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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,。 新:余市城市房屋拆【迁管理?办法   】 新余《市城市房屋》拆迁管理办法—已经200》5年8月9日市六】届人民政府第10】次常务会议》审议通过《现予公布自》2006年》4,月1日起《施行 —二,○○六年二月二十】七日 第一—章, 总则 第一【条, 为加强我市城市房!屋拆迁?管理维护拆迁当事】人的合?法权:益保:障建设项目》顺利进?行根据?有关法?律、法规结》合,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!。 】第二条 凡在本市】城市规?。划区范围《内的国?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!迁,并需要?对被拆迁人补偿、安!置的适用《本办法 》 》 ,第三:条 城市房屋—拆迁必须符》合城市规划有利于】城市旧城改》造和生态环境—改善保护《文物古迹《保障国家、省—市重:点工程?和城:市建:设的需要 》 : , 第四条 拆!迁人应?当,依照本办《法的规定对被拆【迁人:给予补偿、》安置;被拆》迁人应当在搬迁【期限内完《成搬:迁 】。 第五条】 市人民政府房产】行政主管部门—对全市城市房屋【拆迁工作《。实施监督管理—县人民政府房产行】政主管部门对—本辖区内的》城市房?屋拆迁工作实—施监督管《理 :。 — , ,   市《、县有关行政主管部!门,。。和单位应《。当依照?。本,办法的规定支持、配!合,市,、县房?产行政主管》部门(?以下简称“房屋【拆迁管?理部门”)做—好城市房屋》拆迁管理工作 【 第二章《 拆迁管理》 第?六条: 拆迁房屋的单【位必须在取得房【屋拆迁许可证后方】可实施?拆迁 ! 第七条 》申请领取房屋拆迁】许可证的应》当向房?屋所在地的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!资料 】     ㈠建】设项目批准文件;】 : — ,。   ㈡建》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】; 》 《。。。    ㈢》国有土地使用权【。批准文件; — ?     ㈣!拆迁计?划和拆迁方案; 】 【  :  ㈤办理存—款业: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!。拆迁补偿安置—。资金证明 》  】   房《屋拆迁管理部—门应当在《收到拆迁申请之日】起20日内》对申请事《项进行审查经审查】对符合条件》的颁发房《。屋拆迁许《可证 【 ?第八条 拆迁人【提交的拆迁方案应】当包括?下列内容《 【     ㈠拆迁】方式; !     ㈡拆迁!期限和过渡期限;】 —。 ,     》㈢拆迁人拟》提供的拆《迁补:。偿标准; !     【㈣预计所需拆迁补偿!安置资金; — 》  ?   ㈤对》拆迁范围内依法【应予:保护的建筑》物、构筑物和其【他设施、树木等【采取的保护》措施: 《。 第九条 房!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在!颁发房?屋拆迁许可》证之日起5》日内发布房屋拆迁】公告:拆迁公告应》当包括以下内容 】 —。    《 ㈠拆迁人;—  !   ㈡拆迁范围;! 《 ?   ? , ㈢拆迁期限—; 【     —㈣,拆迁后的《土地用途(含建设】项目批准文件号【、建设用地》规划许?可证:号,、国有?土地使?用权批准文》号,) —   》。  在房屋拆—迁管理部《。门发布房屋》拆迁公?告的同时拆迁人【应当将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审?。。查批准?的拆迁方案予—以公布?;拆迁人《不,。公布拆迁方案的【被拆:迁人:有权拒绝搬迁 【   !  拆迁公告发【布后拆迁范围内的】在建:工程必须停止施工】拆迁人?应当就该在建—工程:向公证机关办—理证据保全对该在】建工程的补》偿范:围以经?证据保?全的范围为准— 第!。十,条 拆?迁公告发布后拆迁】范围:。内的单位和个人【不得进行下列活【动 : —     ㈠改变房!屋和土地用途;【 : :     】㈡建立新的房屋租】赁关系?; 【 ,     ㈢新建、!扩建、改建和—装修房屋 】   —。。  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在颁—发,房屋拆迁《。许可证?的同时应当就上述事!项书面通知有关【部门:。暂停办理相》关手续并载明暂停】期限暂停《期限最长不》超过1年;拆迁人】需延长暂停办理期限!。的必须在暂停期限届!满前:30日向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!。出申请?。延长暂停期限—不得超过1年 ! 》第十:一条 拆迁人—应当:按照:房屋拆迁《许可证?规定的拆迁范围【和拆迁期限实—施拆迁不《得扩大或者缩—小拆:迁范:围 ?    ! 需要延长拆迁期限!的拆迁人应当在批准!