,住建筑的短边与多低!层居住建筑大—面垂直布置高层建】筑,短边在北侧的与南侧!多层建筑间距不【小于南侧多》。层建筑高度的1【.,。1倍且不小于18米!;与南侧低》层建筑间距不—小于南侧低层建【筑高度的1.3倍】且不小于1》3米高?。层,建筑短边在》南侧的间距按不【小于:1,8米控制高层建筑短!边在东?。西侧的间距按不【小于13米》控,制,(附表6)》 第十一条 高】层居住建筑短边对】短边南北向布—置且北侧建筑短边有!采光需求的》按不小?于15米控制;【南北向布置北—侧建筑短边无—采,光需求?的和东西向布置【的按不小于》13米控制;高【层建筑短边对—多、低层《。建筑山墙的按—不小于13米—控制(附表7) !第,十二条? 面宽大于6—0米:的高层建《筑或有两幢和两【幢,以上(含已》建建筑)高层—建筑对第三方建【筑有日照《影响的或存》在其他特殊日照情况!应编制日照》分,析报告计算确定【。控制间距 【  : ,  建设单》位与规划《设计机构对》所提供?的建筑日《照分析报《告的真实性》与准:确性负相关法律【责任日照分》析软件应当采—用经国家住房和城】乡建设部《评估:认证并?通过国家《建筑:工程质?量监督检《测中心实际工程测】试,的正:版软件 第十三条! 受遮挡建筑被】确定为违法或临【时建筑的其日照【要求不予考虑 【 第十四条 托幼、!中小学教室、—医院病房、老年建】筑、疗养《院等与?相邻建筑《的间距不小》于同等情《况下居住建筑—间距的1.3倍 】 :第十五条 非居住】建筑与居住建筑的间!距,应符合以下规定 !     (一)】。非,居住建筑位》。于居住建筑南侧【或东:西侧的其间距—按照相关居》住建筑间距执—行 : 《    (二)非居!住建筑?位于居住建》筑北侧的建筑—间距按照本规—定第十六条规—定执行 【     (—三)非居住》建筑与居住建筑的】山,墙间距?按照建筑《设计防火安全规范的!规定执行 第十】六条 非居住—建筑(本规》定第十四条所列的非!居住建筑除》外)之间的》间距应当符合—以下:规定 《     (一)】高层建筑与高层【建,筑平行布置时的【。间距 【        ! 南:北向的不小于南侧】。建筑高度的0.4倍!且不小于2》。0,米;:  》 ,  :    东》西向的?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!的0.3倍且不小于!13米   【。。  (二)高层建筑!与多、低层》。建筑平行布》。置时高层建筑在【北侧的间距最小值】为13米高层—建筑在南侧的间距最!小值为20米 【     (!三)多层、》低层建筑平行布置时!的间距不小于南【侧(南北朝向布置)!或较高建筑(—东西朝向布置—)的0?.8倍?并满足消防》安全间距《要求 【    (》四)根?据消防?、交通、《卫生、?环,保、抗震和工程管线!布设、建《筑保护及施工安全】等特殊要求城乡规划!。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可,对非居住建筑的间距!作出特别规定— 第十【七条:。 建筑沿用地边界】布,置时应当《退让:。用,地边界相邻》建筑间距由》双方负责退让并【满足以?下要求 》    《 (一)两》建筑相邻时以—用,地界线起算较低一方!建筑退让本建—筑对:等情况下计算—间距的一《半其余不足部分【由较高建筑一—方退让 《     】。(二)建《设用地?界线另一侧为—空地建设情况不【明确的按另一—侧为18米高的多层!居住建筑大面—。进行计算《 》    应》退,建,筑与用?地界:线夹角小于等于3】0°的按平》行布:置,间距:退让;应《退建筑与《用地界线夹角大于等!于60°的按垂直】布,置间:距退让;《。应退建筑与用地界】线夹角?大,于30°且小—于60°的》按同:等方位下平行—布置时退让距离的】0.8倍退让 】 第十八条【。 地下建《(构)筑物(包括汽!车坡道)《外,。