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
? 大庆市城市规划管!理办法
】庆政发[19—99]16号
!。第一章 总则—
第一条 为了!科学:地制定城市规划保证!城,市规划的《实施根据中华人【民,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、!黑,龙江省〈《实施中?华人民共《和国:城,市,规,范,法〉办法结》合大庆市的实际情】况制定本办法
】 第二条 本—。。办,法适:用于本市城市规划】的制定和实施任何】单,。位和个人在》城市:规划区内从》事任何建《设,活,动必须符合》。城市规划服从统一】的,规,划管理
》 《
? 本办法所》称城:市,规划区是指大庆【市市区总面积—51:07平方千米
】 第三条 城—市,。规划:。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!导,下进行编制和实【施坚持“规划一张】图、审批一》枝笔、建设一盘棋】。、管理一条龙”的原!则和“统一》规,划、合理布局、因】地制宜、综合开发、!配,套建设”的方针
!
》。
: 城市?规划坚持“地上【服从地?下,、地下兼顾地—上”的原则》在油田上严格控制非!油,田,生产:性建设重点规划建】设,东城区、西城区
】
, 第四条《 ,。城市:规划的编《制应当?。依据大庆市国—民经:济和社会发》展规划以《及自然环境、资源】条件、?历史情况《、,现状特点统筹—兼顾综合部署—
【
城市规划确】定的城市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】应当按?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!的规定纳入大庆市】经济:和社会发展计—划按计划分步实【施
第五—条 城?市总体规划应—当,与国土整治规划【、区域规划、—江河流域规划、土地!利用总?体规划及油田勘探】。开发规划相协调【。
第六条— ,大庆市规划局—是大庆市《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主管本行政—区域内的规划工作】并,负责组织实》施本办法
第七!条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都》。有遵守?城市规划《的义务?并,有权:对违: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!行检举和控告
】
第二章 》城市规划《管理:机构及职责
—
第?八条 大庆市规【划建:设管理?。委员会?是规划建设》管理的领导、协调】机构其主要职责【是,
: ,
(一!),负,责贯彻?执行城市《规划:方面的法律、法【规、规章;
】。 ,
?
, (二)负—责城:乡规划建设和—管理的政策及规范】性文件的审查;
】
: ,
(【三)负?责分区规划、重点】地段详细《规划的审查;
!
— (四)负责城市】总体规划《和重大建设项—目的规划论证;
!
【 (五?)指:导、:监,督,。。、检查全市》城市规划《的编:制、修改和实施【协调处?理规划实施》中,的重大?。问题
第九【条 大庆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是市【规划建设管理委【。员会在规《。划方面的《日常办事机构其主】。要职责是
【
:
(一)贯【彻执行城市规—划法律、法规、规】。章、规范性文件和技!术规定?;
【 , (二)制定本行政!区域内实施》。城市规划的》行政措施和城市【规划:事业发展规划;
】
(】。三)承办本行政区域!内城:市规:划的编制、报—批及审批工作—。并负责组织》实施;
】
, (四)核—发建设项目选址意】见,书、建设用地规【划许可?证,和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
】
(】五)负责城市规【划实施的《检查、监督和—协调依法《查,处违反城《市,规,划的:行为;
】
, (六)负责管理!大庆市行政区域【内城市规划设—计、:城市勘察《测绘、城市建设档】案、城市雕塑工作】和城市规《划的科学研》。究、技术进》步和:人才:开发;
【
(七)负责【城市规划专业人员的!培训
第十条 各!区规:划,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!区内:的城市规划工作受市!规划行政《。主管部?门和区政《府双重领导》其,主要职责是
】
《 (一)贯》彻执行城市规划法】律、法规、规章【、规范性文件—和技:术规定;
】
: (二)负责区域!内分:区规划、《详细:规划编制的组织和准!备工:作;
【
: ,(三)?负责辖区内各—类建设项《目建设用《地总:量统计上报工作;】。
(!四)负责对辖区内的!。建设项?目提出初审意—见并按要求组织报】批;
! (五?)负责辖区内—建设项目规》划,实施的组织》工作;
—
》(六)负责》辖区内违法》建设的查处工作;】
(【。七)负责辖区内勘察!测绘管理、城市【雕塑管理和档—案的报?送与管理
— 第十一条 —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,。应当建立、健全城】市规划实施检—查制度?对建:设工程和建设—活动实行全过程规】划管理规划管理人】员持省规划行政【主,管部门制发》的规划检查》。证有权?。对本市城市规—划区内?建,设工:程和建设活动—是否符合城市—规划要求进行检查】。;被检查单位—和个人应当如实【提,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!检查人?员应:当遵守国家的—保密制?度为被检查者保【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!密
第三章【 城市规划的制定
!
