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说明!
1【 为便于在—执,行本规?范条文时区别对【待,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!的用词说明如下
!
》 , :。。。1)表示很》严格非?这样做不可》的
【 正【面词采用“》必须:”反面?词采:用“严禁”;
】
,
? ? 2:)表示严格》在正常情况下—均应这样做》的
《
!正面词采用“应【”,反面词采用“不应”!或“不?得”;
》
】3)表示《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!许可时首先应—。这样做的
】
,
【正,面词:采用“宜”》反面词采用“不宜”!;
《
《 : 4)表示有选【择在一定条件下【可以这样《做的采?用“可?”
:
?
2 条文中】指明应按其他有【关标准执《行的写法为“应符】合……的规》定”或“应按……】执,行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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