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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!州市建?设工程安全生产【管理暂行办法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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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《八年四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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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 《为加强本市》。建设工程《安,全生产管理防范【生,产安全事故的—发生保护人民—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!华,人民共和国安全生】产法、中华人民【共和国?建筑法、建设—工程安全生产—管理条例和》湖北省建设》。工程安全生产—管理办法等规定结】合本市?实际制定本办法
!第二条 本》办法:适用于本市行政【区域内建设工—程的新建、改建【、扩建施工、拆除】及其安全生》产管:理活动?
【本办法所称》的,建设:工程是?指,各类房?屋建筑及其附属设】施的建造和与其配】套线:路、管?道、设备安》装、装修工程项目以!及市政工《程项目和供》水、供气工程—项目
第三条【 ,。市建设委员会主管全!市建设工《程,安全:生,产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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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市:建筑业?管,理办公室《负责市城区内工【。民用房屋的安全【施工监督(农村【。住宅:和荆:州开发?区内:工业厂房《的,安全:施工监督除外)荆】州开发区内工—。业厂房安《全施工监督》由荆州开发区建【设局:。。负责但区内工业【厂房的施《工设:计图安全强制性标准!由具有资质》的施: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负!责审查报市建—筑业管理办公室备】案荆州开发区的安全!。施工监督工作接【受市建?筑业管理《办公:室的指导与监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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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荆:州区、沙《市区、?荆州开发区建设局负!责本辖区内农—村住宅的安全施【工,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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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—。房产:管理局负责市城区内!房屋拆除《施,。工的安全《。监督
》 《市市政园林管理局】负责本市《城区内市政工程项目!的安:全施工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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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市公用事》业,管理处负《责市城区《内,供水、供气等工【程项目的安》全施工监《督:
县(市!)建设主管部—门、乡镇人民—政府按照职责分工】负责本辖区内建设】工程(含农》村住房建设工程【)的:安全生产管理—工作
!本市建?设工程安全生产管】理工作接《受同级人民政府安】全生产综合管理【部门的指导与监督!
第《四条 在建设—活动中建《设单:位应履行下列主要安!全生产?责任:
》 (《一,)在建设工程—发包时参与投标【的施工单位必须具】有相应的《安全生?产许可证不得—将工程发包》给无:安,全生产许《可证的施工单位【;:
(二【)在办理施工许可手!续,之前:必须到?相关:建设工?程安全监督》。部门:办理建设工程安【全措施审《查监督手续;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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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(三)将安全—生产所需《经,费纳入?工程概算按照—工程建设标准定额】。的有关?规,定向施工、》监理单位支付安【全防护?、文:明施工措施和—安全:监理:所需:的费用工程有特殊安!全防护要求》的,应在合同中约定【特殊安全费用的支出!;
(四!),向建设工程参建各方!。提供施?工现场区域内供水、!供气、?排水、供电等地【下管线?的资料派《代表参?与工程施工组织设】计、专项安》全技术措施审查同一!施工现场有》多个施工单位同时施!。。。工的应当组织施工】单,位之间签订安全【生产管理协议—;,
(五)】涉及深基坑》工程安全《施工:的会同深基》坑,支护工程的设—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!以及有关专家—对坑壁支护体—系进行验收》并将结果及时向相关!建设工?程安全监督机—构备案;《。
(六)!涉及房屋《主体:承重:结构变动的应委托原!设计单?位,或具有?相应设计资质—的设计?单位作出设计方案】方案应经《施,工图设计审查机构】审查;
【 , (七)《对依法终止承包合】同,后的停建工程施【工现场负安》全,管,理,责任
第五条】 在建设《活动:中勘察、设计单位】应履行下《列主要安全生—产责任
》 (《一)勘察单》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!准确的地质勘察报】告涉及因地质—状况需采《取特殊安《全,措施的应向》建设单位《说,明在勘察作》业中:应采:取,保护作业人员的安】全措施
