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荆州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!管理暂行办法 】。 二○○八年】四月十?一日 第一—条 为加强本市建设!工程安全生产管【理防范生产安—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!民生命?财产安全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安全生产法、中【华人:民共和国建筑法【。、建设?工程安?全生产?管理条?例和湖北《省建设工程安全生】产管理办法等规定结!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 第二条 本办!法适用?于本市?行政:区域内建设工—程的新?建、改建、扩建施工!、拆除及其安—全生产管《理活动?     本】办法所称的建—设工程是指各类房】屋建筑及其附属【设施的建造》和与其配套线路、】管道、设备安装、装!修,工程项目以》及,市政工程项目和供】水、供气工程—项目 第三条 】。市建设委《员会:主管全市建设—工,程,安全生产《管理工作《     市建!筑,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市!城区内?工民:用房屋的安》全施工监督》。(农村住宅和—荆州开?。发,区内工?业厂房的《安,全,施工监督除外—)荆州开发区内工】业厂房安全》施工监督《由荆州?开发区?建设局负责但区内】。工业:厂房的施工》设计:图安全强制性标【准由具有《资质的施工图—设计审查机构负责】审查报市《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备!案荆州开发区的安全!施工监督工作接受】市建筑业《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与!监督? :  :  荆?。州区、沙市区、荆州!开发区建设局负【责本辖区内农村【住宅的安《全施工监《督    — 市房?。产管理局负责市城区!内房屋?拆除施工的》。。安全监督 —   ?  市市政园林管】。理局负责本市城【区内:市政工程项目的安】全施工监督—     市公用!事业管理处》负责市城区内—供水:、供气等《工程项目的》安全施工监督【 :   ? 县(市)》建设主?。管部门?、乡镇人《。民政:府按照职责分工负】。责本辖区内建—设工程(《含农村?住房建设工程—)的安全《生产管理工作 】     本市建设!工程安全生产管理】工作:。接,受同:级人民政府》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!门的指导与》监督 《 第四条 在建设!活,动,中建:。。设单位应履》行下列主要安全【生产责任 —    (【一):在建设工程发包时参!与投标的施工单【位必:须具有?相应的安全》生产:许可证不得将工【程发包给无安—全生产许《可证:的施工?。单位;  【  (?二)在办理施—工许可?手续之前必须—。。到相关建设工程安全!监督部?门办理建《设工程安全措施审】查监督手《续;    (!。三)将安全》生产所需经费纳入工!程概算按照》工程建设标准定额】的有关规定向—施工、监理单位支付!安全防护、文—明施工措施和—安全监理所需的费用!。工程有特殊安全防护!要求的应在合同【中约定特殊安—。全费用的支出;】  ? , ,(四)向建设—。工程参建《各方提供施工现场区!域内供水《、供气、排水—、供电等地下管线的!资料派代表参—与工程施工》组织设计、专项安】全技术措施审查同一!施工现场有》多个施工单位同时】施工的应当组织【施工单?位之间签《订安全生产管—理协议;  【 , (五)涉》及深基坑工程—安全施?工的会?。同深基?坑支护工程》的设计、《施工、监理单位以及!有关专家《。对,坑壁支护体系进行验!收并将?结果及时向相关【建设工程安全监【督机构备案; 】    (六—)涉及房屋主—体承重结构》变动的应委托原设】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!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作!出设计方《案方案应经施工图】设计审查机构—审查;? : ,   ?(七:)对依?。法终:止承包合同》后的停建工》程施工?现场负安全管—理责任《 第五条》 在建设活动中勘察!、设:计单位应履行下列主!要安:全生产责任》    (—一)勘察单位应向建!设单:位,提供准确的地质勘察!报告涉及因》地质状况需采取特】。殊,安全:措施的应向建—设单位说明在勘【察作业中应采取保护!作业人员《的安全措《施    (二!)设:计单:位应按照国》家技:术规范和工程—。建设强制性标准【进行设计对涉及【施工:安全的重《点,部,。位和环节应当—在设计文件中—明确注明并向建设参!与各方说明对施【工单位提出的施工】安全:问题应及时处—理,, , 第六条 在建设】活动中?监理单?位应履行下列主要安!全生产责任  !  (一)审查建】设工程项目的施工】组织设计《和安: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!单位落实安》全生产保证体—。系和安全《生产责任制; !   (二)监督】施工单位落》实安:全教育和《培训制度、监督施工!单位严格按》照专家?论证方案组织—施工、监督施工现场!重大安全隐》患的整改;—    (三【。。)监:督施工单位配置【的安全防护用具的】质,。量和规范使用—、监督建筑起重机】械设备?安,装拆除、检测验【收和使用 第】七条 在《。建设活动中施工单位!应履:行下列主要》。安全生产责》任  》  (一)具备【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!许可证在资质证【书规定的《范围内从事工—程,施工; —   (二》)制定施工安全【生产责?任制度?结合工?程,项目落实安全管【理责任;《    (三)!建,立单位内部安全【管理机构《。配备与生产规模【。和工程项目》管理相?适应的安《全技术管理人—员; 》   (《四)按?国家技?术规范和《标准组织《。施工:施工:。组织设计《中有明?确,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危!险性较?大,的,作业编制有专项施工!方案并根据需要【组织专?家论证; 【   (五)—建立施工现场—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!。度督促作业人员【遵守安全操》作规程及时》处理安全事故隐【患;   【 (六)《根据恶劣《。。天气和特殊环—境,下,施工作?业等情况制定防疫情!、防中毒、防冻伤】、防中?暑、防尘、防汛等专!项安全防护》方案并?按照方案组》织实施;  】  (七)》对建设工《程施工可能对—毗邻建筑物、—构筑物、地下管线和!周围居民或行—人造成伤害》。的采取安全防范措】施;    】(八)对施工现场】的危险?源和不?利安全因素进—行辨识和公示及时采!取有针对性》的防护与《监控措施并》向工程安全监—。督机:。构报告?;,    (九)!确保建设工程安【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经!费的专户储存和专】。款专用 第八】。条 :施工单位《的,主要:负,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】和,专职安全生产管【理人员应当经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安】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!后方:可担任相应职务【特种作?业人员应按国家有】。关规定?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!培训经相关主管【部门考核《合格后方可上岗 ! 第九条 施工【单位在与施》工人员签订合—同时应明确》施,工人员应《享有的人身安—全权:益并为从事危—险作业的施工—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!。险 第十条【 施工单位》应制定施工安全事故!应,急救援预《案建立应急救援【组织配备应急—救援:装备开展应急演【练并将应急救援预】案,报建设?工程安全监督机构】备案; 》 第十一条 施工】现,场必须实行封—闭管理施工围—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!设置施?工中的?建,(构)筑物》应采用密目式安全】网封闭施工》现场的道路应—。平整或硬《化危险地段》应设置安全》通,道、:。悬,挂警示标志施工中的!建筑物不得作为【施工人员的办公和】生活用房 第】十二条 建设工程】夜间:施,工,必须: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!定有效?的防:止噪音措施危—险作业区域》除按标准搭设—防护设施外》还应按标准》。设置安全警示标【志并安装红灯—警示 第—十三条 施工—。。现场应按规定—设置消防设施在【易发生火灾的部【位施:工或者使用易燃【建材:时应采取特殊的【消防安全措施 !第十四?条 施工使用—的建筑起重》机,械设:备在进入现场之【前     【应经专业检验—检,测,机构检测合格并报】建设工程安全—监督机构备》案其:它应检测的机械设备!和安全防《护用具经专业检验】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!。。方可使用》 第?十五条 建》设工:程施工现场禁—止使用竹质、木质】材料:搭,设脚手架禁》止使用独杆吊等不符!合国家标《准的设施与设备禁止!使用:超过规定《安全使用年限或安全!。。保护装置《不全的?设施与设备 【 :。第十六条《 实行建《设工程总承包的【由总承包《单位对施工》现场的?安全生产负总责【总包:单位依?法将建设工程分包】给其:他单位的在分—包合同?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!。