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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大庆!市建设项目环境【保护管理办法 ! 大庆市《人民政府关》于印:发大庆市建设—项目环境保护—管理办法的通知 】。 各县?、区人民政府各【中、省?直单位市政》府各直属单位 】    经!2006年9月1】。9日市?政府第九次常—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!大庆市建设项—目,环境保?护管:理办法印发给你们】请遵照执行 【 , 二○—○六年十《月九日 第—一,条 为预防和控【制建设项目》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!促进:经济:与社:会可:持,续发展根据》中华:人民共和国》。。环境影响评价法、】建,设项目环《境保护管理条—例(1998—年国务院令》第2:53号?)及其他法律、法规!规定制定《本办:法 》 第二—条 :在本市行政区—域内建设对》环境有影《。响的建?设项目?适,。用本办法 【 》 第三条 》环境保护行政—主管部门对本—市行政区域内建设】项,目,的环境保护依法【实,。施监:督管理 《 【  :   发《改、经济、规划、国!土、建设、安全、工!商等相?关部门根据各自【职责做好建设项【目,环境保护工作 【 — 第四条 —。各有关部门》按以下程序对—。建设:项,目实施管理 —  !   (一)发【改、经?济部门负责对申报】。。立项项目进行审查属!于核准?制的:建设项目由环保【部门在法定期限【内,办理环境影》响评价?审批手续后方可立】项; ! :    (二)城市!。规划部门《要按照城市总体发展!规划的?要求:初步确定项目—规划厂址位置国土】部门要按照全市土地!。利用总体规划—和国家?建设项目用》地,有关规定提》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!意见;? ? —   ? (三)《环境保?护部门根据环境保护!。规划、国家污染物排!放标准和环》。境质量?标准的要求》对,建设项?目,污染防治措》施和生?。态,保护措施进行审【查实施行政许—可; 》 》     (—四)建设项目环境影!响,。评价文?。件未报批或未—经有审批权的—环境:保,护,部门批准规划、土地!、建:设、银行等》部门不得办理有关】手续设计部门—不,得先行设《。计; 【 : :  :  (五)环境【保护部门按照—国家建设《项目竣工环境保【护,验,收标准?和,程序组织对项—目进行专项验收通】。过环境保护等部【门专项验《收的:建设项目发展和改】革、经济部门方【可进行工程竣工的整!体验收; ! 《 ,   (《六)对通过环境保护!专项验?收、符合其他有关规!。定的建设项》目工商部《门方可对项目业主实!施行政?许可 — 第五【条 建?设项目?要严格执行环—境影响评《价制度?和“三同时”制度】(建:设项目需《要配套建《设的环境保护设施】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!、同时施《工,、,同时投产使用)且】符合下?列规定? : 【。    (一)选】址符合土地利用【总,体规划、城市总体】规划或者村镇建【设规划?并符合环《境保护规划和环【境功能区划》的要求; 【 《     (二】)符合国家和地方产!。业政策; 【 ?     【(三)符合清洁生】产要求; 》 】    (四—)排放污《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!方规定?的污染物《排放标准;》 : 【 , ,。  (五)在—实施污染物排—放总量控制区—域内的建设项目必须!执行污染物》排放:总量控制要求; 】 —     (六)!建设项目《造成的环境》影响必须符合项目】所在地环境功能【区划确定《的,环境质量《。要求 《 》 第六条 —在本市行政》区域内禁止建—设以下项目 】 《  ?   (一)引进】不符合我国环境【保护要求《(环:。境保护要求是指【中华人民共》和国环?境保护法、中—华人民共和国环【境影:响评价?。法,。、国务院建设项目环!境,保护管理条》例等环保《。法律法规及其—他,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保!护的规?。定):的技术?和设备的项目—; 》 《。     (二【)不:符合国家产业—政策的项目; 【 《 ?   ?  (三)在生活饮!用水地表水源—。一级保护《区,内新建、扩建—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!源,无关的项目;在生活!饮用水?地表水源《二级保护区内—新建、?。扩建向水《体排放?污染物的建设项【目; —    】 ,(四:)在自然保护区的】核心区?和缓冲区内建设生产!设施;在自然保护】区,的实验区内建设【污染环境《、,破坏资源《或者景?观的生产设施—建设其他项》目其污染物排放不】得超过国家和—地方规定的污染【。物,。排放:标准; 《  !  : (五)法律法规规!定,禁止的其他项目 】。 第!七条 ?违反本办法规定有】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!责,审批该建设项—目环:境,影,响评价?文,件的环境保护—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!  !   (《一)建设项目环境影!响评价文件》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!自开工建设的; 】 , 》   《  (二)建—设项:目配套建设的—环境保护设》施未与主体》工程同时投入试【运行:的; — 《     (三【)建设项目需要配套!。建设的环境保护【设,施未:建成、未经》验收: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!体工:程正式投入生产【或者使用的》 《 第八条 !已有建设《项,目法:律规定应执行环境影!响评价和“三同时”!制度的由政府—。各相关?部门按照各自职【责限期补办》环保相关《手续逾期未办—理的依照有关—法律法?规进行处罚》。对不执行环》境影响评价和“三】同时”制《度的、污染物排放】不达标?的企业依法从重【处罚 】 , 第?九条 环境保护【。部门或者其他—有关行政主管部门】及其工作人员违反】本办法规定进行建】设项目审批的由有关!部门:依法追?究,责任人相《应责任? 【 :第十条 对建设项目!有环境?保护管理《权,的行政主管》部门:要自觉接《受人大、政协—、社:会的监督 【 第十一!条 本办法所—称“建设项目”是】。指按固定资》产投资方式》进行的开发建设【项目包?。括工业建设》项目:和基础设施、—房地产?开发、餐《饮、娱乐、旅游等】非工业建设项目【以及各类区》域性开?发建:设,。项目 【 第十二条】 本办法自》2006年》11月1日》起施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