【 (二)设计单位!应按照?国家技术《规范和工程》建设强制《性标准进行设—计对涉及施》工安全的重点部位】和环:。节应当?在设计文件》。中明:确注明并向建设参】。与各方说明对施【工单位提《出的施工安全问题应!及,。。时处理
第【。六条 在建设—活动中监理单—位应履?行下列?主要安全生产—责任
(!一)审查建设工程项!目的施工组织—设计和安全技—术措施监《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!生,产,。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!责任制;
】 (?。二)监?督施工?。单位落实安全—教育和培《训制:度、:监督施工《单位严格《按照专家论证方案】组织:施工、监督施—工现场重大安全【隐患的整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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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三)监督《施工单位配置的安】全防护用具的质量】和规范?使用:、监:督建筑?起,重机械设备安装【拆除、检测验收和】使用
》第七:条 在建设活动【中施工单位应履行下!列主要安全生—产责任《。
(一【)具备国家规定的安!全生产许可证—在资质?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!事工程施工;
! ,。。 , (二)《制,定施工安《。全生产责任制度【结,合工程项目》落实安全管理—责任:;,
《 , (三)建立单位】。内部:安全管?理机构配备与生产】规模和工程项目管】理相适应的安全技术!管理人员;》
》 (四)按国家技】术规范和《标,准组织施工施工组】织设计中有明确【的,安全:技术措施《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!编制有专项施—工方:案,。并根据需要组织专】。家论:证;
】(五)建立施工现】场,定,期安:全生产检《查制:度督促作业》人员遵守安全—操,作规程及时处—。理安全事故》隐,患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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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六)根据恶劣—天气和特殊环—境下施工作业等【情况:制,定防疫情、防中毒、!防冻伤、防中暑、防!尘、防?汛等:专项:安全防护方》案,。并按照方案组织【实,施;:。。。
(【七)对?建设:工程施?工,可能对毗邻》建筑:物、构筑物》、地下管线》和,周围居民或行人造】成伤害的采取安全】防范措?施,;
— (八)《对施:工现场?。的危险源和不—利安全因素进行辨】识和:公示及时采取有针】。对,性的防护与监控【措施并向《工程安全监》督机构报《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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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确】保建设工程》。安全:防护和文《明,施工经?费的:专户储存和》专款专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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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施工单】位的主?要负责人《、,项目负?责人和专《职,。安全生产《管理: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!。核考核?合,格后方可担》任相应职务》特种:作业:人员应?按,国家有关规定经【过,。专门:的安全?作业培训经相关【。主管部门考核合【格后方可《。上岗
第九条 !施工单位在与施【工人员签《订合同时应明确施】工人员应享》有的人身安全权【益并为从事危—险作业的施工—人员办理意外伤【害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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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条, ,施工单位《应制定施工安全事故!应急救援《预案建立应急救【援,组织配备应急救援】装备开展应急—演,。练,并将应急《救,援预:案报建?设工程安全监督机】构备案;
第十!一条 施工现场【必,须实行?封闭管理施工围挡应!沿,。工地:四周连续设》置施工中《的建(构)筑—物应采用密目式【安全网封闭施工现】场的道路应》平整或硬化》危险地段应设置【安全通道、悬挂警】示标志施工》中的建筑物不得作为!施工人员的办—公和生?活用房
第十】二条 建设工程夜间!施工必须合理安排施!工时间制定有效的】防止噪音措施危险】作业区域除按标准搭!设防护设施外还应】按标准设置》。安全警示标志—并安:装红灯警《示
第十三【条 施工现场应【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!在易发生《。火,灾的部位施工或者使!用易燃建《材时应采取特殊【的消防安全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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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四条 施工》使,用的建筑起重机【械设备在进》入现场之前》
《 应经专业—检验检测机》构检:测合格并报建设【工程安全监》。督机构备案其它应】检,测的机械《设,备和:安,全防护用具经—专业检验检》测机构检测合格后】方可使?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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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建设】工程施工现》场禁止?使用竹质、木质【材料搭设《。脚手:架禁止使用独—杆吊等不符合国家标!准的设施与设—备禁止使《用超过规定安全【。使用年?限或安?全,保护装?。。置不全的设施与【设备:
