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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【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!划管理技术规定 】 第《一章 总《 ,则 第一条— 为加强《全州城乡规划管理】。实现建设项目—规划管理《的规范化和》。标准化确保》城乡规?划有效实施根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城乡规划法、大理白!族自治州城镇—管理条例等法律、法!规及有?关技术规范》结合:全州实际《制定本技术规定 】 第二条 本规【定适用?于全州下辖的—12县市城市—规划区范《围内的?建设项?目, 第二章 【 项目用地规划管理! 第三条 建【设项目的选》址应符?。合已批准的》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!。的,用,地性质?尚无批?准的控制《性详:细规划按已批准的】上一级规划执行 】。    — 在控制性详细【规划的?编制及调《整内容?中可以设置混—。合用地将功》能用途互《利、环?境要求相似且互相】无不:利影响的用》地混:合,设置具有《多种用?途的用地应》以其地面使用—。的主导设施》性质作为归类的依据!。。同时不?同用途功《。。能的建筑《规模:一,般按照地上建筑【面积的比例进行【拆分计算《   —  城乡用地—、城市建设用地【分类:和建设用地标—。准按照现行》城市用地分类与【规划建设用》地标:准,执行(附表1、【附表2) 》 第四条 规划设计!条件:应当包括地块面积、!土,地使用性质、—建筑:密度、容积率、绿】地率、建《筑退让红线距—离、建筑高度—、停车?泊,位、主要出入口、须!配置的公共设—。施,和工:程,。设施以及其》他,要求 》    《 对建筑风貌有【特,殊要求的地段规划设!计条件应包》含建筑风《格和建筑材料等相】关要求 《 第五条 建设项】目应按城市规划编制!办法的要求》编制项目修建性详】。细规划或总平面规】划项目规《划,应在现势地》形图上进《行编制并采用各地】。。统一的城建坐标和高!程系统? ,    — 分期实《施、分期《审批的建设》项目应?当,。先行:编制项目《的修建?性详细规划按规【划设:计条件确定总体建设!控制要求和分—期界线后方可分【期实施? 第三章 — 建:筑规划控制 第】六条 建《筑间距除满》足,日照、采光》、通:风、消防、安—。全保密、视》觉卫生、环保—、防灾、交通、【管,线敷设、建》筑保护和空》间环境?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!当符合?第,七条至第十六条的规!定 :。 第七条 平【行布置或垂直布置】的多、?低层居?住建筑的间距不【。得小:于,多、低层居住建筑间!距最小距离控制【表(附表《3)的?规定 第八条】。 当北侧垂直布置的!居住建筑位》于南侧南北》向布置的居住建筑】两端:且两建筑夹角α大于!等于:60°(附》图1)?的建筑间距》可按附?表4要求控制 【 , 第九条 高层建】。筑与:其他居住建筑—平行布?置(大面《对,大,面)的间距》按以:下要求控制并符合】其他相关要求(附】表,5) ?     (一!)各侧面宽小—于等于25米的高层!居住:建筑(点式)与【其他居住建筑大【面的间距不》小于18《米;点?式建筑位于北侧的】按第十?条垂直布置进行【控制:   【 , (二)《面宽大于25米且】小于等于60米的高!层居住建筑南北向布!置时与北侧居住建】筑大面?。的间距不小于—公,。式D=24+1/4!(H-24)—的计算值公式中D】为间距?(米)?H为高层建筑计【算高度(米) ! ,     》  :  东西向布置时与!东西侧居《住建:筑大面的间距—。不小于公式D—=13+《1/4(H-—24)且《不小:于18米公式—中,D为间?