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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六章 》监督管理
】第三十四《条, 住?房保:障和房屋管理—部门建?立公:。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!系,。统和租赁管理—台账:并会同民政、公【安等部?门,每年对公《共租:赁住房保障对象的收!入、人口《、住房等情况—。。进行核查根》据核查结果对公共租!赁住房配租资格实行!动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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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】 公共《租赁住房承租家庭】成员通过购买—。、受赠?、,继承、租赁等—方式取得其》他住房或收入水【平超过?收入标准不再符合公!共租赁住房申—请,。条件的应在》1,个月内退《出公共租《赁,住房:因特殊情况不能按】期退:。房的可?延长租赁期限3【。个,月延长期《满,后仍不退房的按【照同地?段同类住房市场【租金标准《收取租金《
—承,租人在租《赁合同期满后应按合!同约:。定,退出公共租赁住房】因特殊?情,况不:能按:期退:房的比照前款—规定执行《
承租】。人拒绝履《行租赁合同义务【或者承租人不—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!条,件拒不退房的出【租人可?申请人?民法:院强制执行
!第三:十六条?。 公共租赁住房承!租人: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【出租人可《以收回公《共租赁住房
【 (一》)采:。取,。隐瞒事实、提供虚】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!。租公共租赁》住房的;
】 (二)擅》。自出:借、转租公共—租赁住房的;
】 (三)擅自改!变公共租赁住房结】构或用途《的;
《 ?。(四)无正当—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!以,上的;
(!五)无正《当理由?累,。。计拖欠租金》6个:。月,以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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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六)在—公共租赁《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!的;:
(七)】存在违?反公共租赁住房使】用规定和《合同约?定,其,他行为?的,
: ? 承:租人有上述行为之一!。的由住房保障—和房屋管理部门将】其行: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!内不:得申请租赁公—共租赁住房》
第三【十七条 承租人租!住公共租《赁住房?对房屋?。。自,行装修而形》成的:附属物?退租时不予》补,偿承租人对》房屋负有合理使【用的责任因使用不】当造成房《屋和家用设施损坏】应当赔偿;造成【责任:。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!法律责任
】第三十八条 【相关:单位:未如实提供申请人员!的相关证明》材料或拒不配合【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!部门资格审核及【租赁:管理工?作的可移交监察【。机关或?相关部门《由,。其,对,相关:责任人作出》处理
第三十!。九条 住房保【障和房屋管理部门】或者其他有》关行政管理部门的】。工作人员在公共【租,赁住房筹集》、建设?、配租和管》理过程中滥用职【权,、玩忽职守、徇【。。。私舞弊、《索贿受?贿的依法依》纪追究其责》。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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