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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金昌市建设用地审!核审批暂行规—定
金昌市】人民政府关》。于印发金昌市建设用!地审核审批暂行规定!的通知
永昌县】。、金川区人民—政府市政府各部门】、,各单位驻金》各单位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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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—。。昌市建?设用地?审核审批暂行—规定已经市》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!会,议研究通过现予印】发请认真贯彻执【行 :
二○○八年】九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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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?条 为坚持政府【集,。中,统一审批土》地规范建设用—地审核?审批:工作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土【。地管理?法、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土地管理》。法实施条例、甘【肃省实施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!法办法、中华人民】共和国?城镇国有土》地使用权出让和转】。让暂:行,条例、甘肃省人民】政府关于《深,化改:革严格土地管—。理的意见《制定本?规定
》
? 第二《条 金昌市》境内由市政府批准】、上报省政》府批准、转报国务院!批准的建设用地【适用本规定
【
【第三条 下》列建设用地》需,。报市政府批》准
【
!(一)在土地—利用总体规划确定】的市区城市建设用】地范围内具体建设】项目使用国有土地】的;
! ,
【(二)在土地利用总!体规划确定的—城市:(,。镇)建设用地范围】外单独选址建设【项目占用国有—未利用地70公顷以!下的法?律法:规规定需报国—务院:批准的除外;
】
?
】 (三)在—金川区土地利用【。总体规划《确定的城镇、集【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!用国有土地应以【有偿出让方式供地】的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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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》)在金川区行—政区域?内以:划拨方式取得的【国有土地使用权的】出让、转让、作价出!资(入股)、租【赁等;
》
【
(五】)在乡(镇)土地】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!村庄:、集镇建设用地【范围内?。为实施村庄、—集镇规划占用土地】涉及农用地》转为建设用地的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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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(六—。。)乡镇企业用地1】公顷以?上2公顷以下乡【村公共设施、公【益事业用地1.5】公顷以上3》公顷以下的具体建设!项目用地《
【 第四条 下列】建设用?地由市政府》。审核、上《报,省,政府批准或转报国务!院,批准
》
【
(一【。)国务院批》准的建设《项目和省政府—批,准的道路、管—线工程、大型—基础设?施建设项目》占用土地涉》及农用地转为—建设用地由市—政府审核逐级上报】。国务院?批准;除此外的其】。。他建: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!农用地转为建设【用地由市政府审核报!省政府批《准
—。
】。 (二)征收基】。本,农田基本农田—。以外的?耕地:超过35公顷其他】土地超过70公顷】的由:。市政府审核逐—级上报国务院批准;!征收上?述,数额:以下的?土地由市政府审【核报省政府批准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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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【 :(三)国家重点建设!项,目军事?设施和跨省、自【治区行政区域的建设!。项,目以及国务院规【定的其他建》设项目?用地占用土地—利用总体规划确【定的:国有未?利用地的由市政府】审核逐级上》报国务?院批准;除》此外:单独选址建》设项目占用》。土地利?用总体?规划确定的国—有未利用地7—0公顷以上的由【。市政府审核报省政】府批:准
—
》。
(四)】在土:地利用总体》规划确定的市区【、永昌县城》城市:建设用地范围内【为实施城市规—划涉及农用》地转为建《设用:地的:由市政府审核—报省政府批准
】
】
》(,五)乡镇《企业用地2公—顷以:上乡:村公共设施、—公益事业用地3公顷!以上的具体建设项】目用地由市政府审核!报,省政府?批准 ?。
】第五条? 市政府审核审【。批的建设用地—由市国土《。资源局?进行审查提出审查】意见后上报市政府】审核:审批
》
】。
(》。。一)县、区人民政府!上报的建设用地【需将建设用地请示和!报批资料、》图件报送到金—昌市行政审批服【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!窗口由?市国土资源局进行】审,查
?
