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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州!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!。滨州市政府》投,资建设?项,。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!知
制发】机关 滨州市政】府,
成文日期! 2012-7】-19
【。 编 号 】 滨政?发[2012—]24号
各县!(区)人民政府,滨!。州经:济开:发区:、高新区、北海经】济开发?区管委会,》市政府各《部门、各《。直属事业单位,【市属各?大企业,各高—。等,院校,中央、省驻】滨各单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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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滨州市政府》投资:建设项目审计管理】办,法已经2012年6!月1:3日市政府第4次】。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!现予印?发,:请认真贯彻执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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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条 为加强》对政府投资建设项】目的审计监督—,规范投资行为,】提高:建设管?。理水平和投》资效益,促进—廉政建设《,根据中华人民共】。和国审计法、中【华人民?共和国审计法实【施条例、政府—投,。资项目审《。计规定等有关法【。律、法规和规章,结!合我市?实际,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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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《条, ,本市各级审计机【关对政?府,投资建设项目—的,审计:监督管理《。工作适用《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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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—所称:的政府投资建—。设项:。目,是指政府投【资,和以政府投资为【。主(以下统称—为,政府投资《。)的建设《项目,包括:(一】)全部?使用预算资金、专】项建设资金、政府】举债筹措的》资金等财政资—金的;?(二)未《全部使用财政资【金,财政资》金占项目总投资比】例,超过:50%的,》或,者,占项目总投资—比例在50%以下,!但政府拥有》。项目建设、运营实】际控:制权: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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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市、:县(区)《审,计,机关:(以下简称“—审计机关”》)是政府投资建【设项目?审,计,监督的主管部—门,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审计管辖范围的】政府:投资建设项目审【计及审计监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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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、财!政、住房和》城乡建设、交—通、水利、国—土、监察等部门应当!在各自职责范围内,!协助:、配合审计机关做好!。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的审计—。。监督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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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!市审计?机关应当加》强对:县,(区)审计》机关政府《投,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!的业务领导,及时总!结和推广好的经验与!做法,研究制定政府!投资建设项目—审计业务规范,【提,高规:范化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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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县(区)《审计机关应》当按规定向市审【计,机,。关报告重点投资【建设项目审》计,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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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市?审计机关可》以安排?对县(区《)审计机《关辖区?内,的政府?。投资建设项》目的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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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!。计机关?按照:确定:的审计管《辖范围?开展政府《投资建设项目—审计,防止不必要的!重复: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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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五条 《。审计机?关依法独《立行使政府投资建设!项目审计监督权,】不受其他行政机【关、社会团》体,和个人?干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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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是】阻碍审?计机:关,依法独?立行政的,按有关规!定,对,相,关单位和责任人【进行处理处》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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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—条 审计机》关对:政,府投资建设项—目,审计:监督实行计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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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审:计机关应当根据【法,律、法规、规章【的,规定:和本级人民政府【。要求以及上级审计】机关的工作安排【,按照全面》审,计、突?出重点、合理安排】、确保质量的原则】,确定年度政府投】。资审计项目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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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发改部门应当及时】将政府投资建设项】目立项及计划—。等有关?资料报?送同级审《计机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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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】行业:主管部门内》部审计机构和受建设!单位委托的社—会中介审计组织,】可以对?。未纳入审计机关审】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!设项目进行》审计,?审计结论及相关材料!应当及时报告审计】机关并接《受,审计机关《的监督?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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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条 审》计机关依法对政府】投资建?。。设项目?的概算或总预算执】行情况、年度预【算的执?行情况和《年度决算、单—项工程结《算、项目竣工—决
算和投资!效益情况依法进【行审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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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投资建!设项目审计的—重点内容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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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》)履行?基本建设程》序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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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】投,。。资控制和资金使【用,。管理: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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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三)项目》建设管理情况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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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(四)》。有关政策措施—执行和规划》实施: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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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五,)工程质量情况;】(六)?设备物资《和,。材料采购情》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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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七)土地利】用和征地拆》迁情况;
【
【(八)?环境保护情况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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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?九):。工程造?价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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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十)投资绩】效情况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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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十:。一)其?他需要审计的—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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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九条 审计机!关对政府投资额【在1000万—元,以上的建设》项,目、政府重点—投资项?目,以及涉及公共利!益和民生的》城市基?础设施?、保:障性:住,房,、学校、医院等工】程应:全部实施《跟,踪审计,并》按进度和要求—出具跟踪审计意【见及阶段报》告
