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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白银市城市供热管】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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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银市人民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!城市供热管》理办法的通知—
市政发[20】04:]78号
各【县、区人民政府市政!府各部门市属—各企事?业单位中央、—省,在,银各单位
】 白《银市城市供热管【理办法已经200】4年6月1日市【政府第?。8次:常务会议审议—通,过现予公布》。从公布之日》起实施
第一章】 总则?
第一条 【为加强城市供—热管理维护供—。热单位和用户—的合法权益》充分利?用热力资源改善【环境减少污染—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城市规划—法和:中华人民共》和,国建筑法的》有关规定结》合本市?。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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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办【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!域内从事城》市供热规划、建设】、管理?、经营的单位和用】户
第三条【 城:市,供热应当坚持统一】。规划、合理》布局、?统筹安?排、环保《节,。能的原则充分—利用热力资》源逐步实《施和推广城市—集中供热 》
第四条 市【。。、,。县区建设行》政,主,管部门管理》本,。行政区域的》。城市供?热工:作
第五条 】城市:供,热应积极推广先进技!术、先?进,工艺、先进设备不断!提高城市供热—效,益第二?章 规划与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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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城市供热!工程建设应》当符合城市总体规】划市、县区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》应当会?同有:关部:门和相关《单位编制城市供【热规:划经本级人民政府】批,。。准后:组织实施
第】七条 市、》县区人民政府应【扶持:城,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!积极:争取城市《集中供?热及配套管》网设施?建设项?目有效利用城市供】热建设资《金
第八条 】白银城区已按规【。划实施集《中,供热的区域》内不再批建分散【的供:热设施原《有供:热设施应限期拆除】 ,
平【。川区及会宁县、靖远!县、景?泰县城区限制建【设单:。台容量在4.—2兆瓦(6吨/【小时)以下的—供热设施并积—极创造条件逐—步实行集中供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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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?条 城?市规划区《内集中供热区域外新!。建、改建、扩建或更!新供热?。设施建设单位应向】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提出申请【由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会同环保、技监!、消防等部》门进行联合》审查并办理》。有关手续《待工程竣《。工,验,收后方可《。投入使用
【。第十:条, 城市供热工—程建:设,坚持"谁《投资、谁《。受益:"的原?则实行投资主体多】元化多渠《道筹:集建设资金
第!十一条 需用热【的建设项目应有【相应:的供热方《案并按规定缴—。纳城:市供热基础》设,施,配套费后根》据,供热:建设规划统一配置、!建设集中供热设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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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集中供!热设施的《工程:预算、分摊份额应当!报供热行政主—管,部门审?核
第》十三条? 新建?民用:建筑的采暖实行分】户计:量,管理;原有民用【建筑的采暖》按,分户计量的》要求逐?步进行改《造
第十四条 !。共同投资《的供热工程建设【资金和城市供热基】础设施配套费—。实行专户《储存只能用作供【。热设:施的建设及》设备:。的更新、《改造禁?止挪:用、占?用第:三章 供热》用热管?理
第十—五,条 :供热企业的主要供】热设施、《供热能?力、供热面积、用户!等发生变《化时应报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备案
第十!六条 凡共同—投资建设的供—热设施?应当由?各投资方共同参与】。经营管理任》何,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!任,何形式处置其资产】
第十七条 】供热企?业,在接纳用户前—应由供热行》政主:管部门会同供热【企业审查《用热项?目的内部管网系统】合格:的方可签订供用【热,合同:
第十八条 供!热,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!供用热?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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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具有供【。热能力的供》热企业应接纳具备供!热条件的用户按规】定的采暖期供热【供用热双方》可协:商决定提前供热【或延:长供热?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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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》 供热企业应严【格依照供用热合同】供,热,保证供热设施正常】运,行,。确保用户室内—温,度不低于《16摄氏度室温合】格率:。不低于97%因设备!故障或不可抗力原因!不能保证正常—供热时应及时组【织抢修并通知—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!热
