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新余市房!地产开发项目建【设,联审和?竣工验收暂》行办法? 《新余市人《民,政府关于印》发新余市房地—产开发项目建设【联审和竣工验—收暂行?。办法的?通知 《各县(区)人民【政府、管委》。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!各单位  】 ,  —  现将新余市房!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联!审和竣工验收暂【行办法印发给你们】请遵照执行 ! 二○○七年八月!。。二十八日 第一章!。 总则 《。 :第一条 为了—规范本市房地—产,开发:项目建设促》使房地产开发项目】整体水平提》高维护购房者的合】法权益根据有—关法律、法规结合实!际制订本办》法 — ? 第二?条 本办法》所指的?房地产开发项—目是指按建设—项,目审批程序批—准的由具有》资质的?房地产开发》企业开发组织—建设的普通》住宅、公寓》、办:公用房、《商业用房及其—按规划要求配置的】配套设施 — 第】。。三条 凡在本市城】。市规划?区范围内取得国有】土地使用《。权后的房地》产开发项目在取得】建设工?。程规:划许:可证之前必》须进行设计》联合审批《(以下简称联—审):房地产?开发项?目竣工后《必须进行竣工验【收 ? , 》    未—经设计联审的房地产!开发项目不》得,开,工未经竣工验收【的房:地产开发项目—不得交付使用—不得:办理房屋所》有权证初始》登记、国有土地使用!权证分户登记 】 , ,。 第—四条 新余市房产管!理局负责房》地产开发《项目建?。设联审和竣工—验收的牵头工作市规!划、建设、城管、国!土资源、人防—、消防?、环保、气》象等单位依》照各自?职责做好《房地产开发项目建】设联审和竣工验收】工,作 》 《 第五条《 参加联审的—部门(以下》称联审部门)和【竣工验收的》部门(以下称—验收:。部门)应当在新余】市行政服务中—心设立?窗,口,受理、办《。理有关?许可事项送》达,有关文?书 ! 第六条 建立房地!产,开发:项,目区内配套设施保证!。。金(以下简称设施保!。证金)制度设施【保,证金由房地产—开发单位(以—下称开发单位)【按建筑面积》。每平方?米50元的标准缴】交专户储存于由市】城管局指定的银【行其本金及孳生【的利息均属开—。发单:位所:有, ? , ? ,   ? 市城管局—应当加强对设施保】证金的监督》房地产开《发项目?竣工验收《前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动用】设施保证《金房地产开》发项目?竣工验收合格后设施!保,证金本息全》部退还给开发—单位 》 第二《章 联审 第】。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!目建设联审按照【“统:一受理、分头—审批:、限时?。完成、集中回复”的!运作方式   ! 【第八条 开发单【位应提交下列资料】    —    ㈠!申请报告《及房地产《开发企业资质证书】;, : ,    》    ㈡!立项批文; !   ? , 《   ㈢房—地产开发项目选址意!见书、建设用地【规划许可证》及用地红线图—;    ! : : ,  ㈣土》地出让?合同:及土地?使,用权证?; 》    《。    【 ㈤规划方案—(需附光盘) 【。    【。    】1、规划《设计:说明; 【    《    2!、总平面规划图【;    ! 《   3、道【路交通规划图;【。 , 《 ,   【  4、》工程管?线规划图; 【    】 ,    5—、坐标定位尺寸【。图;  】。  》    6、绿化!规划设计图》; 《    【    》 ,7、建筑设计方【案; —  :   【  8、》有关规划设计和建】筑设:计规定的其它图纸】; 《    【    》 ㈥公共《配套:设施设?计方案、物业管理用!房设计方案、经济】适用住房(廉租房)!。配置方?案、白?蚁预防合同以及室外!工程管线设计图等;! ,   — ,    】㈦由具?有相应?设计资质的设计【单位设?计的完整的建筑初步!。设,计方案内容包括建筑!平、立、《剖面设计和概算【、给排水系统、强弱!。。电系统、《消防设计、》。人防工程设计—、管道燃气设计、市!政,、公建配套》等; 》    【    》。 ㈧由具有相—应设计?资质的?设,计,单位设计的完整的】环境景观初》步设计方案》内容包括设》计说明、集中公【绿内的小《品、雕塑、游憩设】。。