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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。金昌市城乡》规划审查《审批暂行规》定 ? 金?昌市人民《政府令 《第23号 !   ? 金昌市城乡规【划审查审《批暂行?规,定已:经市政府第24次常!务会议讨论通过现】予,公布 《。 市长张令平  ! ,二○○九年二月二十!七日 第一—条 :为了科学制》定和严格实施城乡】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!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城乡规划法、城市!规划编制办法、【国,务院关于加》强城乡规《划监督管理的通知】及其他有关法—律,、法规结合我市实】际制定本规》定 【 第二条》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!划在城乡规划区【内进行建设活动【必须遵守本规定 ! ? 第三条 城乡规】划,的,制定 《    —(一:)市域城镇体—系规划、城市总【体规划由《市人民政府组织编】制报省政府》审批在报批之前【先经市?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审》议常务委员》会组成人员》的审议意见交由市人!民政府研究》处理在报送审—批时将审议意见和根!据审议意见修改规】划的:情况一并报》送   【 (二)永昌县城!总体规划由县—人民政府组织—编制报市人》。民政府审《批在:报批之前应当先【经县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审议【常务委员会组—成人员的审议意见】交由县人民》政府研?究处理在《报送审批时》将审议意见和根【。。。据审议意《见修改规划》的情况一并报送【 :    (三)!镇总体?规划由镇人民政【府,组织:编制报县《人民政府审批在报批!之前应先经镇人民代!表大会审议》代表的审议意—见交由镇人民政【府研究处理 —    (四!),城市的控《制性详细《规划由?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!城市总体《。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!经市城乡规划设【计审查专家组技术审!查通过并报市—。人,民,政府批准后报市人】民代:表大会常《务委:员会和?省人民政府备案 】  《  (五)—镇人民政府根—据镇总体规划—。的要求组《织编制镇《控制性详细规划【报县(区)人民【政府:审批县城的控制性详!细规划由县》规划主管部门根据】县城总体规》划的要求组》织编制经县人—民政府批准》后报县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》委,员会和市人民—政府备?案 :  《。。 , :。(六)乡、镇—人,民政府?组织编?制乡规划、村庄【规划报县(》区)人民政》府审批村庄规划【在报送审批前应【当经村?民会议或《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!同意 ? , 《。第,四条: 城乡规划》设计的审议》审查:及评审工作由—城乡规划委员会【及其城乡规划设【计,审,查,专家组?负责:组织 —   (一)城乡!规划:委,员会是代表市政【。。府负责城乡》规,。。。划的组织、协调、】议事机构由市政府】及其相?。关,职能部?门,分管领导、专家【组成其?主要职责是 !   1.负责】制定金昌市城—乡规划委员会工【作规程; 】   2.审议确!定年度重《大规划编制》事项:;  —  3《.,审议规划事》项, ?  :  (1)审【议法定须报》。省政府?或市政府《审批及报请市人大审!议,的所有规划》事项; 》  ?  (2)审【议城市?近期建设规划;【。    【 (3)审议城市控!制性详细规》划、重点地段修建】性详细规划、—城,市设计; —   《 (4)审议建】。制镇总体规划—、近期建设规划; !    (5!)审议城《市重要基础》设施、公共设施、】工业项?目、公共建筑、【高层建筑、标志性建!(构)筑物和大型】户外广告《等重要建设项目【。的规划选《址和建筑方案; 】    (6!)审议上述规—划,的重:大调整; 》 :。    4.审】议,相关工作计划监督规!划实施;《  》  5.审—议城市规《划区:内重大违法》建设的?处理意见; 【。    —6.审议市》。委、市政府交办【的其他事项 !   (二—。。)城乡规《划委员会下设城乡规!划设计审查专—家组为城乡规划委员!会提供技术咨询其主!要,职责是   ! 1.论证—城市总体《规划、控制》性详:细规:划、重点地段的修】建性详细规划—。、城市设计; 【   》。 :2.评审城市—重要:地段的景观设—计;:。。。    【 3.?对城市重要基础设施!、公共设施、工业项!目,、公共建筑》、高层建筑》、,标志性建(》构)筑物和大型户外!广告等重要》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!和建筑设计》方案进行《技术审查; —    技】术审查的主要内容】。。为 《 ,   (1)是否!符合城市《总体:规划:;    !(2)?是否符?合控制性详细规【划或重要地段修【建性详细规划;【  》  (3)是否符!合国家相关法律、法!规、政策《、规定; —    —(4)是《否符合国《家、行业相关—技术规范标准、【控制性要求; 【 , , ,   (》5)是否具》备基础设施配套建】设条件;  !  (《6)是否违反国【家有:。关工程建设》标准强制性要求; !    【(7)是否符合规】划部门核发的规【划条件通知书;【 : : ,  ?(8)是否占压【城市:。。道路红线、建—筑控制线等; !。 ,   《(9)是否规—范使用了《城建坐标系统—、高程系《统等;  】  :。 (10)是—否符合国《家有关“《绿线”(《城市各?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!)、“黄《线”(城市》基础设?。施用地的控制—界线)、“紫线【”(城市历史文化街!区和历史建筑的【保护:范围界线《)、“蓝线”—(城市?地表水?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!界,线)的规定》;    】 (11)建设项】目总平面布局、用】地红:线、容?积率、建筑》密度、绿地率—、建筑间距、后退】距离、建筑》高度、交通出入口、!建筑立面、建—筑风格、色彩—。等指标是否符合规】划条件和规划管【理技术规定;—。    【 (12)建设【项目公共配》套服务设施是—否符合相关规—定是否?合理:设置:交通出入口方—位、停?车泊位等要求; !。。   《 (?13)其他需要审查!。的内容 》 第》五条 城乡》规,划的实施 —    市、县!(区)、镇(乡)人!