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新,余,市市区建筑》垃圾管理《办,法 :。
新》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!发新余市市区建筑垃!圾管:理办法的通知
】 余府发〔2【012〕23号【
各县(区—),人民政府《、管委会市政府各部!门市直各单位—
? 新余市】市区建筑垃圾管【理办法已经201】。2年6月19—日市八届人》民政府第20次常务!。会议审议通过现予】。印发请认真》遵照执行
》
新余市人民政府】
二》○一二年《六,月二十日
第【一条 为加强本市】建筑垃?圾运输管理保障城市!。市容整洁干净净化】。、美化?人居环境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固体废物》污染:环境防?治法、城市》建,。筑垃圾管《理规定等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结】合本市?实际:制定本办《法
【 第二条》 本市?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!圾的倾倒、运—输、中转、回填、消!纳、利用《等处置活动适用【于本办法
! : 本办?法所称建《筑垃圾?是指建设单》位、施工单》位新建、改建、【扩建:和拆除各类建筑物、!构筑物、管网等【以及居民装》饰装修房屋过—程中所产生的弃土】。、弃料及其他废【弃物
【
?第三条 新余市城市!管理行政执》。法局(?以下简称市城管【。执法部门)负责市区!建筑垃?圾,的管理工作主要履】行下列职责
—
, : , (一)负责全!市建筑垃圾清—运、排放、准运和】处置工?作制定全市建筑垃圾!处置管理措施并组】织实:施;
》 《 (二)对建筑【垃圾:处置进行核准;
】
— (三)统一管【理和调剂建筑垃圾】消纳场所;
! (》四)查处违》法,排放:。、运输、中转、受】纳建筑垃圾的行【为;
— 《(五:)协调组织》。跨区建筑《垃圾管理活动或【。重,大建筑垃圾管—理活动
》 —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!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!车辆的注册登—记和驾驶人考核、】发证管理维护道路交!通,秩序查?。处超高?、,超载、超速以及违】反城市道《路,限行、禁《行,规定:。。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!。。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对!因生:产、生活、建设需】要进入市区的建【筑垃圾?运,输,车辆负责指定通【行时间和通行—。路,。线,
市!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建!筑垃圾运输单位普】通道路货物运输【经营:。、从业人员的资【格管理以及道路【运输安?全措施的《监管对无道路—运输证、无从业资】格证等?道路运输违》法行:为进行查《。处,
— 市城乡》规划、国土》。资源、住房建设【、环保、物价等【部,门按照各自》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市!区建:筑垃圾?的管理工作
—。
— 第四?。条 鼓励《建,筑垃圾?综合利?用建筑垃圾消纳【、综合利用等设施的!设置应?当纳:入城市市容》环境卫生专业规【划城:市市容环境卫生专】业规划由市城管执法!部门组织编制—
】市城:管执法部门应—当根据市区内的工程!施工情况《制定建筑垃》圾处置计划》合理安排各类建设】工,程,需要回填的建—筑垃圾
— ,
《第五条 《建筑垃圾消纳—场所包?。括建筑垃《圾受纳?。。场,和建筑垃圾回—填点
?
【建,筑垃圾?受纳场是指》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!划的用于消》纳建:筑垃圾的场》所建筑?垃圾受?纳,。场,的,设置应符合城乡【规划、市《容环境卫生专—。业规:划及有关法律—。法规和技术规范【
】建筑垃圾回填点是】指需要受纳建筑垃】圾回填基《坑、:洼地的建《设工地、规划—开发用地及》其他需要填埋建【筑,垃圾的场地
!