墙退让用地红—线及规划道路红线】的距离不小》于3米地下机动车】停车场进《出口面向城市—道,路时 进《出口:坡道起坡点》后退道路红》线距离不小于7.5!米 ?第十九条 建筑【退城市道路》红线的要《求由城乡《规划行政主》管,。部门根据《控制性详细规划、】各县市技术》规定或规划管理规】定等确定规划设【计条件?并满足以下要求 !     【(一:)没有规划控制【红线和?绿线的公路其隔离带!宽度规?定如下    】  :   ?1、现状确定—为高速公路的—边沟外缘两侧—各不:小,于30米 【   《。      —2、现状确定—为国道的《两,侧各:不小于20》米    !    《 3、?。省道两侧各不—小于15米 【 :       【 ,。 4、县道两侧【各不小于《1,0米 》 :     》   5、》乡(镇)《道两侧各《不小:于5米 【     (】二)在居住小区、】居住组团内和旧城】区现有巷道两侧建筑!退让距离按现—行城市居《住区规划设》计,。规范执行 第二】十条 建筑退让【铁路间距要》求 —    (一)【建筑退让与最近一】侧的铁路边轨—距离准?轨干:线不小于3》。0米准轨支线和专用!线不小于《20米 》    》 (二)透空围【栏(围墙)》与铁路最近一侧边】轨距离不小于1【。。。0米围墙高度—。不大于2.5米 】 ,     —(三)高《。层建筑、高大构筑物!(水:塔、烟囱等)—、危险品仓》。库和:厂房与最近一侧的铁!路边轨距离以及在】铁路道口附》近进行建设活动【必须符合《铁路管理的有关规定! : :    (四)特殊!路,段退让铁路间距由】城乡规?划行政?主管部?门,会,同铁路部门确—定 第二十一条】。。 退湖泊、河道及】饮,用水源的距》离按相关规划、规】定执行 》第二:十二:条 :一般:地区:沿架空?电力线?路两侧新《建、改?建、扩建建筑—物其后退线路距离】除有关规划另有规定!。外不得?小,于附表8的规定【 第二十三条【 在有净空高度【控制的飞机场、气】象台周围新建、改建!建筑物其控制高度】应有:相,关部门的意见 第!二十四条 给水管】、雨水管、强—弱电管、污水管等】各类市政《。管线住?宅项目的道路及【出入口?设置应按有关规【范,执,行 第二十【五条 临城市道路(!主、次干道及支路)!或广场的建筑—物连续面宽要符【合下列规《定     !(一)高层建筑连续!面宽小于60米【 ? ,    (》二)中高《层建筑连续面宽小于!70:。米 《     (—三)多层和低层建】筑连续面宽小于【80米   ! , (四?)不同建《筑高度组合的—连续面宽按》较低建筑物的连续】面宽控制《     (!五)标志性公共建】筑和特殊建》筑的:连续面宽由城乡规划!行,政主管部《门根据规划核定 】     (】。六,)临湖、临》河、临山体、临景】观路、?临公共?绿地一线布》置的主体建筑—之,间应留有《一定的开敞》空间 第二十【六条 ?为集约?、节约用地经—济、合理、有效使用!土地和空《间在:老城区改造》、临街建筑和—居民自建住》。宅中:相邻建筑双》方有建筑退》。让间距协议或生效】法律文书城乡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实!际情况审查》审批 ? 第四《章 公《共服:务配套?设施和机动》车泊位? 第二十七条 】新建住宅项目—必须配建物业管【理用房、垃圾收【集点、户外健身【场所、信《。报箱:群(间)其它—公共服务设》施按现行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】计规范?要求分级配》建 第二十八】条 每个居住组团】(,10:00-3000人)!至少配建一座公共厕!所建筑面积不小于4!0平方?米(:男女各不少》于6个坑位)如【独立设置时与居【住建筑平行》。布,置的间?。距应大于5米其它情!况,的间距应大于—4米 》第二十九条 —生活垃圾收集点的】服务半径一般不大】于70米 【第三十条 》在,城市:规划区范围内新建】、改建、《扩建下列《。