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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金昌市建设用地!审核审批暂》行,。。规定
》
,金昌市人民政府【关于印?发金昌市建设用地审!核,审批暂行规》定的通知《
永昌县、金川区!人民政府市政—府各部门、各单位】驻金各单《位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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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金》昌市建设《用地审核审》批暂行?规定:已经市政府第二【十一次?常务:会议研究通过现【予印发?请认真贯彻》执行
—二○○?八年九?月十八日
】第,一条 为坚持—政府集中统一审批】土地规范建设—用地审核审批工作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土地管理法、—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土地管理法—实施条例、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!共和:国土:地管理法办法、中】华人民共和国城镇】。国,有土地使用》。权出让和《。转让暂行条例—、甘肃省人民—政府关于深化改【革严格土地管理的】意见制定本规定
】
》 第二条 —金昌市境内由—市政府批准》、上报省政府批准】、,转报国务院》批准的建设用地【适用本规定 —
【 第:三条 ?下列建设用地需报】市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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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在土地利用总体规!划确定的市区城市】建设用?地范围内《。具体建?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!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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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二)在土地利用【总体规划确》定的城市(镇)建设!用,地范围外单独选址】。建设项目《占用国有未利用地7!。。0公顷以下的—法律法规规定需报】国务院批准的除【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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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(三)在【金川区土地利—用总:体规划确定》的城:镇、集镇建设用【地范围内使用国有】土地应以《有偿出?让方式供地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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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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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四)在金【川区行政区域内【以划拨方式取—。。得的国有土地使用】权,的出让、转》让、作价出资(【入股)?、租赁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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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(五)在】乡,(镇)土《地利用总体规划【确定的村庄、—。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!为实施?村庄、集镇规—划占用土《。地涉及?农用地转《为建设用地的; 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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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:六):乡镇企业用地1【公顷以上2公顷以】下乡村公共设施、公!。。益事业?用地:1,.5公顷以上3【公顷:以下的具体建设项目!用地
! 第四条 —下列建设用》地由市政府审核、】上报省政府批准【或转报国务院批准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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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(一)国《务院:批准的建设项目【和省政?府批准的道》路、:管线工程、大型【基础设施《。建设项目《占,用土地涉及农—。。用,地转为建《设用地由市政—府审核?逐级上报国务院批】准;除此外的其【他建设项目》占用土地《涉及农用地》转,为建设用地由—市政府审核报省政府!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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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征收基本农田】基本:。农田以外《的耕地超过3—5公顷?其他土地超过7【0公顷?的由市政府审核【逐级上报国务院【批准;征收上述数额!以下的土《地由市?政府:审核报省《政府批准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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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】)国家重点》建设项目军》事设施和跨省、自治!区行政区域的—建设:。项目以及《。国务院规定的—其他建设项目—用地占用土地利【用总体规划确—定的:国有未利《用地的由市政府【审,核,。逐,级上报?国务院批准;—除此外单《独,选址建设项目占用土!地利用总体规—划确定的国有未利】用地:70:公,顷,以上的?由市政府审》核报省?。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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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—在土地利用总体【规划确?定的:市区:。、永昌县城城—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!。实施城市规划—。涉及农用地》。转为:建设用地的由市【政府审核报省政府】批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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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【)乡:镇企业用地2公顷以!上乡村公共》设施、?公,益事业?用,地3公顷以上—的具体建设项—目用地?由市政府审》核报:省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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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五条 《市政府审核审批的建!设用地由市》国,土资:源局进行审查—提,出审查意见后上报】市政府审核》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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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县—、区人民政府—上报的建设用地需】将建设用地》请示和?报批资料、图—件报送到金昌市行政!审批服?务中心市国》土资源?局窗口由市国土资】源局进行审查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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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】)在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确定的市【区城市建《设,。用地范围内具体建】设项目使用国有【。。土地的由用》地单:位提出用地》申请到金昌》市行政审批服务【中心市国土资源【局窗口申报用地【报批资料《、,图件经?窗口受理后由市国土!资源局进行审查涉及!农用地转《。为建设用地和征收集!体,土,地的由金川区人民政!府按城市分批次建】。设,用地报批程序逐级】上报省政府批—准农用地转为建设】用地和征收集体土】地手续后《再,按,具体建设项》。目用地审批程序由用!地单位到金昌市行政!审批服务中心—市国土资源局窗口】申报用地报批资料、!图,。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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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三)在市区城—市规划?区范围内以》划,拨方式?取得的国有土地使】用权:申请出让、转—让、作价出》资(入股)、租赁等!的由当事人到金昌市!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!国土资源局窗口报】送报批资料市国土资!源局对报批资料进】行审查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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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四)市国土资【源局:在对建设用地—报批资料审查—中如需征求市政府有!关,部门意?。见的市?政府有关部门—。自收到市国土资【。源局的征求意见【函之日?起,7个工作《日内应将意见书【面反:馈市国土《资源局逾《期未反馈意见又未说!明,情况的按《无意见处理》如市政府有》关,。。部门提出不同意【见由市国土资源局负!责协:调
