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—
大《庆市城市基础设【施配:套,费,征收:使用管理细则—
大庆市人民!政府:办公室关于印发大】庆,。市城市?基础设施配套—费征收使用管—理,细则的通《知,。
,
庆政?办发:[,2005]75号
!
各县、区人民政】府各中?、省直单位市政府】各直属单位
! , 经?大庆市?20:05年7月28【。日第17次市长办公!会议讨论《通过:现将大庆市城市基】础设施配《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细!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!执行
二○○】五,年九:月,十二日
》第一条 为》。加强城市基》础设施?建设增强城市服务】功能规范城市—基础设施配套费(】以,下简称?配,套费)的征》收、:使用:和管理工作根据黑】龙江省?物价局、黑龙—江省财政厅关于大】庆市继续征收配套费!的批复(《黑价联字[2004!]8:2号:)和大庆市人民【政府:办公室印发关于加】强建设工程》规费和工程交—易,服,务费征收《管,理意见的通知(庆政!办发[2005]】8号)?精神结合我市实【际制定本细则
【
第?二条 凡在本市城】市规划区域》内进行新建的各【类建设?项目及扩建、—改建的新增面积【部分或原属于减【免配套费的建设项目!。改变用途的各—类房屋建筑均—应按照本细》则规定?。缴,纳配套费
【 : :大庆石?油管理?局、大?庆石油化《工总:厂、林源炼油厂、大!庆油田有限责任【公司、大庆石化公司!、大庆炼化公司等】。中省直大企》业区域内《的配套费按照省物】。价局、省财》政厅:文件规定由市政府指!定的部门《统一征收后视—其配套情况》予以返还使》用
《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!主管:部门负责全市范围】内配套费的征收工作!。
》 收费使用省财】政部门统《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持!市,物价部门颁》。发的收?费许可证《收费
第四条 !配套费?包含以?下八项基础设施配】套涉及的费用—即城市道路桥涵【、供水设施、排水】设施、环卫设—施、路?灯、民用天然—气、园林绿化、【集中供热设》。。。施征收配套费后【严,禁重复征收单项【配套费
第【五条 征收标准严】格执行?黑,价联字[20—04:]82号文件规定即!按,建,筑面积每《。平方米征《收160元(含供】热配套费35元民】用天然气配套—设,施1:5元)其中红—。岗区收费标准为1】30元(含供热设】施30元);大同】区收费标准1—10:元(含供热设施30!元,)
:
第六《条 配套费》由建设单位或个【人在项?目开:。工前一次性缴纳对】于投资?规模较大、》。跨年度施工的项目】可采取提出申—。请经分管副市长审】核签订协《议分期缴纳》的方式?但首次缴纳金—额不得低于应缴配套!费的50%剩余【部分须在工程质量验!收备案之前一次性】交齐
第七条】 各职能部门对拥】有缴纳配《套费凭证的建—设项:目予以办理准予配】套使用手续(主要】指开:。栓,、挂表、《。开设道口、》雨排水接入等—)
《第,八条 凡需减免配】套费的项《。目建设单《位,。或个人?应向市工程建设规费!。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减!免申请?并提:交相:关证明文件经—市工程建设规费管理!领导小组《审议:通过后方可》减免具体减免—程序按照市委办公室!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!严格控制行》政事业性收费减【免的通知(庆办发[!2003《]5:7号)文件执行
! 第九条 配套【费,。属于预?算外资金应纳入市】财,政部:门按照"收支两条】线"管理专》款专用由市工—程建设规《费管理领导小组【办公室会同有关部】门提出年《度收支计《划报市人民政—府批准?后专项用《于城市基础》。设施建设《并,。接受财政、物价【、审计部门的监督检!。查
《第十:条 :征收的配套费—主,要用于
! (一)城市道路桥!。涵、供水、排—水、环境卫生、【路灯、民用天然气、!园林绿化及供—热等城市基》础,。设施建设对住宅小】区配套至《小区用地规划红【线对单体建筑配套】至建设项目规划红】线
【 (二)项》目规划红《线内地下管网情况的!调查、项《目周边城《市基础设施情况调研!、城:市开发项目》前期论证及》建,立开发?项目库?等所需业务经费(】征收总额的1—。0%)
》 第十一条 凡不】按规定缴纳》配套费的《单位和个人规划【、建设、房产、【人防、消防、环【保等行政主管—部门依法不予办【理相关手续;—各职能部门依法不予!办理配套《。使用手续
— 第十二条 大【庆高新?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!。中共:大庆市委办公室、大!庆市人民政府办【公室庆?办发:[2000]—。16号文件规定【依照黑价联》字,[2004]—82号文件规—定的:收费标准自行收【取配套费《。同时:接受市工程建—设,规费管?。。理领导小组的监【督指导
第十】三条: 本细则自20【05年10》月1日起《施,行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