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昌市?城市绿?线管理办法
【 第—一条 ? 为加强城市生态建!设和环境保护—改善人居《环,境促: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!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城—乡,规划法、国务—院城市绿化条—例和建设《部城市绿线》管理办法等》。。法律法规结合—我,。市实际制《定本办法《
第二条 本!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!范围:内城市绿线的—划定和监督管理【适用本?办法本办《法所:称城市绿线》是指城市规划—建设用地范围内【各类绿?地,范围的控制线—包,括已建?成绿地的控制线和】规划预?留绿地?。的控制线《
, 第三条 城市!规,划主管部门和—园林绿化主管部【门根据职责分工负】责城:市绿线的划定和监】督管理工作
【 在:城市规划区内—依据:法律、法规规定由林!业主管部门实施管理!的绿化工作按照【有,关法律、法》规规定执行》
国土资—源、建设、水务、】公安、?交通、城市管—理执法等部门根据各!自职责协助做好城】。市绿线的《监督管理工作
!第四条 下列区】域划定城市绿线【
(一)已【建成和规划确定【的公园绿地、生【产绿地?、防护绿地;
!(二)已建成和【。规,。。划确定的《居住:区绿地、《单位附属绿地、道】路绿地;《
, , ,(三)古树名—木及古树《后,继资源?保护范围;
】(四)风景林地【、森:。林公园、湿》地、城市绿化隔离带!等对:城市生态环》境质量?、居民休闲生活和】生物多样《。。性保护有《直接影响的其他绿地!
第五条 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!园,林绿化主管部—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!的要求共同》组织编制城》市,绿地系统规划—确定城市绿化建设目!标、原则、标准【和总体布《局方案明确各类【绿地的基本控制范】围并:对下一?层次规划《中的绿地配》置提出?指标分配和控制要求!。。
第六条 编!制控:。制性详细规划要根】据城市总《体规划和城市绿【地系统规划的—要求确定本办法【第四条?第一、三、四项【。规,定的:绿,地界线的《具体坐标划定其【绿,线
第七条 】 编:制修建性详》细规划或者建—设,工程设计方案要【根据控制《性详细规《划的要求确定—。本办法第四》条第二项规定的附属!绿地以及居》住小区游园等—绿地的规《划绿地率控制指标提!出绿化配置原则明】。确绿地界线的具体坐!标划定其绿线—
,。 第八条 城】市规划主管》部门和园林绿化主】管部门要将》。经批准的《城市绿线向》社会公布方便—公,众查询接受公众监】督
第九条【 城?市绿线的审》批、调整按照—中华人民《共和国?城乡规划法、国务】院城市绿《化条例和建》设部城?市绿线管理办法【的规定进行
—。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都有保护城市绿】。地、服从城》市绿:线管理的《义,务有监督《城,。市绿线管理、对【违反城市《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】检举的权利》
第十条 【。 城市绿线范围内】。的现有绿地由城市园!林绿化主管部—门登:记造:册,并监督管理
】城市绿线《范围内的《规,划绿地由城》。市规划主管部门【和园:林,绿化主管《。部门按照职责分【工负责监督管理
! 第十一条 城市!绿线的?调,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城乡?规划法、城》市绿:化条例和城市绿【线管:理办法的《有关规定进》行对:控制性详细规划【确定的绿线》进行变更《和调整的应由规【划主管部门会同【园林绿化《主管部门对》修改控规绿》线的必要性进行论证!征求规划地段—内利害关系人的【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!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!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!。制修改?方案修改后》的控制?性详细规划》应按法定程序报批】
对修建性详】细规划或者建设工】。程设计方案》总平面图确定的绿】线进行变更和调整的!要由:具有相应资质—的设计单位编制调整!方案由?规划主管部》。门会同园林绿化主管!部门审查
对】已建成居住绿地【的绿线进《行调:整的应当在》满足绿?。地规定指标》的,情况下并经专有部分!或直:接受益楼群2—/3:以上的住户同意后依!法办理有《关审批手《续
第十二条 ! 城:市绿线内的土地任】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擅自改作他用不【得违反法《律、法规、强制性标!准以及批准》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!
任何部门、】单位都不得违反规】定,批准在城市绿线范】围内进行其》他与绿化无》关,的建设
—第十三条 因建设!或,者其:他特殊情况确—。。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!范围内用地》的必:须报经城市园—林绿化主管部门同】意临时占用期满【后必须恢复原状
! 第十四条 — 城市绿线范围内不!符合规划要求的建】筑物:。、,构筑物及其他设【施不:得改:建和扩?建并按照规划要求】逐步迁出或者拆除
! :城市园林绿化—主管部门会》同有关部门制订上】述建筑物、构—筑物及其他》设施的?迁,出或者拆除计划报市!政府:批准后组织实施
】 :第十五条 建设】单位进行房地产开】发,要向社会公示相应】建设:项目的绿《地率、绿地面积以】。及修建性详细规【。划或:者建设工程设计方】案总平?面图载明的绿—线范围不得》将绿线范《围外的?其他绿地《或者临时性绿地【作为其配套绿地【对外宣?传
第十六【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?得在城市《绿地范围内进行【拦河截溪、取—。土采砂、《设置垃圾堆》。场、倾?倒,或排放污水以—及其他?对生: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!动
近期不进】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!地范围内的建设【活动要进行》生态环境影响分【析,并按:照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城乡规【划法等法《。。律法规予以严格控制!
第十七条【 违反《本办法规《定,擅自改变城市绿线】。。内土地用途、占用】或者破坏《城市绿地的》由规划主管部门、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】和城市管理》执,。法部门按照各自职】责依照有关法—律、法规和规章【责令:改正:和赔偿并《予以处罚
》 第十《。八条: 违反本》办法规定在城—市绿地范围》内进行拦河截溪、】取土采砂、设置【垃圾:堆场、倾倒》或排放污水以及其他!对生态环境》构成破坏活动的由】规划主管部》门、园林绿化主管部!。门和城市管理执【法部门?按照:各,自职责依《照有关法《律、法规和规章责令!改正和赔偿并予【以,处罚
第十九条! :本办法由金》。昌市人民政府负【责解释
第二】十条 本办法【自公布之日》起3:。0日后施《行统一登记号JCS!ZF〔?2017《〕13号《有效期为5年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