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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新余?市市区建筑垃圾【管理办法 — , 新余市人民政府!关于印发新》余市市?区建筑垃圾》管理办法的通—知 ? 余府发〔20】12〕23号 【 各县(《区)人民政府、【管委会市政府—各部门市直各单【位 ?     新余】市市:区建筑垃圾》。管理办法已经2【01:2年6?月1:9日市?八,届人民政府第—20次常务会—。议审议通《。。过现:予印发请认真—遵照执行《 新余市人民【政府 《 二○一二年六月!二十日 《 第一条 为加强】本市建筑《垃圾:运输管?理,。。保障城市《市容整洁干》净,净化、?美化人居环》境根:据中华人《。民共和国固》体废物污《染环:境防治法、城市建筑!垃圾管理规》定等法?律、法规、规—章结合本市实际制】定本办法 — 第二】条 本市城市规划】区内建筑垃圾的【倾,倒,、,运输、中转、回填、!消纳、利用等处置】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!     本】办法所称建筑垃【圾是指建设》单位、施工》单位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和:拆除:各类:建筑物、构筑—。物、管网《等以及居民装—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!产生的弃土、弃【料及其他废》弃物:。。 》 第三》条 新?。余,市城市管理》行政执法局》(以下简《称市:城管:执法部门)负责市区!建筑垃?圾的管理《工,作主要履《行下列职责》 ?     (—一)负责《全市建筑垃圾清运、!排放、准运》。和处置工作制定【全市建?筑垃圾处置管—理措施并组》织实施?;     !(二)对建筑垃圾处!置,进,行核准;  ! ,。  (三《)统一?管理和调剂建—筑垃圾消纳场所;】   —  (四)查处违法!排放、运输、中转、!受纳建筑《。垃圾的行为; !   ?  (?五)协调组织—跨区建?筑垃:圾管理?活动或?重大建筑垃圾管理活!动   【 , 市公安交》通管理部《门负责对建筑垃圾】运输车辆的注册登记!和驾驶?人考核、发》证,管理维护道路—交通秩序查》处,超,。高,、超载?、超速以及违反【。城市道路限行、禁行!规定等道路》。交通安全违》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!对,。因生产、生活、【。建设:需要进入市区的建筑!。垃圾运输车辆负【责指定通行时—间和通行路线 【 : ,。    《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!建筑垃圾运》输单位普通道—路货物运《。输经营、从业人员】的资格?管理以及道路运输】安全措施的监管对】无道路运输证、【无从:业,资格:证等道路运》输,违法行?为进行查处 】     市城乡规!划、:国,土资源、《住房建设《。、环保、物价等部门!。按照各自职责—分,工协同做好市区建筑!垃圾的管理工作 】 ? 第四条 鼓!励建筑垃圾综合利】用,建筑垃圾消纳、综】合利用等设施的设】置应当纳入》城市市?容,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城!市市容环境卫生【专业规划由市—城管:执,法部门组织编制 !     市【城,管执法部门应—当根据市《区内的工程》施工: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!置计: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!工程需要回填的建】。筑垃圾 《 》 第五条 —建筑垃?圾消纳场《所包括建筑垃圾【受纳场?和建筑垃圾回填点 !   》  建筑垃圾受纳】场是指由《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!的用于消《纳建筑垃圾的场【所建筑垃圾受—。纳场的设置应—符合城乡规划、市容!环境卫生专》业规划及《有关:法律法?。规和:技术规范  !   建筑垃圾回填!点是指需要受—纳建筑垃《圾回填基坑、—洼地的建《设工地、规划—开发用地及其他需要!填埋:建筑垃圾的场地 】 ? 第六条 建!筑垃圾专用受—纳场应当公示场地】布局图、《。进场路?线图:具有相应的摊—铺,、碾:压,、除:尘、照明等机—械和设备;具有排水!、,消防等?设施出?入口道路《须硬化并《设置规范的净车出】场,设施;具《有建筑垃《圾分类?处置的方《。案和对废弃混凝土、!金属、?。木材:等回收利用》的方案;具有—健全的环境》卫生和安《全管理制度并—遵守下列《规定  【   (一》)入场的建》。筑垃圾应及时推平、!碾压; —     (二)保!持进出消纳场的道路!整洁、畅通; 】     (【三)有健全的现场运!行管理制《度和完整的》原,始记录?如实填报《建筑垃圾处置相关】报表;   ! , (四)建》筑,垃圾按可利》。用和不可利用分类堆!放; 《     (五)!保持场内及》周边环境整洁场内】没有蚊蝇滋生地【防止尘土《飞扬、污水横—溢;: :     —(六)严禁》受纳工业垃圾、【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!、易燃易《爆危险等废弃物 】 《 第七》条 需设立》建筑垃圾《回填点用以受—纳,建筑垃圾《的单位和个人应【在受纳前向市城管执!