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。 第六章 监】督管理
第】三十四条 住房】保障和房屋管理【部门:建立公共租赁住【房管理信《息系统和租赁—管理:台账并会同民政【、公安等部门每年】对公共租赁住—房保障对象的收入、!。人,口、住房等》情况进行核查—根据核查结果对公共!租赁住房配租—资格实行动态—管理
!。 第三十五》条 公共租—赁住房承租家庭【成,。。员通过购《。买、受赠、》继,承、:租赁等方式》取得:其他住房或收入【水平超过收》入标准不再符—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!。条,件的应在1个月内】退出公共租赁住房】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】期退房的可延长【租赁期限3》个月延长期满—后仍不退房》的按照同地段同类】住房市场租金标准】收取租金
【 , :。承租人在租赁合同】期满后?应,。按,合同约定退出—公共租赁《住房:因,特,殊情况不能按期【退房的?比照前款《规定执行
】 承?。租人拒绝履行租赁合!。同义务或者承—租人不再符》合,公,共租赁住房》条件拒不退房的【出租人可申请人民法!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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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十六条》 公共租》赁住:房承租人有下列行】。。为之一的《出租人可《以收回公《共租赁?住房
— (一)采取隐【瞒事实?、提供虚假证—明材料等手段—骗租公共租赁—住房的;
!(,二)擅自《出,借、转租公共租赁】住,房的;
】(三)擅自改变公】共租赁住房结构【或用途的《;
(【四)无正当理由连续!空置6个月以—上的;
【 (五)《。无正当理由》累计: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!的;
— (六)在公共租赁!住房中?从事违法活动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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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存在!违反公共《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!合同约定其他—行为的?
: : 承租人有上述】行为之一《的由住房保》障和房屋管》理部门将其行—为记入信用》档案5年《内不得申请》租赁公?共租赁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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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三十七条 》 承:租人租住公》共租赁住房对房【屋自行装修而—形成的附属物退租时!不予补偿承》租人:对,房屋负有合理使【。用的责任因使用【不当造成房屋—和家用设《。施,损坏应当《赔偿:;,造成责任事》故的应当承》担相:应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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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八,条 : 相关单位未如【实提供申请》。人员的相关证明【材料或拒不》配合住房保障和房】屋管理部门资—格,审,核,及租赁管《理工作的可移—交监:察机关或相关部【门由其对相关责【任人作出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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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三十九条《 住房保障和房】屋管理部门或者其他!有,关行政管理》部门:的,工,作人员在公共—租赁住房筹集、建】设、配租和管—理过:程中滥?。用职权、玩忽—职守、徇《私,。舞弊:、索贿?受,贿,。的依法依《纪追究?其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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