第》六条 建筑垃圾【专用受?纳场:应当公?示,场地布局图》、进场路《。线图具有相应的【摊,铺、碾?压、除尘、照—明等:机械和设备;具有】排水、消防等—设施出入口道路须】硬化并设《。置规范的净车出场】。设施:;具有建筑垃圾分类!处置的?方案和对《废弃混凝土、—金属、木材》等回收?利用的方案;具有】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!全管理制度并遵守】下列规定
》。。
》 (一《)入场?的,建筑:垃圾应及时推平、】碾压;
— : (二)保持进!。出消纳场的道路【整洁、畅通》;
:
, ? (三)有【健全的现场运行【。管理制度和完整【的原:始记录如实填报建筑!垃圾处?置相关报表;
【。
【(四)建筑垃圾【按可利用和不—可利:用分类堆放;—
,
(五!)保持场内》及周边?环境整洁场》内没有蚊蝇滋生【地防止尘《土飞扬?、污水横溢;—
: : , (六)严禁】受纳:工业垃圾、生活垃圾!或有毒有害》、易燃易爆危险等废!弃物
《
《。。 , 第七条 需设【立建筑垃圾回填点】用以受纳建筑垃【圾,的单:位和个人应在受【纳前:向市城?管执法部门》提交:建设用地《通知书(或土—地使用权证)及计】算,受,纳容:量的有效图纸—资料签订《受纳协议由市城管执!法部门统《一,安排受纳
】
《。第,。八条 运输建筑【垃圾的单位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】并向:市城:管执:法部门办理》。核,准手续
【 (》一)具备《法人资格《;
—。 : (二)具有—。普通道路货物运【输,经营许可《证;
】 (三《)拥有10辆以【上具有合法车辆行】驶证、道路运输证的!。密闭运输车辆—。且车辆应确保车况良!好、统?一车身颜色、配【。置明:显的安全标识、安装!行驶记录功能的【卫星定位装》置配:备的具有相应从业资!格证:。的驾驶员数量与【。运输车?辆数量相适应—;,
(!四):有能够?满足需要的固定停】车,场和相应《的配套?设施;
! (五)》具有健全的经营、安!。。全、技术《、财:务,等管理制度
】 市城管执!法,部门应当《在接到申请后的1】5日内作《出是:否核准的决定予【以核:准的颁发核准文【件;不予《。核准的应《当,书面告知申请—人并说明理由
【
, ,
第—九条 建设单位申请!处置建筑垃圾应当】向市:城管:执法部门提交下【列材料
! (?。一)书面申请—书;
! (二)建筑工【程规划许可》证复印件以及工程】图纸;
【 , : (三)与具备【运输建筑垃圾资质】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合!同;
】 (四)建筑【垃圾处置计划包【括建筑垃《圾,种,类、数量、消纳【、处理?方式和处理地点
! 单位】或个人办理处置核】准,手续后应与环境卫】生管理机构签订市区!建筑垃圾处置环【卫保洁?协议:按照核准的》内容处置建筑垃【圾
《
《 第十条《 居民?因装饰、维修—等产生的零星建【筑垃圾应《当,袋装并按物业—管理企?业或者?街道办事处、社区】居委会指定的地点】统一堆放由市环境卫!生,管理:机构负责统一清运
!
:
?。 , 第十一条 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》得随意倾《倒、:抛撒或者堆放建【筑垃圾
【
第十二条】 市区内建筑—。垃圾的?处置实行收费制度】收费标准由物—。价部门依《据上级有《关规定?制订、?。公布
【 涉及到市【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!护,。产生的建筑》垃圾处置的余土废渣!调济费按规定标准的!三分:之一交纳
—
—第十三条 运输【。建筑垃圾的企业应】当遵守下《列规定加强道—路运输安《全管理确保道路运】。。输安全
】 (一)定期组!织驾驶员进》行业务培训》并加强对本》单位机动车驾驶人的!安全行车《教育:建立车辆登记、使】用、维修制》度健全车辆安全【、技术档案及时消】除道路交通安—全,隐患不得聘用—不具有?相,应职业资格的驾【驶员;
》 (二】)确保?投入运输的车辆符】合有关标准》不,得使用报废、检测不!合格:、擅自?改装和其他不符合国!家,规定的?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!营;
》 ? :(三:)制定有关交通【事,故、自然《灾害以及其》。他,突发事件的道—路,运输应急预案;【发生交通事故、自然!灾害以及其他突发】事,件应当服从有关部门!的统:一,调度、指挥》
【 第十?四,条 运输建筑垃【。圾的单位《作业时?应当遵守下》列规定?
— (一《),随车携带建》筑垃圾处置核—准,文件并按《公安机?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!的路线、时间、速】度行:驶;
— , (《二)使用经核准【的运输车辆;—
【 (三)运输车【辆适:量,装,载不满?溢、不撒漏自—。行或采取其他方式】做,好车:辆行:驶线路的污》染清:理、保?洁工作;
【 (四)将!建筑:垃圾运至《市区建筑垃圾—处置环卫保》洁协议约定》的,堆放地点或消纳场】所内;?
【 (五)遵守道路交!通安全管《理和环境噪声污染防!治管理的相关规定】;
》 (六)自觉!接受城管《。执法:、公安交通管—理,、交通?运输:等部:门的监督、检查
】
,
—第十五条《 市区内建设单位、!施工:单位不得将建筑垃】圾交给个人或者【未经核准《从事建筑《垃圾运输的企业【运输并应当遵守下列!规定
!。 ,(,一)设置不低—于2米的《围墙(或挡板)将】机具、?建材等?置放:场,内实行封闭式作业;!