民政府根《据城市总体》规划、镇(乡)【总,体规:划、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《和年度计划以及【。国民: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规:划制定近期建—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!批机:关备案 》    —市、县(区)规划主!管部门按照近—期,建设规划于每—年年底前制定下一】年度规划《编制工作《计划报?市、县(区)人【。民政:府,。批准   】 , (一)建设项目】选址 — , , 按照国》家,。。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!准或:。者核准的建设项【目以划拨方式提供】。国有土?地,使用: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!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!准前: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申请核发选【址意:见书除此以外—。的建设?项目不需要申请选】址意见书《  》 , 对需要》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建!设项目相《关行业主《管部门应《当出具同意开展前期!工作的文件作为【。。核发建设项》目选址意见书的基】本条件 —  :  城《乡规划主管部门【在受理建设项—目选址申请》后对:管理权限《内的建设项目应当】在20个工作日内核!发,选,址意见书 — : ,  ?(二)建《。设用:地规:划许可 》   《 在城市、镇规】划区内以划拨方【式,提供国?有土地?使用权的建设—项目经?有关部门《批准:、核准、备案后建设!单位应当《向城乡?规划主?管部门提《出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申请由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《依据控制性详细【规划核定建》。设用地的位置、【面,积、允?许建设的范围等【并在20个工作【日内:核发建?设用地规划许—可证:。    【 建:设单:位,在取得?建设用地规划—许可证后方可—向市:、县:土地主管部》门,申请用地《经市、县人民政【府审:批后由市、县土【地主管?部门划拨土地对未取!得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证《的建设单位批—准用地的由县—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撤销有关—批准文件;》占用土地的应当【及时退回;给当【事人造?成损失?的应当依法给—予,赔偿 ?    — ,以,出让:方,。式取:得,国,有土:地,使用权的建》。设项目在国有土地】使用:权出让?前,。市、县土《地主管?部门应送请城乡【规,划主管部门提—出该出让《地,块的规划条》件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应?当在20个工—作日:内依据?控制性详细规—。划制:发规划条《件通:知书作为国有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!的组成部分》在签:订国有土地使—用权出让《合同:后建设单《位应当持《。建设项目的批—准、核准、备—案文件和《国有土?地使:用权:出,让合同向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领取—建设用地规》划许可证城》乡规划主管部门【。应当在10》个工作?日内发放建设用地】规划许可证》    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不得在建设》用地规划《许可证中擅自改【变作为国《。有土地使用权出【让,合同组成《部分:的规划条件 — :    未确定】规划:。条,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!。有土地使用权规划】条件未?。。纳入国有土》地使:用权出让合》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!权出让合同无效【    】(三)规划和设计】方案审查  !  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依据城市总体】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!划向申请《单位提出规》划条件建设单位依】据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提出的规划】条件:委托具有《相应资质的》。规划设计单位进【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!制,或建设?工程方案设计—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进行【初步审查并提交城乡!规划设计审查—专家:组组织进行技术评审!提,出审核意见报城乡】规划委员会审批【。 : ,    》(四:)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 ?    《 在城?市、镇规划区内进】行建:筑物、构《筑物、道路、—管,线和其他工》。程建设的建设单位】或者个人《应当向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!设工程?规划许可证》。 : :   《申,请办理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?证应当提交使—用土地的有关证明】文件、建设工程【设计方案等》材料需要建设单【位编制修建性详细】规划的?建设项目还应当【提交修建性详—细,规划对符合控—制性详细规划和【规划:条件的城乡》规划主?管,部门:应当在20个—工作日内核》发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— 《   《(五)在《乡、村庄规划区内】进行乡镇《企业、乡《村,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!建设的?建设单位或者个人】应当向乡、镇人【民政府提《出,申请由乡、镇人【民政府报县(区)规!划主管部门》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!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!人在取?得,乡村建?