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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六章 奖励》。与惩:罚
第—二十八条电力管【理部门协调》电力产权受益单【位对检举、揭—发,破坏电?力设施或《哄抢、盗窃》电力设施器材的【行为符合《事实:的,单位或个《人给:予20?。00元?以下:的,奖,励;对同破》坏电力设施或—哄抢、盗《窃电力设施器材的】行为进行《斗争并防止事故发生!的单位或个人—给予2000元以】上的奖励;对为保】护电力设《施与自然灾害作【。斗,。争成:绩突出或为维—护,电力设施安全做出显!著成绩?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!献,大小给予《相应:物质奖励
【 对维护、保护!电力设?施作出重大贡献的单!位或个人除》按以上规定给—予物:。质奖励?外还可由电力主管部!门,。、,。公安部门或当地人】民,政,府根据各自权限【给予表彰或》奖励
第二【十九条?下列危害电力—设施:的行为根据电力设施!保护条例《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!规定情节显著轻【微的由电力主管部】门责令?改正;拒不改正的】处,1000元以上10!。000?元以下罚款
【 (一)损】。。。坏使:用中的杆塔基—础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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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(二)损坏、拆卸!。、盗窃使用》中或:备用塔材、导线【等,电,力设施的;》
(【三)拆卸、盗窃使用!中,或备用变压器等【电力设?备的
《 破》坏电力设备、危害公!共安全?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其刑《事责任
第【三,十条下列违反电力设!施保护条例等有【关法律?法规的行为尚不构成!。犯,罪的由公安机—关依据?中,华人民共和国治安】管,理,处罚法予以处理
! (》一)盗窃、哄抢库存!或者:已废弃停止使—用的电力设》施器材的;
【。 《(二)?盗窃、?哄抢尚未安装—完,毕或尚未交付—使用单位验》收的电力设》施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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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。)其: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!为
第三十一条!危害:供,电、:用电安全或者—。扰乱供电《、,用电秩序的根—。据电力法第六十五条!的规定由电》力主管部《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!;情节严重或—者拒绝改正的可【以中止供电可—以,并处50000【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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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—条当事人对》电力主管《部门给予的行政【处罚不服可以向本】级人民政《府或者上一》级,电,力主管部门申请行】政,复,议对复议机关作出】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!可在接到复》议决定之日起—。十五日内《向人民法院起诉也】可以直接向人—民法院起诉》;对:期满既不申请行【政复:议又不起诉也—不执行的由》作出:行政处罚的电—力主管部门申请人民!法院强制执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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