法部门提交建设用】。地通知书(或土地】使用权证)及—计算:受,纳容:量的:有效图纸资》料签订受纳》协议由市城管—。执,。法,部门统一《安,排受纳 — , 第八条 】运输建筑垃圾—的单位应当》具备下列条》件并向市《城,管执法部门办理【核准手续  !   (一)—。具备法?人资格; 【     (二)具!有,普通道路货》。物运输经营许—可证; 》。。 ,   ?  :(三:)拥有?10辆以上具有【合法车辆行驶证、】道路:运输证的《密闭运?。输车辆且车》辆应确保《车况:良好、统一车身颜色!、配置?明显的?安全标识、》安装行驶《记录功能《的卫星定《位,装置配备的具—有相:应,从业资格证的驾【驶员数量与运—输车辆数量相适应;!  》。   (四》)有能够满足需要】的,固定停车场和—。相应的配《套设施;《 : :    (五—)具:有健全的《经营、安全》、技术?、财务等管理制度 !     市】城管:执法部门应当—在,接到:申请后的15—日,内,作出是否核》准的决定予》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!件;不予核准的【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!并,说明理由 》。 第九!条 建设单位申【请处置?建筑垃圾应当向【市,城管执?法部门提交下列材】料 :   》  (一)书面申请!。书;:    【 ,。(二)建筑》工程规?划许:可证复?印件以及《。工程图纸; 【  ?   (《三)与?具备运输建筑垃【圾资质的单位—签,。订的运输合同;【 《 ,   (四)—建筑垃圾处》置计划?包括建筑垃圾种【类,、数量、消》纳、处理方式和处】理地点 《  《   ?单位或个人办—理处置?核准手续后》应与环境卫生管理】机构签?订市区?建筑垃圾《处置环卫《保洁协?议按照核准的内【容处置建筑垃圾【。。 , ? 第十条 居!民因装饰《、维修等《产生的零星建筑【垃圾应当袋装并【按物:业管理企业或者街】道办事处《、社区居委会指定的!地点统一堆放—由,市环境卫生管理【机构负?责统一清《运 】 第十一《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。人不得随意倾—倒,。、抛撒或者堆放建】筑垃圾 》 ? : 第十二条 —市区内建筑垃—圾的处?置实行收费制度【收费标?准由物价部门—依据上级有》关规:定制订?、公:布, 《    涉及到【市政公用设施建【设,和维护产生的建筑】垃圾处置的余土废】渣调济费按规—定标:准,的三分之一》交,纳 !第十三条 》运输:建筑垃圾的企业应】。当遵守下《。列规定?加,强道路运输安全管】。理确保道《。路运输安全 —  《   (一)定【期组织驾驶》。员进行业务培—训并加强对》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!的安:全行车教育建立【车辆登记、使用、维!修,制度健?全车辆安《全、:技术:档,案及时?消除:道路交通安全隐【患不得聘《用不具有相应—职业资格的驾驶【员; 《   《  (二)》确,保,。。投入:运输的车《辆符:合有关标准不—得使用报废》、检测?。。不,合格、擅自》改装和其他不符合国!家规:定的车辆从事道【路运输经营; 】 :    (三—)制定有关交通【事故、自然灾害以及!其他突发事件的【。道路运输应急预案;!发生交通事》故、自然灾害以【及其他突发事件【应当服从有关—部门的统一调度、指!挥 【 第?。十四条 《运输建筑垃》圾的单?位作业时应当遵守】下,列规定 《   》  (一)随车携带!建筑垃圾处置—核准文件并按公安机!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!的,路,线,、时间、速度—行驶; 【 ,   (二)使用】经核准的运输车辆;! ,     (】三)运输车辆适量】装,载不满溢《、不撒漏自行或采取!其,他方式做好车—辆行驶线路的—污染清理、》。保洁工作;》   —  (四)将建【。筑垃圾运至市区【。建筑垃圾处》置环卫保《洁协议约定的—堆放地?点或消纳场所内【;   【。。  (五)遵守道】路交通安全管理和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】管理的相《。关规定;  !   (《六,)自觉接受城管执】法,、公:安交通管理》、交通?运输等部门的监督、!检查 】。 第十五条 【市区内建设单位、施!工单位?不得将建筑》垃圾交?给个:人或者未《。经核准从《事建筑垃圾运—输,的企业运输并应【当,遵守下列规》定 《。     (一)】设,置不低于2》米,的围:墙(:或挡板)将》机具、建材等—置放场内实行—封闭式?作业;  】   (二》)根据场地实际【硬,化出入道路并—且配备车辆冲—洗设施和必》要的照明设施—;施工作业》期间应当在路口【安排保?洁人员冲《洗出入车辆的—车轮、车身》确保净车《出场防止污染街【道;    ! (三)《系拆除建筑物的【施工单位应采—取洒水、置放尘网等!措施:防止扬尘扩散污【染;:    【 (:四)不得《在街道两侧或公【共场地堆放建筑【垃圾和建筑》材料因建《设等特殊需要确【需临时占用的应当征!。得市城管《执法部门同意按有关!规定办?理审:。批手续; 》 :     》(五)工程竣工后施!工单位应在7—日内清除施工—现场堆?存的建筑《。垃圾 【 第《十六:条,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。