—
(】二)在土《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!的市区?城市建设用地—范围内具体建—。设项目使用》国有:土地的由用地单位提!出用地申《请到金昌市行政审】批服:务中心?市国土资源局—窗口申?报用地报批资料【、图件?经窗口受理后—由市国?土资源局进行审【查涉及农用地转为】建,设用地和征》收集体土《地的由金川》区,人民政府按》城市分批次建设【用地报批程序—逐级上报省政府批】准农:用地转为建设—用地和征收集—体土地手续后再按具!体建设项《目用:地,审批:程序由?用地单位《到金昌市行》政审批服务中心市】。国土资?。源局窗?口申:报,用地报批资料—、图件
—
《 《。
(三)在市!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!以划:拨方式取《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!。申请出让、》转让、作价》出资(入股)、【租赁等的由当—事,人到:金,昌市行政审》批服务中《心市:。国土资源局》窗,口报送?报批资料市国土资】源局:。对,报批:资料进?行审:查
】 《
,。
?(四)市国土资源】局在对建设用—地报批资料审查【。中,如需征求市政府有】关,部,门意见的市政府有】关部门自收到市国土!资源局的征求意【见,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!内,应将意见书面反馈】市国土资源局逾【期未反馈意见又未】说明情况的按无意】见处理如市》。政府有?。关,部门提出不同—意见由市国土资源局!负,责协:调
— (五)在综合市】政府有关部门—。意见的基础上—市国土资源局—采取内部集体会【审的办?法依据国家》土地管理法律、法】规和有关《。规定:对建设用《地进行审查提出审查!意见对建议》上报市政府审核审批!的形成审查》报告呈报市政府审】核,审,批;对不《予审批的由》市国土资源局行文将!建设用地请》示退回报文的—县、区人民政府或具!体建设项目的用地申!请单位
【
《。。。
》 (六)《市国土?资,源局对窗口受理的建!设,用地报批材》料,进行审查认为资【料不:齐全或内容不符合】要求的应《通知申报单位(个】人):限期补报逾》期不能补《充完善或不》能说:明,。原因的可以将建设用!地,请,示和:报批资料退回—
《
第六条 !市国土资源局—审查建设用地应坚】持以下原则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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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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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—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保!证国家建设》用地 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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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保护《和改善生态环境【保障土?地资源?的可持续利》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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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三)?。占用耕地与》补充耕地《相,平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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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依【法、科学、》集约、规范用—地
】 : :
(五)【严格办事程序提【高工作效率
】
第【七条 市国土资源局!对申报的建设—用,地重点审查以—下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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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建设用】地是否在需报市政】府审:核审批的范围之内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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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建设项】目前期工作》是,否执行?了国家规定的有【关建设?程序
!
— (?。三)建设用地是【否在项目可行性【研究阶段或项—目审批、核准、备案!。前,经过:预,审
—
?
《
?(四)建设用地【是否符合当》地土地利用》。总体规划是》否列入?土,地利用年度计划
!
【
?。
(《五)在?市区城市规划—区内的是否》符合金?昌,市城市总《体规划
!。
】 (六)建设—项目是否符合国家】有关产业政策—是否属于国家—限制供地或》禁止供地目录内的】项目
【。
】 (七)》农用:。地转用、《补充耕地、征收【土地和供地方—案是否符合国家【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和有关政策 【
— 《
《(八)?用地面积《是否符合国家—规定:的建设用地》定额指?标
》
】。
: (九?)补充耕《地措施是否》已,经落实或能够落【实
!
《。
(《十)土地《权属、地类、面积】是否清楚、准确
!
【
(【十一)建《设项目选址是否压】覆重要矿床
】
!
(十二—)建设用《地位于地质灾害【易发区?的是否提供》了地质灾《害危险?性评估报《告
! ?
(十三)占!用林地是《否,已,经林业主管部门【审核同?意
!
》 (十四)存在违!法用地行为的—是否已依法查处
!
【 :
(十五【),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国!家法律、法》规的规?定和有关政策—
!第八条 市国土资】源局对建设用地【报批材料《进行全面审》查对:符合要求的报—批材料提出》。审查意见按程序提】交,市政府常务会议审】核审批?。。。
!第九:条 对国家土地【管,理法律法《规和政策明确规定】必须实行招标、拍】卖或挂牌方式出让的!商业:。、旅游、娱乐、商】品,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!工,业项目用地经—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!同意后提交金昌市国!有土地使用权招【标拍卖挂牌出让委员!会审定具体》出让:。方案市国土》资源局组织实施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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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条 建设用地经】市政府常务会—议研究同意批准建】设用地的由市国土】资源局负责》办理手续批复县【、区:人民政府或具—体,建设用地单位(【个人);同意上【报省:政府:。审核审批建设用地的!由市政府上报省【政,府
》
《 第十一《条 本规定》由金昌市国土资源】局负:责,解释
】
第十》。二条 本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】三十日后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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