第十二》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!当广:泛征求有关部门的】意见并进行多种方案!的比较论证
】
【城市规划的内容、】深度、?质量:标,。准应当符合国—家建设部城市—规划编制办法及有关!技术规定
!
在城市规》划审批?前,应进行相《应层:次的规划技术鉴【。定本市城市》。规划编制分总体【规划、分区》规划、详细》。规划三个阶段开发】区规划分总体规【划、详细规划—两个阶?段 ?
第十》三条 大庆市—城,市总:体规划?由大庆市人民政【府组织编制由市规划!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!体工作;大庆市【城市总?体规划由市人—民,政府:审定并经市人—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—会审议通过后报【省人民?政府批准
【 :
开发【区总体规划由开【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!编制经市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】、,市人:民,政府审定后报省【人民政府审》批
第》十四条 大》庆市行政区域内【各县:人,民政:府所在地(镇)的】总体规?。划由县?人民政府组》织编:。制经县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25
!
委员!会审议通《过报市人民政府审批!;县:属其他?建,制镇的?城市规划由所在县】。城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协助镇【人民政府组织编【制报县人《民政府审《批,
第《十五条 市区内【分,区规:划由市规划行政【主,管部门负《责组织编制报市人民!政府审批《。
第十六条【 城市重《点地:段及大?型公建区的详—细规划由市》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,负责编制报市人【民政府审批;其他】地区的详细规—划由各?区人民政府及有关企!事业单位《、机关?、,团体、部队、—院校等负责编—制由市规划行—政主管?部门审批
》
第十《七条 城市道路交通!、园林绿化、城市雕!塑、给排水、防洪】排涝、供热、燃【。气、电力、通讯、】消防、人防、环卫、!环保、旅游等专【业规划要在》大庆市总《体规划的《指导:下由各专业》主管部门负责组【。织编制经《市规划?行,。政主管部门》审查后报市人民【政府审批
》
第十《。八条 编制城市规】划所需的勘察测【量、水文、气象、】防震及水、暖—、电、讯等》基础资料各有关【部门必?须,无条件提供》
?第十九条《 承担?城市规划《编制任务的设计单位!应当具有《相应的规划设计资】格;:承担设计任务之前必!须到市?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资!质审查
第【二十条 经批准的】城市规划具有—。普,遍的:约束力任《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!;如需变更的—应报相?应的审批《机关批准
第】二十一条 市规划行!政主:。管部门?应根:据城市发展的需【。要定:期组织有关部门【对总:体规:划和分区规划进【。行调整和《补充
第—四,章 城?市规划的实施管理】
: 第:。二,十二条 市规划行政!主,管部门应当》根据城市《总体规划和》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!现行技术标准结【合本市的实》际情况制定建设【用,地适建范围、建筑】密度、高度、—。日照:间距、容积率、绿】地率等技术规定
!
— 任何单位—和,个人从事建设—。活动必须遵》守市规划《行政主?管,部门制定的技术规】定
第二十三】条 :在城市规划》区的乡(镇)人民】政,府、:街道办事处和工【矿企业应当协助【市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进】行规划管理
【 第二十四条 任】何,单,位和个人在》城,市规划区内》。的土地利用和从事】下列建?设活动必《须符合城《市规:划服从?统,一的规划管》理,
? ,
? (一)新建—、扩:建、:改建、翻建各—类,房屋以及房》。屋建筑附属或单独】使用的各类构筑物;!
— (二)城市道路!、桥:涵、地下通道、广场!、停车场、过境公路!、铁:路、机场及附属【设施建设《;
!(,三)各类管道(线】。路)及附《属设施建《设;
【
(《四)城?市河湖水系整治、水!利,工程、防洪工—程、水文标》。志建设?;
—
(五)城市】抗震:防震、消防》、人防、公》共园林绿地》。。、,雕塑工程建设—。;
:
?