【 ,实行:分户计量的用—户室内温度和供【热时间由用户自【行调控但《供热:企,业应当按照设—计供热参数》保证供热
! 因?供热企业责》任连续停止》。供热超过24小时的!应向用户退还当【日热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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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。。二十条 用户增加、!减,。少用热面积或—停止用热应在当【年4月1日》至10?。月1日期《间到供热企业—办理有关《手续在采暖期间【办理用热或停—止用热应承》担相应的费》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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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一条 —在建筑物内装修、改!造房屋结构或采暖设!。施影响采暖》效果或给《其他用户《造成损失和不—良后果的责》任由该用户承担 】。
第二十二条 】供热:企业应?当在采暖期结束后两!个月内将本采暖【。期的成?本决算公《布并报建设行—。政主管部门备案【
第二十—三条 用户不得【擅自入网用》热,不得:擅自改动采暖设施增!加供热面积不得从】采暖设施中取水 】
》 供热?企业和?用户应?当对自管采》。暖,。设施进行《维护保养并在—采暖前进行检—修
第二十四条! ,供热管网及附—属设施?外缘:三米:以内禁?止下列行为》。
》 :。(一)修建建筑【。物和构筑物;
】 : , (二)挖》坑、取土《、打:桩;
》 (三)爆】破作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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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)堆—放垃圾、《杂物排放污水; 】
(五】)在供热管网及附】属设施的垂直—。地面上禁止种植树木!、埋设电杆等; 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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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六)影响供热管网!设施运行《及安全?的其他行为
】第二十五条 城市供!热管网?及附属设施出现故】障需要?抢修的?有关单?位或个人应当—积极:配合供热企业保【证及时抢修第四【章 收费管理
!第二十六条》 供热企业根据供热!原材料市《。场,行情结合企》业运营?成本适时提出供【热价格方案报市【价格行?政主管部门》批准后执行 —
第?二十七条《 供热?企业:应当严格按照—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!准的:供热价?格收取采暖费严【禁,自定标准乱》收费: ,
用户应!按规:。定缴纳?采暖费不得拖欠【、拒缴
》
,。 实行—分户计量收》费的用户采暖费按计!量收取 《
第二十八条 用!热单位自管的房产由!。房屋产权单位—缴纳采暖费;房【产部门直管》的公房由房》屋使用单《位或承租人(户【主)缴纳《采暖费;个体户、】纯居民户和农民由本!人,缴纳采暖费;未分配!使用的?房屋由产《权单位缴《纳采:暖费;?已建成物《业,小区的供用热合同】签,订及:采暖费?收缴、结《算由物业小区管理单!位统一向供热企【业缴纳采《暖费
第—二十九条 用户【应于当年10月15!日前向供《热单位缴纳本采【暖期的采暖费;【。一次:缴纳确有困难的【经供热企业同意可以!分次缴纳但首—。次缴纳不得少于全】部采暖费《的50%余》额应当在《。本采:暖期结束前一个月】内付:清
第三—十条 对不》按时缴?纳采:暖费的供《热企:。业根据供用热合【同约定自缴费最后】期日:起每日?向违约用户加—收3‰的滞纳金【。对,拒绝缴费的单—位或个人通知其限期!缴费;逾期》不缴的?供热:企业可?停止:供热或采取其他【必要措?施
第三—十一条 《闲置房?屋的采暖《费由房屋所有—权人承担
【第三:十二:条, 房屋产《权变更时当事人【。应当与供《热企业办理用—热过户手续结清采暖!费用第五章》 管理措施 —
:第三十?三条 有《下列行为违反—。建筑: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规定?的由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依照《行政处罚《法和相关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的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!
《 (一)未经批】。准建设非集》。中供热设施或擅自】变更审批内容—建,。。设,的;
《
: ?(,二):擅自:供热或变更供—热范围的;
【
(—。三)具有热源和供】热能力?拒绝向用户供—热的;
— , (四》。)在采暖期内除【不可抗?力因素连续停止【供热超?过48小时的—;
》 :(,五)在集《中,供热区域内不按规】定参加城市集—中供热的;
!。 : (六?)在供热管》网及附属设》施外缘三米以内有本!办法第二《十四:条禁止行为的—; :
(七】。)用户擅自入网用】热的
第三十】四条 供热》企业违反《供热价?格标准乱收费的由价!格行政主管部门给】予行:政处罚
第—三十五条《 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工作人员在城市供】热管理工作中玩忽】职守、滥用职权【。、徇私舞弊的由其所!在单位或上级机【关,给予行政处分;【构,成犯罪的依法—。追究刑事责》任
第三十六条! ,。当事:人,对建设行政主管【。。部门、价格行政主管!部门:依法作出的行政【处罚不服的可—依法申请行政—复议或提起行—。政,。诉讼第?六章 ?附则
》第三十七条》 ,本办法实施中的【具体应用问题由【市,建设行?政主管?部门负责解释
!。。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!自公:布之日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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