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【 , 荆《州市建设工程安【全生产管《。理,暂行办法 》 二○○八年!。四月:十一日 第一条】 为加强本市—建设:工程安全生产—管理防范《生产安全事故—。的发生保护人民生】命财产安全根—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安—全生产?法,、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建筑法、建设!工程:安,全生产?管理条例和湖北【省建设工程安—全,生产管?理办法等规》定结合本市实—际制定本办》法 第二条— 本办法适用于【本市行政区》域内建设工》程的新建、改建、】扩建施工、拆除及】其安全生产》管理活动》  ? ,  本办法所称的】建设:工程是指各类房【屋建筑及其》附属设施《的建造和与其—配套线路、管道、设!备安装、装修工程】。。项目以及市政工程】项目:和,供水、供气》工程项目 第三】条 市建设委员会主!管,全,市建设工《。程安全生产》管,理工作 》。    市建【筑业管理办公室负】责市城区《内工民?用房屋的安全施工】监督(农《村,住宅和荆州开发【区内工业厂房的安】全施工监《督,。除外)荆《州开发区内工业厂】房安全?施工监督由荆州开发!区建:设局负责但》区内工业《厂房的施工设—计图安全强制性【标准由具《有资质的施工—。图设计审查机构【负责审查报市建筑】业管理办公室备【案荆州?开,发区的?安全施工监督—工作接受市建—筑业管理办公—室的指导与监—督    【 荆州区、沙—市,区、荆州开发—区建设局负责本辖区!内农村住宅》的安全施工监督 !。    《市房产管理局负【责市城?区内房屋拆除施工】的安全监督》 ?    市市政园】林管理局《负责本市城区内市】。政工程项目的—安全施工监督 !   ? 市公?用事:业管理处《负责市城区》内供水、供气等工程!项目的安全施工【监督    】 县(市)》建设主管部》门、乡镇人民政府】按照职责《分工负?责本辖区内建设工】。程(含农村住房【建设工程)的安全】生产管理工作—   》  本市建设工程】安全生产管理—工作接受同级—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】综合管理部门—的指导与监督 ! 第四?条 在建《设活动中《建设单位应履行【下列主要安》全生产责任》。   【 (一?)在建?设工程发《包时参与投标的【。。施工单位必须具有】。相应的安《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将!工程发包给无安全生!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!; 《   (二)—在办:理,施工许可手》续,之前必须《到相关建设工程【安全:监督部门办理—建设工?程安全?措施审查监督手【续;  —  (三)》将安全?生产所?需经费纳入工程概】算按照工程建设标准!定额:的有关规《定向施工、》监理单位支》付安全防护、—文明施?工,措施和安全》监理所需《。的费用工程有—特殊:安,全防护要求的应在合!同中约定特殊安【全费用的《支出; — ,  (?四,)向建?。设工:程参建各方》提供施工现场—。。区域内供水、供气、!排水、供《电等地下管》线的资料派》代表参与工程施【工组织设计、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!查同一施工现—场有多个施》工单位同时施工的应!当,组织施工单》位之间签订安全生】产管理协《议;  》  (五)涉及深基!坑工程安全施工【的会同深基坑—支护工程《的设:计、施工《。、,监理单位以及有关】专,。家对坑壁支护—体系进行验收—并,将,。结果及时向相关建】设工程安全监—督机:构,备,案;    (!六)涉及房》屋主体承重结构变动!的应委托原》设计:单位:或,具有相应设》计资质的设》计单位作出》设计方案方》案应经施工图设【计审查机构审查【;,  《  (七)对依法终!止,承包合同后的停【建工程施工现—场负安全管理责任! :第五条 在建—设活动?中勘察、设计—。单位:应履行下列》主要安?全生产责任  】  (?一)勘察单位应向建!设单位提供》准确的?地质勘察《报告涉及因地质状况!需采:取特殊安全措—施的应向建设单位】。说,明在勘察作业中应】采取保护作业—人员的?安全措施 —    (》二)设计单位应按】照国家技术规范和】。工程建设强制性【标,准进行设计对—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!部位和环节》应,当在设计文件中明】确注明?并向:建设:参与各方说》明对施工单位提出的!