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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大】庆,市城市基础》设施:配套费征收》使用管理细则— ? 大庆市人民政府】办,公室关于印发大庆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!费征收使用》管理细则的》通知 庆政—办,发[2005]7】5号 ? 各:县、区人民政府【。。各,中、省?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!。。单位 ?   《  经大庆市200!5年7月2》8日第17次市【长办公会《议讨:论通过现将》大庆:市城市基《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!用管理细则印发【。给你们请遵》照执:行 二○○五】年,九,月,十二:日 : 第一条 为加【强城市基础》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服!。务功能规范》城市基础设》施配套?。费(以下简称—配套费)的征收【、使用和管理—工,作根据黑《龙江:省物价局、黑龙江省!财政厅关于大庆市】继续征收配》套,费的批复(》黑价联?字[2004]82!号)和?大庆市人民政—府办公室印发关于】加强建设工程—规,费和:工程交易服务费【征收:。管理:意见的通知(庆【政办发[200【5]8号)精神【结合我市实际—制定本细则 第!。二条 凡在》本市:城市规划区域内进】行新建的各类建设】项目及扩《建、改建的新—增面积部分或—原属于?减免配套费的—建设项目改变—用途:的各类?。房屋建筑均》。应按照本细则—规定缴纳配套费 !   ?  大庆《石油管理局、大庆】。石油化?工总厂?、林:源炼油厂、大—庆油田有限责任公】司、大庆石化—公司、大庆》炼化公司等中省直】大企业?区域内的配套—费按照省物价—。局、省财政厅文【。件规定由市政府指】定的部门统一—征收后视其》配套情况予》以返还使用 【。 第三条 》。市建设行政》。主管部门《负,责全市范《围,。内配套费的征收工】作 《 ,。   收费使用省财!政,部门统一印制的收】费票据持市物—价部:门颁发的收》费许可证收费 !。第四条 《配套:费包含以下八项基础!设施配套涉》及的费?用即:城市道路桥》涵、:。供水设?施、排水设施、【环卫设施、路灯【、民用天然气、【园林绿化、》集中供?热设施征收配套费】后,严,禁重复征收单—项,配套费 《 第五条 征收】标准严格执》行黑:价联字[《2004]82号文!件规定即按建筑面】积每平方米征收1】60元(含供热配套!费35元民用天然气!配套设?施15元)其中红岗!区收费标准为1【。。30元(含供热【设施30元》);大同《区,收费标准110元(!含供热设施30元)! 第六条 配套!费由建设单位或个人!在项目开《工前一次性缴—纳对于投《资规:模较大?、跨年度施工的【。项目可采《。取提出申请经分管副!市长审核签订协议】分期缴纳的方—式但首次缴纳—金额不得低于—应缴配套费的5【。0%剩?余部分?须在工程质量—验收:备,。案之前一次性交齐】 第七条 各职!能部门对拥有缴【纳配套费《凭证的建设项—目予以?办理准予配套使【用手续(主要指开栓!、挂表、开设道【口,、雨排水接》入等) 第八】。条 凡需减》。免配套费的项—目建设单《。位或个人应向市工程!建设规费《管理:。领导小组提出减免申!请并提?交相关证《。明文件经市工程【建设规费《管理领导小组审【议通过后方》可减:免具体减免程—序按照市委办公室】、市政?府办公室关于严格】控制行政事》业性收费《减免的通知(庆办发![,2003]57【号)文件执行 【 , 第:九条 配套费—属,于预算外资金应【纳入市财政部—门按:。照"收支两条—线"管理专款专用由!市工程建设》规费管?理领导小组办—公室会同有关部门】提出年度收支计划】。报市人?。民政府批准》后专项用于》城市基?础,设,施建设并接受财政、!物价、审计部门的】。监督检查 — 第十条 征收【的配套费《主要:用于 》    (一)城市!道路:桥涵、供水、排【水,、环境卫生、路灯】、民:用天:然气、园林绿—化及供热《等城市基础》设施建?设,对住宅小区配—套至小区用地—规划红?线,对单体建筑》配套至建设项目规划!红线 《。     (二)】项目规划红线—内地:下管网情《况的调查、项目周边!。城市基础设施情【况调:研、城市开发项【目前期论证及建立开!发项目库等》所需业务经》费(征收《总额的1《0%) —。第十一条 凡不按规!定缴纳配套费的【。单位和个人规划【、,建设、?。房产、人防、消防、!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!。依法不予办》理相:关手续;《各职能部门依法不】予,办理配套使用手【。续, 第十二—条 大?。庆高:新,技术产业开发区【根据中共大》庆市委办公室、大庆!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庆!办发[20》。00]16号文【件规定依照黑—价,。联字[?20:04]82号文【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自!行收取配套费—同时接受市工程建设!规费管理领》导小组的监》督指:导 《第十三条 本细则】自2005》年10月《1日起施行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