— :(二)根据场地【实际硬化《出入道路并且配备车!辆冲洗设施和必【要的照明设》施;施工作》。业期:间应当在路口安排】保洁人员《冲洗出入车辆的车】轮、车身确保净【车出场防止污染街】。道;
! (:三)系拆除建筑物的!施工单位《。应采取洒水、—置放尘网等措施防止!扬尘扩?散污染;
! ,。 (四)不得【在街道两侧》或公共场地堆放建】筑垃圾和建筑材料】因建设等特》。殊需要确需临时【占用的应当征得【市城管执法部—门同意按有》关规定?办理审批手续;【
【 (五)工程竣工】后施:工单位应在7日内】清除施工现场堆【存的:建筑垃圾
— :
第十六条】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?由,市城:管执法部门责—令限期改正给予警】。告并按?下列标?准处以罚《款
【 (一)将—建筑垃圾混入生活】。垃圾:或者将?危险:废物混入《建,筑垃圾的对个人处2!00:元以下罚《款对单位处》3000《元以:下罚款;
》
(】二)擅自设立弃【置,场,受纳建?筑垃圾的对个人处3!0,00:元以下罚款;—对单位处《5000元以上【1万:元以下?罚款;
】 (三)建【筑垃:圾,储运消纳场受纳工】。。。业,垃圾、生活垃—圾和有毒《有害垃圾的处500!0元:。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!;
? ? (四)施工】单位未及时清—。。。运工:程施:工过:程,中产生的建筑垃圾】造成环境污》染的处50》00元?以上5万元以下【罚款;
— (五)施!。工单位?将建: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!未经核?准从事建筑垃—圾运输的《单,位处置的《处1万元以上1【0,万元以下罚款;【
,
, (六】)处:置建筑垃圾的单位】在运:输建筑垃圾过—程,中沿:途丢:弃、遗撒建筑垃圾】的处50《。00元以上5万元以!下罚款;
【 , (》七)涂改《、倒卖、出租、【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!非法转让城市建筑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!处,5000元以上【2万元以下罚—款;
《。 , , (八)未】经核准擅自》处置:。建筑垃圾或》。。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!的建:筑垃圾的对施工【。。单位处1万》元以上10万元【以下罚款对建设单】位、运输建》筑垃圾的单位处【5000元以上3】万元以?下罚款;
! : (九)随》。意倾倒、抛撒或者堆!放建:筑垃圾的对单位处】50:00元以上5万元以!下,罚款对个人》处200《元以:下罚款;
》
(十!)临街?工地不设围档—停工场地不》及时整理《并作必要覆》盖或者竣工后不及】时清理和平整—场地:的对个?人处200元以【下罚款对单位处【500元以下罚款】
? :
: , 第十七条 运输建!筑垃圾的企》业或车辆驾驶—人,员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由:市交通运输》管理部?门予以处罚
】 (—一)未取得道路运】。输经营许可擅自【从事建筑垃圾运【输经营?的有违法所得的没】收违法所《得处违法所》得2倍?以,上10倍以下的罚款!;没有?违法所?得的或者违》法所:。得不:足2:万元:的处3?万元以上1》。0万元以下罚款【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;—
】(二)建筑》垃圾运?输,。企,业,不按规定维》护和检测建筑垃圾运!。输车辆的责》令改正处《1000元》以上50《00元以下的罚款】;
《 (三【)建筑垃圾运输车】辆,驾驶:人员未取得》相应:从,业资格证件或使用失!效、伪造、变造【。的从:业,资格证件《。驾驶建筑垃圾运输】车辆的?责令改正处200】元,以上20《00元?以,下的罚款《
:。
第十】八条 运输建筑【垃圾的车《辆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由—公安机关交通—管理部门依法予【以处罚
】 ?(一)不按市公安机!关交通管理部门指】定,的路线、时》间、期限在城市【。道路行驶的处—200?元罚款;《
?。 (二)】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!的,一律责令卸货转运】消除:违法:状态并按以下—标准予以《处罚对超过30%以!下的处2《00元?以上4?00元以下罚—款,;超过?核定载质量30【%的处500元罚】款;超过核定—载质:量,30%?以上每增《加10%的加处2】00元罚款》但最:高罚款额不得—超过2000元【。。;
】 (三)在城市道路!超速行驶超过—规,定,时,速20%以下的予】以警告;超过—规定时速2》0%:以上50《%以下的处100元!罚款:;超过规定时速5】0%的处200元】罚款;超过规—定时速5《0%以上每》增加10《%的加?处2:00元罚款但最【高罚款数额不—得超:过,1000元;
【
? , (四》)机动车载物—的长、宽、》高违反装《载要求擅自》在城市?道,路上行驶的》处100元罚—款
:
对《前款第(二)项的处!罚须经省政》。府批准?的“治?超站点”称重确【认,。后实施
》
! 第十九条 运输】建筑垃圾的单位【实,行价:格垄断或存在—价格欺诈行为的【。由市:物价行政《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!依法处?罚
】 第二十条 按【。本办法规定进行罚】款时应当执行全【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自!由裁量权《划定标准
!
第二十一【条 本?办法自2012年8!月1:。日至201》7年7月31日施】行,2009《年4月?15日印《发的新余市市区建筑!垃圾管理办法(【余府发〔2009】〕8:号)自2012【年8月1日起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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