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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新余?市房地产开发项目】建设:。联,审和:竣工验收暂行—。办法
新余】市人民政《府,。关于印发新余—市房地产开发项目】建设联审和竣—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!知
各县(—区)人?民,政府、管委会—市政府各部门市【直各单位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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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现将新余《。市房地?产开:发,项目建设联审和竣工!验收暂行办法—印发:给你们请遵》照执行 》
? 二○○七》。年八月二《十,八,。日,
第一《章 总?则
? 第一条 为—了规范本市房地产开!发项:目建设促使》。房地产开发项目整】体水平提高维护【。购房者的合》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!、法规结合实际【制订:本办法 《
— , 第二条 本办法】所指的房《地产开发项目是指按!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批!准的由具有资质的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】发组织建《。设的普通住》。宅、公寓、办公用】房,、,。商业用房及》其按规划要》求,配置:的配套设《施
【。
, 第三条 —凡,在,本市城市规划区范】围内:。取得国有土》地使用权后》的房地?产开发项目在—取得建设工程规【。划许:可证之前必须—进行:设计联合《审批(以下》简称联审《)房:地产开发项目竣工】后必须进行竣工【验收
《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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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》。。经设计联《审的房地产》开发项目不得开工未!经竣工验收的房地产!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!。用不得办理房屋【所有权证初始登【记、国有土地使【用权证分户登记 】
第!四条 新余市—房产管理《局负责房《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联!审和竣工验收—的,牵头工?作,市规划、建设、【城管、国土资源、人!防、:消防、环保、气【象等单位依照—各自职责做好房地产!开发项目建》设联:审和竣工《验收:工作
! 第五条》 参:加联:审的部门(以下称联!审,。部门)和《竣工验收的部—门(以下称验收部】门)应当在新余市行!政服务中心》设立窗口受理、办】理有关许《可事项送达有—关文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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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条 建立房地产【开发项?目区内配套设施【保证金(以下简称】设施保证金)制度设!施保:证金由?房地:。产,开发单位(以下称】开发:。单位)按《建筑面积每平方米】50元?的标准缴交》专户储存于由市【城管局?指定的银行其—本金及孳《生的利息《均属开?发单位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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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市城管》局应:当加:。强对设施保证金的】监,。督,房地产开发项目【竣工验收前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—动用设?。施保:证金房地产开发项】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设!施保证金本息全部】。退,还,给开发单位 —
?。 ,第二章? 联审
第【七条: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!设联审?按照“?。统一受理、分头审】批、限时完成—、集中回《复”的运作方—式,
!。
: 第八条 开发【单位:应提交下列资料
!
【。
㈠—申,请报告及房地产【。开发企业资质证【书; 《
》 :
【。㈡立项批文; 】 ,
,
,
【 ,
㈢房地产开】发,项目选址意见书【、建设用《地规划许可证及【用地红线图; 】
【
》
㈣土地出—让合同及土地使【。用权证;
】
【
《
㈤规划方案(需附!光盘)
【
—。
《
,
1、规划设计说明!;, ,
】
【2、总平面规划图】。;
》
》
《。
3、道路【交通:规,划图;
】。 ,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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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工】程管线规《划,图; 《。
《
—
《5、:坐,标,定位尺寸图》。;
—
—
,
6、—。绿化规划设计图; !
—
!7、建筑设计方案】;,。 ,
— :
—
8、有关》规划设计和建—筑设计规定的其它】图纸; 》
?
】
㈥公共—配套设施设计—方案、物业管理【用房设计方案、【。经济适用《。住房(?廉租房)配置方【案、白?蚁预防?合同以及室外工程管!线设计图等; !
,
—。
,。
:
㈦由具—有相:。应设:计,资质的?设计单?位,。设计的完整的建筑初!步设计方案内—容包括?建筑平、立、—剖,面设:。计和概算、给排水系!统、强?弱电系统、消防设计!、人防工程设计、管!道燃气设《计、市政、》公建配套等;—。
】
—
,
㈧由具有相应【设,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!计的完整的》环境景观《初步设计方案内【容包括?设计说明、集—中公绿内的》小品、雕塑》、游憩设《施设计、沿城—市主要?道路街景设计—、1:500绿化设计平面!图; 《 ,。
【
㈨【环境影响评估—。报告及环保部—门批复意见;— :。
【。
—。
㈩新建《环境卫生设》施;:
—
!
