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荆州】市城区城市基础设施!配套费征《收管理暂行规定 ! 第一条 为!了加强荆州市城区城!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!征收管理完善城【区,城市基础《。。设施:建设提高城》市基础设施服务【水平实现城市建设】与经济建设的同步】发展根?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!实际特制定本规【定 】 第二条 —凡在城市《建成区(指》荆,。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!定的城区)范围内新!建、改建、扩建的】建设项目单位和个人!均应按照本规—。定,缴纳城市基础—设施:。配套费(以下简【称配套?费)具体范围如下】    》 (一?),中心区即太岳路【以,东红门路以西南【起,长江北至荆》沙铁路;   】  (二《),玉桥区即红》门路以东周家岭变电!。站高压走廊以—西,南起长江北》至荆沙铁路; 】    (三)武】德区即古城马河以东!太岳路以西南起长】。江北至荆沙铁路【; ?    《(四)化《工区即东方大道以西!周,家岭变电站高压走廊!以东南起《长江北至荆沙铁路】;,     (五)!古,城,区即荆州《古城范围《;     【(六)?城南区?即东至东环路西至西!环路北至南》护,城河南至长》江.   —  (?七)城市总体—。规划修编《后确定的《城市新区 —第,三条 配套费缴】纳按建?筑面积计收缴纳标准!为65元/》平方米 — 第四条】 :下列建设项目免【收配套费 【。     (—一)非?盈利性托幼儿—。园、学校的教—育用房; 】    (二)社】会,福利设施; 【     (三】)市政工程》设施; 《。 ?    (四)军】事设:施; — ,   (五)城市】建成区内按规定程序!批准的农村村—民在本村《居民点上按规定【面积建设的住房【 :    》 (:六)招商引》资的工业厂房、城】区退二进三》的工业厂《房、高新技术—企业的技改工—业厂房.  !   免收配套费】的房屋及设施若所】有权人改变原规划】审批使用性质—应按相应标准补【缴配套费 】 , : 第五条 下【列建设项目减收配】套费缴纳标准—为53?元/平?方米 》     (一【)旅游设《施项:目,;    】 (二)企业自建】办公用?房;:  》   (三)市政府!确定的其他建设【。项目 》 : ?第,六条 ? 减免配套费形成】的资产属国有资产】。的按国有资》。产管理?的有关规定执行 ! ?。 第七条 【 建设?单位和个人在办【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。证之前缴纳配套费】 ,    — 市政府重点扶持】的建设项《目可实?行先缴?后返的办法即建【设单位在办理规划】许可时先按》规定标准缴纳—配套:费年底再向市政府提!出返还配套费申请经!市政府审查同意【后由:原征收部门返还配】套费 ! 第八条 》 配套费为》行政事业性规费【其征收资金》属财:。政性资金实行—。收支:两条线管理收入【全额纳入同级财政】。专户支出按财政部门!批准的预算》执行专项用于—荆州市城区城市建】设 】 第九条 市建】设委员会下属的城】市规划?管理局负责配套费】的征收 】。。 第十条 本规定!自印发之日》起施行荆沙市人民】政府关于印发(【荆沙城区《。城市基础设施—配套费征收管理【暂行规定)的通知】(荆政?发,[19?95]?107?号)同时废止其他有!关规定与本规—定不:一致的?。以本规定为》准 二○○五年】五月二十五日 【 》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