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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—庆市:城市规划管理办【法
庆政发!。[1999]—。。1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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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章 总则
第!一条 为《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!划保:。证,城市规划的》。实施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市规?划法、黑《龙,江省〈实《施,中华人民共和国城】市规范法〉办—法结合大庆市的实际!情况制定本》办法
第二条】。 ,本办法适用于—本,市城:市规划的制定和实】施任何单位》和个人在城》市规:划区内从事任—何建设活《动,。必须符合城市规【。划,服从:。统,一的规划《管理
【
本办法所!称城市规划区—是指:大庆市?市区:。总面积?5107平方千【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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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》 城市规划在市【人民:政府统一领导下【进行编制和实施【坚持“规划一张图】、审批一枝笔、建设!一盘:棋、管理一》。条龙”的原则和“】统一规划、合理【布局:、,因地制?宜、综?合开发?。、配套建设”—的方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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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城,市,。规划坚持“》地上服?从地下、地下兼【顾地上”的原则在油!田上严格控制非【油田:生产性建设重点【。规划建设东城—区、西?城区
第—四条 ?城市规划的》编制:应当依?据大庆市《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规划以及自然环境】、资源条件、—历,史情况、现状特点】。统,筹兼顾综合部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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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!市基础设施建设【项目应当按》照国家基《本建:设程序?的规定纳入》大庆:市经:济和社会《。。发展计划《按计:划分:步实施
第【。五条 城市总体规】划应当与《国土整治规划、区域!规划、江河流域规】。划、土地利用总【体,规划及油田》勘探开发规划相协调!
: 第六条《 大庆市规划局是】大庆市规划行—政主:管部门主管》。。本行政?区域内的规划工作并!负责组织《实施:本,办法:
第七条 任】何单位?。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!规划的义《。务并有权《对违反城市》规划的行《为进行检《举和控告
【第二:章 城市规划管【理机构及职责
!第八条 大庆市规】划建设管理委员会】。是规划建《设管理的领导、协】调机构?其,。主要职?责是
— ,
《 (一)负责贯彻执!行城市规《划方面的法律、法规!、规: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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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负责【城,乡,规划建设和》。管理的政策及规【范性文件的审查【;
》
《 (三)负—。责分区规《划、重点地段详细】。规划的审查;
】 , ,
《 (四)负责城市!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!项目的规《划论证;
【 ,
(【五)指导、监督、检!查全市?城市规划的编制【、修改和实施协调处!。理规划实施中的重大!问题
第—九,。条 大庆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《是市规划建》设管理委员会在【规划方?面的日常办事机【构其:主要职责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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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(一)贯】彻执行城《市规划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!技术规定;
【。
》 (二)制定本行】政区域?内实施城市》规划的?行政措?施和城?市规划事业发展规划!。;
?
》 (三)承办—。本行政区域内城【市规划的编》制、报批及》。审批工作并负责组织!实施;?
】(四)核发》建设项?目选址?意见书、建设用地】规划许可证和—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
?
,
(五】)负责城市规—划实施的检查、监】。督和协调依法—查处违反城市—规划的行《为,;
—。
(六)负【责管理大庆市—行政区域内城—市规划设计》、城市勘《察测绘?、城市建设档案【、,城市:雕塑工作和城市规划!的科学研究、技【术进步?和人才开《发;
(!七)负责城》市规划专业人员的】培训
《第,十条 各《区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主管本】区内的城市规—。划工:作,受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和区政府》。双重领?导其主?要职责?是
】 (一)贯彻执行城!市,规划法律、法规【、规:。章、规范性文件和技!术规定;
!。
(二》)负责区域》内分区?规划、?详细规划《编制:的组织和准备工作】;
《
(三【)负:责辖:区内各类建设—项,目,建,设用地总量统—计上报?工作;?