的拆:迁期:。限届满前15日向房!屋拆:迁管理?。部门提出延》期申请;房屋拆迁】管理部门《应当自收到》延,期申请之日》起5:个,工作日内予以答【复,准予延期的只在【原房屋拆迁许—。可证上注明不得重新!核发房屋拆迁许【可,证 》 第十—二条 拆迁人实施拆!迁前必须《具有经?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认可的房屋拆【迁项目预计所需拆】迁补偿安《。。置,资金并足额存入【办理存款业务—金融机构专门账户;!按房:屋拆迁许可证实行】分期拆迁的在—每期拆迁前拆—迁人存入《。银行的资金应当不】少于该期拆迁—。所,需的补偿《安置资金《。 》 :     拆迁人】。实施房屋《拆,迁的补偿《安置:资金: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!迁补偿安置不—得挪作他用 】。  —。 ,  拆迁《人,、金融?机,构,、房屋拆《迁管理部门可以签】订房屋拆《迁补:偿安置?。资金使用监管协【议实行拆迁人、金融!机构、管理部门三方!共同监?督补偿安置资金专】款专用?保障被拆迁人—的合:法,权,。益 — 第十三—条, 拆迁人与被拆【。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!议后拆迁人应当按照!协议的约定向被拆】迁人开?具领款凭《证被拆迁人凭领【款凭证到拆》迁人办理存》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领!。取补偿?款     当!。拆迁补偿《安置实际《所需资金超出预【计,。所需资金时拆迁【人应:当及时?向金融机构的—专门账户追加资金】;拆迁人完》成全部?拆迁补?偿安置任务后存入】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!尚有余额《拆迁人可《以凭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的证明提取余!款 《 《 第十四条 拆迁】人可以自《行拆迁也《。可以委托具有—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!拆迁 《 ?   ?  拆迁人自行【拆迁的应当具有与拆!迁项目相适应的【熟,悉有关房屋拆—迁、工程建设、【房屋:面积测量的》专业技术人》员 《  《   拆迁人—委托:拆,迁的应?当向受委托的拆迁单!。位出具委托书并签】订拆迁委托》合,同拆迁人《应当自?委托拆?迁合同签订》之日起15日—内报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备案受委!托的拆?迁,单位不?得转让拆迁业务【   】。  :。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或者市—(县:、区:)政:府,的临时性机构不得作!为拆:迁人不得接》受拆迁委托 ! 第十五条】 承担房屋》拆除工?。。程的企业必》须,具备相应的建筑企业!资质:并对施工安全负责】 《 第十—六条: 拆迁人与》。被拆迁人应当就【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!、安置?用,房面积和安置—地点、搬迁时—限、搬迁过渡—方式和过渡时限等事!。项签订拆迁补偿安】置书:面协议 】     拆—迁租赁?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!被拆迁人《、,房屋承租人订立【补偿安置协》议 】。 第十七条 —实行:。货币补偿的拆迁【补偿安置协议—应载明下列事项 !    【 ㈠被拆《迁房屋的结构—、面积、地点、层次!、朝向及《土地使用权取—得,方式等基本》情况:; 》。     ㈡拆迁!补偿:方,式; 》 :  :   ㈢搬迁期【限; 【    《 ㈣补偿金》额及:支付办法《和期限?;  】   ㈤搬迁—补助费、其他拆【。。迁补偿费用及—支付办?法和期?限;  !   ㈥违约责【任  】   实行》产权调?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!议除应载明前款规】定,的第㈠、㈡》、㈢、㈤、㈥项外】还应当载明下列【事项 】。    ㈠产权调】换房:屋的建筑面积—、地点、《层次、户《。型、:。成,新、结?构、朝向等》。; ?。     】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!。渡期限;《 》  :   ㈢过渡—。用房地点、》面积;?。   】  ㈣?产权调换差价结算办!法; 》     ㈤临!时安置补助费及【支付办法《和期限 》 :。 ? ,第十八条 拆—迁补偿安置协—议订立后被》拆,迁人或?房屋承租人在规【定搬迁期《限内:拒绝搬迁的》。拆迁人可以依法向】。仲裁:委员会申请》仲裁也?可,向人民法院起—诉诉讼?期间拆迁人可以【依法申请人民法【院先:予执行? 》 第十九条【 拆迁?人与被拆迁》人或:者拆迁人、》被,拆迁人与房》。。屋承租人《达不成拆迁补偿安】置协议?的经当事人申请由】。。