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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银市】城,市基础设施配套【费,征收管理《办法
【第一条 为加快【城市基础设施建【设步伐改善城市投资!和生活环《境,提高城?市综:合配套服务》。水平根据甘》肃省人民政府—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!用基础设施建—设的通知(甘政【发[1995]48!号)和?省物价局、财—政,厅、建设《厅关于印发甘肃省】城市基础《设施配套费收费管理!暂行办法《的通知(甘》价服务[2002】]216号)以【及省物?价局:、省财政厅关于白银!市城市基础设施配】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!。(甘:价服务[20—。0,4]:16:3号)的规定制【定本办法
第二条! 本办法所称—城市基础《设施配套费是指城市!规,划区内?以基本建设、更【新改造、房地产【开发和?零星建设形》式进行新建》、扩建的《工业、民用》建筑工程按新建【、扩大或改》建的建?筑面积缴纳的用【于城:市基础?设施建设的费—用
第《。。三条 城市基—础,设施配套费》用于城市供水—、供热、供气等【。设施工程建设和【城市规划道路的【。改造、?铺装等工《程的配套建》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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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,。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!套费由市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统一收—取实行?一个窗口《对外凭证《收费:使用省财政厅—统一:印制:的收费票据
第】五条 根据省物价局!、省财政厅关—于白银?市城市基础设施配】套费收费标》准的批复(甘价服】务[200]1【63号)核定—白银市城区基础【。设施配套费收费【标准为每平》方米70元按建设】单位新建《。、,扩建:、改:建的建?筑面积计收具体【。征,收范围是城市—规划区范《。围内进行《新建:、扩建、改建的【各,类建筑工《程,征收比例及标准【如下供水1》5元/平方米;供气!1,5元/平方米;【供,热20元/平—方米;城区道路【20:元/平?方米
第六—条 城市《。基础:设施配?套费收入属预算外】资金实行财政专户、!收支两?条线:。管理按?照市政府的计划安排!分项目使《用专款专用不得挪】作他用年终结余【。全额结转下年度继】续用于城市基础设】。施建设
》第七条 下列建设项!目免征城《市基础?设施配套费
!(一)建设单位有供!。水、供热、供气设】施的可?免征其?中分项费用;
! (二)利用—财政资金投》资,的建设?项目;?
(三)【经济适用住房—建设:;
(四【)城市基础设—施建设?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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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敬老】院、孤?儿院、社会福利【院、托儿所、幼儿】。园,;
? (六)医院【门诊、?住院用房、大中【小学教学用房—;
(—七)为残《疾,人,。就业:兴办的?建设项目及生活服务!设施;
》。 (?八)远离《城市建成区且生产】生活配套设施自成】系,统的建设项》。目;
《 (九)》入,驻中科院《白银:高技术产业》园的高科技工—业项目
免征!城,。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!工程建设单位提【出申请并持有关证明!文件经市建设—、物价、财》政部门审核后报省】物价、财政部门核】准
第《八条 统一征收城市!基,础设施配套》费后取消各》。有关部?门在水、气、热【、道路上加收的【各种名目《的专项配《套费、增容费等也】不得以集资、基金、!。押金等形式收取其他!任何费用否》则按乱?收费:严肃查处
第九】条 建设行政—主管:部门应将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!收取执行情》况,和支出使用情况定期!向,同级物价《、,财政部门报告—物价、?财政部门应加强【经常性的监督—检查
对违反!本办法?规,定擅自?设立收费《项目和提高、降低收!费标准的按》价格法、国务院【违反行政事业—性收费和《罚,没,。收入:。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!行,政处分暂行》规定(?国务院令第28【1,号)和甘肃》。。省价格管理》条例的?规定从严查处—
第十条 各县】物价、财政部门会同!建设行政主》。。管部门提出本县【城市: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!标准并经县人—民政府同意后报【市物:价、财政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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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一条 ?本办法由市物价局会!同市财政局、—建设局负责解释
!第十二条 本办法】自二OO《四,年六月二十一—。日起执行《在此之前没有收取的!按,。。原标准向有》关单位缴《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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