工程项目建》。设单位应《同步规划、设—计、:建设再生水设施 ! ?    (》一)建?筑面积大于》2万平?方,。。米的宾馆、饭店、商!。场,、综合?性服务楼《和高层住《宅  —   (二)建【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!米的:机关、科研单位、大!专院:校和综合性》大型文化《体育设施 【     (—三)建筑《面积大于5万平【方,米的居住区或—集,中建筑区《   —  (四《。),污水回收量在—150立方》米/:。日以:上的建设项目—     】(五)其它应—当配套建设再—生,水,设施的项目》 第三十一条 建!设项目用地内环路(!单向行?驶)宽度不应小于】。4米:双车道不应小—。于6米?车行路边缘距离高层!建筑外墙宜大于5】米 第三十【。二条 建设项—。目配建?的机动车泊位是指在!建设项目《用地界线《内提供本建设—项目车?辆停放?以及以本建设项目】。为目的的《来访办事车辆停放的!专用设施严禁占用规!划批:准的绿地《和其它公共配套设】施用地设置机动车】泊位按比例折—算参与项目》绿地率平衡的生态停!车场只能作为公【共,停车位?使用: 第《三十三?条 建设项目配建】。机动车泊位的数【量按建设项目—建筑所属类别的【配建指标和》规模(不含机动车停!车库、楼的自—身建筑面积)—计算确定《统一安排、合理【布,置计算出的车位【数不足1《个的:按1个计算 —。 第?三十四?。条 建?设项目?配建的机动》车泊位指《。标,以,。小型车为计算当量大!型车泊位的换算按】。相关规范要求—。。执行小型车泊位尺】寸不宜?小于2.5》米,(宽:)×6米(长)的标!准尺寸 第三十五!条 ?各类建设工程—。配,建机动车泊位指【标不低于建设工程配!建,机动车泊位指标【。表,(附表9)规定的标!准    】 停车?。场应按停《车泊位的《规模:设置相应的残—疾人停车泊位—规模为?50-300个的应!设置2个规模—为300-50【0个的?应,设,置4个规模大—于500个》的应按总数的1%设!。置残疾人停车泊位】。 《 ,   中小学、幼儿!园宜设置校车停【车泊位并《设置学?校出入?口,。处的行?人集散和车辆接送】空间  【。   医院每1【00个床位应—。设置1?个救护车停车泊位】 :第三十六条》 建设项目配—建机动车泊》。位可采用地下—车库、立体停车楼】(库)、地面—停车等多种形式其设!计必须符合》国家现?行的建筑、》消防、交通等相关】专业设计标准和规范!以及:本规定的要求同时应!尽量减少《地面:。停车泊位比例 【     停车!泊位在51-50】0辆:的大中型地》下汽车?库车辆出入》口不应少于2个;】。停车泊?位大于?500辆《的特大型地下—汽车:。库车辆出入口不应】少于3?个并应设《置人流专用出入口各!。汽车出?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!于15米出入口的】宽度双向《行驶的不应小于7】米单向行驶的不应】小于5米 》 第三十七》条 建设项目按规】划指标配《建,的机动?车泊位应《。当与该项目主—体工程同步设计、】同步施工《、同步?验,收,投入使用 》 第三十八条【 建设工程配建【机动车?泊位指标表》。(附表9)未—列出:的其它建设项目【配,建机动车泊位指标由!城乡规划行》政主管部《门根:据国家有关规—定确定非机动车停】车,位配建标《准由各县《市自行确定 — 第五章 绿地】建设 第三十九条!。 建设项目》的,。。绿地率配建指—标应符合以》下要:求(各县《市可依据创园目标提!高绿:地率指标) 【  《   (一)—新,建工业企业》、市场、仓储不得】低于10%同时【也,不得:高于20% 【    — (二)新》建港区、车站—等交通设施、商业】中,心等不?低于20% 】     (【三)新建院校、医疗!机构和大型公共设施!不低于3《5%;?