,(十一?),由具有相应》设计:资质的设计》单位设计的完—整的防雷《装置初步设》计方案(含设计【说明、屋面》防雷平?面,图、接地装置—平,面图、接地系统图】、总配电图等);】需要进行雷击风险】评估的?。项,目还:需提交由防雷专业】技术:机构出具的雷击【风险评估报告—;
》
】
(》十二)按国家有关规!。定,。应提供?的其他资料 】。。
《
》 :第九条 新余市行政!服务中心房》管,局窗口(以下称受理!窗口)统一受—理开发单位的有【关资料受理》窗口应当《场对开发《单,位申报资料进—行审查符合条件【的应当场予以受理】出具收件通》知书并承诺办结时】限;不符合条件的】应一次性明》确告知开发单位所缺!资料出具补件通知】书并予以退件—待符合条件后予以受!理
【
第十】条 受理窗》口受理联审资料【后将相关《资料分?送各联审部门进行】审查并签署意见【各,联审部门必须在5】个工作?日(:若,。开发项目涉》及,公示、听证不含公】示、听证时》间)内提出审查意见!。对,没有在规《定时间内《提出意?见又未?及时提?出资料不《全或材料《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!为同意
》。 市》房管局在各联审部门!签署:审,查意见后的5日【内将联审资料—报市:政府:审批
《
【 第十一条 【开发项?目经市?政府:审批后由《市房管局通知—开发单位《依照建?设项目一站式收【费的有关规定—进行缴?费并依照本办法的】规定缴纳设》施保证金后再由市】建设局?发放建设《工,程施工?。许可证
】
《
第十二条【 房地产开发—项目的设计应根【据建筑红线所确【定的建?设范围统一设计、】统一联审并实施一】次性开发同步交付】使用如因特》殊原因确需分—期建设?的应在设计》联审时?提出分?。期,建,设方案相应市政公】用基础设施和—。公,共配:套设施应满足使用】要求其中首期开【发的建筑面积必【须配置?主要公共《配套设施若该项目】中有:拆迁安置《任务的则安置房必】须,安排在首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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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三条 已领【取商品房预》售许可证《。的房地产开发项【目若进行转》让转让方《必须:将原定建设方案及其!向购房户所作的各种!承诺:以书:面形式明《确告:之受让?。方;受让《方受让?项目后必须按照原】方案:进行建设并》负责兑现转让方【。。。向购房户《。所作的各种》。承诺
】 :。
第十四条 !房地产开《发项目?联审所提供》的方案仅作为—开发单位内部设计】资料不得作为商品房!预(销)《售时的宣传材—料、示意图纸或用于!商品房预(销)售】合同的附件
【
《。
第十五!条 房地产》开发项目在通过联审!之日起?一年内?未领取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或在【。领取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!起一年内不》开工的其《。原联:审通过的《设计方案自行失效如!需,开,工建设的必须根【据现:行规:范、规定要求重新编!制设计方案并按规定!程序报审
【 ?
—第十六条《 对未领《取商品房预售—许可证的房》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方!案需:要调整的应》重新按规定程序申报!设计联审《通过后方可》实施建设;对—已领商品房预—售许可证《并已进行预》售的: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!。方案不得《。调整:如开发单位私自【调整设计方案—造成一切后果由开发!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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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验】收
第十—。七条: 房地产开发项【目按联审批准的建设!规模实行竣工—验收:。由市房管局组织【实施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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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】。地产:开发项目中的单体建!。筑工程质量验收由】市建设局依法实施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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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八: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!验收内?容包括
!
《
㈠单—项,建筑工程质量验收】;
【 《
㈡规划!验收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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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㈢小区市政公用设施!验收含?道路与标志标—识、停车场(库【),、室外公共照明、环!卫设施、各》类,公用管线《(供水、供电、【供气、?供热、雨水、—污水管线其它管线】应设专用管沟); !
?
?
】
㈣环境景观设施】验收:含公园、《。小,游园、绿地》、雕塑、游憩设施】等;
】
》
㈤落实】物业管理《验,收含物业管理用【房,、归集维修资—金、物业查验与资料!移交、?。与环卫签订的垃圾清!运协议等; 【。。。
【
【。㈥经济适用住房(含!廉租房)、拆迁安】置、:白蚁预防落实情况验!收等; 》
—
?
?
