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 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
9.1 疏干开采
9.1.1 煤层(组)顶板导水裂缝带范围内分布有富水性强的含水层时,应进行疏干开采。垮落带与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应根据本规范附录B的公式计算结果和现场实测等方法综合确定。
9.1.2 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宜采用疏干开采方式:
1 被富水性强的松散含水层覆盖且浅埋的缓倾斜煤层;
2 被半固结或较松散的含水层覆盖的煤层;
3 煤层顶板受开采破坏后,其导水裂缝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富水性强的含水层(体)的煤层。
9.1.3 疏干开采的疏水量应与矿井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相匹配。
9.1.4 矿井疏干开采设计时,应进行定性、定量分析,并应采用三图一双预测法等方法对顶板水害分区进行评价和预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