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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城!市绿化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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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—总则
第一条! 为发展城市绿化】。事,。业保护和改善生态】环境促进城市可持】。续发:展根据国务院城【市绿化条例、江【西省城市《绿化: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结合本!市实际?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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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条 本办—法适用?于本市城《市规:。划区:内城市绿化的规划】、建设、保护和管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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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。三条 本办法所称】城市:绿化是指在城市中】进行的植树、—种草、栽花、—育苗、园林》设施建设及》其,管护等活动
【 》。
《
本》办法:所称城市《绿地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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㈠《公园绿地指向—公众开放《以游憩为主》。要功能有一定—的游憩设《施和服务设施兼【。具健全生态、美【化景观、防灾减灾等!作用的绿化用地; !
】。
㈡!生产绿地为城—市绿化生《产苗木?、草坪、花卉和【种,子的苗?圃、草圃、花圃【等; 《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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㈢防护】绿地城市中具有【卫生、隔《离和安全防护功能】的绿地; 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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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㈣附属绿地—指,城市建设用地—中绿地之《外各类用地中的附】属绿化用地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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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㈤其他绿地指对城】市生态环境质—量、:居民休闲生活、城市!景观和生《。物多样性保护有直】。接影响的绿地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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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【 新余市城市—管理行政执法—局(:以下简称市城—管部门?),是本市城市绿化行】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!本市的城市绿化工】作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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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!管部门负责》所辖区?域内的城市绿化【工作接受市城管部门!的业务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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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【城市公?民,都应当依法履—行义:务植树和城市绿化的!义务爱护城市绿化成!果和园?林绿化?。设施并有《权制:止、检举、控—告损:害城市绿化》。的行为
第二!。章, 规划与建设—
第六条【 市城?。。市,绿,化规:划由市?。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和市城】。管部门?共同组织编》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!后纳:入城市总体》规划一并实施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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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市城市绿—化规划应当因地制】。宜地规划《不同类型的防护绿】地各有关单位应【。当依照?国家有关规定负【责本单位管界内防护!绿地的绿化建设 】
】
《 第七?条 :。新建、改建》、,扩建工程建设—项目其绿化》用地:。面,积与总?用地面积比率应当符!合,下列: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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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㈠新建居住【区不低?于,32%其中居住【小区:按居住人口人均不少!于1平方米;—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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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㈡工业》企业、交通枢纽、仓!储、:商业中心《不,低于22%;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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㈢产—生有:害气体及污》染的工厂不低—于32%并根据【国家标准设》立防护林带; 【
》
【
㈣学校】、医院、《休(:疗,)养院(《所):、机关团体、—。公,共文化设施、部队】等单位不低于37】%,; :
》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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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㈤城市主干道应达!22%以上其—他道:。路都:应根据?。实际情况进行绿【化
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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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城市内》。河、湖等水》体岸边应当进行绿】化,重点地段应当—逐,步建成河滨公园、湖!滨公园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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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于旧城改!造区的?可以:将本条?第一款规定的—指标降?低5个百分点—执,行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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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八条 城市的生产】绿地应当《适应城市绿化建设】的,需要其用地面积不得!低,于建成区总面积【的2%?
《 ?
