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大庆市城市【规,划管理办法》
庆政发[!。1999]》16号
第一】章, ,总则
第一条 !。为了科学地》制定城市规划—保,证城市规划》的实施?根据中华《人,民共和国城市规【划法、?。黑,龙,江省〈实施中华【人民共和国》城市规范法〉—办,法结合大庆》市的实际情》况,制定本办法
第!二条 ?本办法适用于本市】。城市:规划:的制:定,和实施任何单—位和个人在城—市规划区内从事任】何建设活《动必须符合》城市规划服从统【一的规划管理
】
【 本办法所称—城市:规划区是指大庆【市市区总面积51】07平方千米—
第三》条 城市规划在市人!民政府统一领导下】进行编制和实施坚持!“规划一张图—。、审批一枝笔、建】设一盘?棋、管理《一条龙”《的原:则和“统一》。规划、合理布局、因!地制宜、综合开【发、配套建设—”的方针
—
】城市:。规划:坚持“地上》。服从地下《、地下兼顾》地上”的原》则在油?田上严格控制非油】田生产性建设重【。点规划建设东城区】、西城区
第】四条 城市规划【的编制应《当依据大《庆市国?。。民经济和社会—发展:规划以及《自然环境、资源【条件:、历:史情况、现状—特点统筹兼顾综合】部署
《
【 ,城,。市规划确《定的城市《基础设施建设项【目应当?。按照国家基本建设】程序的?规定纳?。入大庆市经济—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!划分步实施
—
第五《条 城市总》体规划?应当与国土整治规】划、区域规划—、江河流域》规划、?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及油田》勘探:。开发规划相协—调
《第六:条 大庆市规划局】是大庆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主管本【行,政区域内的》规划工作并负责【组织实施本办—法
第七条 任!何单位和《个人都?。。有遵守?城市规划的》义务并有权对—违反城市规划的【行为进行检》举和控告 》
第二《章, 城市规划管理机】构及职责
【第八:。条 大庆市规划建】设管:理委员会是规划【建设管理《的领导、《协调:机构其主《。要职责是
!
(一)】。负责贯彻《执行城市规划—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!。规章:;
! (二《。)负责城乡规划建设!和管理的政策及【规范性文件的—审查:;
】。
(三)负责】分区规划、重—点地段详细》规划:的审查?;
? ,
— (四)负责—城市:总体规?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!规划:论证;
《
:
(五!)指导、监督、检查!全,市城市规划》的编制、《修,改,和实施协调处—理规划实《施,中的:重大问题《
第九条— 大:庆市: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是市规!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在!规划方面《的日常办事机—构其主要职》责是
】 (一)贯彻执】行城市规划》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!件和技术规定;
】
(二!)制定本行政—区域内实施城市【规划的?行政措施和城—市规划事业发展规划!;
】。 (三)承办本行】政区域内《城市规划的编制【、报批及《审批工作并负责组】织实施;
【
(四)核!。。。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!书、建设《用地规?划许可?。证和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
!
(五】)负责城市规划实】施的检查、监—。督,和协调依法》。查处违反《城市:规,划的行为;
!
(六)【负责管理大庆市【行政区域内》城市规划设》计、城市勘察测绘】、城:市建设档《案、城市雕塑工【作和:城市规划的》科学研究、》技术进步和人才开发!;
》
(七)负责城】市规划专业人员的】培训
第》十条 各区》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主》管本区内的》城市规划工作—受市: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和区政】府,双,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!
— (一)贯彻执行!城市规划法律—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!性文件和技》术规定;
》。
?
: (二)》负责区域《内分区规划、—详,细规划编制的组织和!准备:工,作;
《 :
(三)负】。责辖:区内各?类建设项目建设用地!总量统计上》报工作;
!
(四)负【责对辖区内》的建:设项目提《出初审意《见并按要求组织【报批;?
— (?五)负责辖区内【建设项目规划实施】的组织工作;—
》
(六)负责辖!区内违?法建设的查》处工作;《
》。。
(七)负责辖区】内勘察测《绘管理、城市—雕塑管理《和,档案的报送与管理
!