—。 :。。财政部门、建设单】位,。依,据审计?结果拨付工程款等】相关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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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条 —审计机关在真实性】、合法性审计的【基础:上,,,重点揭示《项,目决策程序是否【合规,有无因决策失!误和重复建设—造,成,。重大:损失浪费《等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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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还《应当注重揭》示和查处工程建设】领域中的重大—违法:违,规问题?和经济?犯,罪线索;注重揭示】投资管理《体制、?机制和?制度方面的问—题;注重检》查和评价政》府投资?项目:的绩效,逐》步推行政府》投,资项目绩《效审: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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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一条 建—设,单位应积极配合【审计机关对政府【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!计监督对建设—项目有重大影响【的招标投标、合【同签订、设备和【材,料采购、隐蔽工程、!设,。计变更、工程结算、!竣工验收、决算等】事,。项,必须及时通知】审计机关,》由审计?机关进行审计监【督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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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:十二条 重点建【设项目在《竣工决算审计后方】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!已完工?的政府投资》建设:项目,?在规定期限》内,不向审计机》关申请办《理竣工决算审计的,!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对相关单位》和责任人进行—处理处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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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十,三条 审计》机关对列入年—。度审计计《划的竣?工决算审计项目【。,,一,般应当在审计通【。知书确定的审—计实施日起3个【月内出具审计报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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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确需延长审计期限】的,应当报经审计】计划下达《机关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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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四条 审计机【关开展政府》投资建设项》目审计,应当确定项!目法人单位或其【授权委托进行建【设,管理的单位为被【。审计:单位在审计通知【。书中:应当明确,实施【审计中将对与项目】直接有关《的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、供货等单位取【得项:目,资金的真《实性、合《法性进行延》伸审计或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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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取!跟踪:审计方式实施审计】。的,审计通知—。书应当列《明跟踪审《。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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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十五《。条 :。审计机关《应当及时向本—级人民政府报告重】点投资项目审计结】果,并通报有—关部门政府投—资建设项《目审计中发现的重大!问题,?应当纳入本级预算】执行审计结果—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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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。对在审计中发现【有关部门履行—职责不到位、政【策法规不《完善等?问题,审计机—关应当?及,时向本?级人民政府》或,有关主管部门提出】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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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【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!投,。资建设项目审计【,遇有相关专—业知识局限等情况】时,可以聘》请符合?审计职业要求的中】介机构及专业人员】参加审计项目—或者提供技术支【持、专业《咨询、专业鉴定所】需经费由同级财政】。、建设单位等—按规定?给,予保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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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用机构及】人员在工作中违【反有关法律法规【规定的?,审计机关应当【停止其承担》。的工作,《追究责任,移—送有关部门》处理,涉嫌犯罪【的移送?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!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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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七?条 审计机关在法】。定职权范《围内对审计发—现的违法《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!罚;对审计发—现的需要追究—有关人员《责任的违法违纪【案,件,。线索,应《当及时移送司—法机关?。或纪检?监察:等机关处《理;对不属于审计机!关职权?管辖范围《内的,依法应由其】他,有关部?门纠正、处理处罚的!事项,?应当移送《有关:部门处?。理,
! 办:理审计移送事—项时,应当按规定移!交相:关证:据材料审计机关【应当进一步建立【。健,全审计?机关与?纪检监察《机关和司《法机关?的案件线索移—送、协查和》信息共享的》。协调沟通机制,【。发挥监?督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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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八《条,。 审:计机:关,应当建?立,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!。目,。审计整改《检查机制,督促被】审,计单位和其》他有关单位根据【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在!审,计,实施过程中》,审计机关应—当及时督促被审计单!位整改审计发—现的问题对于—跟踪审计项目,审计!机关应当将上—次审计?查出:。问题的整改情—况作为审计的—。重点内?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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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九《条 审计机关应当】依法实行公告制度,!。及时:客观公正地》向社会?公,告政府投资建—。设项目审计结果【及整改情况;逐步实!现,除涉及?国家秘密《和商业秘《密外所有《。政府重点投资建设】项,目审计结《果及整改情》况都按?程序全面《。、如实向社会公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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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条》 审计机关应当充分!运,。。用现代化手段开展】政府:投,资,。建设:项,目审计工作》,不断创《新审计方法,提高审!计效率,促进政府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水!平的提?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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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一?条 审计机关应重视!投资审计人才培养,!努力:搭建人才管理平台】,建立完善》的政府投资》。建设项目《审计专家库》、资料库,不断充】实扩大投资审—计队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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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二十二条— 被审计单位拒绝】、拖:延,提供与?审计:事项有关《资料或者拒绝、【阻碍检查的,—由审计机关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审计法、中华—人民共和《国审计法《实施条例等规—定进行处理、处【罚;:审计机?关认:为应当?给予处分的,向有】关,主,管机关、单位—提出给?予处分的建议—;构成犯罪的—。,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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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】 审:计人员在政府投资】建设项?目审计中《滥用职权、徇私舞】弊、玩忽职》守,或者泄露国家】秘密、商业秘密的,!依,法给予处分》;构成?犯罪的?,依:法追:。。究刑事责《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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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?十四条 《审,计机关对国》有资本占控股地【位或者主导地—位的企业和国家【事业组织投资的【项目审计,参—照本办法《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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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二十五?条 各级审计—机,关,派出机构、分支机】构的政府投资—审计工作《参照本?办,法执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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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?。十六条 本》办法自201—2年9月1》日,起,施,行,有效期》至2017年8月】31日滨州市人【民政府2004【年8月7日发布【的滨:州市政府投资项目】审,计办法?(滨政发〔20【04〕64号—)同: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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