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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章 项目投资!人的选择
第!九条 ?。 ,BT:、BO?T项目融资实施方】案经市政府批—准后项目业主应【通过公开《招标:方式选择B》T、BOT项目【投资人特殊建—设项目经市政府批准!可采用邀《请招标或竞争性【谈判:后协议?方,式选择BT、BOT!项,目投资?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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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【 选择BT、BO】T项目投资人—。应在项目《初步设计、投资概算!获得市政府批准后】进行
】 未完成施工图设】计和工程量清单及控!制价编制审核工作不!。得进行招标》或竞争性谈判—
》。第十:一条 BT、BO!T项目投资人必【须具备以下条件 】
(一)依!法成立、有效存续】并,具有相应资质的【企业法人或联合体】联合体必须签—订联合体协议明确】各方:承,担的工作《。内容和权利义务联】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!过两家?
《 (二《)有良好的财—务状况、银行资信】和相:应的融资能力投资】人自有资金》不能满?足项目建设需—要的投入项目的自】有资金不得低—于项目投资总金额(!概算)的50%并】提,供金融机构资金【证明其?余资金应提供金融机!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!承诺函?
》 (三)法律法规】规定、项目招标文件!或BT、BO—T合同约定的其他条!件 :
第十二条】。 BT、B—OT项目的所有【招投标?活动应在市综合招投!标,交,易中:心进:行,接受相?关行业?主管部门监管严【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!国招:标投标法的》规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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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因!技术复杂、性质【特殊等原因经市【政府批准采》用招标以外的其他】公开竞争方》。式确定投《资人的应《在初步确定》投资候选人》后由主管部门、【监察局、财政局【、审计局、》招投标?局、项目业主、【城投公司等单位指派!工作人员组成—谈判:小组负责与各投资候!选人就协《议主要内容进行【协商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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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!项目谈判主要—内容包括
! (一)项》目,内容及?投资:规模:;
【(二)?工程总造价确定【方式;?。
?。 (三)工程】建设管理模式;【
(四】)投资回报收益【(含融资费用、【管理费用); 【
(—五)回?购期限及回购—方式;
】 (六)《违约:责任:;
(七!)双方的权利和义】务; ?
(八【),其,他
第十】五条 谈判小组根!据与各候选投资人】。议定的条件对项目投!。资,人的:投融资能力、业绩】情况、履《。约信:用、回?购价、投《资收益、回购期、】经营期等内容进【行综合评《审,确定投资人排序【。后报市政府确定投资!人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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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六条 项目【业主应与项目中【标,投资人或市政府确定!的投资?人签订BT、BO】T合同合同总价应当!。控,制在批准的投资概算!内其中包《括,。
(【一)建筑安装工程】费;
— (二)》投资人融《资财务费(实行【费率上限控制); !
(—三)由项目》。业主使用发生的资】金额(?包,括实际发《生的:。测,绘,、勘察、设》计、监理、概—算、决算、》审计以?及,征地拆迁安置、项目!管,理费用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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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BT!、BOT《。项,目投资?人确定后应在本市注!册成立法人项目【公司具体负责B【T、BOT项目【投融:。资、建设《管理、验《收及项目《移交等?事项
【 , 项目公司的—设立不?改变BT、》B,OT项目《投资人对项目业【主承担的义务项目投!。资人取得银行贷【款或其他来源的融资!资金应按《合同约定《及时划?入BT、BO—T项目专用账—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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