施设计、沿城市【主要道路《街景:设计:、1500绿化设计!平,面图;  !    】。 ㈨环境影响评估!报告及环保部门批】复意见; !  : :  《  ㈩新》建环境?卫生设施; —    【    【 (十一)由具【有相应设计资—质的设计单位设【计的完整的防雷装置!初步设计方案(【含设计说明、—屋面:防雷平?面图、接地》装置平?。面图、接地系—。统图、总配电—图,等);需要进—行雷击?风险:评估的项目还需提】交由防?雷,专业技术机构出【具的雷?击风险评《估报告?; :  》  :。    (!十二)?按国家有关规定【。应提:供的:其,他资料 【   ? 》 :第九条 新余市行政!服务中心房》管局窗?口(以下称受理【窗口)统一受理开】发,单位的有关资料受理!窗口应当场对—。开发单位申报资料】进行:。审查符合条件的应】当场予?以受理出具收—。件通知?书并承?诺办结时限;—不符合条件》。的应一次性明确告知!开发单?位所缺资料》出具补件通知书并予!以退:件待符合条件—后予以受理 【   ?。 第十!条 受理窗口受理联!审资料后将相关【资料分送各》联审部门《进行审查并》签署意见《各联审部门》必须在5个》工作:日(若?开发项目涉及公示、!听,证不:含公示、听证时【间):内提出审查意见对没!有在规定时间—内提出意见又—未及:时提出资料不全或】材料内?容不符合要求—。的视:为同意    !市房:管局在各联审部【门签署审查意见后】的5日内将联—审资料报《市,政府:。审批    】 : ?第十一?条 开发项目经市政!府,审批后由市房—管局通知开发单【位依照建设项目一】站式收费《的,有,关规定进行缴费【。并依照本办法的规】定缴纳设施保—证金后?。。再,由,市建设局发》放建设?工程施工许可证【 :    《 : 第十—二条 房地产—开发项目的设计应根!据建筑红线所确【定,的建设范围统—一,设计、统《一联审并《实施一次性开发同步!交付使用如因—特殊原因确需—分期建设的》应在设计联》。审时提出分》期建:设方案相应市政公】用,基础:设施:和公共配套设施应满!足,使用要?求其中首《期,开,发的建筑面积必须】配置:主要公共配套设施若!该项目中有拆—。迁安置任务》的则安置房必须安】。。排在首期  】  —。 第十《三条 已领取—商品房预售许—可证的?房地产开发项目【若进行转让转—让方必?须将原定建》设方案及其》向,。。购房户所作的各种】承,诺以:。书面形式明确—告之受让方》;受让方受》让项:。目后必须按》照原:方,案进行建设》并负:责兑现转让》方,向购房户所作—的各种承诺》    ! 第十四—条 房地产》开发项目联审所提】供的方案仅作—为开发单位》内部设计资》料不得作为商—品房预(《销)售时的宣—。传材料、示意—图纸或用于》商品房预(销)【售合:同的附件  】  【 第十五条 房地】产开:发项目在通过联审】之日起?一年内未领》取建设?工程规划《。许可证或在领取建设!工程规?划许可证《之日起一年内不【开工的其《。原联:审通过的设计方案】。自,行失效?如需开工建》。设的必须《根据现行规范—、规定要《。。求重新编制设计方案!并,按规定程《序报审    ! 》 第十六条 对未领!取商品房预售许【可证的房地》产开发项目设计【方案需要调整的应】重新按规定程序申】报,设计联?审通过?后,方可实施建设;对】已领商品房预售【许可:。证并已进行预售的】。房地产开发》项目设计方案不得】调整如开发单位【私自调整设》计方案造成》一切后果由开发单】位承:担 —第三章? 验收 —第十七?条 房?地产开发项》目按联?审批:准的建设规》。模实行竣工验收由】市房管局组》。织实施   】 ?  ?。  房地产开发】项目中的单体建筑】工程质量验收由市建!设局依?法实:施  【  《 ? ,。第十八?条 房?地产开发项目—验收内?。。容包括 《    】   ? :㈠单项建《筑工程质量验收;】    】。    ㈡!规划:验收; 【    《  》  ㈢小区市政】公,用设:施验收含道》路与标志标识、【停车场(库)、【室外公共照明、【环卫设施、各类公用!管线(供水、供电、!供气、供《热、雨水、污—水管:线其它管线应设专用!管,沟); 《    !    ㈣环】境景观设施验收含公!园、小游园、—绿地、雕塑、游【憩设施等;》  —。。 , 》   ㈤落实物业!管理验收含物业管理!用房、归集维修资金!、物业查《。验与资料移交、与环!卫签订的垃圾清运协!议等; 】   ?    】㈥,经济适用住房(【含廉租房)、拆迁】安置、白蚁预—防落实?情,况验收等;》 ?    —    ㈦按!照国家规《定需要验收的—其他内?。。