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荆州市城区城】市基础?设施配套《费征收管理暂行【。规定: ,
第一条 !为了加强荆》州市城区城市基础设!施配:套费的征收管理【完,善城区城市基础设】施建设?提高:城市基础设施—服务水平实现城市】建设与经《济,建设:的同步发《展根据有《关规定结合本地【实际特制定本—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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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— 凡在城》市建成区(指荆【州市城市总》体规划确定的城区】)范围内新建—、改建、《扩建的?建设项目单位和个人!均应按照本规定缴】纳城市基础设施配】套,费(以下简》称配套费)具—体范:围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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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中心区即太岳】。路以东红门路以【西南起长江北至荆】沙铁路;
】 , (:。二)玉桥区即—红门路以东周家岭变!电站高压走》廊以西南起长江【北至荆沙《铁路;
】 (三)武德区【。即古:城马河以东太—岳路以西南》起,长江北至荆沙铁路;!。
—(四:)化工区即东方大】道以西周家岭变电站!高压走廊《以东南?起长江北《至荆:沙铁路;
】 (五)古城区即!荆州古城范围;
】
(六【)城南区即东—至东环路西至—西环路北至南护城】河南至长江.
! (七)城【市总体规《划修编后《确定的城《市,新区
第三条【 配套费缴纳按建!筑面积计收》缴纳标准为》65元/平方米
! , ,
?。 第四条 —下列:建设项目免收—配套费
【 《(一)非《。盈利性托幼儿园、学!校的教育用房—;
!(二)社会》福利设施《;,
》 (三)市政工!程设施;
— ,。 , ? (四)军事设施】;,
【 (五)城》市建成区内按规定】程序批准的农村村】民在本?村居:民点上?按规定面积》建设:的住房?
】(六)招商引资【的工:业厂房、城》区,退二进三的工业厂房!、高:新技术企《业的技改工业厂房】.
】 免收配套费的【房屋及设施》若所有权人改变原】规划审批使用性【质应按相应标—准补缴?配套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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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】 下列建设项目】。减收配套费缴纳标准!。为,53元/《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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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】)旅游设施》。项目;
】 (二》),企业自建办公—用房:;
》 ? (三?)市政?府确定的其》他建:设项目
】
第六条 【 减免配《。套费形?成,的资产属国有—资,产,。的按国有资》产管理的有》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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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条 建设】单位和个人在—办理建设工程规【划,许可证之前缴纳配套!。费
— ?。市政:府重点扶持的—建设项目可实行先】缴后返的办法—即,建设单?。位在办?理规:划许可时先》按规:定标:准缴纳配套》费,。年底:再向市政府》提出返还配套—费申请经《。市政:府审查同意后由原征!收部门返《还配套费《
第!八条 配套—费为行政事业—性规费其征》收资:金属财政性》资,金,实行收?支两条线《管理收入全额纳【入同级财政专户【支出按?。。财政部门批准的【。预算:执行专?项,用于荆州市城区城市!。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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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— 市建设委员会】下属的城《市规划?管理:局负责?配套费的征收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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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条 《 本规定自印—发之日起《施行荆沙市人—民政府关《于,印发(荆沙城—区城市基《。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!。理暂行规《定)的?通知(荆政发[19!95]10》7号)同时废—止其他有关规—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!以本规定为准
二!○○五年五月—二十五?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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