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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【孝感市人《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!市控制和查处—违法建?设办法的通知 ! :孝感政规〔》2009〕》1号: 各县(市)区】人民政府市开发【区管委?会双峰山旅游度假区!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!   《 孝感市控制和【查处违法建设—办法已经市政—府,第1:9,次常:务会议?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!们,请遵照执行》 二○《○九年三月三—日   孝感市!控,制和查?处违法建设办法 !第一条 》为了:加强城市《建设管理及时制止和!查处:违法建设营造良【好,。的城市?环境根据中》华,人,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!、中:华人民共和国土地】管理法、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城》市,房地产管理法—、中华人民共—和国:建筑法和城市市容和!环境卫生管理—条,例等有关法》律、法规结合实【际,制定本办《法 【 第二条 本】办法适用于》孝,感市城市总》体规划明确的规划】区范围 】    本办法【所称违法《建设是指未》取得“国有》土地使用权证”、“!建设工程规》。划许可证”、“建设!工程施工许》可,证”:等法定证件或者未按!照上述证件规定事】项建设的建筑—物、构筑物或—者,其他设施 【 《 第三条 【市人民政府建—立控制和查》处违法建设》工作协?调机制?定期研究《、通报违法》建设情况组织—协调控?制和查处《违法建设中出现的突!。出问题 》。 《。 第?。四条 违法建—设的控制和查—。处,。以,。孝南:区人民政府和市【经济开?发区管委会、双【。峰山旅游度假区【管委会(以下简称】区政府和管委—会)、市规划局为】主,和“:谁,主,管,。谁负责”《的原则突出重点源头!控制快速处置协【作配合依《法问责实施》综,合治理和长效—管理 ! 第五条《 国土资源》、建设?。、,城管、房管、水利】、交通、经委—、财政、《公安、环保》、工商、《卫生、?文,体、林业、税务【、监:察等部门按照各自】职责:依法做好违法建【设,控制和查《处相关工作 【 第六】条, 控制和查处违法建!设必:须严格执法、文明执!法注重以人》为本:以,防为主应《坚持教育与》惩处相结合、—执法公正与有情操】作相结合的》原则构建和谐的执】法环境 】 : 第七条 对违【法建设的控制和【查处工作纳入—目标考核范围考【核,办法由市人民—政府另行制定— 【 第八条 市规划】局负责直管区域范围!内的违?法建:。设的控制与》查处工作其所属【规划管?理机构应会同直【管区域内街道办事】。处履:行如下职责 — ,。    》(一)对辖区—范围内的单》。。位和居(村)民进】行规划、《建设、土地》管理等法律、法规和!政策的?宣传教育; —   》 (二)劝阻、制止!违法建设《组织协调相关—部门依法采取—查,封、拆除《等相:关措施?;    (!三):。。处理因查处违法建设!引发的影响社会稳】定等:问,题; —   (四)制【订具体的巡》查和控管措》施开展巡查控—管工作;定期—主,。持召开相关》机构参加的控—制和查处违法—建设联席会议研究】、通报违《法建设情《况组织?协调控制和查处违】法建设中《联席会议研究、通报!违法建设情况组【织协调控制和查处】。违法:建设中出现的突出】问题   】  市人《民政府控制和查【。处违:法建设工作协—调机构负责》组,织,协调孝南区》、市:开发区及市直相关】部,门控制和查处违【。法建设工作 ! : 第?九条 区》政,府和管委会》对其规划辖区范【围内控?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!作负总责全》面领导、组织、协】调,辖区范围内》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!。处工作其《主,要职责是《    (】一)明确乡镇人【民,政府(办事处)和】相关部门控》制和查处违法建设】工作责任《;    (!二)督促乡》镇人民政《府(办?事,处)和相关部—门制:。订具体?。的巡查和控》管措施开《展巡查控《管,工作;?。对,发现的违法建设【组织协调相》关部门依《法采取查封》、拆除等相关措施;! , , , , ?  :。  (三)对规划辖!。区范围内单位和【居(村)民》进,行,规划、建设、土地管!理等:。