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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大:庆市城市基础设施配!套费征收使用管理】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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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庆市人民】政府办公室关于【印发大庆市》城市基础设施—配套费征收使—用管理细《则的通知《
:庆政办发[2005!]7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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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?、区人民政》。府各中?、省直单位市政【府各直属单》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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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经大庆市2!0,05年7月》28日第17次市】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】。过现将大《庆市城市基础—设施配套费征收【使用管理细则印发给!你们请遵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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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五年九】月,十二日
第一条 !为加强城市基础【设施建设增强城【市服:务功能规范》城市基?。础设施配套费—(以下?。简称配套费》)的征收、使用和】管理工作根》据,黑龙江省《物价局、黑》龙江省财《政厅关于大庆—市继续征收》配套费的批复(黑价!联字[2004]8!2号)和大庆市【人民政府办公室印】。发关于加强建—设工程规费和—工程交易服务—费征:收管理意见的通【知(庆政办发[【20:0,5]8号)精神【结,合我市实际制—定本细?则
第二—条 凡在《。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!进,行新:建的各类建设项目】及扩建、《改建:的,新增:面积部分或原属于减!免配套费的建设项目!改,变用途?的各:类房:屋建筑均应按照本】细,则规:定缴纳配套费
! 大庆—石油管理局》、大庆石油化工总】厂、林源炼油厂【、大庆油田有限责】任公司、大庆石化公!司、大庆炼》化公司等中省直【大企业?区,域内的?配套费按《。照省物价局、省财政!。厅文件规定由—市政府指定》的部门统一征收后】视其配套情况予【以返还使用
】第三条? 市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《全市范?围内配套费的—征收:工作
— 收《。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!一印制的收费票据】。持市物?价部门颁《。发的收费许可证收】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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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四条? 配套?费包:含以下八项基础【设施配套涉及的费】。用即城市道路桥涵、!供水设施《、排水设施、环卫设!施、:路灯:、民用天然》气、园林绿化、【。集中供热《设施征收《配套费后严》禁重复征收单项【。配套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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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—征收:标,准严格执行黑—价联字[《20:04]?8,2号文件规定—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!米,征收16《0元(?含供热配套》费35?元民用天然》气配套设施1—。5元)其《中红岗区《收,费标:准为13《0,元(含供《热,设施30元);【大同区收费》标准110元(含】供热设施30元)】
: 第六条 配套【费由建设单位或个】人,在项目开工前—一,。。次性缴?纳对于投资规模【较大、跨年》度施工?的项:目可:采,取,提出申?请经分管副》。市长审核签订协议】分期缴纳的方式但首!次缴纳金额不得【低于应缴配套—费的50%剩余部分!须在工程质量验收】备案之?前一次性交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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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七条? 各职能《部门对拥有缴纳【配套:费凭证的建设项【目予以办理准予【配套使?用手续(主要—指,开栓、挂表、开设】道口:、雨排水《接入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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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凡【需减免配套费—的项目建设单位或】个人应向市工程建】。设,规费管理领导小组提!出减免?申请并提交相关【证明:文件经市《。工程建设规费管理领!导小组审《。议通过后方可减免】具体减?免程:序按照?。市委办公室、市政】。府办:公室关于严格控制】。行政事业性》收费减免的》通知(庆办发[【2003]》57:号)文件执行—
第九条 配】套费属?于预算?。。。外资金应纳入市财政!部门按?照"收支两》。条线"管理专款专用!由市工程建》设规:费管理?领导:小组办公室会同【有关:部门:提出年度收支计【划报市人民政府批】准后专项用》于城市基础设施建】设并接受《财政、物价、审【计部门的监督—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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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征【收的配套《费主要用于》
: (一【)城市道路》桥涵、供水、—排水、环境卫—生、路灯、民—用天然气、》园林绿?。化及供热等城市【基础设?施建设对住宅小区配!套至小区用地规【划红线对单体建筑配!套至建设项目规划】红线
《。 》(二)项目规划红】线内地下管网情【况的调?查、项目《周边城市基础设【施情况调《。研、城市开发项目前!期论证及建立开发项!目库等所需业—务经费?(征收总额的1【。0,%)
第十一】。条 凡不按规定缴】纳,配套费的单位和个人!规划、建设、—房产、人防、—消防、环保》等行:政主管部门依法不】予办:。理相关手《续;各职能部—门,依法不予《办理配套使用手续】
: 第:十二条 大》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!区根据中共大庆【市委:办公室、大庆市【。人,民政府办公》室庆办发[20【00]16号—文件规定依照黑价联!。字[2?004]82号【文,。件规定的收费标【准,自行收取配套费【同时接受市》工程建设《规费管理领导小组】的监:督指导
》 第十三《条 :本细则自200【5年10月1日起施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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