(!四)负责对辖区内】的,。建设项目提出初审】意见并按要》求组织报《批;
》
《 (五)负责辖区】内建设项目规划实】施的组织工作—;
《
:
(六》)负责辖《区内违?法,建设的查处工—作;
(!七)负责辖区—内勘:察测绘管理、—城,市雕:塑,。管理和档案的—报送与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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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,建立、健全城市规】划实施检查制—度对建设工程和建设!。活动实行全过程规】划管理规《划管理人员持—省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制发的规划检查】证有权对本市城市规!划区内建设工程【。和建设活动是—否,符合城市规划要【。求,进行检查;被检【查单位和个人应当】。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!的资料检《查人员应当遵守【国家的保密制度【为被:。检查者保守技术秘】密和业务秘密 【
第三《章 城市规划的【制定
第十二】条 编制城市—规划应当广泛征求】有关部门的意见【并进行多种方案【的比较论证
【 :
《 城市规》划的内容、深度、】质量标准《应当符合国家建设】。部城市规划编制【办法及有《关技术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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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在城?。市规划审批》前应进行相应层次的!规划技术鉴定本市城!市规划编制分总体规!划,、分区规《划、详细规划三个阶!段,开发区规划分总体】规划、详细规划两】个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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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大】庆市城?市,。总,体规:划由大庆市人民政府!组织编制《。由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负责具体【工作:;大庆市城市总体规!划由市人民》政,府审定并《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?会审议通过后—报省人民政》府批准
【
《 开?发区:总体规划由开发区管!委会负责组织—编制经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审查》、市:人民政府审定后【报,省人民政府》审批
第十【四条: 大庆市行政—区域内各《县人民政府所在地】(镇)的总体—规划:由县人民《政府组织编》制经县人民》代表大?会常务?25
】
委员—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!政府审?。批;县属其他建制镇!。的城市规划由所在】县城:市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协】助镇人民《政府组织编制报县人!民政府审批
】第,十五条 《市区内?分区规?划,由市:规划行政主》管,部门负责组》织编制报市人—民政府审批
第!十六条 城市—重点地段及》大型公?。建,。区的:。。详细规划《由市: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编制》报市人民《政府审?批;其他地区的【详细:规划由?各区人民《政府及有《关,企事业单位》、机关、团体、部队!、院校等《负责编制由市规划】行,政,主管部门《。审批
第十【七条 城市道—路,交通:、园林?绿化、城《市雕塑?、给排水、防—洪排涝、供热、【。燃气:、电力、通》讯、消?防、人防、环卫、环!保、旅游《等专业规划要在大庆!市总体规划的指【导下由各专业主【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!经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审查《后报市?人民政府审批
【。
:第十八条 编制城】。市规划所需》的勘察测量、水文】、气:。象、防震及水、暖】、电、讯等基础【。资料:各有关部门必须【无,条件提供《
:。 第十九条 承担城!。市规划编制》任务:的,设计单位应当具有】相应的规划设计【资格;承担设—计任务之前》必须到市规》。划行政?主管:部门接受资》质审查
》 第二十《条 经批准的城市】。。规划具有普》遍的约?束力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擅自改变;】如需变更的》应报相应的审批机关!批准
《 第二十一条 市】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应—根据城市发展的【需要定期组织有【关部门?对总体规划》和分区规划进行调整!和补充
第四章! 城市规《划的实施管理
【
第二十》二条 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?。门应当根《。据城:市,总体规划和国家【有关城市规》划的:现行技术《标准结合本市的实】际情况制定建设用】。地适建范《围、建筑密度—、高度、日照—间,距、:。容积率?、绿地率等技术【。规定
《
任!何单位和个人从【事建设活动必须【遵守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制定的技】术规定?
第二十—三,条 在城市规—划区的?乡,(镇)人民政—府、街道《办事处和工矿企业应!当协助市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》进行规?划管:理
第二十四】条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在城市规】划区内的土地利用】和从事下列建设活动!必须符合城市规【划服从统一的规划管!理
】 (:一)新建、扩建【、,改建、翻建各类【房屋:以,及房:屋建筑附属或—单独使用的》各类构?筑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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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城市道】路、:桥涵、地下》通道、?广,场、停车《场、过境公路、铁】路、机场及附属【设施:建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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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各类【管道(线路)—。及附属设施建设;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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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—。城市河湖水系整治】。、水利工程、防洪】。。工程、水文标志建设!;
!(五)城市抗震防】震,。、消防?、人防、公共园林】绿地、雕《塑工程建《。设;
】 (六《)集贸市场、—。测量标志《、交通设施、环【境保护和《环境卫生设施、广】告,牌建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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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七?)临时性《。建,筑,物、构筑物、工程】。管线、道《路或其他《设施建设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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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挖取】土,方及其他改变—地形地?貌的:活动;?