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】的宣传教育;  】   —。 (:四)处理因查处违法!建设引发的》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! — 第?十条 各相》关管理部门在—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!工,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!  《  (一)国土资】。源部门负《责依法?查,。处违:法用地行为; !。   ? (二)建设部门负!责依法查处未取得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】证的违?。法建设?行为;  】 , (三)城管部门负!责依法查处擅—自在街道两侧和【公共场地《堆放物料、搭建【非永:久性建筑物、—构筑:物或者其《。它设施的违法行【为; ?。    (四)!房管部门负责依【法,查处:。危房鉴定中》的违法行为; !    (五)水】利部门负责依法【查处位于河道—堤防管理范围和【。湖泊水域线内的违】法建设行为; !    (六)【。交通部?门负责?依,法查处位于公路两】侧建筑控制区内的】违法:建设:行为; —    《(七)?经,委负责依法查—处位于电力设施保护!区范围内的》违,法,建设行为; — ?。。   (八)公【。安部门负责依法维持!强制拆除违法建设】现场的秩序及时制】止和:查,。。处阻碍?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】依法: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!;, ,    (【九)监察部门—负责依法调》查,处理影响较大的【行政责任《案件、国家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】人员等监察对象【参与违?法建:设的案件; ! ,  (十《)工商、卫生—、文体?、环保等《部门在核发有关行】政许可证件时—应当严?格审:核把关?对利:。用违法建设》。开展:经营、不能提—。供合法经《营场所使用证明的】不予核发有关证【件 【 第?十一条 《供水、供《电,、,供气等?企业在受理用—水,、,用,电、用气《报装申请时》应当按?。照行业规定》的条件严《。格审核?对不能提《供合:法证件的不得办理】报装手续 】 ? 第十二《条 区政府》和管委会在》其规划辖区内应【当,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!立由街道、乡镇【和相关?部门组成《的巡查网络》;,制订巡查控管方【。分,类别:确定巡?查时段和《巡查重点 ! ,。 , 第十三条 市【规划部门《应当: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巡!查制度制订巡查【控,。。管方案确《定管理责《任人及时发现和制止!违法建设《。行为    ! 街道办事》处应当以社》区(村)为单—位开展日常》巡查:工作及时《发现和劝阻违法建】设行为并向相关部门!。通,报违:法建设行《为;:对辖区内重大项【。目和城中村以及纳入!旧城改?造的地区应当—制订巡查措施落【实,巡查人员强化—。巡查控?管 【 第?十四条 国土资【源、建设、城管【、房:。管,、交:通、:水利、经委等相关部!门,应当在各自管—理范围内制订巡【查控管方案明确责】任人、责《任区域、巡查时段】和巡查重点 — ? 第十五【条 负有《巡,查责任的工作人【员应:当履行下列职责 !  ?。  (一《),按照巡?查控管方案规定【的时段和责任区域】巡查做?好巡查记《录;:    (二!),发现违法建》设及时制止、报【告并采取摄像—、照相或者现场勘验!、调查等方式取证;!    (三!)发现堆有建筑材料!的及时登记》。。并跟踪?监,控 !第十六条 负有【违,法建设控制和查处】责任的单位应当做】好违法建设信—息,的收集工作及时报送!相,关信息资料 【 《 :第十七条 》市规划局应建立违法!建设举报制度公布】举报电话做》。好举报记录及时处】理,举报中的《问题并将办理情况】反馈:举报:人     !    任何—单位和个人有权举】报违法建设》行为:对举报违法建设行】为经查证属实的【给予举报人适当奖】励对:举报人予以保—密 ? , 》第十八条 》。市规划局《对于群众举报、上】。。。级交办的违法建设】信息应?当在1?日内进?行核查经核查属于本!。部门职?责范围的《应当:在2个工作日内予】以立案并及时采取相!关控制?措施   —    》 ,经,。核,查不属于本部门职责!范,围的应?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!