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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四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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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】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!法规定未移交—地下管线工程档案】的由规?划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改正处1—万元以上10万元以!下的罚款;》对单位直接负—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责《任人员处《单位罚款数额5【%以上10%以下】。的罚款;因建—设单位未移》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!造成施工单》位在:施工中损坏地—下管: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!担相应的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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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!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!位违反本《办法规定《未移:交地:下管线?工程:档,案的由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改正—并处1万元以下【的罚:款;因地下管线专】业管理单位违反本】办法规定未移交地】。。下管线工程档—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!工中损坏《地下管线的地下【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!法,承担:。相应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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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八条— ,建设单位和施—工单位未按规定【查询和?取得该施工地—段的地下管线资料】而擅自组织施—工损坏地《。下管线给《他人造成损失—的,依,法承担赔偿责—任
!第二十?九条 工程测量单位!未按:。规定提供准确的【地下管?线测量成果致—使施:工时:损坏地下管》线给:他人:。造成损?失的:依,法承担赔《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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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!构因:保管不善或因汇总管!线信息?资料错误致使—。在,施工中造《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!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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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】条 规?。。划主管部门和城建】档案管?理机构的工作人【员玩忽职守、—滥用职权、徇私舞】弊的:由其所在《单位或者《上级主管《部门给予行政处【分;构?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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