房屋所?在地:的,。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裁决房屋】拆迁管理《部门是被拆迁人的】由同级?人民政府《裁决裁决《应当:自收到申请之日起】30日内作出 】 :    》 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或:。人民政府在裁决时】应当就拆迁补偿的】估价听取有关专家】的意见 》     】当,。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!以自裁决书送达之】日起2个月》内向有管《辖,权的行政《机,关申请行政》。复议也可以》在裁决书送达—之,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!法院起诉在复—议和:诉讼期间《拆,迁人已按规定给【予,被拆迁人货币补偿】或者提供了产—权调:换房屋、周转用【房的在复议和诉讼】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!。行 【 :第二:十条 被拆》迁人或者房屋承【租人: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!限内未?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!的市、县人民—政府责?成有关部门强制拆】迁或者?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依,法申:请人民法院强制拆】迁 【    实施强制拆!迁前拆迁人应—当就被?拆除房屋《的有关事项》向公证机《关办理证据保—全并就裁决确定【的补偿款中被拆【迁人未?接受的?部分办理提存公【。证未办理证据—保全和提《。存公证的不得—实施强制拆迁 ! ? 第二《十一条 拆迁人【转让尚?未完:成拆迁补偿》的建设项目应当【经房屋所在地—。的房:屋拆迁管《理,部门同意并书面【通知被拆《迁人、?。房屋承租人转让人与!受让:人订立的转让合【同应当?在签订之日起—30日内予以公告】 第!。二十二条 》拆迁中涉及的—。军事:设施、教堂、—寺庙、文物古—迹的依照《有关:法律:、,法规的规定办理 !第三章? 拆迁补偿与安置 ! 第二十三》条 拆迁《人应当按照本办法】的规定对被拆—迁人给予补偿 ! ?  ?  : 拆除违章》建筑和超过》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!不予补?。偿;拆除未超过【批,准期限?的临时?建筑:应当给予《适当补偿 》 【第二十四条 拆迁】补偿的方式可—以实行货币》补偿也可以》。实行房屋《产权调换除本条第】二、:三款规定情形外被拆!迁人可以选》择补偿方式》。。提倡被?拆迁人选择货币补】偿方式 】     【拆除非公益事业【房屋的附属》物不作产权调—换由拆迁人给予货】币补偿 !。。     拆除】租赁房屋被》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!对解:除租赁关系达不成】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!被拆迁人实行产权】调换产权《调换的房屋由原房】屋承:租人承租被拆迁【人应当与房屋承租】人重新?订,立房屋租赁合同 】 第二十五条 拆迁!补偿安置《资金由被拆迁房屋货!币补偿金额、—。实行产权《调换的?房屋折抵的货币金额!、搬迁?补助费?、临时安置》补助费及其他—拆迁补偿费》用组成 !    被拆迁人】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!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!的拆迁人不》支付临时《安置补助费 — 《 第《二十六条 》拆迁当事《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!货币补偿金额—。和,产权调换的差价也】可以委托房地—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! 》     》协商或评估确定货】币补偿金额和—产,权调换差价时应当】综合:。反映被拆迁》房屋的区位》、用途、环境—、容积率、》结构、成新、层次、!建筑面?积等情?况以及?装饰装修《等因素并以房屋所在!地的人?民政府公布的房【屋拆:迁货币补偿基准价】格(以下《简称“市《场基准价《”)为参考 !    》 实行产权调换【的拆迁?人安置?房,面,积大于被拆迁人【原房屋?面积10平方米(含!。本数)以内部—分可以?由被拆迁人按市【。场基准价购买—;大于被拆》迁人原房屋面积1】。0平方米以上部【分按市场价购买 ! 》 ,第二十七条 —拆迁:直管公有住房—被,拆迁人与房》屋承租人达不成解】除租赁合同协—议的按下列规定【执,行 《 , :   ? ㈠实行产》权调换的产权—调换:的房屋由《原房屋承租》人继续承租被拆迁】人应与原房》屋承租?人重新?