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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:章 资金运】行
第十四条! 城市建》设资金的主要—来源
《 (一》)市级?财政:预,算安排?用于城市基》。础设施建《设的:资,金;
— (二)市级财政可!以支配的部分土地出!让收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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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三)市?城投公?司通过融《资方式?。筹集的用于》城市建设的资金;】
(四)】从中央、《省争取到的》用,于城市建设的—财政性资金和—融资建设项目的【补贴资?金;
》 (五)城市资】产经营?和,投资:所得收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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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(六)市政府其他用!于城市建《设的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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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《条 当本》办法第十四条—第(一)《、(二)、(四)】、(五)《、(六)项所筹【集的资金无法满足】当年城市《建设计划的》资金:需求时市城投—公司依据经市政府】批准的筹集计—划通过向金》融机构或社会进【行融资解决市—城投:公司向市政府申报融!资计划前《应就融资项目、【融资额度等征询融】资对象的意》见
第十六】条 城市建—设资金主要用于【已纳:入城市建设年度计】划的以下建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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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《)市政工程设施建】设、:维护包括道》路、桥涵《、路灯?、排水等;
】。 (?二,)园林绿化设施建】设、维护包括公园】、公共绿地建设等】;
(三)!公共环境卫》生设施建设、维【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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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—),其他公共设施—建设投资《;
(【五)由于《建设以?上项目?而发生的规》划设计、勘测、预算!编审等费用;
】 (六)清【。偿,城市建设发生的政】府融资负债;
! :。(七)?市人民?政府决?定,的,其他使用范围
】 对》供水、污水处理等经!营性领域的投入应】作为市城投》公司对使用该设施】单位的资本投入通过!融资方式建设—的项:目转为市城投公司】的固定资《产
第—十七条 城市【建设:资金实行专户管【理市城投公司设【立城市建《设专项资金账户实行!专,户储存专款专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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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。十八条? :城市建设资金统一由!市城投公司依下列程!序负责拨付
】 (一)工—程款申报项目建设单!位凭:工程(监《。理)招标《文件、中标通知书、!施工合同、建设【工程施工进度表经项!目建设业主、项【目监理单位签—署意见报项目主管】部门同意《后原则上每》月向市?城投公司提》交一次工程款拨付申!请报告填写工—程款申报审》批,表;
— (二)《工程:量核查市城投公司组!织有关?单,位现:场对申请拨付工【程款的项目进行工】程形:象进度、建设—质量等核查形成核】查意见;
》
(三)工程!款拨付?审批市城投公司【。对项目建《设单位报《送的:工程进度拨款额【度及相关凭》证进行审验将审验】确定的工程款拨付额!度报请市政府签批】;,工程款审批的总【额原则?。上不得超《过合同?总价款的80—%;
《 (四)工程】款拨:付,市城投公司根—据市:。政府签批意见将工】程,款,直接拨付至施工单位!在招投标程序中【确,定的基本账户;【
: (《五):工程决算工》程竣工项目》建设单位组》织,竣工验?收并申?请,市审计局对工—程实:。行决:算(结?算)审计项目建设单!位根据综合验收【报告及?决算(结算)审计】。结果在扣《减5%的质量—保证金后计算出【需,。支付的剩余工程【价款总?额报市城投》。公司依上述程—序进行工程》。总价款结算;质量】保,证金的退付时间在】工程:保,修期满由《建设单位与接管单位!履行交接手续后依】相关法律《法,规执行;
》。
(》六)工?程,审计市审计局按孝】感政规〔2》00:9〕2号《文件的规定负—责对城建资金项目】。的全:程跟踪审计》根据规定出具—。审计报告报》市政府并送市城投】公,司
第—十九:条 工程的—规划设计、勘—测、审计、》预算编?审等费用(达到招投!标或政?府,采购规模的项目履】行相:应的规定《程序)根据市政府审!定的标准按合—同约定?和,工作进度同步拨【付;特殊规》划设计的费用由【项目建设单》位与规划《。设计方签订合同报】市,政府审批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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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条 配套】国家政策性扶持或】上级部?门财力支持》。的项目必须提前使用!。或超范围使用—城建资金的由市城】投公司提请市政府】专题会议决定;经】研究决定《。实施的由市城投公司!相应:调整用款计》划方案?报市政?府审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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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】 城市《建设资金的使用应严!格按照?用款计划执行主要用!于已纳入《城市建设年度计【划的建?设项目未纳入—用款计划的》原则上?不得使用城》市建设资金因特【殊情况?确需使用城》市,建设资金的需经市长!办公会议批》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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