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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? 》大庆市建设项—目,环境保?。护管:理办法? 大庆市人民!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!建设项目环境—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! , 各县、区人民政】府各:中、省?直单位市《政府各直属单位 ! 《   经2—006年9》月19日市》政府:第九次常务》会议讨论通》过现将大庆市—建设: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!法印:发给你们请遵照执】行 ?。 二○○】六年十月九日— , 第一条《 为预防和控制【建,设项:目对环?。境造成?不良影响《促,进经济与社会—。可持续发展根据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】境影响评价法、建】设项目环境》。保护管理条例(【1998年国务院】令第25《3号)及其他—法律、法规规定【制定:。本办法 — 第—二条 在本市行【政区:。域,内建设对环境—有影响的建设—。项目适用本》办法 — 第三【条 环境保护—行政主?管部门对本市行【。政区域内建》设项:目,。的环境保护依法实施!监督管理 》  !   发《改,、经济、规划、【国土、建设、安全】、工商等相关—部门:根据各?自职责做好建设项目!环境保护《工作: — 第四》条 各有关部—门按以下程序—对建设项目实施【管理: ? 》。     (一)发!改、:经济:。部门负责对申报立项!项目进行审查—属于核准制的建设项!目由环保部门在【法定期限内办理环】境影响评《价审批手续》后方:可,立,项; 【 : ,   ?  :(二)城市规划部门!要按照?城市总体发展—规划的要求》初,步确定项目》规划厂址位置国土部!门要按照全市土地】利,用总体规《划和国家建设项目】用地有关规定提出项!目建设用地预审【意见; 》  】   (三》)环境保护部—门根:据,环境保护规划、国】家,污染物排放标—准和环境质》量标准的要》求对建设项》目污染防治措施和生!态保护措施进行审查!实施行政许》可; 《  】   ?(四)建设项—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!未,报批或未经》有审批权的环境【保护:部门批准规划—、,土地、建设》、银行等部门不得办!理有关手续设计部】门不得先行设计;】 :。 》     (【五)环境保护—部门:按照国家建》。。。设项目竣《。工环境?保护验收标准和程】序,组织对项目进行专项!验,收通过环境》保护等部《门专项?验收:的,建,设项目发展和改革、!经济部门方可—进行工程竣工的整体!验,收; ?  ! ,  (六)对—通过环境保护专项】验收、?符合其他有关规【定的:建设项目《。工,商部门?方可:对项目业主实施行】政许可 】 : 第五条 —建设项目要》。严格:执行环境影响评价】。制度和“三同—时”制度(建设项目!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!保护设施与》主体工程《同时设计、同—时,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!)且符合下》列,规定 【。 :。     (一)!选址符合《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、城市总体【规划或者村》镇建设规划》并符合环境保护【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!。的要:求,; 》 ?     (二)!符合国家和》地方产业《政策; —  【  : (:三)符?合清:洁生产要求;— :  】 , , (四)排》放污染物不》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!的污染物排》放标:准; —    】 (:五):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!量控:制区域内的建—设项目?必须执?行污染物排放总【量控制要求; 】 —    《 (六)建设项目造!成的:环,境影响必《。须符合项目》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!确定的环境质量【要求 ! 第六条 在【本市行政区域内【禁止建设以下项【目 ?   !  (?一)引进《不符:合我国环《。境保护要求(—环境保护要求是指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】境保护法、》中华人民共和—国环:境影响评价》法、国?务,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!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!法规及其他》部门法?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!定)的技术和设备】的项目; 】     !(二)不符合国家产!业,政策的项《目; 《 》   《  (三)在—生,活饮用水地》表水源一《级保护区内》新建、?扩建: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!源,无关:的项目;在生活【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!保护区内新》建,、扩建向水体排【放污染物的》建,设项目; 》 ,  】   (四)在自】。然,保护区?的核心区和缓冲【区内建设《。生产设施《;在自然《。。保护区的实》验,区内建设《污,染环境?。、破坏资源或者【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!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!放不得超过国家和】。地方规定的污染物】排放:标准; —    ! (:五)法律法规规【定,禁止的其《。他项目 】 : 第七条 违【反本办法规定—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负责审批该建!设项:目环境影响评价【文,件的:环境保护部门依【法进行处《。罚 : ,  】 ,  (一)建设项目!环境影?响评价文《件未经?批准建设单》位擅:。自开工建设的; 】 :   】  (二)建设【项目配套建设的【环境:保护设?施未:。。与,主体:工程同?时投入试运行的【; 》 《     (三)】。建设项目需要配套】建设的环境保—。护设施未建》成、未经验收或【。者经验收《。。不合格主体工程正】式投入生产或者使】用的 ! 第八条 —已有:。建设项目法律规【定应执行环境影响】评价和“《三,同时”制度》的由政府各相关部门!按照各自职责限期】补办环保相关手续逾!期未办理《的依照有《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!。对不执行环境影响】评价和“《三同时”《制度的?、污染物排放不达标!的企业依法》从重处?罚 【 第九》条 环境保护部门或!者其:他有关行《政主管部门及其【工作:人员违反本办—法,规定进行《建设项目《。审批的由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!任人:相应责任 — 第十!条, 对:建设项?。目有环境保护管理权!的行政主管部门【要自觉接受》人,大、政协、社会的】监督 ! 第十一》条 本办法》所称“建设项—目”是指《按固定资产投资方式!进行的开《发建设?项目包括工》业建设项目》和基础设施、房【地产开发、》餐饮、娱乐、旅游等!非工业?建设:项目:以及各类区域—性开发建《。设项目? 》 , 第十二—条 本办法自20】06年1《1月:1日起施行 — ,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