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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大,庆市城?市规划管理办法【
庆—政发[19》99]16号 【
第一章 总则】
第一》条 为?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!划保证?。城市规划的实—施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!、黑:龙江省〈实施中华人!民共和国城》市规:范,法,〉办法?结合大庆市的实际情!况制定本办法
!第二条? 本办法适用于本】市城市规划的制定】和实施任何单位和个!人在城市规划区内从!事,任,。何建设?活动必须符》合城:市规划服从统一的规!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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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所称!城市规划区是指大】庆市市区总面积【5107平方—千米
第三【条 :城市规?划在: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!下进行编制和实【施,。坚持“规划一张图、!审批一枝笔、建【设一盘棋《、管理?一条龙”的原则和】“统一规划、合【理布局?、因地制宜、综合】开发、?配套建设”的方【针
! 城市规划坚持“!地上服从地下—、,地下兼顾地上”【的原则?在油田上严格—。控制非油《田生产性建设重点规!划建设东城》区、西城区》
第四条— 城市规《划的编制《应当依据大》庆市国民经济—和社会发展规—划以及自然环—境,、资源条件、历史】。情况、现状特点统】筹兼顾综合部署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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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城市规—。划确定的城市—基础设施《建设项目应》当按照国家基本建】。设程:序的规定纳入大庆市!经济和社会发展【。计划按计划》分步实施
》
第五条 城市总!体规划应当与—国土整治规划、区】域规:划,、江河流域》规划、?土,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油!田勘探开发规划相】协调
?
, 第六条 大庆【市规:划局:是大庆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】。政区域内的规划【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!本办法?
第七条 【任何单位和个—人都有遵《。守城市规《划的义务并有权【对违反城市》规划的行《为进行检《举和控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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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》。城,市规划管理机—构及职责《。
第八条 大】庆市规划建设管【理委员?会是规划建设管理】的领:导、协调机构—其,主要职?责是
?
】 (一)负责—贯彻执行城市规【划方面?的,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;:
》 ,
:。 (二《)负:责城乡规划建—设和管理的政策【及规范性文件的【审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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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: (三)负责分区】。规划、重点地—段详细规划》的审查;
【
(】。四):负责城?。。。市总体规《划,和重大建设项—目的规划论》。证;
】。
? (五)指导、监督!、检:查全市城《市规划的编制、修改!和实施协《调处理规《划实施中的》重大问题
》。
第九条》 ,大庆市规划行—政,主管部门是市规划建!设管理委《员会在?规划:。。方面的日《常,办事机构《其主要职责是
】
《 , ,(一)贯彻》执行城?市规划法律、—法,规、规章、规—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定!;
》
,
: (二)制定—本行政区域》内实施城市规划【的,行政:措施和?城市规划《事业:发展规划;
】
(三)承!办本行政《区域内城市规划的编!制、报批及》审批工作并负—责组织?实施;?。
【 (四)核发—建设:项目选址《意见书?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和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:证
!(,五)负责城市规划实!施的检查、监督和协!调依法查处违反城】市,。。规划的行为;—
】(六)负责管理【大庆市行《政区域内城市规划设!计、城市勘察测【绘,、城市建设档—案、:。城市雕塑《工作和城市规—划,。的科学研究、技【术进:步和人才开发;【
—(,七)负责城市规划专!业人员的培训
】第十条 各区规划】行政:主管部门主》管本区内的城市规划!工作受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?门,和区政府双》重领:导其主要职责是
!