改建的不低》于30% 【 : ,   (四》)文教卫生设施、机!。关团体、部队—等单位不低》于35% 【     (五)!新建:住宅区不低于3【0%;旧城住宅【。区成片改建的不【低于25% —  》   (六)—园林景观道》路不低于4》0,%;宽?。度大于50》米,的道路不低于30】%;:宽度在40-5【0米的道路》不低于2《。5%;宽度小于4】0米的?道路不低于20% !     】(七)城市内河、海!、湖等?水体铁?路两侧的防护林【。带宽度不小》于1:5米 第四十条! 居住区绿》地应当符《合,现行城市《居住区?规,。划设计?规范:的有关要求建筑外】墙周围在处理好室】外排水?等设施不《影,响建筑使用的—情况下?可,设置绿地并列入【绿地计算设置建筑散!。水和排?水明沟的扣除建筑散!水和排?水沟面?积 第四十一【条, 建设项目配套【的园:林设:施包括亭、台、楼、!阁、廊、《雕塑、假山石、园林!步道(路宽≤1.5!米)、景《观性休闲《。。活动场等《占地面积不大于项目!应配建绿地面—积35%《。的可计为绿地面【积超过35%的部分!不计入绿地》面积 》    《 居住区建设项【目中与绿地结—。合建设的体育—健身设?施、儿童娱乐—设施:可计算为绿地—面积 》。     居住区】内独立设置的—体,育场地?可按该体育场地【面,积的5?0%作为《绿地计入项目绿地】率指标 《 第四十二条 地下!或半地下建筑—的屋顶绿地》从地:面有道路可方便【进入且覆土厚度不】小于0?.8米的按实—际屋:顶绿:地面积?计算绿地面积 【 :     下沉【。式广场的绿地—面,积可:计,入绿地?率计算 第四【十三条 建筑物屋】顶绿化覆土厚度不小!。于0:.8米且绿地面【积大于50平方米】便于:人们使用并在—三层(含三层)以下!的可按?屋顶绿地面》积的30%计入【绿,地;四层《。至,六层(含六层)【的可按屋顶绿地面积!的10%计》入绿:地;六层以上—或距地?面20?米以上的屋顶—。绿化不计《入绿地以《上计:入,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得!。大于:项目应配《建绿地面积的1【0,% 第四十四【条 建筑物》。底层架空的内部绿地!底层高不小于2.8!。米且至少有两个面敞!开平:均覆土厚度不小于】0.8米的按其实】。际,绿地:。面积的5《0%计算《为绿地? 第四十五—。。条 以树《坛形式种植》的零星?乔,木必须?设不小于《。1米×1《米的树坛绿地面积按!树坛面?积计:算有:二级绿?化的按?二级:绿地面积计算—行道树按零星—乔木进行计算种植二!级绿化带的》按绿:化带面积计算— , 第四《十六条 以嵌草砖】或中间留绿带方式种!植设:置,的生:态停车场按停—车场面积的》30%计入绿—地面积要求》每间隔?两个停车位之—间留0.5米宽【绿,化,带并种植2棵乔木 ! 第四十七条— 庭院式住》。宅小区的绿》地其:庭院以外公》共部分的绿》地不得小于总绿地】面积的30%并【设置相应的小区集】中绿地 【    庭院绿地】计算通透式围墙【庭院的绿《地,面积(有停车位的】扣除停车《位面积?),按85%计》入绿:。地率:以实体围墙封闭的】庭院绿地不计入【绿地率 《 第四十八—条 下列情形—不计算为建设项目绿!化工程用地 —    —。 (一)《阳台绿化、室内【绿化:。、盆:栽,花草树木墙、栏杆】上的悬挂花台、盆栽! : ,   《  :(二)小《区和组团道路、宅】旁道路、消防通【道, 《     》(三:)建设?。用地内的游》泳池、消防水—池以及城市规—划控:制,的自然溪河等水【体 第四十九条】 新建建设项目原】则上不得修建围墙】可以以花台、绿地、!。绿篱:等作为用地边界【的隔离带《。;因:使,用功能等特》殊原:因确需修《建围:墙的:需,按程序报批》并符合以下要求围墙!退让城?市道路红线1.5米!以上;围墙应—设计为通《透式:;有特?殊要求需《建封:。闭式围墙的应对其】。饰面及外观进—行美化处理 【。第六章 《。。 