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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庆市【城市:。规划管理办》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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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政—发,[1:。。999]16号
!
第一章 总则
! ,第一条 《。为了科学地制定【城市:规划保证城市规划的!实施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城—市规划法、》黑龙江省〈实施中】华人民共和》国城市?。规范法?〉办法结合大庆市】的实:际情:况制定本办》法,
第《二条 ?本办法适用于本【市城市?规划的?制定和实施任何单位!和个人在城市规划】区内从事任何建设】活动必?须符合城市规—划服从统《一,的规划?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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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本办法所称城—市规划区是》指大:庆市市区《总,面积51《07平方千米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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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—城市:规划在市人民政府统!一领导下进行编制】和,实施坚持“规划【一张图、审批一【枝笔、建设一盘棋、!管理一条龙”的原则!和“统一规》划、合理布局、因地!制宜、综合》开发、配套》建设”?的,方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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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【市规划坚《。持“地?上服从地下、地下兼!顾,地上”的原则在【油,田上严格控制非【油田生?产性建设重点—规划建?设东城区、西城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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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城【市规划?的编制应当依—据大庆市国民经【济,和,。社会发展《规,划以及自然环境【、,资源条件、》历史情况、现状【特点统筹《兼顾综合部》署
《。。 ?
《城市规划确定—的城市基础设施【建设项目应当按【照国家基《本建设?程,序的规定纳》入大庆市经》济和社会发展计【划,按计划分步实施【。
第《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!应当:与,国土整?治规划、区域规【划、江?河,。流域:规划、土地利—用总体规划及油【田勘探开发规划相协!调
第六条 】大,庆市规划局是—大,庆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主管本—行政:区域内?的规划工作并负责】组织实?。施本办法
— 第:七条 任《。何单位和个》人都有遵守》城市规划的义—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!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!。和,控告
第二章】 城:市规划?管,理机:构及职责
— ,第八条? 大庆市《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!是规划建设》管理的领导》、协调机构其主要职!责是
】
?。 (一)《负责贯彻《执行城市规划方【面的法律、》法规、规章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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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? (?二)负责城乡—规划建设《和管理的政》策及规范性文—件的审查;
【
】(三)负责分区【规划、?重点地段《详细规划的审查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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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四)负责》城市:总体规划和》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!论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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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【指导、监督、检【查全市城市规划的编!。制、修改和实施【协调:处理规划实施—中的重大问》题
《第九条? 大庆市规》划,。行政主管部门是市】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】会在规?划方面的日》常办事机构其主要】职责是
】
(《一):贯彻执行城市—规划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、规范性—文件和技《术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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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(二)制】定本行政区》。域内实施城市规【划的:行政措施和城市【规划事?业发展规《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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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三):承办本行政区域内城!市,规划的?编制、报《批,及审:批工作?并负责组织实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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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)》核发:建设项目选址—意见书、建设—。用地规划《许可证和《。。建设工?程规划?许可证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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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》)负责城市》规划实施的检查、】监督和协调》依法查处《违反城市规划的【行,为;
【
(《六)负责管理大庆市!行政区域内城—市规划设计、—城市勘察测绘、城市!建设档?案、城市雕塑工作】和城:市规划的科学—研究、?。技术进步和人—才开发;
】
(七《)负责城市规—划专业人员的培训】
第十《条 各区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主【管本:区内的?城市规?划工作受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和》区政府双重领—导其主要职责—是
》
(一)【贯彻执行城市—规划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、规范【性文件和技》术规定;
【
(二)】负,责区域?。。内,分,区规划、详细—规划编制的组织和】准备工作《;
!(三:。)负责辖《。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建!。设,用地总量统计上【。报工作;
】
?。 (四)负责对辖区!。内的建设项目提出初!审意:见并按要求组织【。报批;
》。
》 (五)《负责辖区内建设项】目规划实施的组织工!作;
?