(一】)贯彻执《行城市规划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、规范性】文件和技术规定;】
》
(二)负责】区,。域内分区《规划、详细》规划:编制:的组织和准》备,。工作;
】
(《三)负责辖区—内各:类建: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量!。统,计上报工作;
】
》 ,(四)负责》。对辖区内《。。的建设项目提出初审!意,见并按要求组—织报:批;:
,
(】五)负责辖区内【建设项目规划实施】的组织工作》;,
》
?(六)负责辖—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!。工作;
【
(七)负责【辖区内勘《察测绘管理、—城市雕塑管理和档案!。的报送与管理
【
第十一条 规】划行政?主管部门应当建【。立、:健全城?市规:。划实施检查》制度对建《设工程和《建设:活,动实行全过程规划】管理规划管理人员】持省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制发的规—划检查证有》权对本市城市规划】区内建?设工程和建设—活动是否符合城市】规划要求进》行检查;被检查单】位和:个人应当如实—提,供情况和必要的资】料检查?。人员应?当,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!为被检?查者保守技术秘【密和业务秘密
!第三章 城》市,规划的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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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二条 编》制城市规《划应当广泛》征,求有关部门的意见】并进行?多种方案的比较【论证:
! 城市规划的内容、!深度、质量标准【。。应当符合国家—。。建设部城市规划编】制办法及有关技术规!定
在】城市规划审批—前应:进行相应《层次的规划技术【鉴定本市城》。市规划?编制分?总体规划、分区规】。划、详细规划三个阶!段开发?区规划分总》体规划、详细规划两!个阶段 》
第十三条【 大:庆市城?市总体?规划由大庆市人民政!府组织编制由市规】划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具体工作;大庆市!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!民政府?审定:并经:。市人: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会【。审议通过后》报省:人民政府批准
! , ,
开发【区总体规划由开发区!。管委会负《。责组织编制经市规划!行,。政主管部门审—查,、,市人民政府》审定后报省人民政府!审批
第十四】条 大庆市行政【区域内各《县人民政府所在地(!镇)的总体规划由县!人民政府组织编制】经县: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?25
?
【 委?员,会审议通《过报市?人民政府审批;县】属其他建制镇的【城市:。规划由所《在县城市规划—行政主管《部门协?助镇:人民政府组》织编制报县人民政】府审批
第十】五条 市区内分区】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负责组织【。编,制报市人《民政府?审批
《。 第十六条 —城市重点地》段及大?型,公建区的详细规划】由市规划行》政主管?部门负责编制—报市人?民,政府审批;其他地】区的详细《规划由各区人民政】府,及有关企事业单位】、机关、团体、部队!。、,院校:等负责?编制由?市规:划行政主《管,部门审批
第十!七条 城《市道路交通、—园林绿化、》城市:雕塑、给排水—、防洪排涝、供热】、燃气、电力、通】讯、消防、人防、环!卫、:环,保、:旅游等专业规划要在!大庆市总体规划的】指导下由各专—业,主,管部门负责组织【编制经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?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!审批
?
第十八条 编制!城市规划所需的【勘察测量、水文、气!象,。、防震?。及,水、暖、电、—讯等基?础,资,料,各有关?部门必须无条件提供!
第十九条 】承担城?市规划编制任—务的:。设计单位应》当具有相应》的规划设计资格;承!担设计任务之—前必须到市规划行政!主,管部门接受》资,质审:查
第二—十条:。 ,经批准的城市—规划具有普》遍的约束力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得擅—自,改变;如需》变更的应《报相应的审批机【关批准
第二】十一条 市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应,根据城市发展的【需要定期组织有【关部:门,对总体?规划和?分区规?。划进行调整和补充】
第四章 城】市规划的《实施管理
【第二:十,二条 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】城市总体规划和国】家有关城市规划的现!。行,。。技术标准《结合本市的实际情】况制定建设用地适建!范,围,。、建筑密度、高度】、日照?间距、容积率—、绿地率等技术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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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,
任《何单:位和个人从事建设活!动必须遵守市规划行!政主: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!定
第二十三条! 在:城市规划区的乡【。(镇:)人民?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和!工矿企业应当协【助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进行规划】管理
第二十】四条 任何》单位和个人在—。城市规划区内的【土地:利用和从《事下:列,建设:活动:必须:符合城市规》划,服从统一《的规划管理》
【 (一)新建、扩建!、改建、《翻建各类房》屋以及房屋建筑附属!。或单独使用的各【类,。构筑物;
【
(二【)城市道路、桥【涵、地下通道、【广场、停车场、【过,境公路?、,铁路、机《场及附属设施建【设;
?