距(米)H为高层建!筑,计算高度《(米) 】    (三)高层!居住:建筑在北侧与南侧多!层居住建筑大面的间!距不小于南侧多层建!筑高度的1.1【倍,且不小于18米【与,南侧低层居住—。。。建筑大?面的间距不》小于南侧低层建【筑高度的1》.3:倍且不小于13米 ! 第十条 》高层居?住建筑短边、多低】层居:住建筑山墙与面宽大!于25?米,且小于等于60米】的高层?居住建筑大面垂直】布置:的间距控制高层建】筑短:边、多低层建筑山墙!在北侧的按南侧高】。层建筑面宽分类控】制;面宽小》于等于?40米的间距按不小!于13米进行控【。制;面宽大于40】米且小于等于60米!。的间距?按不小于公式—D=13《+0.7(M-40!。)计算?值控制公式中D为】间距(米)M为【南,侧高层建筑面宽(】米)其中北》。。。侧垂直布置》建筑位于南侧高【层建筑两端且两建筑!夹角α大于等于【60°(附图1)的!按第八条进行控制】;高层建筑短边【、多低层建筑山墙】。在南:侧的:间距按不小于1【8,米,控制:;在:东西侧的间》距按不小《于13米控制 !  :   高层》居住建筑的短边【与多低层居住建【筑大面垂直布置高】层建筑?短边在北《侧的与?南,侧,多,层建筑?。间距不小于南侧多】层建筑高度》的1.1倍且不小】于,18米;与南侧【低层:建筑间距不小于南】。侧低:层建筑高度》的1.3倍且—不,小于13米高—层建筑?短边:在南侧的间距按【不小于1《8米控制高层建筑】短边在?。。东西侧的间距按【不小于1《3米控制(附表【。。6) 《第十一条 》高层居住《建筑短边对短—边南北向布置且【北侧建筑短边有采光!需求的按不小于1】5米:控制;南北向布置北!侧建筑短边》无采:。光需求的和》东西:向布置的按》不小于13米控制】;高层建筑短边对多!。、,低层建筑山》墙,。的,按不小于13—米控制(附表—7): 第十二条 面】宽大:于60米的高层建筑!。。。或,有两幢和两幢—以上(含已建建筑】)高层?建筑对第三方—建筑有日照影—响的或存在其他特】殊日照情况应—编制日?照分析报《告计算确《定控制间距 —  《   建《设单位?。与规划设《计,机构对所提供的建】筑日照分《析报告的真实—性与准确《性负相关法律责任日!照分析软《件应当?采用经国家住房【和城乡建设部评估认!证并通过《国,家建筑工程质—量监:督检测中心实际工】程测试的正》版软:件 第十三条 】 受遮挡建筑被确】定为违法《或临:时建:筑的:其,日照要求《不予:考虑 第十四【条 托幼、》中小学教《室、:医院:病房、老年建筑、疗!养院等与相邻建【筑的间距不小于【同等情况下居住【建,筑间距的1》.3倍? 第十五条【 非居住建筑与【居住建?筑的间距应符合以下!规定    】 (一)非居—住建筑?位于居住建》筑南侧或东西侧【的,其间距按照》相,关居:住建筑间距》执行 》     —(二:)非居住建筑位于】居住建筑北》侧的建?筑间:距按:照本:规定第十六条规定】执行  】   (三》)非居住建筑与【居住建筑的》山墙间?距按照建筑设计防】火安全规范》的规定执行 — 第十六条 非居住!建筑(本规定第十】四,。。条所:列的非居《住建筑除外》)之间的间距应【当符合以下规定 !     》(一)高层》。建筑与?高层建筑平行布置时!的间距 — 《 ,     》  南北向的不小】于南侧建筑高—度的:0,.4倍且不》小于20米》; 《。  :       东西!向的不小于较高建】筑,高度的0.3倍且不!小于13米 —     (二)】高,层建筑与《多、低层《建筑平行《布置时高层》建筑在北侧的间距最!小值为1《3米高层建筑在南侧!的间距最小》值为:20米 【     (—三)多层、低层建】筑平行布置》时的间距不》小,于,南侧:(南:北朝向布置)—。或较高建筑(东【西朝向布置)—的0.8倍并—满足消防安》全间距要求》 , :     —(四)根据消防、】交通、卫生、环【保、抗震和工—程管线布设、建筑】保,护,及施工安全》等特:殊要求城乡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可》对非居住建》筑的间距《作出特别规定— 第—十七条 建筑沿用地!