第九条 】鼓励房地产开发【等企业?。推广垂直绿化、【屋顶绿化建设室【外生:态停车场屋面—地栽绿化面积或植草!砖面积可折》。算成地面绿地—面积:折算比例按下列【。规定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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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㈠:屋面标高与基—。地地面的高差不【大,。于1米平均覆土厚度!。不少于1米绿—地率按100%计算!;,
》 》
— ㈡屋《面标高与《。基地地面的》高差不大于1—米平均覆土厚度少于!1米绿地率按30】%折算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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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㈢其【余屋:顶绿:。化,绿地率按20%折算!(铺装地摆盆花【不列入其《中,); 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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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— ㈣生态停车场绿地!率按20%折—算
【 :
第十条! 单位和居住小区现!有绿化?用地低于本》。办法第七条标—准尚有?空地可以绿》化的应当自接到市城!管部门通知之日起】1年内进行绿—化逾:期,拒不绿化的由—市城管部门指定的绿!化施工单《位代为补种所需费用!由违反规定者支付】
】
第十一条 城!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!当委托持有相应【资格:证书的设计单位【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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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城市?的公园绿地》。、,道路绿地、》防护绿地、风—景林地等绿化—工,程,的设:计方案应当按—照规定报市城管【部门或其上》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
】
【
工程建设项】目的:附属绿化《工程:设计:方案按照基本—。建设程序审批时必】须有市城管部门参】与联审? :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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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市城管部门应】。加,强绿化工程建设的监!督管理实行》绿化:企业资质审验—、,绿化工程招投—标制度和工程质量监!督制度?确保城?市绿化质量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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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《二条 因特殊情【况工程建《。设项目绿《化用地面积达不到本!办,法第七条规定标准又!确需建?设的经市城管部【门审核报市》人,民政:府批:准并由建《设单位在市城管部门!指定的地点》按所缺面积补足绿化!用地建?设单位不能》自行补足的由—市城管部门》代为补足《所需易地绿》。化费由建设单位【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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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前款所!指易地绿化费由市城!管部门按照省制定】的标准收《取所收费用全—额上缴市财政—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!管理专门《用于:城市绿化建》设、养护和管理【
第十!三条 城市绿化工程!的设:计应当借鉴》国内外先进经验体】现民族风格和地【方特色城《市公园绿地和居住】区绿地?的建设应《当以植?物造景为主选用适】合当地自然条件的】树木花?草并适当配置—泉、石、雕》塑等景物
】 ?
第十四条】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!单位进行绿化工【程施工?时必须执行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!验收规范《按工程设计图纸和工!程,合同组织施》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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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!需变更设计方—案的建设单位应当报!原审:批机关?批准后由设》计单位或《建设单位出具变更设!计图纸或变更—通知书施工单位应】当按变更后》的图纸进行施工不按!变更:。后的图纸施》。工的必须在规定的期!。限内整改由此发生的!相,。关,费用由?施工单位自》。行承担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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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】条 城市绿化—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!持有:。相应资格证》书的单位承担绿【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经!市城管部门或—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!验,。收合格后方可交付】使用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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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【市,绿化工程交》接验收后《建设单?位应在15日内将规!。划设计方案》、竣工图《、施:工合同、土壤和水】质化:验报告?以及:外地购进苗木检【验,检疫:报告等工程档案【资料报送市城管【部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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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十六条 》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】工,程项:。目需要绿化的其基】。本,建设投?资中应?当,包括:配套绿化《建设投资城市建【设项目的配套绿化】工程须与主体建【设工程同步规划、同!步设计、及》时施工?绿化工程应于建【设工程竣工后的第】一个绿化季节—内完成对《未能按原批》准绿化规《划方:案完成绿化的责令其!限期完成;逾期仍】不,。能完成的责令建设】单位依法重新组织】。招标选择绿化施工队!。伍尽快实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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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七条 在城!市给排水设施建【设中应?。当安排绿《地用水的管网和设施! :。
:第三章 《保护和?管理
第十八!条 经城市总体【规划和绿化规—划确:定的绿化用地不得擅!自改:变用途城市绿地不】得随意侵《占
》
】
因城市规划】调整确需占用城市规!划确:。定绿地?的由市规划》部门制?定,调整规划《征得市城管部门【同意:后报经原规》划批:准部门批准》
》 《
第十九】条, 城市树《木所有?权和收益《权按下列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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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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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㈠在公园》绿,地上和街道上种【植,的,树木归国家所有【;
】 ,
】 , ㈡机关、部队、企!事,业单位和《人民团体在其用地】范围内种植的树木】归单位所有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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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》 , ㈢居住小区—绿化所植树》木所有?权归国家所有树【木管护的收益归管护!部,门; 《
】
《
㈣居民【在庭院内种植的树木!归,个人所?有
】
第二!十条 城市绿化【养护管理实》行,专业养护管理和群】众养护?管理相?结合并按下列情【形确:定管理单位
!。
! ㈠城市》的公园绿地》、风:景林地、防护绿地】、行道?树及干道绿化—带的绿化由市—城管部门管理; !
】
— ㈡单《位附属绿《地,、自建公园》及其管?界内的?防护绿地《由该单?。。。。位管理;
!。 ,
!