第十—六,条 实?行建设工程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!位对施工现场的【安全:。生产负?总责总包《单,位依法将建设工程】分包给其他单—位的在分包合同【。。中应当明确双方在】安,全生:产方面的《责任分包单位向总】包,单位:负责服从总包单【位对施工现场的【。安全生产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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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监理】单位应当采》取,巡视、旁站、平【行检:验等方式依》法对工程施工实施】安,全监理对《。发现:的安全事《故隐:患应及时下达整改指!令对拒不执行—整改指令的》应,及时:向相关建设工程安】全监督机《构报告
—第十八?。条 各级建》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!级人民政府的要求】制定:辖区内建《设工程安全》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!预案建立应》急救援体系落实【应急救援经费配备应!急救援设备定期组织!现场危险《源的辨识《和评:价
第十九【条 从事建设工程安!全监:督的机构必须经过】省建设主管部—门考核并取》。得资质证书配—备与安全监督相【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!从事工程安》全,监督的工作》。人员应持《有省建设主管部门】核发的安全监—督员:证
第》二十条 《各级建设工程—安全监督机构应依】法对相?关单位?执行安全《生产法律、法—规和标准《的情况进《行监督检《查及时纠正》不安全?行为、查处》安,全事故?、建立?工程安?全生产监督档—案对竣工工程—。安全生产情况应【作出综合评定综合评!定的结果应作为办理!工,程竣工备案、安全生!产许可证延期手【续的:。依据
第二十】。一条 各级建设主】管部门?在接到安全事故【报告后应迅速按照】。有关规定组织—开展事故调查处理】工作属一般》安全事故的由工程所!在地县?级人民政府直接组织!事,故调查组或》委,托有:关部门组织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!。处,理;属较大安—全,事故:的由市人民政府依照!有,关法律、法规组织】事故调查《组进行调查处理【
第二十—二条 建《设单位有下》列,行为之一造》成重大事故的—由项目?所在地建设主—管,部门责令改正—并处违法所得—3,倍以下的罚款但【最高不得超》过3万元;没有【违法所得的处以【1万:。元以下罚款—
? (一)未【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!供建设?工程安全措施和【施,工现场临时设施费】用,的;
!(二)施工安—全条件?不完备强令》。施工单位施》工的;
】 :(,三)未?按,规定选择《具有安全《生产:许可证的施》。工企业承担工程施工!任务:的
第二十三条! 施工单《位,有下列?情形之一《的由项目所在地【建,设主:。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!1万元以下罚—。款
【。 (一)未取得【安全生产《许可证进《行施工的;
! (二)未按】本,办法规定办理—人身意外伤害—保险的;
】 : (三)施工—现场经安《。全检查考核达—不,到,建,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!要求的《
第二十》四条: 施工现《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!拒不整改的》由,项目所在地建—设主管?部门责令施工单【位、监理《单位停业整顿给予降!低资质等级》。直至吊销资》质,证书的处罚并—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!负有直接责任的【项目经理、安—全,员和特种作业人员】等持证人员降—低资:格等级或吊》销资格证书
第!二十五条 建—。设工程安全监—督机构要加》。强对取得安全生产】许可证建筑施工【企业承建工程项【目的日常监督—、巡:查因安全生产问【题对同?一施工单《位三个以上(含三个!)项目或同一项【目两:次以上(含两次【)做出限期整改或】责令:停工等处理的应于作!出最后一次处理【之日起3个工—作日内向企业安全】生产许可证颁证管】理机关报告由颁证机!关,依法处理《
第二》十六条 从事建【设工程的有关—单位及责任人违反法!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本!办法规定造成生产】。安全事故的依据国】务,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!和调查处理条例的】有关规定予以处【罚;构成犯》罪,的对有关责任人员】依法追?究刑:事责任《
第?二十七条《 当事人对具体【行政行为不服的可】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!。或提起行政诉讼【。逾期不申请行—政,。复,议也不向人民法【院起诉又不》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!由作出具《体,行政行为的机关申请!。人民法?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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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八条 本《。办法自公布之—日起: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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