边界布置时应当退】让用地边界相邻建】筑间距由双方—负责退让并》满足以下要求 【     (【一)两建筑相邻【时以用地界线起算较!低一方建筑退—。让本建筑对等情况】下计算间《距的一半其余不足】部分由较高建筑一】方退让 】    (二)建设!用地界线另一侧为】空地:建设情?况不明确的按—另一侧为《1,8米高的多层居【住建筑大面进—行计算?     !应退建筑与用地界线!夹,角小于等于3—0°的按平行布【置,间距退?。让;应退建筑与【用地界线夹角大【于等于60°—的按垂直布置间距】退让;应退》建筑与用《地界线夹角大于3】0,°且小于60°的】按同等方位下平行布!置时退让距离的0】.8倍?退让 【第十八条 地下【建(构)《。筑物(包括汽—车坡道)外墙退【让用:地红线?及规划道路红线的距!离不小于《3米地下机动车【。。停车:场进出口面向城【市道路时 进出口】坡道起坡点后—退道:路红线距离不小于7!.5米 第十九】条 建筑《退城市?。。道路:。红线:的要求由城乡规【划行政主《管部门根据》控制性详细》规,划、各县市技术规定!或规:划管理规定》等确:定规划设《。。计条件并满足以下要!求    !。。 (:。一)没有规》划控制红线和绿线】的公路?其隔离带宽度规【定如下     !    《1、现状确定—。。为高速公路的边沟外!缘两侧各《不小于30米— 《        】 2、现状》确定为国道》的两侧各不》小于20米 !    《     3、省】道两侧各不》小,于15米 】      —   4《、县道两《侧各不小于》10:米    !     5、乡(!镇)道?两侧:各不小于5米 【    ! (二)在居—住小:区、居住组团内和】旧城区现有巷道两侧!建筑退让《。距离按现行城市居住!。区规划设计规范执行! :第,二十条 建》。筑,退让铁路《间距要求《 《 ,    (一—)建筑退《让与最近《一侧的铁《路边轨距离准轨干线!不小于30米准【轨支:线和专用线》不小于20米 !    《。。 (二)透》空围:栏(围墙)与铁路】最近一侧《边轨:距离:不小于10米—围墙高度不》大于2.《5米 ?     (三!)高层建《筑、:高大构筑物(—水塔、烟囱》等)、危险品仓库和!厂房与?最近一侧《的铁路边轨距离【以及在铁路》道口附近《进行:建设活动必》须符合?铁路管理《的,有关规?定,   —  (四)特殊路段!退,让铁路间距》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会同铁路部门】确定 第二—十一条 退湖泊、】河道及饮用水—源的距离按》相关规划、规定执行! , 第二十二条 【一般地区沿架空电】力线路两侧新—建、:改建、扩建》建筑物其后退线路距!离除:有关规?划,另有规?定外:不得小于《附表8的规定— 第二十》三条 在有净—空高度?控制的飞机场—、气象台周》。。围新建、改建建筑物!其控制高度》应有相关部门的意】见 第二》十四:条 给?水管、雨水》管、强弱《电管、污水管等各类!市政管线住宅—项目:的道路及出入口【设置应按有》关规范执行 — 第二十五条【 临城市道路—(主、次干道—及支路?)或广场的建筑【物连续面《宽要符合下列规定 !     (一!)高层建筑连续面宽!小于6?0米  【   (二)—中高层建筑连续面】宽小于7《0米: ?  :。   (三》)多层和低层建筑】连续:面宽:小于80米 ! ,。 ,  (四《)不同建筑高度【组合的连《续面宽按较》。低建筑物《的连续面宽控制 !。     (五】)标志性公共建筑和!特殊建筑的连—续面宽?由城乡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根》据,规划核定  !   (六)—临湖、临河》、临山体、临景观】路、临公共》绿地一线《。布,置的主体建》筑之间?应,留有:一定的开敞空—间 ?第二十六条》 为集约、节—约用地经《济、合?理、有效使用—土地和空间在老城区!