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总 则
1.0.1 为了执行国家现行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贯彻以人为本、安全、科学发展的理念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确保煤炭矿井防治水设计可靠、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,保障矿井安全生产,制定本规范。
1.0.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及生产的煤炭矿井防治水设计。
1.0.3 煤炭矿井防治水设计应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防治水安全要求,积极推广使用国内外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成熟经验,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,设计应遵循安全、环保、节能、高效、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。
1.0.4 煤炭矿井防治水设计,除应符合本规范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