》 (三《)各类管《道,(线路)及附属【设施建设;
【
(【。四)城市河湖水【系整治、水利—工程、防洪工程【、水文标志建—设;
—
(五—)城市抗震防—。震、消?。防、人防、公共园林!绿地、雕塑工程建】设;
【
(《六)集贸市场、测量!。标志、交通》设施、环境保护【和环境卫《生设施、《。广告牌建设;
! ,
,
?(,。七):临时性建筑》物、:构筑物、工程管【线,、道:路或其他设施建【设;
《
?。。。
,。 , (八)挖取土方及!。其他改变地》形地貌的活动;
】
》。(九)其《他与城?市规划管理有—。关的建?设
?。 第二十五条 【城市规划区》内建设工程》的规:划管理应严》格执行“一书—两证”?制度计划《。主管:部门在项目建议【书阶段的选址—。。必须征得市》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!同意设计《任务书报请批—准时须?附有省?、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!。选址意见书》
第二》十六条 在》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!设的必须持国家批】准,项目的有关文—件向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申请由市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选址核定其位置【和界限提供规—划设计要求和规划】设计条件《审查规划和单体方】案设计核发》建设用地《规划许可证、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
第二十七】条 在城市规划【区内进行建设的【规划:审批程序
》。
】 (一?),建设者?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。门,申请;
】
《 (二)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现场—踏勘、论证、审核并!指定建设者征求【有关部门的》意见:;
《
》 (三)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上【报市建?设项目?规划审批领导小【组审定;
》
》。
(四)市规!划行政主管》部,。门核发?(或上报省城市规】划行:。政主管部门核发)建!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!出规划控制要求和】提供规划设》计条件;《
! (五)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》审查规划或单体方】案设计;《
《 ,
》(六)市规划行【政主:管部门核《发建设用《地规:划许可证;
】
《
, (七)市—规,划行政主管部门核】发建设工程》规划:。许可证
《。
第二十八条【 ,在,城市规?划区内申请临时用地!的应向其所在区【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申《请经区规划行政主管!。部门核准后由区规划!行政主管部门报市规!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审批核发《临时建?。设用地?规划许可《证,、临时?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
第—。二十九条 建设者持!规划批准证件向市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申请:放(验)线经市规】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!放(验)线后方可开!工,
第三十条 】建设者?在取得建设》。用地:规划许?可证或临时建设【用地规划许可—证后方可向市、区土!地管理部门申—请用地或临时用地
!
第三十》一,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!必须按照建》设用地?规,划许可证、建设工】程规划许可证批【准,的内容进行建设【不得擅自改变用地】位,置、范?围,。、性:质、建设规》模,和审定的设》计方案;确需改【变的必须《重新申请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批准
!第,三十二条 》临时:建设用?。地有效使用期限【不得超过2》年油田上临时建设】用,地不得超过1年【使用期满应退出【。所使用的土地;逾期!。需继续?使用的应《。。在使:用期满前1个月【按本办?法第 二十八条的规!定重:新办:理审批手续
第!三十:三,条 :建设者在《取得建设《用地规划许可证1年!内或临时《建设用地规》划许:可证6个月内未办】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。证或临时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的建【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!临时建设用》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!效
第三—十四条? 城市规划》。区,内,各类:集贸市场的建—设必须由《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:门按:城市规划的》布,局统:。一选址、《统一设计、统一【审批、统一实—施
? 第三?十五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人不得占【用道:路、广场、》绿地、高压供—电走:廊和压?占地下?管线:进行:建设:
,
第三《十六:条 禁止任何单位】和个人擅自在—城市规划区内挖取土!方,、设置垃圾场或者进!。行围填水面等改变】。地形:、地:貌的活?动;确需进行上【述活动的须经—市规划行政主—。管部门?。批准并?到有:关部门办理》审批手续
第三!十七条 任何—单位和?个人必须《服从市人《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!作出的调整用地决】定
? ,第三十八《。。。条 城市居民的原有!住宅因?年久需要《翻建的须经》市房产等有关—部门鉴定到市规【划行政?主管部门办》理翻建手续
【 第三十九》。条 :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参加城》市规划区内重—要建设?工程的竣工验收
! :
城市规划区!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!收后建设单位和个人!应当:在6:个月:内向城市《建设档案馆报—送工程竣工档案
!
,第五章 《罚则
第四十】条 在城市规划区】内未:取得:市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核发的建设【用地规?划许可证而》取得建设用地批准】文件和?占用土地的》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!土地由市人民政府责!令退:。回
? :
》 在城市《规,划区内未取得市规划!行政:主管:部,。。门核发的临时—。建,设,。用地规划许可证而】取,。得临时建设用地批】准文件的批准文【件无效
】
临时建设用地规划!许可:证未经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?门批准延期使用【。而取得土地延期使】用批准?。。。文件:的批准文件无效 !