㈢居》住区:绿地由业主委员【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!业负:责管理;《没有成立业主—委员会属前期物业管!理的由开发建—设单位委托的物业服!务企业管理;—无物业服务的—小区由?所在:地街道办《事处管理《。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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㈣生产绿地由!。其经营?管理单位管理; 】
!。
】㈤居民在私》有庭院或宅基—地种:植的树木由该—居民管理《。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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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《。 ㈥法律、法规】规,定由林业、水利、交!通等部门《管理的依照有关【法律、法规规定【。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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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市城管部门应当加强!城市绿化的》监督和管理工作【各,。管理单?位应:当做好花草、树【木及其设施》的保护?工作按照《城市绿化养护—管,理,技术:规范进?行养护管理因管理单!位养护管理不善造成!绿,。化苗:木,死亡缺株或设施损】坏的:管理:单位应当及时予【以补植?或修复 》
? 》
第二十一】条, 市城管部》门应:当开展城市》。绿地认养《活动向社会》公示认养《项目认养人(单【位或:个人)自《愿认:养,的可以向市》城,。管部门提出认养申】请签:订认养?合同认养合同应当】包,括认养人为》城市绿化种》植、养护《和管理等活动提供】费用或劳务的内【容
《
】第二: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在城市【绿地范?。围内进行《拦河:截,溪、取土采石、设置!垃圾堆场、》排放:污水以及其他对生】态环境构《成破坏的活》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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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近【期不进行绿化建设】的规划绿地范围【内的建设活动应【。当进行生态环境【影响分析并》按照中?。华人民共和国城【乡规划法的规—定予以严格控—。制
【
— 第?。二十三条 因—特,殊原因需占用绿地】在1000》。平方:米以下应当经—市城:。管,部门:批准;需占用绿地在!1000《平方米以《上、5000—平方:米以下的应当报【市人民政府审—。批;需占用绿地在5!000平方米以【上的应当报省建设】行政主管部》门审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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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经批准占用本—单,位,附属绿地且占用后本!单位绿化用地面积达!不到本办法第七条】规定标准的和占【用其他?绿地的占用》单位:必须按照本办—法第十六条》的,规定易地《进行绿化
!第二十四条》 在城?市公园?绿地内开设商—业、服?。务摊点?必须:向,公园绿地管理—单位提?出申请?并报市城管部门同】意持工商行政—管理部门《批,准的营业执照在【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】指定地点和》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!。并遵:。守公园绿地》和工商行政管—理的有?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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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!条 严格《控制砍伐或者移植】城市:树木城市内任何树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!。。确需砍伐、移植【的必须按下列规定报!经批准后方可砍【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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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:
㈠》一次一处砍》伐或者移植乔木1】0株、灌木1—。0,丛或者绿篱10米以!下的由市城》管部门?审批;
!。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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㈡超—过第㈠项规定限【度一次一处砍伐【或者移植乔木10】0,株、:灌木100》。。丛或者绿篱1—00米以《下,。。。的由:市,。城管部门审查后报市!人民政府《。批准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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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:。 ㈢超过第㈡项规】定的须报《经省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【批准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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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经批准砍伐—树木:。的建设单位》应当对树木所有者进!行补偿并按“伐一】。。栽三”的《比例就地补植树木】不能就地补植的由市!城管部门易地—。补植其费用由建设】单位承担《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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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六条 市规》划,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!划定建筑红线时应当!严格保护树木新建建!。(,构)筑物应》当,与树木?。主干保持4米以【上的:距离:保证树木《生长不受《影响如?确需砍伐或者迁移】。树木的应当事先【经,市,城管部门审核同意】再划定?建筑红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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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七条 —敷设通讯、电力、燃!气、:热,力、上下《水管:道等公用设施管【线应尽量避让城市】绿化确实无法避让的!工程主管部门应当】在施工前会同市【城管部门商定保【护措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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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为?保证管线的安全【使用需要修剪树【木时应当经市城管部!门批准按照兼—顾管线安全》使用和树木正常【生,长的原则进行—修剪修剪费》用由管线管理—单位:承担
!