订立房屋租赁合【同,; : : ,     ㈡【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!人按照?被拆迁房屋的—房地产评估》价格的?10%?补,。偿给被拆迁人9【0%补偿给房屋承租!人 》 第二十八】条 拆迁租赁—房,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!租,人,解除租赁关》系的或者被拆—。迁人对房屋承租人】进行安置的拆—迁人对被拆迁—人给:。予补偿 !    被拆迁【人与房?屋承租人对》解除租赁《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!迁人:应对被拆迁人实【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!调换的房屋由原房】屋承租人承租被【拆迁人应当与房【屋承租人重新—订立房屋租赁合同】 第!二十九条《 拆迁按房改—政策购买部》分产权的《住房房屋购买人应按!。拆迁时的房改政策及!有,关规定?完善产权后》由拆迁人按本办法规!定给予补偿安—置 》。 第三十条】 被:拆迁房屋的用途【以房屋所《有权证载《明的为?准原作住宅的—房屋在2003年】10月1日》前连:续2年已改为非住宅!房屋并?。依法办理营业执【照和税?务登:记的拆迁《时按非住《宅房屋予以补偿【 【 第三十一条— 被:拆,迁,人属:。。于连续2年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!遇的城市居民其被拆!迁住宅用《房建筑?面积小于36—平方米被拆迁人【。要求货币补》偿的拆迁人对被拆迁!人的:货,币补偿额应》当足:以保证被拆迁—。人在:低一级别的》地段购买建》筑面积不小于36平!方米:的成套住房 】 , , 第三》十二条 被拆迁房屋!的建筑面积以房屋】所有权?证载明的为准—拆,迁当事人对房—屋,所有权证《载明:的,建筑面积有异议的】可以申请发》证部门重新核定【;对尚未办理—房屋权属登记的【由建房?人委任有房屋—测绘资质的机构测】定费:用,由申:请,人承担 《。 , 第三十!三条 房屋成—新(即新旧程—。度)按照耐用年限】递减房屋耐用年【限按以下规定确【定  】   ㈠框架结构的!为60年《; 【   ? ㈡砖混《结构的?为50?年,; 【  : , ㈢砖木结构的【为40年《; 《     ㈣简!易结构的为10年】 —    超过—耐用年限的房屋其折!旧程度最低按三成计!算成新折旧按重置价!进行:区位不折旧 【 《 第?三十四条《 房:屋拆迁货币补偿评估!价格由具《备相应?资格的房《地产价?格,评估机构承担并【遵循房地产估价规】范 :     !房屋评估实行“谁委!托,、谁付费《”的原则 】。 第》三十五条 对被拆迁!的房:屋宜:选用两种以上—的估价方《法进行估价有—条件选用市场比较】法进行估《价的:应当以市场比较【法为主要估价方【法;收益性房屋的估!价应当选用收益【法作为其中一—种估价?方法 !。 ,第三十?六条 对实行—产权调?换的房屋进行估【价时应当以房屋【拆迁许可证颁—发之日为估价时【点运用相同的—估价方法对被拆【迁的房屋和用于产权!调换的房屋分—别进行估《价确定差价》。用于产权调换的房】屋属期房的该—期房按同类地段【、,环,境相同或相近的【新建商品房价格【的95?%进行估价 — 第三!十,七条 被拆迁—的房屋?需要拆迁补偿估价】。的先由拆迁》人委托房地》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!拆,迁人:应当将评估》报告送达《被,拆,迁人 《   —  拆迁人应当将被!拆迁人的姓名(名】称)被拆迁人房屋的!门牌号、拆迁补偿】价结果等在被拆迁】地段公示公示时【间不:得少于7日被拆【。。迁人要求不予公示】的可:不予公示 】 : 第?。三十八条 被拆迁人!对评估结《果有异议的》可,以自: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!5日内要求原—评,估机构进《行复估原评估—机构应?当自:接到请求之》日起3日《内出具复估》报告;被拆》迁人对复估结果【仍有异议《的可以另行委托其】他的房地产价格评估!机构进?行评估接受委托的】。房地产价《格评估机《构应当自接受—委托之日起7日内】出具评估报告 !    经复—估另行?委,托评估仍达不成补】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!办法第十《九条的规《定申请裁决 — 》 :第三十?。九条: 拆迁人应当提【供符合国《家,设计规范《和质量安全标准的房!屋,用于拆迁安》置拆迁人提》供用:于产权调《换的房?屋应当?产权明晰《未设置抵押或者【提,供担保? ,   【  拆迁人应—按,立体切块提供—住宅安置房》。对被拆迁人》楼层的安置》应按照?。搬迁先后面积套户型!等因素合理安排对】行走不便的残疾人及!孤寡老人《应,当优先照顾安置分】配方案应张榜公【布接受群众》的监督 《 第四!。十条 对《产权人下《落不:明、暂?时无法?确认产权或者产权】不清的房屋实施【拆迁的拆《迁人应当《提出补偿安置方【案到公?