设,规划许?可,证后:。。方可办理用地审【批,。手续   】 (六)在—城市、镇《规划区内进行临【时,建设的?应当经?城乡规划行政—主管部?门批准?临时:建设应当在批准【的使用?期限:内自行拆除 ! 第?六,条 城乡规划的修】改 《    》(一)?市域城镇体系—规,划、总?体规:划的:修,改 ?    —有下列?情形之一《的市、?县(区)、镇人民】政府:。可,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!序修改市《域城镇体系》规划、城市》总,体规:划、县总体规—划、镇总体规划 !    1.】上级人民政府—制定的城乡规划发】。生,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!求的;   ! , 2.?行政区划调》整确需修改规划【的,; 《。    《 3.因国务院批】准重:。。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!规划的;  !  4.经评估】确需修改规划的;】。 :    5.】城乡规?划的审批机关—认为应?当修改规划的其他】情形 《。。 :   《修改市域城镇—体系规划《、,城,市总体规划、县【总体规?划、镇?。总体规?划前组织编》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!的实施情况进—行总结并向原审批】。机关报告;修改【涉及市?域,城镇:体系规划、城—。市总体规划、县总体!规划、镇总体规【划强制性内容的【应当先向原审批机】关提出?专题报告经》同意后?方可编制修改方案】 《。   修改—。后的:市域城镇体系—规划、城市总体【规划、?。县总体规划、镇总】体规:划应该依据本—规定第三条的—审批程序报批 】    》 (二)《控制:性,详细规划《的修改 —    组—织编制机关》应当:对修改的必要性进】行论证征《求规:划地段内利》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!原审批机关提出【专题:报告经原审批机【关,。同意后方《可编制修改方—案控: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!及城市总体规划、】镇总体规《划的:强制:性内容?的应:当先:修改总体规划 !。   ? , 修:改后:的城市控制》性,详,细规划、县控—制性:详细规划、镇控制】性详细规划应该依】据本规定第三条【的审批程序报—。。批   【 (三)修—建性详细规划的【。修,改 》 , , :经依法审定》的修建性《详细规划、建设【工,程设计?方案:的总:。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!;确需修《改的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应当《采取听证会等形【式听取利害》关系人的意见;【因修改给利害—。关系人合《法权:益造成损失的应【当依法给《予,补偿: 《  : (四《)乡规划、村庄【规划的修《改,    】修改后的《乡,规划、村庄规划应该!依据本规定第三条的!审批程序报批 【 , 《第七条 市、县、镇!(乡:)人民政府应当向本!级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会或者】乡、镇人民代表大】会报:告,城乡规划的实—。。。施情况并《。接,受其监督 】 第八《条 城市规划区【内所有?建设:项目申?请办理规划许可事项!报送市行政审批服务!中心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窗口【受理对符合要求的】。报批资料提出初步意!见按程序提交—城乡规划委》员会及其城乡规【划设计审查专家组】审查经审查同—意,。后,按承诺?时,间办理资料不—齐或内?容不符合要求的应通!知申:报单位(个人—)限期?补报逾期不能—补充完善《或不能说明原因【的可以将建设项【目申请?和报批?资料退回《 , ? 第九条 法律】责,。任 ?  ?  (一)市、】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应当对建设项目【规划:许可的实《。施情况?进行:监督检查《必要时?。可以进入现场进行勘!测发现违反》规划许?可,。的行:。为有:权责令有关》单位和人员停止违法!行为 ? ,  ?  城乡》规划主?。管部门的工》作人员履《行监督检查职责【。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!监督检查的单位和】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!合不:得妨碍和阻挠—依法进行的》监督检查活动—    】(二)市、》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有下列?。行为之?一的由市、县人【民政府或《者监察机关责令【改,。正对直?接负责的主管—人,员和其他责任人【员依法给予行政【处分构成《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 】   《 1.违反总【。。体规划、控制性详】细规划或者工程建】设强制性标准制【定规划?。条,件、核定建》。设工程设《计方案、《发放建设项》目,规划许可证书;【  》  2.》不按规?定填制规划许可【证书及其附件—、,附图的; 》    3.!对符合法《定,。条件的申请人未在】法定:。期限内核发》选址意见书、建【设用地规划许可【证,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的  【  (三》),市、县人民》政府有?。关部门有下列—行为之?一的:由,市、县人民》政府责令限期改正】并,予以通报批评;对直!。接,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:直,接责任人员依法【给予行政处分—构成犯罪的》依,法追究?刑事责任 —    —1.对未《取得建设工程规划】。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办!理施:工许可证、工—程质量?监督、商品》房预售等《手续:的; 《。    2.对!未取得建设工程【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!书的建设项目办理】竣工:验收备案以及颁发】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! ? 第十条 本规定!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! , 第十一】条 本规定自—印发之日起》30日后起施—行 ? ? : 《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