【
? 因:不可抗力致》使树: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!时管线管《理,单位可?以先行修剪、扶正或!者砍伐树木但应当】在2日内报告市城】。管部门和《绿地管?理单位并补办—相关手续 —
》
》 , 第:二十八条 城市【中百年?以,上树龄?。的树木、《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!史价值或者重要【纪念意义的树—木均属古树》名木由市城管部【。门调查立档作出【。标志划定保》护范围明确管—护单:位实行统一》管理、?分别养护单》位管:。界内和私人庭院【内的古树名木分别】由,该单位和居》。民负责?养护市城管》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!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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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— 严禁砍伐古树名木!。对,因,特殊:需要迁移古》树名木的《应当由?市城管部门组—织有关部《门,和专家鉴定后报市】人民:政府批?准由绿化专业队【伍组织实施;申请迁!移的单?。位,支付移植费》。用落实后期管护【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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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二十九条 》境外:的苗木、花卉—、种子和其他—绿化物种须经—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!格,后,方可引进引》进时报市植》物,检验检?疫机构进行复检复】检,合格后方可栽种
】
第《四章 ?责任
第【三十条? 有:下列情行之一的【由市城管部》门责令停止》侵害赔偿损》失并可处以10元】至100元的罚款
!
《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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㈠《攀、摘树枝、花果】剥树皮;
】
【
,
㈡损】坏,护树桩架踩踏绿篱、!花坛和封闭管理【的草坪;《
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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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㈢:其他损坏公园绿【地和:园林设施《的,行为 ? :
《
第】三十:一条 未经批—。准擅自砍伐、移【。植和非正常修剪城】市树木的由市—城管部门《责令停止侵》害赔偿损失并可处】。赔偿额2倍以—下的:罚款;擅自》砍伐迁移古树名【木或:者因养护不善致【使古树名《木受到损伤》或者死?亡的可处《赔,偿额3倍《以下的?。罚款;?。应当给予治安管【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!依照中华《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!处,罚法的有《关规定处罚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《任
】
《
前款所指罚!款限额在非经营活动!中属处罚公民的【不得超?过200元》;属处?罚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。的不:得超过1《00:0元;?在经营活动中没有】违法所得的罚—。款不得?。超过:10000元;【有违法所得的—罚款不得超过3【0000元 【
!
第《三,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!目的附属绿化工程或!者,公园:。绿地、?居住区绿《地、风?景林绿地等》绿化工程的设—计方案未经批—。准或者未按批—准,的,设计:方案施?工的由市城管部门】责令:停工、限期改正【。。或者采取《其他补?救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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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三十三条 【擅,自改:变城市绿化用地【性质或者擅自占用城!市绿化用《地的由?市城:管部门责令限—期退还绿化用地【恢,复,原状赔偿损失并【。可处以?。每平方米《20元?至10?。0元的罚款》
《
《
前】款所指罚款限—额在非经营活—。动中属处罚公民的不!得超过2《00元;属处罚法】人或者其他组—织的不得超》。过10?00元;在》经营活?动中没有《违法所得的罚款不】得,超过:10000元;【有违法所得的罚款】不得超过3》0000元》
【 ,。。
—第三十四《条 对不服从公园绿!地管理?。单,位管理的商》业、服?务摊点由市城—管部门?给,予警:告可处?以10元《至100元的罚款】;情节严重的取消】其,设点批文并》。可提请工《商行政管《。理部门吊销》营业执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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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五条 在城市绿】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!溪,、取土采石》、设置垃圾堆—。场、: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!城市生态环境造成】破坏活?动的由市《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并!处10000元以】上3:0000元以—下,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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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六条 对拒绝】或者:。阻碍园林绿化—管理人?员,。依法执行公务—的由公安机关—按照有关规定—处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?刑,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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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七条 市城管部门】和城市绿《地管理单位的工【作,人员玩忽职守—、滥用职权、—徇私舞?弊的:由其所在单位或者】。上级主管机关给【。予,行政处分;》构,成犯罪?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
】 :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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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八条: 本办法所》。涉行政处《。罚自由?裁量权适用》。全省统一的》划,定标准
》 ,。 第五章 附则【
第三十九条! 本办法自2009!。年6:月1日起施》行1999年6月5!日,市人民政府颁—布的新余市》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(!。市政府令《第1号?)同时废《止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