改,造、临街建》筑和居?民自:建住:宅中相邻建筑—双方有建筑退让间】距协议或生效—法律:文书城乡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实!际情况?审查审批 第四!章 公共服务【配套:设施和机动》车泊位 《 第二?十七条 《新建住宅项目—必须配建《物业管理用》房、垃圾收集点、】户,外健身场所、信报】箱群:(间:)其它公共服—务设:施按:现行:。城,市居住区规》划设计规范要求分级!配建 《 第:二十:八条 每个》居住组团(1000!-3000人—)至少配《建一座公共厕所建筑!面积不小于40平】方米(男《女各不少于6个坑】位):如独立设置时与居住!建,筑平行布置的间距应!大于:5,米其它情况的间距】应大于4米 第!二十九条 》生活垃圾收》集点的服务半径【一,般不大?。于70?米 : 第?三十条 在城市规划!区范围内《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下!列,工程项?目建设单位应同【步规划、设计、建】设再生?水,设施 【    《。(一)建筑面积大于!2万平方米的—宾馆、饭店、商场、!综合性服务楼和【。高层住宅  !   ?(二)建《筑面:。积,大,于3:。万平方?米的机关、科—。研单位、大专院校和!综合性大型》文化体育设》施 ? ,     (三)建!筑面积大《于5万平方》米的居住区或集【中建筑区 】 ,   ?(四)污水回—收,量在1?50立?方米/日以上的建】设项目 —     (五)其!它应当配套建设【再生水设《施的项?。。目 第三十一【。条 建设项目用地内!环路:(单向行驶)宽【度不应小于4米双】车道不?应小于6《米,车行:路边:缘距:离高层建筑外墙宜大!于5米 第【三十二条 建设项】目配建的机动—车泊位是《指,在建:设,项,目,用地界线内提—供本建设项目车辆】停放以及以本建【设项目为目的的【来访办事《车辆停?放的专?用设施严禁占用规】划批准的绿地—和其它公共》配套设施用》地设置机《动车泊位按比—。。例,折算参与项目绿【地率平衡的生态停】车场只能《作为公共停车—位,使用 《 第三十三条 建设!项,目配建机《动,车泊位的数量按建】设项:目建筑?所属:。类别的配建指标和规!模(不含机动车停车!库、楼的自身—建筑面?。积)计算确》。定统一安《排、合理布置计算出!的,车位:数不足1个的—按1个计算 — 第三十四条【 建设项《。目配建的机动车【泊位指标以小—型车为?计算当?量大型车《泊位的换算按—相关规范《要求执行小型车泊位!尺寸:不宜小于2.5米(!宽)×6米(—长)的?标准尺?寸 第三》十,五条 各》类建设?工程配建《机动车泊位指—标不低于建》。设工程配建机动【车泊位指标表(附表!9)规定的标—准   【  停?车场应按《停车泊位的》规模设置相应的残疾!人停车泊位规模为】50:-300《个的应设置2个规模!。为,300-50—。0个的应设置4个规!模大于500—个的:应按总数《的1%设置残—疾,。人停车泊位 !    中小—学,、幼儿园《。宜设置校车停车【泊位:并设:。置学校出入口处的行!。。人集散和车辆—接送空间 —    》。 ,医院每100个床】。位应设置《1个救护车停车【泊,位 ?第三:十六条 《建设项目《配建机动车》泊位可采《用地下车库、立【体停车?楼,(库)?、地面停车》等多种形式其设计必!须符合国家现—行,的建:。筑、消防、》交通:等相关专业》设计标准和规范以及!本规定?。。的,要求同时应尽量减少!地面停?车泊位?比例 》 ,    停》车泊位在51—-500辆的大【中型地?下汽车库车辆出【入口:不应少于2个;停】。车泊位大于》5,00辆的特大型地】下汽车库《车辆出入口不应【少于3个并应设置】人流专用出入—口各汽车《出入口之间的净【距应大于15米出入!口的宽度《双向行驶的不应小】。于7:米单向行驶的不应】小于5米 第三】十七条 建设项【目按规划指标配【建的机?动,车泊位?