,
(《六)集?贸,市场、?测,量,标志:、交:通设施?、环:境保护和环境卫【生设施、广》告牌:建设;
【
(》七)临时性建筑物】、,构筑物?、工程管线》、道路或其他—设施建设;》。
【 (八)挖取土【方及:其他改变地形地貌的!活动;
】
,(九)其他与城【市规划管《理有关?的建:设
? 第: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!区内建设工程—。的规划?管理应严《格执行“一书两证”!。制度计划《主管部门在》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!址必须征得市规【。划行:政主管?部门的同《意设:计任务书《报请批准时须附【有省、市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核【发的建设项目—选址意?见书
》第二十六《条, 在:城市规?。划区内进《行建设的必须持国家!批准项目的有关文件!向市规划行》政,。主管部门申请由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选址核定其位置【和界限提供规划设】计要求和规划设计条!件审查规划和—单体方案设》。计核发建《设用地规划许可【。证,、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
》
第二十七条【 在城市《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!规划审批程》序
》
—(一)建设者—向市规划行政—。主管部门申》请,;
:
》。。
(二—。),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现,场踏勘、论证—、审核并《指定建设《者征求有关部—门的意见;
】。 :
》(三)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上报市建】设项目规《划审批领导小组审定!;
》
(【四)市?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!发(或上报省城市规!划行政?。主管部门《核发)建《。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!出规:划控制要求和—提供规划设计—。条件;
》。
】(五)市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】规划:或单体方案》设计;
!
:。 :(六)市规划行【政主管部《门核发?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,。;
:
【 (七)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—。核发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证
—。
第二《十八条 在城市【规划区内申》请临时用地》的应:向其所在区规划行政!主,。管部门申请经区【规划行政《。主,管部门核准》后由区规划行—。政主管部门报市规】。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!核发临时建设—用地规划许》可证、临时》建,设工程?规划:许可证
第【二,十九条 《建设者持规划批准】证件:向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申请放(验)线!经,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组织放(验)线后】方可开工
第】三十条 建设者【在取得建《设用地规划许可【证或临时建设用【地规划?许可证后方可—向市、区《土地管理部》门申请用地或—临时用地
【。第三十一条》 建设单位》和个人必须按照【。建设用地规》划,。许,可证、建《设工:程规划许《可证:批准的内容进行【。建设不得《擅自:改变用地位置、【范围、性质、建设规!模和审定《的设计方案;确需改!变,的必须重新申请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批:准
? 第三?十,二条 ?临时建设用地有效使!用,期限不得超》过2年油田上—临时建设用》地不得超过1年【使用期满应退—出所使用的土地;逾!期,需继:续使:用的应在使用期满】前,1个月按本办法第】 二十?八条的规定》重新:办理:审批手续
第三!十三条 建设—者在取得建设用地规!划许可?证1年内或临—时建设用地规—划,许可证6个月内未】办理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或临时建【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的建《设用地规划许—可证:。和临时建设用—地,规划许?可证自行失效—
第三十四【条 城市规划区【。内各类集《贸市场的建》设,必须由市规》划行政主管部—门按城市规划—的布局统一选址、】统一设?计、统?一审批?。、,统一实?施
《第三十?五条 任何》单位和个《人不得占用道路、广!场、绿地、》高压供电走廊—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!建设
第三十】六条: 禁止任何单—位和个人擅自—。在城市规划区内挖】取土方、《设置垃圾场或—。者进行围填水面等】改变地形《、地貌的《活动;确需进行上述!活动:的须经?市规:划,。行政主管《部门批准并到有关部!门办理审批》手续
?
第?三十七条《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必须服从】市人民政府》根据:城市规划作出—的调整用地决定
! 第三十八条 【城市:。居,民的原有住》宅因年?久需要翻《建的须经市房产等有!关部门鉴定》到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办理《翻建手续
— 第三?十九条 《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参【加城市规《划区:。内重:要建:设工程的竣工验收
!。
—
城市规《划区内的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】后建:设,单,位和:个,。。。人应:当在6个《月内向城市建设【档案馆报送工—。程竣工档案
】第,五章 罚《则
第四—十条 在城》市规划区内未取得】。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核发的建设用地】规划许可证而取【得建设用《地批:准文:件和占用《土地的批准文—件无效占用的土地】由,市人民?政府责令退回
【
, 《
,
在城市规【划区内未《取得市规划》行政:主管部门核发—的临:时建设用《地规划?许可:证而取得临时—建设用地批准—文件的批准文件无效!
