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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章 法律!责任
第【二十六条《 建设单位违—反,本办法?规定未移交地—下,管,线工程档案》的由规?划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:改正处1万元以上1!0万元以下》的罚款;《。对单位直接负责的】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接》责任人员处单—位罚款?数额5%以上—10%?以下的罚款;因建】设单位未移交—地下管线工程—档案造成施》。工单位在施工中损】坏地:下,。管线的建设单位【依,法承担?相应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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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七条: 地下?管线:。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!办法规定《未移交地《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!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:责令改正并》处,。1万:元以下的罚款—;因地下管》。线专业管理》。。单位违反本办法规】定未移交《地下管线工程档【。。案造:成施:工单:位在施工中损—坏地下管《线的地下管线专业】管理:单位依法承担—相,应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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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八条 建《设单:位和施工单位未按】规定查询和取得该施!。工地段的《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!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!线给他人造成损【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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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九条 工—程测量单位未—按规定?提供准确的地下【。管线测量成果致【使施工时损坏—地,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!失的依法承担—赔,偿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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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三十条 城》建档案管理机构因保!管不善或因汇—总管线信息资—料错:误致使在《施,工中造成损失的依】法,承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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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十?。一,条 规划《主管部?门和城建档案管【理,机构的工作人员【玩,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】、徇私舞弊的由其】。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!管部门给《予,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追【。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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