计算规《则, 第五《。十条 建筑间距【的计算?应符合以下要求【     !(一)?建筑间距是指相邻建!筑物外侧垂直投影之!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!     (】二)如?有突出于建》。筑物外?墙的封闭阳台、【外廊、室外楼梯【、,楼梯间、《各类井道、楼—层出挑、落》地窗、出挑深—。度大于0.6—米的凸窗以》及总长超过建筑面宽!二分之一或连—续长度超《过10米《的开敞阳台从突出】部分的外《边线:起计算最小水平距】离 第五十一条 !计,算相邻建筑物建筑遮!挡间距建筑高—度按以下计》算   】  (一)》被遮挡住宅建筑下】部为非居《住用途的在》计算遮?挡建:筑高度时可》扣除该部分》建筑的高度》 ?  :   (二)—平屋顶建筑: 自】建筑物室外》地面算至实体女【儿墙顶部;屋—面有挑檐且挑檐【。。出挑深度大于0.】6米自室外地面算】至其实?体女儿墙顶部再加上!檐口出挑《。深度 《     —(三)坡《屋顶建筑按室—外地面至建筑屋檐和!屋脊的?平,均,高度:计算    ! (四)局部突出】屋,。顶的瞭望塔、—冷却塔、《。水箱间、《。。微波:天,线间或设施》、电梯机房、—排,风和:排烟机?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!等不计入建筑—高度  【。 ,  (五)顶层为跃!层户型的跃层部分间!距分台计《算    】 (六)建筑—。物底层室外地坪不在!同一平面的》。以,最低点为起》算面 第》五十二条 建—筑朝向的确定 !    》 南北向指正南【北和南?偏东(西)4—5°以内(含45】°)东西《向指:正东西向和东(西)!偏南:45°以内(不含】45°) 第五!十三条 建筑面积!的计算? ?    》 (一)《住宅建筑《面积按照《国家:现行建筑工程建【筑面积计算规范进】行,计算 》     (二)】住宅、办公建筑层】高大于等于4.8米!建筑面积《按该部分《。。水平投影面积—的2倍计算在此基础!上层高每增加2.2!米,建筑面积增加该【部分水平投影—面积1.0倍—。;商业建筑层高大】于等于5.4—米建筑面积按该部】分水平投影面积的2!倍计算在此基础【上层高每增加—2.2米建筑面积】增加该部分水—平投影面积1.【0倍 —。    (》三)住宅、办公【。、普通?商业建筑的门厅、大!。堂、中庭《、,内廊、采《光厅等公共部分特】殊用途的大型商业用!房、工业建筑、体育!馆、博物馆和展览】馆类等建筑其建筑面!积按:照,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!。积计:算规范的规》定按一层计算;住宅!建筑中设置局部中】空的其中《空部分建筑》面积按一层》进行计算;局部中空!部分如包含室内楼梯!局部中空《扣除楼梯板面水平投!影面积后按一层计算!楼,梯仍:按自然层的水平投】影面积进《行计算建《筑物内?的室内楼梯间—、电梯井、》。。观光电?梯井、提《物,井,、管道井、通风排气!竖井、垃圾道、【。。附墙烟囱《等应按建《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! 第五十四》条 计算建》。。筑密度时建筑物【基底:面积的计算》应符合以下规定 】。 ,     (一!),有柱门厅《、连廊、挑廊—、阳台等均应—。按其外?围垂直投《影计算基底面积 !    》 (二?。),各类:独立设置《的地下空间室—外地:坪以上部分》高度大于等于1.】5米的按垂直投影】面积计算基底面积】     (!三)过街楼》。、骑楼应按其—垂直投影面积—计算基底面积 】第五十五《条 计算容积率【。时,下列建筑面积不【。计入容积率 !   ?  (?一)超出室外地【坪高度小于》1.:5米的各类地—下室和半地下室【   —  (二)》用作公共绿化、公】共服务设施》、公共活《动等永久《开敞的公共开放空】间在符合消防—、,交通等要求的前提下!