:
(六【)负责?辖区内违法》建设的查处工—作;
—
(七《)负责辖区内勘察测!绘管理、城市雕塑管!理和档?案的报送与》管理:
第《十一条 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—建立、健全》。城市规划实》施检查制度对建设工!程和建设《。活动实?。。行全过程规划管理规!划管理人《员持省规划》行政:主管部门《制发的?规划检查证有权【对本:市城市规《划区内建设工程【和建设活动是—否符:合城市规划要求【进行:检查;?被,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!。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!的资料检查人—员应当遵《守国家的保密制度为!被检:查,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!务秘密 《
第三章》 城市规划的制定】
第十二条 】编制城市《规划:应当广泛征求有关】部门的意见并进【行多种?方案的比较论—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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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城市规》划的内容、》深度、?质量标准应当符合】国家建设部城市【规划:编制办?法及有关技术规定】
在城】市,规划审批前应进【行相应层次》的规划技术鉴定本市!城市规划《编制分?总体规划、》分区规划、详细规划!三,个阶段?开发:区规划分总体规划、!详细规划两个阶段】
第十三】条 大?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由!大庆市人民》政府组织编制由【市规划行《政主管部《门负责具体》工,作,;大庆市城市—总体规划由》市人民?政,。。府审定并经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审议通—过后报省人民—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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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开发区总体规划由!开发:区管委会《负责组织《编制经市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审—。查、市人民政—府审定后报省人民政!府审批
》 第十四条 大【庆市行政区域—。内各县人民政府所在!地(:镇)的总《体规划由县人民政】府组织?编制:。经县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25
】 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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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》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!政府审批;县—属其他建《制镇的城市规—划由所?在,县城:市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协助!镇人:民政府?。组织编制报县—人民政府审批
!第,十五条 《市区内分区规—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组织—编制报市《。人,民政:府审批
》 第十六条 城【市重:点地段及《大型公建区的—详细规划《。由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《编制:报市:人民政府审批;【其他地区《的详:细规划?由各:区人民政府》及有关企《事业单位、机关【、团体、部队、院校!等负责编制由市规划!行,政主管部门审批【
第十七条【 城市?道路交通、园林绿化!、,城市:雕塑、给《排水、?防洪排涝、供热【、燃气、《电力、通讯、消【防、人?防、环卫、环保、】旅游等专业规划要】。在大庆市总体规【划的指导下》由各专业主管部【门负责组织编制经市!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审查后报】市人民政府审批
】
第十《八条: 编制城市规—划,所需的?勘察测量、水文【。。、气:象,、防震?及水、暖《、电、讯等基础资料!各有关部门》。必须无条件提供【
: 第十九条 承担】城市规?。划编制任务》的设计单位应当【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!。资格;承《担设计任《务,之前必须到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接受】。资质审查
第二!十条 经批》准的:城市规划具有普遍的!约束:力,任何:。单位和个人不得擅】自改变;如需—变更的?应报相应的审—批,机关批准
—。 第二?十一条 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应》根据城市发展—的需要定期组织【有关部门对》总,。体规划和分区规划】进行调?整和补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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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章 城市规—划的实施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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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市!规划行政主》管部:门,应当:根据:城市总体规划和【国家:有关城市规划的现行!技术标?准结合本市的实际情!况制定建设》用地:适建范围、建筑密度!、高度、日照—间距、容积率、【绿地率等技术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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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从事—建,。设活动必须》遵守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制《定的技?术规定
—第二十三条》 在城市规划区的】乡(镇)人》民政:府、街道办事处和工!矿,。企业应当协》助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进行《规划:管,理
第二十四条! 任:何单位和个人在【城市:规划:区,内的土?地,利用和从《。事下列建设活动必须!符合城市规》划服从统一的规【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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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,。新建、扩建、改【建、翻?建各类?房屋以及房屋建筑附!属或单?独使用的各类构【筑,物;
!。。 (二)城》市道路、桥涵—、地下?通道、广场、停【车场、过境公路、铁!路、机场及附属设】施建设;
】
(》三)各类《管道(?线路)及附属设施】建设:;
【 , ,(四:)城市河湖》水系整治、水利工】。程、防洪工》程、水文标》志建:设;
! (五)《城,。市抗震防震、消防、!人防:、公共园林绿—地、雕塑《工程建设;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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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