? ,
临时《建设用地《规,划许可证未》经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!期使用而《取得土地《延期使用批准—。文件的批准文件无】效
—第四十一《条 :。在,。城市规划《区内有下列》情况之一的建—设工程?为违法建设工程
!。 :
: (一)未取【得市规划《行政主管《部门核发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或临时建—设工程?。规划许可证》的;
?
【(二:)擅:自改变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》证(件)或临时【建设:工程规划许可证【(件)批准》的建设位《。置、范围、性质、】层,数、标?。高、建筑面积—、,立面形?式及外装修的;【
【 (三)《临时建筑《不符合临时建筑标】准的:;
【 (四《)临时建筑超过有效!使用期限的;
!
(五)未经】市规划?行政主管《部门批准擅》自在城市规划区内设!置雕塑、建筑小品】、具:有独立基础的室外广!告牌、集贸市场的】
第四十二条】。 规划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对:违法建设《工程应责令停止建】设并:区别情况做以下行】政处罚?。或处理
《
:
《
(一)处以工!程总:造价5至7%的【罚款;
!
? (二?)没收;
!
(三)限期拆除恢!复,原貌
第四十三】条 对?城市规划有一定影】响,。、尚可采《取改正措施、改正后!符合城?市,规,划要求的由规划【行政主?管部门?责令限期改正并处】罚款
第—四十: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!。一的违法建筑由规划!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限,期拆除或没收
】
》
(一)—在道路红线内式退让!道路红线《达不到?规,定要求的;
!
(二)!压占地下管》线的;
】
(三)】影响城市景观影响】。重点工程建设和【整体布?局的:;
【
(四)污】染城市环境或有碍各!种防灾规划或影响城!市安全的;
! :
《(,五)占用公》共绿地或《。广场的;
— ?
? (六)破坏或影!。响文物保护和风景名!胜的;
!
(七)【正,在进:行查处、复》议,、诉讼过程中而【继续建设《的;:
》
(八)】在临时用《地上建设《超过临时建筑标【准的;
!
(九)临】时建筑物、构筑【物和:其,他工程设施使用期满!的,;
】
: (:十)未按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!设位置、范围、性】质,、层:数、标高、》建筑:面积进行建设又不】能限期改正的;
】
(十一】。。)其:。他根:据城市规划建设【管,理的需要《应予拆除的
【第四十五条 规【划行政主管》部门在查处违—。法建设的过程—中,必须严格执行法律】程序依法行政—
,
规】划,行政主管部门在【查,处违法建《设时所作出的行政处!罚决定?须按规定备案— :
第四》十六:条 违反建筑—密度、?。高度、日照间—距、容积率》等技术规定进—行建设的按本办法第! 四十二条处—罚罚款后保留建【筑的建设单位和个人!应对被?影响的单位和个【人予以赔偿
【。 第四十七》条 越权或违法【审,批建设用地、建设】工,。程的部?门和责任人由其上】级,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行!政责任所占用—土,地和建设的工程按违!法占地、违》法建:设工程处理所—造成的后果及—经济损失由》越权或违法审—批的:部,门和责任《人负责
》。 第四十《。八,条, 罚款应使用全省统!一,的罚没款票》据并全?。。额上缴国库
! :
,
没收的违【。法建筑物、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】设施由同级人民【政府:。处理
第四十九!条 当事《人对行政处罚—决定不?服的可?。以在:接到行政处罚决定】通,知之日起1》5日内向作出行政处!。罚,决,定机关?的,上一级机关申请复】议,;对复议不服的可在!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!15日内《向人民?。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!以直接向人》。民法院起《诉逾期不申请复议】也不向人《。民法院?起诉又?不履:行行政处《。。罚决定?的由作出行政处罚】决定的机关申请人】民法院强制执行
】
!在查处、复议—和诉:讼期间建设》。行为必须停止
】。。 第五十《条 辱骂、殴打和阻!碍城市规划管—理人员执行公—务的由公安部门依】照国:家和省有关》治安管理的规—定处罚;《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
【
第?五十一条 规—划行政?主管部门《。工,作人员违反有—关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和本办法玩—。忽职守?、滥用职权、徇【。私舞弊?。。、敲诈勒索的由其】。所在单位或》上级主管机关给予】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《第六章 《附则
》第五十二《条 本办法由—市规划局《负责解释第五十三条!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!起施行本《市以前公布》的有关城市规—。划方面的《规范:性文件与本》办法:不,符的执行《本办法
《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