容 :。   —。 ,。 , 《 第:十九条 房地产【开发项目验收应【。具备下列《条件 《    — :。   ㈠已取得】市建设局有关—单体建筑工程质【量,。。认定资料《及小区?内,配套的供水、—供气等?项,。目的竣?工验收资料》;   】 ?    ㈡【已取得市规划局有关!规划验?收的认定资料; 】 ,    】    ㈢已取!得勘察?单位、施工单—位、设计单位、监】理单位、建》设,。单位出具的各自验收!资料;  !  —   ? ㈣已取得市城管】局有关市政、环【卫设:施和绿化指标等项目!的竣:。工验:收资料; —。 ?    】  : ,㈤已取得《市国:土,资,源局有关建设—用地容积率、建【设用地用途的认定资!料;:   【   【 ㈥已取得市【房管局有关经济【适用住?房,(含廉租房)、物】业管:。理用房、物业—维修基?金归集等项》目的验收资料—和白蚁预防》完工的证明文件【; 》    《 《   ㈦已取得】。市气:。象局的防《雷,装,置验收合格》证; 《 ?     ! ㈧已取得市环】保、人?防、:消防等部门的有【关,认,。定资料; 》 ,    】    ㈨建】设用地?红线范?围内所有的施工机器!(具)、临时—建筑物、构》筑物、建筑残—土、剩余《构件全部拆除清运完!毕;建设《期间临时设》置的架空电缆—、,电线、地面裸露的】管线等已拆除或埋】入地下达到工完、场!清、地平、无—垃圾;?  —  —   ㈩建设用】地四周界限与建【设用地外相》连的道?路,、人行?道,、河道、围墙等设】施建设应当》符合规划《设计要求并满足【。业主:生活和通行条—。件; 【     !。 (十一)已【完成国家规定—的其他应《。当进行验收》的事项 】   《 : ,   ? 开发单位申请办】理项:目竣工验《收手续时应当—向受理窗口报送前】款规定的有》。。关资料市房管局【。应当在收到相关【资料后?10个?工作日内组织验收】    ! 《 第二十条 —申请分期《验收的经《同意后可实》行分期验收待项目】。。全部完成后》再进行项目总—。体,验收   【 : 第二十一【条 市房管局负责接!待和处理验收投诉接!到投:诉后组织与投诉【内容相关的部门进行!处理各?相关部门不得拒绝或!拖,延 : 第二十二【条 开发单》位必须将竣工验收备!。案作为房地产开发项!目交:付使用的《必备:条件在商品》房,。屋,销(预)售合同中予!以注明   【 》   《开发单位在各新【闻,媒体发布的商品房屋!。销(预)售广告必】须标注?“新:余市房管局忠告购】。。房者房地产开发项】。目必须通过竣—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!用和办理房屋—所有权证、》分户国有土》地使:用权证”的字样【。 第四!。章, 责:任, 第二【十三条 房》地产开发项目—的,建筑质量达》。不到:国家标准的不予【验收:由,市,。。建设局?责令整?改整:。改仍然达不到国家标!准的责令限期拆除】逾期不拆《除的依法《强制拆除 —    — 《第二十四条》 房地产开发—项目有下列情—。形之一的不》予验收由市》城管执法局予—。以处罚并责令—限期拆除逾期不拆】。除的依法强制拆【除   —   【 ㈠未《。批先建或少》批多:建或违?反规划红线建设【的; 《  《  《    ㈡未】经法定?程序调整规划擅【自插建、扩建(含】。加高:)的; 】   【。   ㈢建设用】地,改变容积率或—改变批准用途的; ! ? ,  :  —  ㈣《其,他违法建《筑, :    — —第二十?五条 房地》产开发项目配套【设施有下列情形之】一,的不予?验收由相关验收部门!。。责,令限期完善逾期【不完善的由市城【管局动用设施保【证金予以完善 【    —    【㈠市政、环卫等【公,用设施达不到设审要!求的; 】   》。    》 ㈡公园、小游【园、绿地《。、雕塑、游憩—设施:环境景?。观等设?施达不到设》审要求的; 【 ,    》  》  ㈢物》业管理用房达不到设!审要求的;》   【    !㈣,其他配套设施—达不到设审要求的】 》   《 《 第二十六条 联审!部门和验收部门有】关工作?人员在房地产—。开发:项目联审和验收【活,动中:玩忽职守、循私舞弊!。、索拿卡《要,的对有关责任人【予以行政处分;【触犯刑律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 ! 第五章 附则 】 ,。第二十七条 —本办:。法自:2007年10月】1日起施行》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