(六)集贸】市场、测量》。标志:。、交通设施、环【境保护和环境卫生】设施、广告牌建设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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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【临,时性建筑《物、构筑物》、,工程管线、道路【或,其他:设施:建设;
! (八《)挖取土方》及其他?改变地形地貌—的活动;
】
(九)其—他与城市规划管理】有关的建设
第!二十五条 城—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!的规划管理应严格执!行“一书两证”【制度计划主》。管部门在项目—建议:书阶段的选址—必,须征:得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?的同意设计任—务书报请批准—时须附有省、—市规:划行:政主管部门核—发的建设项》目选址意见书
【
第二《十六条 《在,城市规?划区内?进行建设的必须【持国家批准》项目的有《关文件向市规划行】政主:管部门申请》由市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选,址核定其位置和界限!提供规划设》计要求和规划设计条!件审查规划和—单体方案《设计核发建设用地】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!。程规划许可证
!第二十七条 在城市!规划区内进》行建设的规》划审批程序
】
(一!)建设者向市—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申》。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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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市【规划行政《主管:部门:现,场踏勘、论证、审】核并指定建设者【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!;
【
(》三)市规划》行政主管部》门上报市建设—项,目规:划审批领导小—组,审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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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四)市?规划行政主》管部:门核发(或上报省】城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核发)建设项!目选址意见书—提出规划控制要求】和提供规《划设计条件;—
《
(五)!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审查规划或单!体方案设计》;
【
(》六)市规《划,行政主管部门—。核发建?。设用:地规划许可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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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,七)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
— 第二?十八条 在城市【规划区内申请临时用!地的应向其》所在区规划行—政主管部《门申请?经区规划行》。政主管?部门:核准:后由区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报市规】划行政主管》部,门审批?核发临时建设用【地规:划许可证、临时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
! 第二十九条 【。建设者持《规划批准证件向市规!划行政主管部门申】请放(验)线经【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?组织放?(验:)线后方可开工【
第三》十条: 建:设,者在取得建》设,用地规划许可证或】。临时建设用地规划】许,。。可证后方可向市、】。区土地?管,理部门申请用地【。。或临时用《地
第三—十一条 建设单位和!个人必须按照—建设用地规划—许可证、建设工【程规划许《可证批准的内—容进行建设不得擅】自改变用地位—置、范围、性质【、,建设规模和审—。定的设计方》案;确需改变的【必须重?新申请市规划—行政主?管部门批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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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】临时:建,设用地有效使用期】限不得超过2—。年油田上临时—建设用地不得超过1!年使用期满》应退出所使》用的土地;逾期需】继续使?用的:应在使用期满前1】。个月按本办》法第 二十》八条的规定重—新办理审《。批手续
》。 第三?十,。三条 建《设者在取得建设用地!规划:许可:证1年内或临时建设!用地规划许》可证6个《月内未办理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或临时建设》工程规?划许可证的建设用】地规划许可证和临】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自行失效
【 第三十四条 城】市规划区内各—类集贸?。市场的建设必须由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按城市《规划:的布局统《一,选址、统一设计【、统一审批、统一实!施
第三十五】条 任何《单位和个人不—得占用道路、广场】、绿地、高压供电走!。廊和压占地下管线】进行:。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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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—条 禁止任》。何单位和《个人擅自在城市规】划区内?挖取:土方、设置垃—圾场或者进行—围填水面等改变【地形、地貌的—活动;确需进行【上述:活动的须经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批【准并:到有:关,部门办理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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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【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必,须,服从市人民》政府根据城》。市规:划作出的调整用【地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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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条 】。城市居民的原有【住宅因年久需—要翻建的须》。经市房产等有关【。部门鉴?。定,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办理翻建手续【
第《。三十九?条, 市:规划行政主管部【。门应当参加城—市规划区内重要【建设工程的竣—工验: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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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》规划区?内的建设《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!单位和个人应当【。在6个月内》向城:市建设档案馆报送】工程竣工档案—
第五章 罚】。则