案,件移送其他》相关:部门接受案件移【送的部?。。门应当?在2个?工作日?内立案并及时采取】相关:控制措施《 — 第?十九条 《国土资源、建—设,、城管、房》管、经?委、交通、》水利等部《门应当在各自职【责范围内制订处置办!法及时有效》。地控制和《查处违法建设 】 《 第二十条 【违,法建设一经发现相关!部门和单位应—当及时制止依法处理! ,    【 , , 第二十一条【 未取?得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!未按照建《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的《规定进?。行建设的《由规划部门责令停】止建设;尚》可采取改《正措施消除对规划】实施影响的》。限期改?正并处以罚款—;无法采取改正措】施消:除对:规划:实施影响的》限期:自行拆除;逾期不】自行拆除的》依法:按照下列规定依法强!制拆除 》    》(一)违《法建设建至》一层尚?未盖顶的1》至3日内《拆,。除完毕; —    (二)违!法,建设建至《二层:的3至6日内拆除完!毕;    !(三)违法建设建至!二层以上的6至10!日内:拆除:完毕 ?    — 因特殊情况—不能在前款》规定期限内拆除完毕!的经市、区政府和】管委会批准可适当】延长 《 第【。二,十二条 在当事人自!拆期限?内相关部门》应当明确专人实【施跟踪监督》检查实时监控防止发!生抢建?行,为     !对违法?建设依法《。实施强制拆除—的费用由违法当【事人承担 — 第【二十三条 在征地拆!迁中对?违法建设一》律不予?补偿   】  对?屡拆屡建或者有组织!实施违法建》设的行为依法从重处!理;违反治安管理行!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治安管》理处罚法《的规定处理 —。 《 第二十四条 !区政府和管》。委会及市规划局和】市直相关部门不按照!本办法规《定协助、《配合控制和查处违法!建设工作不制—定巡查控管方案【和处置?办法的将予以通报批!评;1年内受到3次!通报批评的取—消当年目标考核先进!单位评选资格并依】照有关?。规定和程序追究主】要,领,导、分管领导和【直接:责任人的责任— 《 第二十五条! 相关部门工作人】员有下列行为—。之一的按照有关【规定单独或者合【并给予?责令作?出书面检查、通报批!。评,、取消当年评—优评先资格、扣发】奖金、诫勉谈话等】组织处理;》对造成严重后果的】由监察机关立—案查处 — ,   (一)违法审!。批、越权审批—、违:法办理权属登记或者!进,行危:房安全?鉴定的;   【     】(二:),不按:规定巡查《的;  《      !(三)对于》举报或者巡查发现】的违法建设不按照规!定报告、制止、移】。送或者立案处理的;!   》    (四)对违!法建设涉及》的其他违法行为【未,依法查处的》; : ?  : (五)谎》。报,、瞒报、拒报—违法建?设信息?的;    —   — (六)其他玩忽】职守、滥用》职权等?行为   》  》    对受到【警告以上处分的人员!必须同时调离审批】或者:执法岗?位 !第二十六条 违法!。建设行政过错—责任人有下列行为】。。之一的应当》从重处理 【    (一—)1:年内出现2次以上应!予追究行政过错【情,形的;?   —  (二)干—扰,、,阻碍、不配合对其】。行政过错行为—进行调查的;   ! :。  :  (三)对申【诉人、?。控,告人、检举人—或者责任追究承办人!员进行打击报复的;! ,  ?  ? , (四)在履行职】责,。过程中有徇私—舞弊行为或者收受】当事人财物》、接受当事人宴请、!参加当事《人提供的旅游或者】娱乐活动的;  】 , :    (五)其】。他严重的行政过【错行为   —  《 ? :第二十七条 因控制!和查处违法建设不】力造成严重社—会影响对相》关责任?单位的主要领—导和分管《领导按照有关—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并!由监:。察机关追究其—行政纪律责任 】。 《 第二十八条【 国家机关、企事业!。单位:及,。。其工作人员实施、】参,与、包庇《违法建设阻》挠,违,。法建设查处工作的由!违法:建设查处机》关建议由其所在【。单位、上《级主管?部门:或者行政监察—机关追究单位负【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!责任 ? 第二!十九条 各县(市)!违,法建设的控制和查】处工:作可参?照本:办法执?行 ? 第三】十条 本办》法,有效:期5:年自2009年三月!。三日至2《0,14年三月三日【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