证机:关办理补《偿款提存公》证和证据保全手【续报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审核同意》后实:施拆除? — 第四十一条 拆!迁设有抵押权—的,房屋抵押人》和抵押权人应当【重新:。设定:担保或者达》成债务清偿协议【抵,押人和抵押权人【不能重新《设,定担保?或,者不能达成债务清】偿协议?的,拆迁:人应当对被拆迁【。人实行货币补偿并】将补:偿款向公证机—关办理提存》公证 》 第四十】二条 ?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!人,或房:屋,承租:人,支付搬迁补助费【;实:行产权调换属—于现房安置的—。应当支付1次搬【迁补助费《属于期房安置的应当!支付2次搬迁补【助费 》 》第四十三条 拆迁】人不:得,擅自延长过渡—。期限:。。周转房的使用人应】当按时腾退周转房】过渡期从搬迁之【日起计算 】     实行产!权,调换的拆迁过渡【期,限可按下列规定确定! 》     ㈠—安置房面积在1万】平方米以下的—(,。含1万平方》米)不得超过18】个月:; — ,    ㈡》安置:房,面,积在1万平方米【以,上的不得超过2【4个:月 —     因—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!渡期限的对自行安】排住:。处的被拆《迁人: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!自逾期之《日起每月付给2【倍的临时《安置补?助费;超过》6个月的从》超过之?日,起每月付给3—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!;对周转房的—使用:人应当自逾期—之日起每月付给【2倍的临时安置【补助费 》 第四十!四条 拆迁》非住宅房屋》造成停产停业引【起经济损失的—拆,迁人应当对被拆【迁人或房《屋承租人《给予补偿 》 : 第—四十五条 拆迁【人应当到供水—、供电、供》气、通讯、有线【电视等部门办理相】关手续待搬》迁期限(《含强制拆迁》限定:的搬迁期限)结束】后方可对被拆迁房屋!停止供水、供电【、供气等 【。。 ,。。。     被拆迁!人,因房屋?拆迁:发生的供水》、供电、供气、通】讯、有线电》视和其?他重:要设施迁移的费用由!拆迁人承担 ! 第四十六】。条 :因拆迁损坏相—邻建筑?。物、构?筑物和其他设施的】由拆迁人《。负责:修复:或者:赔,偿 第四》章 责任 第四】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!按国务院城》市,房屋拆迁管理—条例及江《西省城市《房屋拆迁《管理实?施办法的有》关规定?追究责任《。 第!四十:八条: ,房地产价格》评估机?构的房屋拆迁补偿估!价结果经专家委员会!认定为严《重,背离市场行情—。的评估结果无效【由,房屋拆迁管》。理部门重新组—织评估并对房地产】。价,格评估机构和有关责!任人依法给予处罚对!当事人造成》损失的房地产价【格,评估:机构应当依》法承担赔《偿责任 — 第四十九!条,。 有关部门》工作人?员在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,通知暂停办理手续】期,间弄虚作假给—被拆迁人办理了手续!的,所办手续无效—并依法?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。事责任 第五章 !附则: 第五十条 本】办法下列《用语的含义 — —   ?  ㈠?拆,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!迁许可证的单位【; 《     !㈡被拆?迁人是指被拆迁房】屋的所有人》; : 《     ㈢拆!迁期限是指房—屋拆迁许《可证上?规定:拆迁人完《成,拆迁工作的》期限:。; !  :  ㈣过渡》期限是指实行—产权调换且属期【。房安置?的被:拆迁人自拆》迁,房屋之?日起至搬入》产权调换的房—屋之:日的:期限 !   ?  ㈤?拆,迁方式?是,指拆迁人实行—委托拆?迁或者自行拆迁的方!式; !   ?  ㈥搬迁补—助费是指拆》。迁人补?助给:被,拆迁人?用于:搬迁的?费用; 】  《。   ㈦临时—安置补助费是指在】实行产权调换的情况!下拆迁人对》被拆迁人未提供周转!。用,房的在?过渡期限内拆迁人对!被,拆,迁人:。租用临时住房费用】的补偿? 】第五十一条 城市规!划区:内集体土地上的房】屋拆迁补偿办—法另行制定 【 《 第五《十二条 在城市【规划:区,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!屋,拆,迁并需要《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!的参照?本办法执行》 ? 第—五十:三条 ?本办法自2》006年4月—1日起?施行市人民政府【于2000》年2月?28日印发》的新余?市城市房屋拆迁【管理办?法(余?府发[2000]】6号)同时》废止:。在本办法施行前已拆!迁的房屋拆迁补【偿安:置不:适用本办《法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