全生:产方面的《责任分?包单位向总》包单位负责服—从,总包:单位对施工现场【的安全生产管理】 第?。十七:条 监理单位应当采!取巡视?、旁站?、平行检验等—方式:依法对工程施工实】施安全监《理对发现的安全事】。故隐患应《及时:下达:整改指令对拒不执】行整改?指令:的应及时向》相关建设工》程安全监督机构【报告 》。。第十八条 各级建设!主管部门应根据本】。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!定,辖区内建设》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!应急:救援预案建立—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应!。急救援经费》配,备应急救援设备定】期组织现场危险源的!。辨识:和评价 第十九!条 从事建设工【程安全监督的机构必!。。须经过省建设主【管部:门,考核并取得资—质证书?配备与安全监督相适!应的专业技术—人,员,从事工程安全监督】的工作人员应持有省!建设: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!监督员证》 第?二十条 各级—。建设:工程安全监》督机构应依法—对相关单《位执行安全》生,产法律、法规和【标准的情况进行【监督检查《及时:纠正不安全》行为、?查处安全事故、建】立工程安全生产监】督,。档案对竣工工程安全!。生产情况应作出【综合评定综合评定】的结果应《作为:办理工程竣工备案、!安全生产许可—证延期手《续的依据 【第二:十一条 各级—建设主管部门在接】到安全事故报告后】应迅速?按照有关规定—组织开展事》故调查处理工作属】一般安全事》故的由工《程所在地《县级人民政》府,。直接组?织事故调查组或委托!有关部门组织事故】调查组进行调—查,处理;属较大安全】事故:的由市人民政府依照!有关法律、法规组】织事:。故调查组进》行调查处理》 第二十二条】 建设单位》。有下列行为》。之一造成重大事故的!由项目所在地建设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】并,处违法所得3倍以】下的罚款但最—高不得超过3万元;!没有违法所得的处】以1万元以下罚款】     (一!)未:按规定向施工—单位提供建》设工程?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!临时设施费用—的; 《     》(二)施《工安全?条件不完备》强令施工单位—施工的;》 :    (三)未】按规定选择具—有安全生产许可【证的施工企业承担】。工程施工任务—的: 第二十》三条 施工单位有下!列情形之《一的由项目所—在地建?设主:管部:。门,责令改正并处—1万:。元以下?罚款  — ,  (一)未—取得安全生产—许可证进行》施工的;  】   (《。二)未按本办—法,规定办理人》身意:外伤:害保险的;—  ? ,  (三)施工现】。场经安全检查考【核,达不到建筑施—工安全检查标准【要求的 第【二,十四条 施工—现场存在重》大安全隐《患,拒不整改《的由:项目所在地建—设主:管部门责令施—工单:位、监理单》位停业整顿给—。。予降:低资:质等:级直:至吊销资质证书的】处罚并处1万元【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!责任的?。项目经理、安—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!等持证人员降低资】格等:级或吊销资格—证书 《 第二十五条 建】设工程安全监—督机构要加强对取得!安全生产《许可证建《筑施工企业承建工程!。项目的日《常监:督、巡查因》安全生?产问题对同》一施:工单位三个以—。。上(含三个)—项,目或同一项目两次】以上(含两次)做】出限期整改》或责令停工等处理的!应于作出《最后一次处理之日】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!业安:全生产?许可证颁证》管理机关报告由颁】证,机关依法处理— 第二十六条 !。从事建设工程的有】关单位及责任人【违反法律、》法规、规章及—本办:法规定造成》。生产:安全事故的依据【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!报告和调查处理【条例的有关》规定:予以处罚;构—成犯罪的对有关【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 》 第二?十七条 当事人【对具体行《政行为不服的可【以依法申请行政复】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!期不:。申请行政《复议:也不向人民法—院起诉又《不履行具体》。行政行为的由作出具!体行政行《为的机关《申请人民《法院强制执行 】 第二十《八条 ?本办法自《公布之日起施—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