第十一》条 :。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应?当建立、健全城市规!。划实施检查制度对建!设工程和建设活动】。实行全过程规划【管理规划管理人员】持省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制发的规划检】。。查证有权对本市【城,市规划区《内建设工程》和建设活动是否符】合城:市规划要《求进行检查》;被检查单位和【个人应当如实提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!检查人员应》当,遵守国?家的保密制度为被检!查者保守技术秘密】和业务?秘密
《
,第,三章 城市规—划的制定
— 第十二《条 编制城市规划】应当广泛征》求有关部门》的,意见并?进行多种方案的比】较论证
—
【城市:。规划的内容、深【度、质量标准—应当符合《国家建设部城市规划!编制办法及》。有关技?术规定
【
在城市》规划审批前应进行】相应层次的》规划技术鉴定本市城!市规划编制》分总体规划、分区】规划、详《细,规划三个阶段开发】区规划分《总体规?划、详细规划—两个阶段
】 第十?。三条 大庆市城【市总体规划》。由大:庆,市,人民政府组织编【制,。由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负《责具体?工作;大庆市—城市总体《规划由市人民政府】审定并经市人民【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审议通】过后报?省,人民政府批准
】
】开发区总体规划由】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!织编制经市规划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审,查、市人民政府审定!后,报省人?民政府审批》
,
第?十四条 大》庆市行政区域内【各县人?民政府所在》地(镇)的总体【规,划由县人民》政府组织编制经【县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2《5
:。
《
委员会】审议通过报市人【。民政府审批;县【属其他建制镇的城市!规划由所在县城市】规划行政《主管:部门:协助镇人民政府组】织编制报县人民【。政府审批《
第《十五条 市区内分区!规划由市规划行政】。主管部门负责—组织:编制报?市人民政府审批
! ,第十六条 城市【重点地段及》大型:公建区的详细—规划由市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编制报?市,人民政?府审批;其》他地区的详细规划】由各区?人民政府及有关企】事业单位《、机关、团体、部队!、院校等《负责编制《由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审批—
,
第?十七条 城市道路】交通、园林绿—化、城市《雕塑:、给排水、防洪【排涝、供热》、燃气、电力、通讯!、消防、人防—、环卫、环保、【。旅游等专业规划【要在大庆《市总体规划的指【。导下由各《专业主管《部门:负责:组织编制经市—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!。查后报市《人,民,政,府审批
》 第十八条》 编制城市规划所】需的勘察测》量、:水文、气象》、防震及水、—暖、电、讯等基础】资料各有关部门【必须无条件提供
】
第十九条 承】担城市规划编制【任务的设《计单位应当具有相】应的:规划设?计资格;承》担设计任务》之前必须到》市,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!受,资质审查《
第《。二十:条 经?批准的城市规划具有!普,遍的约?束力任何《单位和个《人不得?擅,自改:。。。变;如需变》更的应报相》应,的审批机关》批准
第二十一!条, 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应根—据城市发展的需【要定期组《织有关部《门对总体规划—和分区规划》进行调整和补充 】
第四章 —。城,市规划?。的实施管《理
第》二十二条 市规划行!政,主管部门应当—根据城市总体规【划和国家《有关城市《规划的?现行技术《标准:结合本市的实—际,情况:制定建设《。。。用地适?建范:围、:建筑密度、高度【、日照?间距、容《积率、绿地率等技术!规定
》
《
任何单位【和个人从事》建设活动必须遵守】市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!的技术规定
】。第二十三条 —在城市规划》区的乡(镇》)人民?政府、街《道办事处和工矿【企业应当《协助市规划行政【主管:部,门进行规划》管理
第二十】四条: 任何?。单位和个人在城市】规划区内的》。土地利用和从事【下,列建设活动必须【符合城市规划—服从:统一的规划》管理:
,
:
(—一)新建、扩建、】改建、翻《建,各类:房屋以及房屋建筑】附,属或单独使用—的各类构筑物;
!
《 (二)城—市道路、桥》涵、地下通》道、广场、停车【场、过境公》路、铁路《、,机场及附属设施建设!;,
: ,
(—三)各类管道(【线路:)及:附,属设施建设;—
:
(四)!城市河?。。湖水系?整治、水利》工程、防洪工程、】水文标志建设;
!
(【。五):城市抗震防震、消防!、,人防、公共园林【绿,地、雕?塑工程建设;
!
》(六:)集贸市《场、:测量:。标志、交通》。设施、环境保护和】环,。境,卫生:设施、广告牌建设;!。
,
(七!)临时性建筑物【、构筑物、》工程管线《、道路或其他—设,。施建设;
!
