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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白银市城市基础!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!办,法 第【一条 ?为加快?城市基础《设施建设步伐改【善城市投《资,和生活?环境:提高城市综合配套】服务水平根据甘肃】省人民政府》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!。用基础设施建—设的通知(甘政发】[1995]48】。号)和省物价局、】。。财政厅、建设厅【关于:印发甘肃省》城市:基础设施《配,套费:收费管理暂行办【法的通知《(,。甘价:服,务[2002]2】16号?。),以及省物价局、省】财,政厅关于白银市城市!基,础设施配套》费收费?标准:的批复(甘价服务[!2,004]《163号)的规定】制定本办《法 第二条 本办!法,。所称城市基础设施配!。套费是指城市规划区!。内以基本建设、更】新改:造、:房地产?开发和零星建设形】式进行新建》、扩建的工业、【民用建筑工程按【新建、扩大或改建】的建筑?面积缴纳的用于【城,市基:础设施建设的费【用 第三条— 城:市基础设施配—套,费用于城市供水、供!热,、供气等设施工程建!设和城?市规划?道路的?改造、铺装等工【程的配套《建设 ? 第四条《。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!费由市?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统一:收取: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凭!证收费使用》省财政厅统一印制】。的收费票据》 第五条 根【据省物价局、—省财政?厅关于白银》市城市?基础:设施配套费》收费标准的批—复(甘?价服务[200]1!63号?)核定白银市城【区,基础设施配套费收】费,标准为每《平方米70元按建】设单位新建、扩建、!改建的建筑》面积计?收具:体征收?范围是城市规划【区范围内进行新建】。、扩建、改建的【各类:建筑工程征收比例及!标准如下供》水15元/平—方米;供气1—5元/平方米;供】。热20元《/平方?米;:。城区道路20元【/平方米 第六条! 城市基《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属!预算外资金实—行,财,政专户、收》支两条线管》理按照市政府的计划!。安,排分项目使用专【。款专用不得挪—作他:用年终结余全额【结转下?年度继续《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!设 第《七条 下列》建设项目免征—。城市基础设》施,配套费  — (:一)建设单》位有供水、供热【、供气设施的—可免征其《中分项费用; 】  (二《),利用财政资金投资的!。建设项?目;  》 (:三)经济适》用住房?建设; 《   (四)城【市,基础设施建设项目】;   (五【)敬老院、孤—。儿院、社会》福利院?。、托儿所、幼儿园;!  ? (六)医》院,门诊、?住院用房《、大中小《学教学用房》;  《 (七)为残疾人】就业兴办的建设项目!及生活服务设施;】 :  (八)远—离城:市建成?区且生产生活配套设!施自成系统的—建,设项目?;   (九【)入:驻中科?院,。白银高技术产业园】的高科技工业项目】   免征—城市基?。础设:。施配套费《由工程建设单—位提出申《请并持有关》证明文件经市建设】、物价、财政部门审!核后报省物》价、财政部门—核准 第八条 统!。一征收城市基础【设施配套费后取【消各有?关部门在水、—气、热、《道路上加收》的各种名目的—专项配套《费、增容费等—也不得?以集资?、基金、押金等形式!收取其?他任何费用否则【按乱收费严肃查处 ! 第九条《 ,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将城—市基础设施配套【费收:取执行情《况和支出使》用情况定期向同级物!价、财政《部门报告物价—、,财政部门应加强【经常性的监》。督,检查  》 对违反《本办法规定擅自【设立收费《项目和提高、—降低收费标准的按】价格法?、国务?院违:。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!罚没收入《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!行政处分暂行规【定(国务《院令:第281号)和【甘肃省价格》管理条例《的规定从严查处【。 第十条 各县物!价、:财政部门会同建【设行:政,主管部门《提出:本县城市基础设【施配套?费收费标准并经县】人民政府同意后报】市物价、财》政部:门审批 第十【一条 本《办法由市物》价局:会同市?财政局、建》设局负责解释 【 ,第十二?条 本办法自—二OO?。四年六月二十—一,日起执行在此之前没!有收取?的按原标《准向:。有关:。单位缴纳 》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