(【九)其?他与城?市规:划管理有关的建设
!
第二十五—条 城市规划区内】建设工程的规—划管:理应严?格,执行“?一书两证《”,制度计划主管—部门在项《目建议书《阶段的选址》必须征得市》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的同意设计任务书报!请批准时须附有省】、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核发的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!
第二十六条 !在城市规划》区内:进行建设的》必须持国家》批准项目《的,有关文件《向,市,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申请:由市规?划行政主《管部门选址核定【其位:置和界限提》供规划设计要求和规!划设计条《件审查规划和单体方!。。案设计?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!可证、建《设工程规划许—可,证
第二十七】条 在城《市规划?区内进行建设的规划!审批程序
【
》 :(一)建设者向市规!。划行政主管》。部门申请;
【
(!。二)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:。门现场踏勘、论【证,、,。审核并指定建设【者征求有关》部门的意《见;
!
, (三)市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上报市建!设项目规划审批领导!小组:审定;?
,
!(四)?市规:。划行政主管部门核】发,(,或上报省城市—。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核发)—建设项目选址—意见书提《出,规划控制《要求和提供规划设】计条:件;
【
? , (:五)市规《。。划行政主管部门审】查规划或单体方案】设计;
!
(》六)市规划行—政主管?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!划许可证;
】 :
(七)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核发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
【
第二十八条【 在城市《规划区内申请临时】用地的应向其—所在区规《。划行政主管》。部门申请经区规划】。行政主管部门核【准后由区规划—。行政主管部门—报市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审,批核发临时建设用地!规划许可《证、:临时:建设:工程规划许可证
! 第:二十九条 》。建设者持规划批【准证件向市》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申请放《(验)线经》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组织】放,(验)线《后方:可开工
《
第三十》条 建设者在取【得建设用《地规划许可》证或临时建设用地规!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市!、区土地管理部门】申,请用地或临时用地】
第三十—一条 建设单—位和个人必须按【。照,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!、建设?工程规?划许可证批》准的内容进》行建设不得》擅自改变用》。地位置、《范围、?性质、建设规模和审!定的:设计方案《;确需改《变的必?须重新申请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
,
第三十二条 临!时建设?用地有效使》用,。期限不得超过2【年油:田上:。。临时建设用地—不得超过《。1年使用期满应【退出所使用的土【地;逾?期需继续使用—的应在使用期满前1!个月按本办》法第 二十八—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!批手续
第【三十三条 建设者在!取得建设《用地规?。划许可证1》年内或临时建设【用地规划许》可证6?个月内未办理建【。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或临时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的建设用地—规划许可证》和临时建设用地【规划许?可证自行失效—
?第三:十四条 《城市规划区》内各类?集贸市场的建设必须!由市规?划行:政主管部《门,按城市规划的布局】统一选址《、统一?设计:、统:一审:批、统一《实,施
第三十五】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,得占用道《路、广场、绿地【、高压供电走廊【和压:占地下管线进—行建设
第【三十六条 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!擅,自在城市规划区【内挖取土方、设置】垃圾场或者》进行围填水面等改变!地形、?地貌的活动;—确需:进行上?。述活动的《须经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?门批:准并到?有关部门办》理审批?手续
第三【十七条 任》何单:位和个人必须—服,从市人?民政府根据城市规】划作出的《调整用地《决定
第三十】八条 城市》居民的原有住宅【因年:久需要翻建的须【经市:房产等有关部门【鉴定:到市规?划行政?主管部门办理翻建手!续
第三十九】条 市规《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参加城市规划—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!。。竣工验收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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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】规划:区内的?建设: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!单位和个人应当在6!个月:内向城?市建设?。档案馆?报送工程竣工档案 !
,
第五章《 罚则
《。
第四十》条, 在城?市,。。规划区内未取得市规!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!的建设用地》规划许可证》而取:得建设用地》批准文件和》占用土地的批准【。文件无?效占用的《土,地由市人民》政府责令退》回,
》
? 在城市规划【区内未取得市规划行!政主管?部门核发的临时建设!用地:。规划许可证而取得临!时建设用地批—准文件的批准文件无!效
《
临时》建设用?地规划许可证未经市!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:批准:延期使用而取得【土地延?期使用?批准文件的批—准文件?无效
— 第四十一条— 在城市规划区【内有下列情况—。。之一的建设》。工程为违法建设工程!