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》由市城管执法部【门责令限期》改正给予《警告并?按,下列标准处以罚款】     】。(一:)将建筑垃圾—混入生活垃》圾或者将危险—。废物混入《建筑垃?圾的对个人处2【00元?以,下罚款对《单位处3《00:。0元以下罚》款; ?     (】二)擅?。自设:立弃:置场受?纳建筑垃圾的对个】人处3000元以下!罚款;对单位—处5000元以上】1万:元以下罚款; 】     (三】)建筑垃圾储运【消纳场?受纳工?业垃圾、生活垃【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!处50?00元以上1万元以!下罚款; 】    (四)施】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!程施:。工过程中产》生的建筑垃圾造【成环境污染的处【5000元》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!; :    — (五)施工单位将!。建筑垃圾交》给个人或者未经【核准从事建筑垃【圾运输的单》位处置的处1万元】以上10万元以下罚!款;  【   (六》。),处置:建筑垃圾的》单位在运输建筑垃】圾过程中沿途—丢弃、遗撒建筑【。垃圾的处500【0元以?上5万元以下—罚款; —     》(七)涂改、倒卖、!出租、出《借或者以其他形【式,非法转让城市—建筑垃圾处》置,核准文?件的处5000【元以上2万元—以下罚款;》     (!八)未经核准擅自】处,置建筑垃圾》或者处置超》出,。核准范围《的,建筑:垃圾的对施工单位】处1万元以上1【。0万元以下》罚款对建设单位【、,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!处5000》元以:上3万元以下罚款;!。 ?     》(九)随意》倾倒、?。抛撒或?者,堆放建?筑垃圾的对单—位处:50:00元以上》5万元以下罚款【对个人处20—。0元以下《罚,款; 《    》 (:十):临街工地《不设:围,档停工场地不—及时整理并作必【要覆盖或者竣—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!整场地的《对,个人处200元以】下罚款对《单位处500—元以下罚《款  — : 第十七条— 运:输建筑垃圾》的企业或车辆驾驶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!。的由市交通》。运输管理部》门,予以处?罚    】 (一)未取—得道路运输经—营许可擅自从事【。建筑垃圾运输—经营的有违法—所得的没收违法【所得处违法所得2】倍以:上10?倍以下的罚款—;没有?违法所得的或—者违: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!处3万元《以上10《万元以下罚款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:。任;  【   (二)建筑】垃圾运输企业不按规!定维护和检测建筑垃!圾运输车辆的—责令改?正,处1000元以上】50:00元以下的—罚款; 《 ?    (三)【建筑:垃圾运输车辆驾【驶人员未《取得相应从业资【格证件或使用失效】、伪造、变造的从业!资格证件驾驶建【筑垃圾运输车辆【。的责:令改正处20—0元:以,上2000元—以,。下的罚款 — 第【十八:。条 运输建筑垃圾】的车辆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部门依法予】。。以处罚?  》。。   (一)不【按,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指定的路线、】。时,。间、期限在城—市道路行驶的处20!0元罚款; !    《(二)?载物超过核定载【质量的一律》责令卸?货转运消除违法【状态并按《以下标准予以处【。罚对超过30%以】下的处20》0元以上400元以!下罚:款;超?过核定载质量30%!的处5?00元罚款;超过核!定载质量3》0%以上每增—加10%的加处2】00元罚款但—最,高罚款额不得超【过2000元; !    》 (三)《在城市?道路:超速行驶超》。。。过规定时速20【%以下?的予以警告》;超过规定》时,速2:0%以上5》0%以?下的处10》0元罚款;》超过规定时》速5:0%的处《200元罚款;【超过规定时速50%!以上每增加1—0%的加处200元!罚款但最高罚款【数,额不得超《过1000元; ! ,  :   ?(四)机动车—载物的长、宽、【。高违反装载要求擅】自在城市《道路:上,。行驶的处100【元罚款 》 :对前款第(二)项】的处罚须经省政【府批准?的,“治超站点”—。称重确?认后实?。施  —    《 第十》九条 运输建筑【垃圾的单《位实行价格垄—断或存?在价格欺诈行为的】由市物价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改》正,并依法处罚》 , : 第二十条! 按本?办法:规定进行罚款—时应当执行全省统一!的行:政处罚自《由裁量权《划定标准《 】第二十一条》 ,本办法自2012年!8月1日至》2017年》7月31《日施行2《009年4》月15日印发的新】余,市市区建筑垃—圾,管理:办法:(余府?发〔2009〕【8号)自2012年!8月1?日,起废:止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