第四—十条 在城市规划】区内未取得市规划行!政,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!用,地规划许可证而取】得建设用地批准文】件,和占用土地的—批,准文:件无效?占用的土地由市【人民政府责》令退回
—
【。在城市规《划区内未取》得市规划《行,政主管部门》核发的临《时建设用地》规划许可《证而:取,得临时?建设用地《批准文件的批—准文件无《效
《。
临时建—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!。经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批准延】期使用而取》得土地延《期使用?批准:文件的批准文件无效! :
: 第四十一》。条 在城《市规划区内有下列】情况之一《的建设工程为违法】建设: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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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未》取得: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核发—的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】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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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擅自改变建!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(件)或临【时建:设,工程规划许可—证(件)批》准的:建,设位置、范围、性质!。。、层数、标高、建】筑面积、立面—形式:及外装?修的;
】
: (三)临时—建筑不符《。合临时建筑标准【的;:。
《。
(四—)临时建筑》超过有效使用期限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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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五)未经市规划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擅自在城市规—划区内设置雕塑、建!筑小品、具》有独立基《础的室?外广告牌、集贸市场!的
第四十二】条 规?划,行政主管部门—对违:法建设?工程应责令》停止建设并区别【情况做以下行—政处罚?或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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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—),。处以工程总造—价5:至7%的《罚款;
【
(【。。。二)没?收;
】(三:)限期?拆,除恢:复原貌
第—四十三条 对—城市规划有一定影】响、尚可《采取改?正措施、改正后【符,合城市规划要求的】由,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并处【罚款
第四十四!条 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!建,筑由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责—。令限期拆除或—没收
】
(一)在道!路红线内式退让【。道路红线达不到【规定要求的》;
】
(二)压占】地下:管线的;
】
(【。。三)影?响城市景《。观影响重点工—程建设和《整体:布局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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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四)污染城市环境】或,有碍各种防》灾规划或影响城市安!全的;
】
(五【。)占用公共绿地或】广场的;
】 :
: (六)破—坏或影?响文:物保护和风景名胜的!;
— ,
(七)正在!进行查处《、复议、诉讼过程】中而继续建设的;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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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八)在临时用地【上建设超过》临时建筑标准的;】
! (九)临》时,建筑物、《构筑物和其他—工程:设施使用期满的;】
,
》
《(十)未按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—证,确定的建设位置【、范围、《性质、层数、标高、!建筑面积进》行建设又不能限【期改正?的;
(!十一:。)其他根据城市规划!建设管?理的:需要应予拆除的
】
第四十《。五条 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在查处【违法建设的过—程中:必须严?格执行法律程序依】法,行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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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在查处违》法建设?时所作出《的,行政处?罚,决定须?按规定?备案 ?。
《。第四十六条 违【。反建筑?密度、高度》、日照间距、—容积率等技术规定】进行建设的》按本办法第 四【十,二条处罚罚款后保】留建筑的建设单位】和个人应对被影响】的单位?和个人予以赔偿
】
第四十七条【 越权或违》法审批?建设:用地、建设工—。程的:部门和责任人由【其上: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!行政责任《。所占用土地和—建设的工程按违法】占地、违法建设工程!处理所造成的后果及!经济损失《由越权?或违法审批的—部门和责任人负【。责
第四—十八条 罚款应使】用全省统一的罚【没,款票据?并全额上缴国库【
! 没收的违法—建筑物、构筑物【及其他工程》设施由同级人—民政府处理
【 第四十九》条 当?事人对行政处罚【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!。到行政处《罚决定?通知之日起15【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!决定机关的上一级】机关申请《。复议;对复》议,不服的可在接到【复议决定之日起1】5日:内向人?民法院起《诉当:事人也可以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】诉,逾期不申请复议【也不向人民》法,院起诉?又不履?行行政?处,罚决定的由》作出行?政处罚决定的机关】申请人?民,法院强制《执,行
! 在查《处、复议和诉讼期间!建设:。。行为必须停止
【
第五《十条 辱骂、殴【打和阻碍城》市,。。规划管?理人员?执,行公务的《由,公安部门依照国【家和:。省有关治《安管理的规定处罚;!构,。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?。 第:五十:。一条: 规划行政主—管部:门工作人员违反有关!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和本办法玩!忽职守、滥》用职权、徇私舞【弊、敲诈《勒索的?由其所在单位或上】级主管机关》给,予行:政处: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,法追:究刑事?责,任
第《六章: ,附则
》第五十二《条 本办法由市【规划:局负责解释第五【十三:条 本办《法自发?布之日起《施行本?市,以前公布的有关【城市规划《方,面的规范《性文件与本办—法不符的执》行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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