㈦?。按照国家规定—需要验收《的其他内容 【
】
第十九条】 房地产开发项目验!收应具备下列—。条,。件
【
—
㈠已取得—市建设局有关单【体建筑工程》质量认定资料及小区!内配套的《供水、供气》等项目的竣工验收】资料;
】 ,
— :
,
㈡已取得市—规划局有关规划验收!的认定资料》;
》
?
】
㈢已取得勘察【单位、?施工单位、设计单】位、监理单》位、:建设单位出具的各】自验收?。资料;
! , ?
㈣已取!得市城管局有—关市政、环卫设【施和绿?化指标?等,项目的竣《工验收?资料; 》 ,
【
》
㈤已取《得市国土资源局有关!建设用地容积率、建!设用:地用途的认定—资料:;
】 ?。
㈥【已取得?市房:管局有?关经济适用住房(】含,廉租房)《、物业管理用房【、物业维修》基金归?集等项目的验—收资料和白蚁预【防完工的《证,。明文件;《
【 ?
㈦已】取,得市:气象局的防雷装【置验收合格证—;
!
】㈧已取?得市环保、人—防、:消防等部门的—有关认定资料—;
】。
【
:㈨建:设用地?红线范围内》所有的施工机器(具!)、临时《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建!筑残土、剩余构件全!部拆除清运完—。毕;建设期间临时】设,置的架空电缆、【电线、地面裸露的管!线等已拆除或埋【入地下达到工完、场!清、地平、无垃【圾;
】
!。
,㈩建设用地四周界】。限与建设用地—外相:连的道路、》人行道、《河道、围墙》等设:施,建设应当符合规划】设计要求《并满足业主生—活和通行条件; !
:
!
(十一)【已完成国家规定的其!他应当进行验收的】事项
】
】
,
开发单位》申请办理项目竣【工验收手续时应【当向受理窗口报送】。前款规?定的有关资料市房】管局应?当在收到相关资料】后10个工作日内】组织验收
!
!第二十条 》申请分?期验:收的经同意后—可实:行分期?验收待项目全部完成!后再进行《项目总体验收 【
》 ,
?第二十一《条 市房管局负责】接待和处理验收【投诉接到投诉后【组,织与投诉内容相【关的部门进行处理各!相,关部:。门不:得拒:绝或拖延
第!二十二?条 开发单》位,必须将竣工验—收备案作为房地产开!发项:。目交付使用》的必备条件在—商品房?屋销(预)售合同】中予以注明
【 ,
【
开《发单位在各新闻媒】体发布?的商品?。房屋销(预)—售广告必《须标注?“新:余市房管局》。忠,告,购房者房地产开发】项目必须通过竣工】验收后方可交付【使用和办理》房,屋所有权证、分户国!有土地使用权证【”的字样
】
第四章 责】任
第二】十三条 房地产【开发项目的建筑质】量达:。不到国家标准的不】予验收由市建设局】责令整改《整改仍然达不到国】。。。家标准的责》令限:期拆除逾期不拆除】的依法强制拆—除 :
—
《 第二十四条 房地!产开发?项目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》不予验收由市城【管,执,法局予以处罚并【责令限期拆除逾期】不拆除的依法强制】拆除
【
【
㈠未《批先建或少批多建】或违反规划红—。线建设的; —
》
【
㈡未》经法定程序调—整规划擅自》插建、扩建(含【加高)的; —。。 ,
? 》
㈢建设!用地改变容积率或】改变批准用途的;】 ?
:
!
㈣其他》违法:建,。筑,
!。
第二十五!条 房地产开—发,项目配?套设施有下列—情形:之一的不予验收由相!关验:收,部,门责令限《。期完善逾期不完善】的由市城《管局动用设》施保证金予以完善】
》
—。
㈠市政、【环,卫等公用设施达不】。到设审要求的; 】
《 :
】
,㈡公园、小游园【、绿地、《雕塑、游《憩设施环境景—观等设施达不—到设审要求》的; 》
,
》
—
㈢物业《管理用房达不到设】审要求的《; :
【
—
㈣其《他配:套设施?达不到设审》要求的
! ?
第—二十六条《 ,联,审部门和验收部门】。有关工作人员—在房地?产开发项目联审和】验收活?动中玩?忽职守、循私舞弊】、索拿卡要》的对有关责任人【予以行政处分;【触犯刑律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《任 :
第五章 附则】
第?二十七?条 本办法自20】0,7,年10?月1日起施行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