:。 第四十一》。条 在城市》规划区内有》下列情况之一—。的建:设工程为违法—建,设工: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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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一)未?取得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核发的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或临?时建设?工程规划许》可证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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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擅自改】变,建,设工程?规划许可证(件【)或临时建设工程规!。划许可证(》件)批准的建设位】置、:范围、性质、层数】、标高、建筑面积、!立面:形,式及外装修》的;
?
,
(【三)临时建筑不【符合临时建》筑标准的;
【 ,
? (?四)临时《建筑超过有》效使用?期限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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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未经市】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!城市规划区内设【置雕塑、建筑小品、!具有:独立基?础的室?外广:告牌、?集贸:市场的
—第四十二条》 规划?行,政主管部门对违法】建设工程《应责令停《止建设并区别—情况:。做以:下行政处罚或处理】
》
(一【)处以工程总造价】5至7%的罚—款;
】
(二)没】收;
】(,三)限期拆除—恢复原貌
第四】十三条 对城市规】。划有一定影响、【尚可采取改正措施、!改,正后: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!由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改正并处罚款】
?第四十四《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,违法建筑由规划【行,政主管部门》。责,令限期拆除或—没收
!
(一)—在道路红线》内式退让道路—红线达不《到规定要求的;
!。
》
(《二)压占地》下管线的《;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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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影响】城市景观影响—重点工?程建设和《整体布局的;
! ?
: (四)污染【。城,市环境或《有碍各种《。防灾规划或影响城】市安全的;
【
(!五)占用公共—绿地或?广场的;
】。。
(六】)破:坏或影响《文,物保护和《风,景,名胜的;《
【
?(七)正《在,进行查处、复议、】诉,讼过程中《而继续建《设的;
【
—(八)在临时用【地上建设超过临时】建筑标准的;
!
(九!)临时建筑》物,、,构筑物?和,其他工?程设施使用》期满的;
】 :
(十—),未按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!建设位置《、范围、性质、层】数、:标高、建《筑,。面积进?行建:设又不能限期改【正的;
!(十:一):其他根据城市规【划建设?管理的需《要应予拆除的
】第四十五条 —。规,划,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!违法建设的过程【中必:须严格执行法律程序!。。依法行政
】
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在查处违】法,建设时所作出的行】政处罚决定须按规定!备案: ,
第四十六条! 违反建筑密—度、高度、》日,照间距、容》积率等技术规定进】行建设的按》本办法第 四—十二条处罚罚款【后,保留建筑的建设单】位,和个人应《。对,被影响的单位和个人!予以赔偿
》
第四十》。七条 越《权或违法审批建设用!地、建设工程的【部门和责任》人由其?上级主?管,部,门依法追究》行政责?任所占用土》地,和建设?的工程按违法占地、!违法建设工》程处理?所造成的后果及经】济损失?由越权或违》法审批的部》门和:责任人负责》
: 第四十八条 罚款!。。应使用全省统一的】罚没款票据并—全额上缴国库
【
【 没收的违法建】筑物、构筑物—及其他?工程设施由同级人民!政府处理
【第,四十:。九,条 当事人对行【政处罚决《定不服的可以在【。接到:行,。政处罚决定》通知:之日起15日内向】作出行政处罚决【定机:关的上一级机—。。关申请复议;对【复议不服的可在接到!复议决定之日起【15日内向人民法】院起诉当《事人:也可以直《接向人民《法院起?诉逾期不申请复【议也不向《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!行行政处罚决定的】由作出?行,政处罚?决,定的机关申请人【民,法院强制执行
【。
》
《在查处、复议和诉讼!期间建设行为必【。须停止
《
第五十条— 辱骂、殴打和【。阻碍城市《规划:管理人员执行—公务的?由公:安部门依照国家和】省有关治《安管理的《规定处罚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:任
第五十一条! 规划?行政主?管部门工作人员违】反有:关法:律、:。法规、规章》和本办法玩》忽职守、《滥用职权《、徇:私舞弊、敲诈勒索的!由,其所在单位》或上级主管机关【。给予行政《处分;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第六章 【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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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五十:二条 ?本办法由市》。规划局?负责解释第五十三】条 本办法自发【布,之日:起施行本《。市以:前,公,布的有关城》市规划方面的规【范性:文件与本办法—不符:的执行本《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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