— (五?)在综合市政—府有关?部,门意见的基础上市国!土资源局《采取内部《集体会审的办法依】据国:家土地管理》法律、法规和—有关规定对》建设用地进行审【查提出审查意见对建!议,上报市政府》审核审批的形成【审查报告《。呈报市政《。府,审核审批;对不【予,审,。批的由市《国土资源局行文将建!设用:。地请示退回》报文的县、区—人民政府或具体【建,设项目的用地—。申请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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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六)市《国土资?源局对窗口受理的】建设用地报批—材,料进行审《查认为资《料不齐全或内容不】符合要求的应通知】申报单位(个—人)限期补报逾期不!能补充完《善或:不能:说明原因的可以将】建设用地请示和报】批资料退回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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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!条 :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建!设用地应坚持以下原!。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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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切实!。保护耕地资源保证】国家建设用地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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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(二)保护和改【善生态环境》保障土地《。资源的?可持续利用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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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占用耕地!与补充耕地相平【衡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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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四)依法、科学、】集约、规范》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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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
》(五)?严格办事《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!
第!七条 市《国土资源《。局对:申报的建《设用地重点审查以】下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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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一?),建,设用地是否》在需报市政》府审核审批的—范围之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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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二)建设《项目前期工》作是:否执行了国家规定的!。有关建设程序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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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建设用地是否在【项目可行《性研究?阶,段或项目《。审批、核准、备案】前,经过:。预审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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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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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四)》建设用地是》否符合?当地:土地利用总》体规:划是否?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!划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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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在市区城】市规:划,区,内的是否符合—金昌市城市总体规】。划
【
【 (六)建设项】目是:否符合国家有关【产,业政策是否属—于国家限《制供地?或禁止供地目—录内的项目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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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—农用地?转用、补充耕—地、征收《土地和供《地方案是否符—合国家法《律、法规的》规定:和有:关政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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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八)用地面积是否!符,合国家规定的建设】用地定额指标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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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九?)补充耕地措施【是否已?经落实或能够—落,实
】
【 (十)土地权属、!地类:、面:积是否清楚》、,准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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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十一)建《设项:目选址是《否压覆重《要矿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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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十二)建设用—地位于地《质灾:害易发区的是否提】供,了,地质:灾害危险性评—。估报告
!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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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十三)占用】林地是否《已经: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!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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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十四?)存在?违法用?地行为的《是否已依法查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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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十,五)其?他内容是否符合【国家法律《。、法规?的规定和有关政策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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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条 市—国土资源局对建【设用地报《批材料进行全面审查!对符合要求的报批材!料提出审查意—见按程序提交市政府!常务会议审核审批 !
— 第?九条:。 ,对,国家土地管理法律】法规和政《策明确规定必须【实行招标《。、拍卖或《挂牌方式出让的商业!、旅游、娱乐、商】品住宅等经营—性用地和工业项目】用地经市政》府常务?会议研究同》意后提交金昌—市国有土地使用权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】委员:会审定?具体出让方案市国】土,资源局组织实施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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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建设!用地经市《政府常务会议研【究同意批准》建设:用,地的由市《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!。手续批复县、—。区,人民政府或具体建设!用地单位(个人);!同意上?报省政府审核审批建!设用地的由市政【。府上报?省政府
】。
第十—一条 本《规定由金昌市—国,土资:。源局负责解释
】。
第】十二: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!日起三?十,日后施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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