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,
】 第七章 》 风险控制—及法律责任》
第二—十六条 市城投公!司建立城市建设资金!流向监测《制度对城市建—设资金的流向实行定!向跟踪监《督项目建设单位严】格按照?批准的?用款计划、工程概】(预、?决)算、工程施工进!。度和用款程序—使用:。城市建设资》金并:。按月向市财政—局呈报城市建设资】金收支情《况表
—
》
第二十七条】 市城《投公:司根据?年初公司债务余【额或当年《应还债务额的—一定比例确定—偿债准备《金偿债?。准备金?实行:。单,独核算主要用于【需要由公司直—接偿还的《。债务偿还《因自然?灾害等?不可抗拒的原—因致使债务》项目完全丧失还款】。能力的?债务:临时垫付尚》未产生效益的到期】项目债务等
【
《
?
第二十八条】 市财政局对城】市建设资金》实行:专账核算《向市城投公》司委派财务总监督】促,市城投公司按—月报送城《市建设资金收—支平衡表对》城市建设资金的收支!活动实施全过程监】督每季度《对,市城:投公司城建资金的筹!集、使用《、管理情《况,进行:综合分析出》具分析报告报市【政府审议
—
》
第【二,十九条?。 市审计》局每年对市》城投公司城建—。资金的?筹集:、使用、偿还—等情况进行》综合: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!报市:政府:审议
—
】 第三十条 市监!。察局依法依规对城市!建设:资金、项目建设单】位,及相关?责任人进行监督加】强资金?。安,全和廉政管理—对在:使用城市建设资【金过程中出现—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!处理
】
第—三十一条 相关】部门要认真》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!定,凡不履行职责的对】部门和单位主要负】责人实施《行,政问责
》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