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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金昌市《节,约用水管理》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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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金昌市?人,民政府?令第4号
金!昌市:节约用水管理—办法已经市政府【第2次常务》会议讨?论通过现予发布请】认真贯?彻落实
》二OO七年四月十】三日
第一章 】。总 则
第一条 !为了合理开发、利用!。和保护水《资源实现水资—源的可持续》利用加快建》设,节水型社会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水法、取》水许可和水资源费】。征收管理条例和【甘肃省实施水法办】法按照建设节水型】社,会试点市《的要求和我市实际】制定:本办法?。
: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!政区域内从事取水】、供水、用水及其管!理活动的必》须遵守本《。办法
第三条 厉!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!节水措施《推,广节:水新技术《、新:工艺发展节》水型工业、农业和服!务业建立节水—型社会
第—四条 各级人民政】。府应将?水资源开《发、利用、保护【和节约用水工作【纳入本级国民经【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】保障和增加》。资金:。。投入推进科》技创新改善水—环境实现水资源的可!持续利用
—。第五条 县》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!。。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!行政区域《。内水资源的统—一管理和监督工【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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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》以上地?方人:民政府有关部门按】照,职责分工《负责本?行政区域内水—资源开发、利用【、,。节约:和保护的有关工【作
第六条 任何!。单位和个人都有【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!水的义务《并有权对破坏—水资源和浪费—水的行为《进行制止、》举报
《第七条?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设立【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!话水行?。政主管部门接—到,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!处理
第》二章 节水措施
!第八条 各级—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!施,加强节水工作的领】导,开展节?水宣传?教育提高公民节水】意识;结合本地实】际实行节水》责任制?;建:立,。节水:技术开发推》广体系鼓励、—。培,育和发展节水型【产业对节水项目及含!有节水措施的开发】项目应当重点扶持优!先立项
第九条 !各级人民《政府应当结合—我市水?资源:的实际情况按照【地表水与地》下水统一调度开发、!开源:与,节流相结合、节流优!先和污?水处理再利用的原】则合理组织开发、】综合利用水》资源
《第十:。条 水资源应当【按照优先保》障城乡居民生活【用水兼顾生》产用水?和生态用水的—原则配置优先利用地!表,水、限制开》采地下水、鼓励利用!。再生水
第十一】条 本市对用水【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!管理相结合的制度】。
: 县级《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部,。门根据?用水定额、经—济,技,术,条件以及水量—分配方?案确定的可供本【行,政区域内使》用的水量制定年度】用水计划对本行【政区:域内:的,年度用?水,。实行总量《。控制:
第十二》条 国家对水资源】依法实?行取水?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!制度
》 取用水资源的【单位和个人》除,。取水许?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!理条例第四条—规定:的,情形外都《应当:申请领取《取水许?可证并缴纳水资【源费
第十三条】 凡申请取水的单】位和个人《。。应当将取水的用【途、数量、》方式、计量设备、节!水措施等有关技术】资料和?实施方?案按照管《理,权限报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审批;取得【取水许可证后应【当按证取水不得【随意改变取水用【途,。和取水量
—第,。十四条 用》水应当计量》并按照批准的用【水计划用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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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水实行计量!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!价制度
第十五】条 用水单位—应,当按:规定安装《计量设施;居民【生活用水《应当一?户一表?计量:。收费禁止实行包费】制
用水【单位和个人应当保】障计量设施和—节水设施的正常运】转出现故障应当及】时排除
第十【六条 工《业企业的《生产用水和生—活用水应《当分:别计:量,主要用水车间和【用水设备应当单【独安装量水计量设施!
《农业:用,水应当完《善量水计量设施实行!计量供水、按量收】费
第《十七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?人不得实施危害供】水设施和《。量水:计量设施《安全的行《为
第十八条 用!。水单位和个人应【当采用?节水:型工艺、设备和产】品
禁止【生产、销售或者使用!国家和省明令淘汰】的高耗水工艺—、设备和产》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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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已安装?使用国家和省明令】淘,汰的高耗水工—艺、设备和产品的使!用单位和《个人应当在规定时】。间,内更换或者》对其进行节水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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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建设】项目需?要申请取水的申请人!还应当提《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!资源论?证资质?的,单位:。编制的?建设:项目水?资源论?证报告书论》。证报告书应当有【节约用?水的:内容
业主】单位在向《项目主管部门—。报送建?设项目可《行性研究报告时【应当提交水行政【主,管部门或流域管理】机构对其取》水许可?(预)申请提出【的书面审查》意见并附具经审定】的建设项目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】
未提交取水!许可:。(预)申请》的书:面审查?。意见及?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!资源论证报告—书的建设项目不【予批准?
