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 【 能源计量及能耗】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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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3.1 能源计!量
】
13.1》.1: 矿井应》配备能源计量—器,具煤炭、瓦》。斯、电?。、油、水《、蒸汽、压缩空【气等计量装》。置应满足各》系统单独考核计【量的要求
】
:13.1.》2 能源计量【器具的配备和管【理应符合现行国【家标准用《能单位能《源计量器具配备和】管理通则《GB ?171?67的?有关规定《计量装置《宜具备实时记录、统!计及通信功能—。
13.!。1.3 矿井电】源进线端应装设最大!需量表矿井内部【用电计量应按最小】核算单位装设—检测计?量仪表50kW及以!上的电动机宜装【。设电能表;在实行峰!谷电:价的地?区应装设峰谷—分时电能表》
13】.1.4 》。。 ,矿,井,水源及水处理站总】进水管、各分质【供,水的总出水管以【及浴:室、食掌、办—公楼、宿舍、井下】消防洒水等主—要用水单位》。应设置计量》。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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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1.!5 矿井锅炉房】或其他热源》总热媒管以及井【。口房、浴《室、食堂、办公楼】、宿舍等主要—用热单?位应设置计量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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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1【.6 矿井降【温及集中采暖—与空调系统应在总】管和用能单位设置】计量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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