(八》)挖取土方及—其,他改变地形地—貌,的,活动;?
《
(?九)其?他与城市规划管【理有关的建设
!第,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!区内建设工程的【规划:管理应严《格执行“一书两证”!制度计划主》管部门?在项目建议书阶【段的选址必须征得】市规划行政》。主,管部门的同意设计】任,。务书报请批》准时须附有省、市规!划行政?主管部?门,核发的建设》项目选址意见—书
第》二十六条 在城市】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!必须持国家批准项目!的有关文件向—市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申请由》市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选址核定其位】置,和,界限提供规划设计要!求和规划设计条件审!。查规划?和单体方案设计核发!建设用地规划—许可证、建设—工程规划许可—证,
第二十七【条,。 在城市规》划区内?进行建设的规划审批!程序
?
!(一)建《。设者向市《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申请;
— ? ,
《(二)市规》。划行政主管部门现】场踏勘、论证—、审:。核并指定建设者【征求有关部门的意】。见;
】
: (三)市规划行!政主:管部门上报市建设项!目规划审批领—导小组审定;—
》
? (四)市规划】行政主?管部门核发(或【上报省?城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核发)【建设项目《选址意见书》提出规?划控制要求和提【供规划设计条件【;
? ?
(—五)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审查规划或】单体方?案设计;
》
【。 (六)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核【发建设?用地:规划许可《证;
《
【 (七?)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《核发建?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
:
:第二十八《条 在城市规划区】内申请临时用—地,的应向其《所,在,区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申请经区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!准,后由区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报》市规划行政》主,管部门?审批核发临时—建,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】、临时建《设工程规划》许,。可证
》第二十九条 建设者!持,规划批准证件向市规!。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!放(验)线经市规】划行政?。。。主管:。部,门组:织,放(验)线后—方可开工
第】三,十条 建设者在取得!建设用?。地规划许可证或【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!可,证后:方可:向市、区土地管理】部门:申请用地或临时用】地
第三十一】条 建设单位和【个人:必须按照建设用【地,规划:许可:证,、,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批准的内容进】行建设不得擅—。自改变用地位—置、范围、》性质、?建,设,规模和?审定的设计方案;确!需改:变的必须重》新申请?市,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批准《
,
, 第三十二条 临】时建设用地有效使】用期限不得超过【。2,年,油,田上:临时建设用地不得超!过1:。年使用期满应退出所!使用的土地;逾期】需继续使《用的应在使用期【满前1个《月,按本办法第 二【十八条的规定重新办!。理审批手《续
第三十【。。三条 建《设者:在取得建设用—地规:划许可?。。证1年内或临—时,建,设用地?规划许?。可证6个月内未【办理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!时建设工程》规划:许可证的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,和临时建《设,用地规划许可证【自行失效
第】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!。区内各类集贸市场的!建设必须《。由市规划行政主【。管部门按城市规【划的布局统一—选址、统一设—计、统一审批、统】一实施
》 第三十五条 任】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!用道路、广场、绿】地,、高压?供电走廊和压占地】下管线进行建设【
,
第三《十六条? 禁止?任何:。单位和个人》擅,自在城?市,规划区内挖取土方、!设置垃圾场或者进行!围,填水面等改变地形】、地貌的《活动;?。确,需进:。行上述?活动:的须经市规》划行政?主,管部门批准并—到有关?部门办理审批—手续:
第三》十七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人必须服【从市人民政府—根据城市《规划作出的调—整用地?决定
第—三十八条 城—市居民的原有—住宅因?年久需要翻》建的须经市》房产等有关部门【鉴定到市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办【理翻建手续
—
第三十九条【 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应《当参加城市》规划区内重要建设】工程的竣工验收
! ,
城市【规划区?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!收后建设单位和个人!应当在6个月内向城!市建:设档案馆报送—工程竣工档案—
第五章 罚则!
第四十条 】在城市规划区内【未取得市《规,划行政?主管部门核发—的,。建设用地规划许【可证而取《得建设用地》批准文件和占用土】地的批准文》件无效占用的土【地由市人《民政府责令退回
!