第?二十条 《。与建设项目配套【的节水设施应当与】主体工程同时—设计、同《时施:工、同?时投产项目》竣工时有管辖权的水!行,政主管部门》应,当参与?节水设施的验收【
已建—成的建设项》目未安装节水—设施的应《当限期安装有条件】的应当配套建—设,中水回用设》施
? 节水设施包【括用水器具》。、工艺、设》备、计量设施、【再生水回《用系统
第二十】。一条 规《划建筑面积和日均】用水量超《过规定规《模的新建宾馆—、饭店、住宅小区、!机关事业企业单位】办公设施《和其:他建设项目》提倡建?设中:水设施建设项目竣】工验收时应当有水行!。。政主管?部门参加
—第二十?二条 已建成的中水!设施和?其他节水《设施应当保持—正常:运转
》 已建成《。。的中水设《施和其他节水—设施不能保》持,正,常,。运转的?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管!理单:。位应当提前向—当地水行政主管部】。门作出说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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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工】业用:水应当严《格执行用水定额改】进用水工艺》。采取:。。循环用水、一水多】用、废水处理综【合利用等措施降低用!水,单,耗提高水的利用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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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四条 饮料和】其他以水为主要【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!对生产后的尾—水进行回收利用不得!直接:排,放
饮—用水生产企业的产】水率不得低于规【定,。的原料水比》率
第二十五【。条 :宾馆、餐饮、洗浴、!文化体育设》施、办公《楼及:居民住宅应当安装符!合标:准的节水器》具
? 洗?车业应当《循,环用:水减少使《用,清洁:水推广无水环保【洗车:技术
第二十六】条 公共供水单【位,。应当加强对供水管】网,的维护定期》。进行管网查漏公【共供水管网漏失率不!得高于国家规定的】标准;漏失率高于国!家,规定标准的》公共:供水单位应当及【时维修和《改造
拥有自!备水源的单位—应当采取有效措【施降低供水管—网漏:失率保持取水—与,用水的基本平—衡
?第二十七《条, 城市园林绿化、环!境卫:生、建筑施工等【用水应当《优先利?用再生水
第二】十八条 城市绿【。化应当优先选用耐旱!型树:木,、花草?
城市公园】和绿:化,带应:当采用喷灌、滴【灌、渗灌《等,高新节水灌溉技术减!少用水量
第二】十九条 《。在,城市供水管》网覆盖的区域内严格!控制单位和》个人开辟自》。备水源确需使用自备!水源的应《当报经有管》辖权的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审《批,
第三十》条 :各级人?民政府应当》逐步增?加农业节水灌溉【的投:入大力推行渠道防】渗、:管道输水灌溉等节】水灌溉?技术对灌区进行节水!灌溉技术《改,造提高?农业灌溉《用,水,的利用率《
: 各级《人,民政府应当》采取有效措施扶持】农业旱?作技:术和:农作物抗旱新品种的!。研究开发和推广【推动节水型》农业的发展》
第?。三十一条 》。依法获得《取水权的单位和个】人通过采取调整【产业:结构、改进用—水工艺等节水—措施节约水资源【的在:当地:。人,民政府和《水行政主管部门【的统一管《理下:可以对?水资:源,的使用权进行—有偿转让《
第三十二—条 取用《水,单,位和个人不》得有:下列行为
【 (一)《擅自:损坏和拆除计量【设施和节水》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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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》)超:。越水表?设旁通管《或者:以其他方式窃—水;
(三】)未及?时修:复用水设施造—成水漏?失,;
(四【)其:他造成水资》源浪费的《行为:
:第,三章 ?法,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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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违反!本办法第十八—条规定生产、—销售或者在生产【经营中使《用国家和省明令淘】汰的落?后的、耗水量高的工!艺、设备和》产品的由县》级以上人民政—府经济综合主管部】门责令停《止生产、《销售或者使用处二万!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!。罚款
第》三十四条 违反本】。办法第?十四条第一款规定】拒不安装生活用水】。分户计量水表或【者不按水表分户计量!收费:而实行包费制的由城!。市建设行《政主管?。部门责令《其限期安装;逾期】。仍不安装的限—制其用水量并按【每户一百《元计:算处以罚款
第三!。十五条?。 违反本办法第十】九条规定《建设项目的节水设】施未建成或者未达】。到国家和省》规定的?要求:擅自投入使用—的由县级以》上,水,行,政主管部门依据职】权责令停止使—。用限期改《正处五万元以—上十万?元以下的罚款
第!三,十,六条 违反本—办法第十《一条、第十》二条规定《未经批?准,擅自取水或者—未依照?批准的取水许可规】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!。以上水行政主管部】。门依据职权责—令停止违法行为限】。期,采取补救《措施处二万元以【上十: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情节严《重的:吊销其取水许可【证
第三十七条 !违反本办法第二十】八,条规定在《城市供水管网覆【盖区域?内未经批准开辟【自备水?源的由县级以上水行!政主管部门依—据职权责令限期【关闭逾期《不关:闭的处二万元—以,上十:万元以下的罚—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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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条 【违,反,本办法?第三十一条第(【。一,)项规?定擅自改动》和损毁计量设施、】损坏:计量设施铅封造成损!失的由?县级:以,上计量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赔《偿损失没收》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!可,并处二千元》以下的罚《款,
违反—本办法第三十一条】第(二?)项规定超越水表】设旁通管《或者以其他方式窃】水的除按《测算:的窃水量补》交水费外由公—安机关处《二百元以上一—。千元以下的罚—款
第三十—。九,条 :水行政主《管部门或者其他有】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!理,。单位及?其工作人员》在履:行职责?过,程中玩忽职守—、滥:用职权、《徇私舞弊的由其【所在:。单位或者《有关机关《依法给予《行,政处分;构成刑【事处罚的依》。法追究其刑》事责任
第—四章: 附 则
第四】十条 本办》。法下:列用语的含义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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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生》水是指污水和废水】经过处理水质得到】改,善回收后可以—在一:定范围内《使用的非饮用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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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水是指污水!和废水?经净:化处理后《达到国?家生活杂用》水水:质,标准或者工业用【水水质?。标,准,可以在一定》范围内重复使用的再!生水
第》四十一条 本办法】由金昌市水利局【负责解?释
第四》十二条 本办法【自发布之《日起30日后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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