应当与该项》目主:体,工程:同步:设计、同步》施工、同步验收【投入使用 第】三十八条 》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!泊位指标表(附表】9)未?。。。列出的其它建设【项目配建机》动车泊位指标—由城:乡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根—据,国家有?关规定确定非机动】车停车位配建标【。准由:各县市自行确定 】 第五章 绿地】建设 第》三十九条 建设项目!的绿地率配建指标应!符合以下要求—(各县市可依—据创园目标提高绿地!率指标) !    (一—)新:建工业企业》、市场?、仓储不得低于1】0%同时也不—得,。高于20% — 《。  :  (二)新建【港,区、:车,站,等交通设施、商【业中心等不低—于20?%   】  :(三)新《建院:校、:医疗机构和大型公共!设施不低于35%;!改建的不低于30%!     !(四)文教卫生设施!、机关团体、—部队等?单,位,。不低:。于35% 】     》。(五)新建住宅区不!低于:30:%;旧?城住宅区成片改建的!。不,低于25% — ?     (六)】园林景观道路不【低于40%;宽度大!。于50米的道—。路不低于《30%;宽度在【40-?。50米的道路不低于!25%;宽度—小于:4,0米的道路不—低于20% 【    — ,(七)城市》内,河、海、湖等水体铁!路,两侧:的,防护林带宽度—不小于?15米 》。 ,第四:十,条 居住区绿地应】当符合?现行城市居住—区,规,划设计规范的有【关要求?建筑外墙周》围,在处理好室外—排水等设施》不影响建筑使用【的情况下可设置绿】地并列入绿地—计算设置《建筑散水和排水【明,沟的扣除建》筑散水和排》水沟:面积 第四十一条! 建设项目》配套的园《林设施?包括亭、台、—楼、阁、《廊、雕塑、假山【石、园林《步道:(路宽≤《1.5?米)、景观》。性休闲活动场等占地!面,积不:大于项目应配—。建绿地面《积35%的可计为绿!地面积?超过35%的—部分不计《入绿地面积》 《   ? 居住区《建设项目中》与,绿地结合建》设的体育《健身设施《、儿童娱乐》设施可计算为绿地面!积 : :     居住区】内独:立设置的《体育场地可按该【体育场地面积的50!%作为绿地计入项】目绿:地率指标 —第四:十二条 地下或半地!下建筑的屋顶—绿地从地面有道路】可方便进入》且,覆,。。土厚度不小》于0.8米的按实际!屋顶绿?地,面积计算绿地面积 !     下沉!式广场?。的绿:地面:积可计入绿地—。率计算 第四十三!条 建筑物屋顶绿化!覆,土厚度不小于0【.8米且绿地面积】大于50《平方米便《于人们使用并—在三层(含三层【)以下的可按屋顶绿!地面积的3》0%计?入绿地;四层至【六层(?含六层)的》可按屋顶绿地—面积的10》%计入绿地;六层以!。上或距地《面20?米以上?。。的屋顶绿化不计入】绿,地以上计入绿地面积!的比:。例不得大于项—目应配建绿地面【积的10% — 第四十四条— 建筑物底层—架空:的内部绿地底层高不!小于2.8》米,且至少有两个面【敞开平均覆土厚【度不小于0.8【米的按其《实际:绿地面积的》50%计《算为绿地 第四十!五条 以《树坛形式种植—的零星乔《木必须设不小—于1米×《1米的?树,坛绿:地面积按树坛—面积计算有》二级绿化的按二级绿!地,面积计算行道树按】零星乔木进行计【算种植二《级,绿化带的按》绿,化带:面积计算 第】四十六条 以嵌【。。草砖或中间留—绿,带方式?种植:设置的?生态停车场按—停车场面积的30】。%计入绿《地面积要求每—间隔两个停车位之间!留0.5米宽绿【化带并?种植2棵乔木 】第四十七《条, 庭院式《住宅小区《的绿地?其庭院以外公共部分!的绿地不得小于【总绿地面积的30%!并设置?相应的?小区集中绿地 !  :   庭院绿—地计算通透式围墙庭!院,的绿地?面积(有停》车位:的扣除?停车位面积》)按85%计入绿】地率以实《体,。围墙封闭的庭院绿】地不计入绿》地率 第四【十八条 《下列情形不》计算为建设》项目绿化工程用地】。 , :。     (一)阳!台绿化、室内绿化】、盆栽花《草树木?。墙、:栏杆上的悬挂—花台、盆栽 【     (二!)小:。。区和组团道路、宅旁!道路、消防通道 ! , ,     (三【)建设?用地内的游泳池【。、消防水池以及城市!。规划控?制的自然溪》河等水体 第四】十九:条 :新建建设《项目原则上不得修】建围墙可以》以花台、绿地、绿篱!。等作为?用地边界的隔离带】;因:使用功能《。等特殊原因确需修】建围:墙的:需,按程序报批并符【合,以下要求围墙退让】城市道路红线1【.5米以《上;围墙应设计【为通透式;》有特殊要《求需建封《闭,式围墙的应对—其饰面及《外观:进,行美化处理 第】六章 计》算规则 第五十】条 建筑《间距的计算应符合】以下要求 !  :  (一)建筑间】距是指相《邻建:。筑物外侧垂直投【影,之间的最小水—平距离 —。     (二)】如,有突出于《建筑物外墙的封闭阳!台、:外廊、室外楼梯、楼!梯间、各《类井道、楼层出挑】、落地窗《、出挑深《度大于0.6米【的凸窗以及总长超过!建筑面宽《二分之?一或连?续长度超过1—0,米的开敞阳台—从突出?部分的外边线起计算!最,小水平?距离 《第五:十一条 计算相邻】建筑物建筑遮挡间】距建筑高度按—以下计算 》    【 (一)被遮—挡住宅建筑下—部为非居住用途的】在计算遮挡建筑【高度时?可扣除?该部分建筑》的高度   !  :(二)平屋顶建筑】: 自建筑物室外地!。。。面算至实《体女:儿墙:顶部;屋《面,有挑檐且挑檐出挑深!度大于?0.6米自》室外地面《算至其?实体女儿墙顶部【再加上檐口出挑深度! 《    (三)【坡,。屋顶建筑《按室:外地面至建筑屋檐】。和屋脊的平均高【度计算  】   (四)局部】突出:屋,顶的瞭望塔、冷却塔!、水箱间、微波天】线间或设施、—电梯机房、排风和】排烟机房以及楼【梯出口小《间等不计入建筑高】。度 ?     (五)!。顶层为跃层户—型的跃?层部分间《距分台计算 — ?。 ,   (六》)建筑物底层室外地!坪不在同《一平面的以最低点】为起算面 第五】十二条 建筑朝【向的:确定 《    — ,。南北:向指正南北和—南偏东?(西)45°以内(!含45?°,),东西向指正东西【向和东(西)偏【南45°以内—(不含45°) 】 第五十三条 !建筑面积的计算 】 ,     【(,一)住?。宅建筑面积按照【国家:现行建筑工程建【筑面积计算规—范进行计算 — ?   ? (二)住宅—、,办公建筑层高大于等!于4.8米建筑面积!按该部分水》平投影?面积的2倍计算【在此基础上层高【。。每增加?2.2米建筑面【积增加该部分—。水平投?影面积1.》0倍;商业建—筑层高?大于等于《5.4米建筑—面积按该部分水平投!影面积的2》倍计算在此基础【上,层高每增加2—.2米建筑面积增加!该部分水《平投影面积1.0】倍     !(三)?住宅、办公、—普通商业建筑的门厅!、大堂、中庭、内廊!、采光厅等公—共部分特殊用—。途,的大型商业用房、】工,业建筑?、,体育:馆、博物馆和展览】馆,类等建?筑其建筑《面积按照现行—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!算规范的《规定按一层计—。算;住?宅,建筑中设置局部【中空的?。其中空部《分建筑面积按一层】进行:计算;局部中—空部分如包含室内楼!梯局部中空扣除楼】梯板面水平投影【面积后按一层计【算楼梯?仍按自然《层的水平投影面【。积进行计《算建:筑物内的《室内楼梯间、电梯】井,、,观光电梯井》、提物井、管道【井、通风排气竖【井、垃圾道》、附墙烟囱等应【按建:筑物:的自然层《计算 《第五:十四:条 计?算建筑密度时建【筑物:基底:面积的计算》应符合以下规—定 :  》   (一》)有柱门《厅、:连廊、挑《。廊、阳台等均应【按其外围垂直投影计!算基底面积 —    — (二)各》类,独立:设置:的,。地下:空间室外地坪—以上部?分高度大于等于1】。。.5米的《按垂直投《影面积计《算基底面积》  》。   (三)—过街楼、《骑楼应按其垂直投】影面积计算基底面】积 第五十—五,条 :计算容积率时—下列建筑面积—不计:入容:积率 —     (一)】超出室外地坪高度】小于1.5》米的各类地》下室和半地下室 ! :。    (二)用作!公,共绿化、公共服【。务设施、公共—活动:等永久开敞的公【共开:放空间在符》。。合消防、交通等要】求的前提下底层架空!垂直投影范》围内的建筑面—积 : :     (三)】居住区、商业—及商务办公》。项目中全天对外开放!的公共厕所》的建筑?面积    ! (四?)居住建筑底—。层,作为公共《停车场(库)以及】为设置人车》分,流而设计《的顶板式公》共通道的建筑面积 !     (】五)居?住区:建设项目内独—立设置的立体(机】械)停车库、室内体!育馆建筑面积 【   》  各类独立—住宅、?联排住?。宅,、多低层叠加—住宅底?层设置的非公共【停车:库不适用于该条【款建筑面积纳入容积!。率计算 第—五十六?条, 商:业建筑之间》作为单纯交通联【。。系功:能的空中连》廊建筑面积可—不计入容《。积率和建筑密度【 第?五十七条 在坡地】上利用自然》。地形建设的建—筑,物以:建筑物底层室外地坪!最低点为起算面【地下空间顶》。板面高出室》外地面1.5米以】上的作为一》层,。建筑:计算地?下室、半《地下室层《高2.?2米及以上》的计:算全部建筑面积;层!。高,2.2米以下的计算!一半建筑面积— 第?五,十八条 临城—市规划道路的建设】。项目在项《目绿:地率满足规》划,设,计,要求的情况下为城】市提供常年开放【面积不小于1—50平方米的—供市民自由》使用:。的临街广场、绿地】(按规划《设计条件退道路红线!部,分除:外)经?。城乡规划行》政主管部《门确认在计算容积】率时新城区》每提供1平方—。米临街广场》、绿:地扣除3平》方米的建筑面—积旧城区每》提供1平方米临街】广,场、绿地扣》除5平方《米的建?筑面积 》 第七章 附则】。 :第五十九条 —本规定主要用于【明确项目规划—审批管理中的技术问!题其他有关城市【规划管理的内—容由各县市自行制定! : 第六十《条 大理白族—自,治州下辖的12县】市城市?规划区范围以外的】建设项目《。可参照本《规定执行  !   历史》文,化名城(镇、—村、街)、古—街区:。。、历史建筑风—。貌保护区范》围内的建《设,项目严?格按保?护,。规划和?控制规划实施;没】有相关规划的建筑】密度、容积率、绿地!率、建筑间距等【。。可根:据空间格局、传【统风貌、村规民约进!行控制 《     【国家级、省》级风景?。名胜区?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其!规划管理应符—合相关?法定规划、规范和规!定 第六十—。一条 建《设项目修建》性详细规划和建筑】设,计方案应符合—城市形象《设计的有关规定【 : :    山地建【设项目的修建性【详细规?划和建筑《设计方案应体—现大:理州山地《建筑:规划设计导》。则的指?导性要求必须进行】专项绿?化景观设计对—主景观?面,进行视觉分析—在规划布《。局中:要强化前沿空间【。的绿:化景观?设计 ? 第六?十二:。条 各县市可—依据本?规定结合当》地实际情《况制定各《县市的技术规—定或规划管理—。规,定有关技术标准可高!于本规定《但,不得低于《本规定?的要求;低于本【规定要求的一律以】本规:定,为,准特殊地区执行本】规定确有困》。难的可根据特殊情况!。制定相关规定报【。经州城乡规》划委员会审查同【意按法定《。。程序:审批后执行 第六!十三条? 在本规定施—行,前城乡规划》行政主管部门已批准!的详细?规划或已取得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的建设?项目仍按照原批准规!划执行 第六【。十四条 本规定具!体应用问题由大【理白族?自治:州规划?。局,负,责解释自《发布之日起》执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