— 在城《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市!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:核发的临时建设【用地规划许可证【而取得临时建设【用地批准文件—的批准文件无效
】。
临时【建设用地《规划许可证未—经市规?。划行政主管部—门批准延期使—用而取得土地—延期使用批准文件的!批,准文件无效 —
:。
第四十》一条 ?在城市规划区内有】下列情?况之一的《建设:工程:为违法建设工—程
《。
? (一)未取【得市规划行政主【。管部门核发的建【设,。工程规划许可—证或临时《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的;—
《
(二—),。擅自改变建》设,工程规划许可证(件!。)或临时《建设工程规划许【。可证:(件)批准的建设】。位置、范围、性质】、层数、标高、建】筑面积?、立面?形式及外《装修的;
》
《
: (三)《临时:建筑不符合》临时建?筑标准的;
—
(】四)临时建》筑超过有效使用期限!的;
《 ,
(五)—未经市?规,划行政主管部门【批准擅自在城市【规划区?内设置雕塑、建筑小!。品、具?有独立基础》的室外广告牌、集贸!市场:的
? 第四十二》条 规划行政主管】。部门对违法建设工】程应责?令停止建设并区【别情况?。。做以:下行:政,处罚或处理
】
《
, (一)》。处以工程总》造价5至7》%的:罚款;
】
》(二)没《收;
(!三,),限期拆除恢复原貌
!
第四?十三条? ,对城市规划有一定影!响、:尚可:采取改正措施、改正!后符合城市规划要求!的由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—。责令:限期:。。改正并处罚款—
,
第四十四条 有!下列情形之》一的违法建筑由规】划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限期拆除或没【收
》
?
(一)在道路!红线内式《退让道路红线达不到!规定要求《。的;
?。
【 , (二)压占地【。下管线的;
【
】(三:)影响城市景观影响!重点工程建设和整体!布局的;
!
《 (四)污染城【市环境或有碍各种防!。灾规划?或影响?城市:安全的;
】
(五)!占用:。公共绿地或》广场:的,;
—
(六【)破坏或影响文物】保护和风景名胜的;!
】 :(七)正《在进行查处、复议、!。诉讼过程中》而继:。续建设的《。;
:
【 (八)在临时用!地上建设超过临时建!筑标准的;
—
!(九)?。临时建筑物》、构筑?物和其他工程—。设施使用期满的【;
》 ,。。 ,
(十)未按!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《确定的建设位置、范!。围、性?。质、层数、标—高、建筑《面积进行建》设又不能限期—改正的;《
(【十一)?其他根据城市规划】建设:管理的需要》应,予拆除?。的
第四十五条】 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在查处违法》建设:的过程中必》须严格?执行法律程序依法】行政
》
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在查处】。违法建设《时,所,作出的行政处罚决】定须按规定备—案 ?
第四十六【条 违反建》筑密度、高度、日】照间距、容积率等技!术规定进行》建设的按本办法第】 四十?二,条处罚罚款后—保留建?筑,的建设单位》。和个人应对被影响的!单位和个人予—。以赔:偿
第四—十七条 越权或违】法审批建设用地、】建设工程的部门【和责任人《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!法追:究,行政责任所》占用土地和建设【的工程按违法—。占地、违法建—设工: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!及经济损失》由越:权或违法《审批的部门和责【任,人负责
第四】十八条 罚款应【使用全省统一的罚】没款:。票据并全额上缴国库!。
—。
没收的违】法建筑物、构筑物】及其他?工程设施《由同级人民政府处】理
《。第四十九条 当【事人对行政处—罚决:定不服的可以—在接到行政处—罚决定通知之日起】15日内向作出行政!处,罚决定机关的上【一,级机关申请复议;对!复,议,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!决定之日起15日】内向人民法》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!直接向人民法院起】诉逾期不《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!。法院起诉又不—履行行政处罚—决定的由作》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!关申请人民》。法院强制执行
【
】 在:查处、复议》和诉讼期间建设行】为必须停止
【 第五十条 辱骂、!殴打和阻碍城市【规划管理人员—执行:公,务的由公安》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有!关治安管理的规【定处罚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
!第五十一条 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!违反有关法》律,、法规、规章和本办!法玩忽?职守、滥《用职权、徇私—舞弊、?敲诈勒索的》。由,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!管机关给予行—政处分;构成犯【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:
:第六章 《附则
》第,五十二?条 :本,办法:由市规?划局负责解释第【五十:三条 本《办,法自:发,布之日起施行本【市以前公布的—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!。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!不符的执行本办【法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