施工安全问题应【及时处理 第】六条 在建设—活动:中监理单位应—履行下列主要安全生!产责任? ? ,  :(一:)审查?建设工程项目—的施工组织》设,计和安全技术—措施:监督施工单位—落,实,安全生?产保证体系》和安全生产责—任制;  【  (二)监—。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!教育:和培训制度》、监督施工单—。位严格按《照专:家,论证方案《。组织施工、监督施工!现,。场重大安全》隐患的整改》;  》  (三)监督施工!单位配置《的安全防护用具的质!量和规?范使:。。用、:。监督建筑起》。重机械设《备安装拆除、—检,测,验收和使用 第!七条 在建》设活动中施工—。单,位应履行下列主要】安全生产责》任,    (【。一)具备国》。。家规定的安全—生,产许可证在资—质证书规定的—范围内从事》工程施工; 【    (二—),制定施工安全生产】责任:制度结合工程项【目落实安全管理责】任,;:    》(三)建《立单位?内部安全管理机【构配备与《生产:规模和工程项目管】。理相适应的》安全技术《管理人员;》 ?   (四)按【国家技术《规范和?标,准组:织施工施工组—。织设计中有明确的安!全技术措施》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!编制有专项施工方案!并根据需《要组织专家论证;】    (五】)建立施工》。现,场定:期安全生产检查制】度,。督促作业人》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!及时处理安全事【故隐患;《 :。    (六)【根,据恶劣天气和—特殊环境下》施工:。作业:。等情:况制定防疫情、防】中毒、防冻伤—。。、防中暑、防尘、】防,汛等专项安全防【护方案并按照—方案组织实》施;    (!七)对建设工程施】工可能对毗邻—建筑物、构筑—物、地下管线和周】围居民或行人造成伤!害的:采取安全防》范措施;《 ?  : (八)《对施工现场》的危险源和不利【安全因素进行辨识和!公示及时采取—有针:对性的防护与监【控措施并向工程安全!监督机?构报告; —   ? (九)确保—建设工程安全防【护和文?明,施工经费《的专:户储存和专款专【用: 第八条 施工】单位的主要负责【人、项?目,负责人和专》职安全?生产管?。理人员?应当经建设行政【主管部?门安全生产考—核考核合格后—方可担任相应职务】特种作业人员应按】国家有关规定经【过专:门的安全作业培训】。经相关主《管部门考核合—格后方可《上岗 第九条】 施:工单位在与施工人员!签订合同时》应明:确施工人员应享有的!人身安?全权益并为从事【危险作业《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!伤害保险 第】十,条 施工单》位应制定《施,工安全事《故应:急救援预案建—立应:急,救援组织《配,备应急救援装备开展!应急演练并将应急救!援预案报建设—工程安全监督机【构备案; 第十!一条 施工现—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!施工围挡应沿—工地:四周:连续设置施工—中的建(《构)筑物应采用密目!。式安:全网封闭施工现场的!道,路应平整《或硬化危险地段【应设置安全通—道、悬?挂警示?标志施工中的建筑】物不得作为》施工人?员的办?公和生活用房— 第十二条【 建设工程夜—间施工必《须合:理安排施《工时间制定有效的防!止噪音措施危—险作业?区域除按标准搭设防!护设施外还应按标】准设置安《全警示标志并安装红!灯警示 第【十三条 施工现【场应按规定设置消】防设施在易发生【火灾的部位》施工或者《。使用易燃《建,材时:应采:取特殊的《消防安全措施【 第?十四条 施工使用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】备在进入现场—。之,前  《   应经》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检!测,合格并报建设工程安!全监督机构备案其】它应检测的机械设备!和安:全防护用《具经专?业检验检测机构【检测:合,格后方可使用【 第十五》。条 建设工程施工】现场禁止《使用竹质、》木质材?。料搭:设脚手架禁止使用】独杆吊等不》符合国家标》准的设?施与设备禁止使用超!过规定安全》。。使用年限或安全【保护装置不全—的设施与设备 】 第十六条—。 实行?建设工程总承包【的由总承包单—位对施工现场的安】全生产负总责总包单!位依法将建》设工:程分包给其他—单,位的在?。分,包合同中应当明【确,双方在?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!分包单?。