(!一)未取得市规划】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】的建设工程规—划许:可证或临时建—设,工程规划许可—证的;
! (二)》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?证,。(件)?。或临时建设工—程,规划许可证(件)批!准的建设位置、【范,围、性质、层数、】标高、建筑面积、】立面形式及外装修的!;,
?
》(三:)临:时建筑不符合临时建!筑标准的《;
—。
(四》)临时建筑超—过有效?使,。。用期限的;》
—(五)未经市规【划行政?。主管部门《批准:擅自在城市》规划区内设置—雕塑:、建筑小品、具有独!立基础?的室外?。广,告牌、集贸市场【。的,
第四十二条】 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对违法建】。设工程应责令停止】建设并区《。别,情况:做以下?行政处罚或》处理
《。
(!一)处以工》程,总造价5《至,7%的罚《款;
《
【 (二)《没收;
】
(三)限期拆【除恢复原貌
第四!。十三:条 对城市规—。划有一定影》响、尚可采取改正】措施、改正后符合】城市规划要》求,的由:规划行政主》管,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并处罚【款
? 第四?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!之,一的违法建筑由规划!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!期拆:除或:。没收
【
:
(一)—在道路红线内式退让!道路:红线达不到》规定要求《的;
?
—。
, (二)压占地】下,管线的?;,
【
(《三)影响城市景【观影响重点工程建设!和整体布局的;
!
—。 (四)污染城市!环境或有碍各种防灾!规划或影《响,城,市安全的;
】 :
(五)】占用公共绿地或广】场的;
【
(【六):破坏或影响文物保】护和风景名胜的【;
! (七)正在进】行查处、复》议、诉讼过程中而继!续建设的;
—
】 (八)在临时用】。地上建?设超过临时建筑标】准,的;
!
(九)临【时建筑物《、构筑物《和,其他工?程设:施使用?期满的;
【 :
(—十)未按建》设,工程规划《许可证确定的—建,设位置、范围、性】质、:层数、标《。高、建筑面积进行】建设又不能》限期改?正的;
【
(十一》)其:他根据城市规划建设!管理:的需要应予拆除【的,
第四十五条 】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在查处》违法建设的过程中必!须,。严格执行法律程【序依法行《政
—
?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在查处违法】。建设时所《作出的?行政处?罚决定须《按规定备《。案
第【。四十六条 违反建】筑密度、高度、日】照间距、容积率【等技术?规定进行《建设的?按本办法第 四【十二条处罚罚款后】保留建筑的建设单位!和个人?应对被影响的单位和!个人予以赔偿—
第四十—七条 ?越权或违法审批建设!用地、建设工程的部!门,和责任?人由其上级》主管部?门依法追《究行政责任所—。占用土地和》。建设的工《程按违法占地、违法!建设工?程处:理所造成的后果及】经济损失《由,越权或违法审批的部!。。门和责任人负责【
第四十八条】 罚款应使用—全省统一的罚没【款票据并全额—。上缴国库
》
—。
没收》的,违法建筑《。物、构?筑物及?其他:工,程设施由同》级人民政《府处理
—第,四十九条 当事人】对,行政: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!在接到行《政处罚?决定通知之》日,起15日内向作出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】的上一级机关申【请复议;对》复议不?服的:可,在接到复议》决定之日起1—5日内向人民法院】起诉当?事人也可以直接向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!。。申请复议也不向人】。民法院起诉又不履】。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!作出行政处》罚决定?的机关申请人—民法院强《制执行
《
】 在查处、复议和诉!讼期间建设行—为必须?停止
第五【十,条 辱骂、殴—打和阻碍城市规划管!理人员执行》公,务的由公安部门【依照国家《和省有关治安管理】的规定处罚;构【成,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》第五十一条 —规,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工作:人员违反有关法律】、,法规、规《章和本办法玩忽职守!、滥用职权、—徇私舞?弊、敲诈勒索—的由其所在》单位或上级》主,管机:关,给予行政《处分:;构成犯《罪,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第六章— 附则
—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!由市规划《局负责解释第五十】三条 ?本办法?自,。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市!以前公布的有—关城市规划方面的】规范性文件与本【。办法不?符的执行本办—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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