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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】奖励与?惩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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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电力】管理部门协》调,。电力产权受益单【位对检举、揭—发破坏?。电力设施或哄抢、】盗窃电力设》施器材的《行,为符合事《实的单位或个人给予!200?0元以下的奖励;】对同破坏电》力设施或哄》抢、:盗窃电力设施器【材的行为《进行斗?。争并防止事故发生】。的单位或个人给予】2,000?元以上的奖励;对】。为,。。保护:电力设施与》自然灾害作斗争成】绩,突出或为《维,护电力设施安全做】出显著成绩》的单:位或个?人根据贡献大小【给予:相应物?质奖励
!对维护、保护电【力设施作出》重大贡献的单位或】个人除按《以上:。规定给予物质奖励】外还可由电力—主管部门、》公安部门《或当地?。人民政府根据各自】权限给予表》。彰或:奖励
第二十】九条下列《危害电?力,设,施的行?为根据电力》设施保护条例—。实施细?则第二十《条的:规,定情节显著轻微的由!电力主?管部门责令》改正;拒不改正【的处1000元以】上10?000元以下罚款】
(一)!损坏使用中》的杆塔基础的;
! (二)损坏!、拆:卸、盗窃使用—。中或备?用塔材、导线等【电力设施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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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《。三)拆卸、》盗窃使?用中或备用变压器】等电:力设备的
【 ?。破坏:电力设?备、危害公共安全】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其刑事—责任
》第三十条下》列,违反电力设施保【护条例?。等,有关:法律法?规的:行为尚不构》成犯罪的《由公安机关依据中】华人民共和》国治安?管,理处罚法予以处理】
—。(,一)盗窃、哄抢【。库存或者《。已废弃停止使用【的电力设《。施器材的;
! (二)盗窃【、哄抢尚未安装【完,。毕或:尚未交付使用—单,位验收的《电力:。设,施的: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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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)其:他违反治安管理【的行为?
?第三:。十一条危害供电、】用电安?全或者扰乱供电【、用电秩序的根【据电力法第》六十五条的规定由】电力主管《部,门,责令改正给予警告;!情节严重或者拒绝】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!可以:并处50《000元以下—的,罚款
《 ,第三:十二条?当事人对电力主管】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!不服可以向本级人】民政府或者》上一级电力主管部】。门申请行《政复议?对,复议:机关作出《。的行政复议决定【不服可在接到复议决!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!人民法?院起诉?也可以?直接向人民法院【起诉;对期满既【不申请行政复—议又不?起,。诉也:不执:行的由作出行政处】罚的电力主管部门】。申,请人民?法,院,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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