底层架空垂直投影范!围内的建筑面积 ! ,  :。   (三)—居住区、《。。商业:及商务办公项目中全!天对外开放的公【共厕所的建筑面积】 《    (》。四,)居住建筑底层作】为,公共停车场(库)】以及为设置人—车分:流而:设,计的:顶板式?公共通道的建—筑面积 《 , :。    (五)居】住区建设项》。目,内独立设置的立体】(机械)停车库、】室内体育馆建—筑面:积  —  : 各类独立》住宅:、联排住《宅、多低层叠加住】宅底层设置的非公共!停车库不适用—于该条?款建筑面积纳入容积!率计算 《 第:五十六条 商业建筑!之间作为《单纯:交通:联系功能的空中【连廊建筑面积可【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!。密度 第五—十七条 在坡地上利!用自然地形建设的建!筑物以建筑物底层】室外地坪最低点【为起:。算,面地下空间顶板面】高出室?外地面1.5米【以,上的作为《一层建筑计》算地下室《、半地下室层—高,2.2米及以上的计!算全部建筑面积【;层高?2.:2米以下的计算【一半:建筑面积《 第五十八—条 临城市规划道路!。的建设?项目在?项目绿地率满足【规划设计《要,求的情况下为城市】提供常年开放—面积不小于》150平方米的【供市民?自由使用的临—街广场、绿》地,(按规划设计条【件退道路红线部分】除外)经城乡规划】。行政:主管:部门确认在计算容】积率时?。新城区每提供—1,平方米临街广场【、绿地扣除3平方米!的建筑面积旧—城区每提供1平【方米临街广场、绿地!扣除5平方米—的建筑面《积, 第七章 【 ,附则 第五十【九条 本规定主【。要用于明确项目规】划审批管理》中的:技术问题其他有关】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!由各县市自行制【定 : 第六《十条 大《理白族自治》州下辖的12—县市城市《规划区范围以外的】建设:项,目可参照《本,规定执行 【  :   历史文化【名城(镇、村—、街)、古街—区、:历史:建筑风貌保护区范】围内的建设项—。目严格按保护规划】和控制规划》实施;没有相关规】。划的建筑密度、容积!。率、绿地率、建【筑,间距等可根据空【间格局、传统风貌、!村规民约进行控制 ! ?   ? 国家?级、省级风景名【胜区范?围内的?。建设:。项目其规《划管:理应符合相关法【定规划、规》范和规定《 第六《。十一条 《建,设项目?。。修建性?详细规划和建—筑设计?方案应符合城市形象!设计的有关》规定 》     山—地建设项《目,。的修建性《详细规划《和,建筑设?计方案应体现大理州!山地建?筑规划设计导则的】指导性?要求必须进行专项】绿化:景观设计对》主景观面进》行视觉分析》在规划布局》中要强化前沿空【间的:绿化景观设计— 第六十》。二条 ?各县市可依据本规定!结合当?地实际情况制定各县!市的技术规定或规划!管理规定有关技术标!准可高于本规—定但不得低于本规定!的要求;低于本规】定要求的一律以【本规定为准特殊【地区执?行本规定确有困难】的可根据特殊情况制!定相关规《定报经州城乡规划】委员会?审查同意《。按法定程《序审批后执行— 第六十》三条 在本规定施】行前城乡《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已批准《的详细规划或已【取,得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,证的建?设项目仍按照原批准!规,划执行? 第六十四条【。 , 本规定《具体:应用问?题由大?理白族?。自治州规划局—负,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!执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