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昌市?城市绿线管理办法
! : 第一条 】 为加强城》市生态?建设:和环境保护改—善人: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!续发展?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《城,乡规划法《、,国务院?。城市绿化条例和建】设,部城:市绿线管理办法等】。法律法规结合我【市实际制定》本办法
第二】。。条 本市城市【规划建设《用地范?围内城市绿》线的划定和监督管】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!所称城市《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建!设用地范围内各【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!包括已建成绿地【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!。。绿地的控制》。线
? 第:三条 《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!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!据职责分工负—责城市绿线》的划定和监督管【理工作
在城市!规划区?内,依据法律、》法规规定由林业主】管部门实施》管理:的绿化工作按—照有关?法律:、法规规定执行
】 国土资源、建】设、水务、》公安、交通、城市】管理执法等部门【根据各自职》责协助做好城—市绿线的《监督管?理工作?
?第四条 下列区】。域划:定城:。市绿线
《 (?一)已建《成,。和,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地!、生产绿地、—防护绿地;》
(《二)已建成和规划】确定的居住区绿地、!单,位附:属绿地、道路—。绿地;
—(三)古树名木及】古,树后继资源保护【范围;
》 (四)《风景林地《、森林公园、湿地、!城市绿?化隔离带等》对城:市,生态环境《质,量、:居民休闲生活和生】物多:样性保护有直接影】响,的其他绿地
第!五条: , ,城市规划主管部【门和园林绿化主管部!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!的要:求共同?组织编制城市绿【地系统规划确—定城市?绿,化建设目标、原【则、:标,准和:总,体布局方案》明确各类《绿地的基本控制范围!并对下一层次规划】中的绿地配》置提出指标分配【和控制要求》
第六条 】编制控制性详细【规划:要根据城《市总: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!统规划的要求确【定本:办,法第四条第一、【三、四项规定的绿】地界线的《具体坐标划定—其绿线?
第七条 【 编制修建性—详细:规,划,或者建设工程设【计,方,案要根据《控,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!。确定本办法第四【条第二项规定的【附属绿?地,以,及居住小区游园【等绿地?的规划绿地率—控制指标提出绿化配!置,原则明确绿地—界线的具体坐标划】定,其绿线
第【八条 城市规划】。。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!主管部?门要将经批准的【城市绿线向》社会公布方便公【众查询接受公众【监督
第九条】 城市绿线的【审批、调整按—照中华?。人民共和《国城乡规划法、【国务院?。城市绿化《条,例和:。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!办法的规定进行
! 任何单位》和,个,。人都有保《护城市绿地、—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!义务有?。监督城市《绿线管理、对违反】。。城市绿线《管理行为进行检举】的权:利
第》十条 城市绿线范!围内的现有绿地由城!市园林绿《化主管部《门登记造册》并监督?管理:
: 城:市绿线范围内的规】划绿地由城市—规划主?管部门和园林绿化主!管部门按《照职责分工负责监】督,管,理
《第十:一条 城》市绿线的《调整:依,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乡规划?法、城市绿》化条例和城市绿线管!理办:法的有?关规定进行对—控制性详细规划确】定的:绿线:进行变更和调—整的应?。由规划主《管部门会《。同园林绿化主管部】门对修改控规绿线】的必要性进行论证】征求:规划地段内利害【关系人?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!关,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!。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!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!。控制性详细》规划应按法定—。程序报批
【对修建性详细规划】或者建设工》。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!确定的绿《。线进行变更和调整】的要由具有》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!编制调?整,方案:由,规划主管部门会【同园林绿化主—管部门审查
— 对?已建成居《住绿地的绿线进【行调整的应》当在满足绿地规定指!标的情?况下并经专》有部分或《直接受益《楼群2/3以上的住!户同:意后依法《办理有关审批—手续
第十二】条 城市绿—线内的土地》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擅自》改作:他用不得违反法律】、法规?。、强制?性标准以及批准的】规划进行开发建设
! 任何部门—、单位都不得违【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!线范围内进行其【他与绿化无关的建】设
第十三【条 : 因:建设:或者其他特殊—情,况确需临时占用城】市绿线范《围内用地的必须【报经城市《。园林绿化主管—部门同意临》时占用期《满后必须恢复原【状
《第十四条 城市绿!线,范围内不符合规【划要求的建》筑物、构筑物—及其他设施》不得改建《和扩建并按照规划】要求逐?步迁:。出或者拆除
城!市园林绿化主—管部门?会同有关部门—制订上述建筑—物、构筑物及—其他设施的》迁,。出,或者拆?除计:划报市政《府批准后组织实【施,
第十五条 】 建设单位进行【房地产开发要向社】会公示相应建设【项目的绿地》率、绿地面积以及】。修建性详细》规划或者建设工【程设计方案总—平,面图:载明:的绿:线范围不得将绿【线范围外《的其他绿地或者临时!性绿地?作,为其配套绿地对外】宣传
第十六】条 任《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在城市?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!截溪、?取土采砂、设置【垃圾堆?场、倾倒或》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!生态:环境构成破坏的活】动
《近期不进行绿化【建设的规划绿—。地范围内的》建设活动要进行【生,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!。照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!法律法规予》以严格控《制
? 第十七条 违反!本办:法规定擅自改变【城市绿?线内土地用途、占】用或者?破坏城市绿地的由】规划主?管部门、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!城市管理执》法部门按照各—自职责依照有—关法律、法》规和:规章:责,令改正和赔偿—并予以处罚
】第十八?条 违反本办【法规定在城》。市绿地?范围内?进行拦河截溪—、取土采砂、设置垃!圾堆场、倾倒或排放!污水以及其他对【生态环境构成破坏】活动的由规划主管】部门、园林绿化主】管部门和城》市管理执法》部门按?照各自职责》依照有关法》律,。、法规和规章责令改!正和赔偿并予以处罚!
, :第十九条 本【办法由金《昌市人民政府负责解!。释
第》二十条 本—办法自公布之日起】30日?后施行?统一登记号J—。CSZF〔2—017〕《1,3号有?效期为5年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