位向总包单位负【责,服,从总包单位对—施工现场《的安全生产管—理 第十—七条 监理单位应】当采取巡《视,、旁站?、平行检验》。等方式?依法对工《程施工实施安—全,监理对?发现:的安全事故隐—患应及时下达—整改指令对拒不【执行整改指令的应】及时向相关建—设工程安全监督【机,构报告《 , 第:十八条? 各级建设主管【。部门应根《据本级人民》。政府的要求》制定辖区内建设工程!安全生产事故—的应: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!救,。援,。体系:落实应急救援—经费配?备应急救援设—备定期组织现—。场危险源的辨识和评!价 第十九条 !从事建设工程安【全监督的机构—必须经过《。省建设?主管部门《考核并取得资质证书!配备与?安,全监督相《适应的专业技—。术人员从《事工:程,安全监督《的工作?人员应持有省建设主!管部门核发的安【全监督员证》, :第二十条 》各级建设工》程安全监督》机构应依法对相【关单位执《行,安全生产法律、法】规和标准的情况进】行监督检查》及,时纠正?不安全行为、查【处安全?事故、建立工程【安,全生产监督档案对竣!工工:程安全生《产情况应作出综【合评定综合评定的】结果应作为办理工】程竣工备案、安【全生产许《可,证延期手续的—依据 第二十一!条 各级建》设主管部门在接到】安全事?故报告后应迅速【按照有?关规定组《织开展事故调查处】理工作属一》般,安全事故的由工程】所在地县级》人民政府直》。接组织事故调查组】或委托有关》部门: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!调查处理《;属较大安全—事故的由市人民【政府依照有关法律、!法规组?织事故?调查组?进行调查处理— ?第二十二条 建设】单位:有下列?行为之一造成重【。大事故的《由,项目所在《地建设主管部—门责令改正并处违法!所得3倍以》下的罚款但最高【不得超过3万元;】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!1万元以下罚款】     (【一)未按规》定向:施工单位《提供建设工程—安全措?施和施工现场临时】设施费?用的; 》     (二【)施工安全条件不完!备强令施《工单位施工的; !     (三)未!按,规定选择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!。的施工企业承担工程!施工任务的— 第二十三—条 :施工单?位有下列情形之【一,的由项目《所在地建设》主管:部门责令改》正并处1万元以【下罚:款   —  (一)未取【得安全生产许可证】进行:施工的;  】。   (二)未按本!办法规定办理人身意!外伤害保险的; !     (三)施!工现场经安全检查】考核达不到建筑【。施,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!的, 第二》十四条 《施工现场《存在重大安》全隐患拒不整—改的由项目所在地】建设:主管:部门责令《施,工单位、监》理单:位停:业整顿给予降低资】质等级直至吊—销资质证书的处【罚并处1万元以下】罚款对负有》直接责?任的项目经理、【。安全员和特种—作业:人员等持《。证,。人员降低资格—等级或吊销资格【证书 《 第二?十五条 建设—工程:安全:。监督机构要加强【。对,取得安全生》产许可证建筑施【工企业承《建工程项目》的日常监督、巡【查因安全生产问【题对同一施》工单位三个以—上(含三个)项【目,或同一?项,目两次以上(含两次!)做出限期》整改或责令停工等】处,理,的应于作出最后一】次处:。理之日起3》个工作日内》向企业安全生产许】可证颁证管》理机关报告》。由颁证机关依法处】理 第二十六】。条 从事建设工程的!有关单位及责任人】违反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及本办法—规定造成生产—安全事故的依据国务!院生产安全》事故:报告和调查》处理条例的有关规】定予以处罚》;构成犯罪的对有】关责任?人员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】 第?二十七条 当—事人对具《体行政行为不服的】可以依法申请行政】。复,议,或提起行政》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!复议也不向》。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!行具体行政行为的】。由作出具体行政【行为的机关申请人】民法院强制执—行 第二—十八条 本办法自】公布:之日起施《行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