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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《 大】庆市建设项目—。环境保护《管理办法 】大庆市人民政府【关于印发大庆市建】设项目环境保护管】理办:法的通知 》 ,各县、区人》民政府各中、省【直,单位市?政府各直属》单,。位 《。 ,   《 经2006年9!月19日市》政府第九次常务【会议讨论《通过现将大庆—市建设项目环境保】护管:理办:法印发给你》们请遵照执》行 : 》 二○○六》。年十:。月九:。日 第一条 为预!防和控制建设项【目对环境造成不【良影:响促进经济》与社会可《持续发展根据—中华人民共和国【环境影响评价法、建!设项目环境保护管】理条例(1998年!国务院?令第:253号)及其他法!律、:法规规定《制定本办法 — 》 第二条 在【本市行政《区,。域内建设对》。。环境有影响》的建:设项:目适用本办法— ? ?。 第三条 【环境保?。护行政主《管部门对本市—行政区域内建设【项目的环境保护依法!实施:监督管理 【    ! 发改、经济、规划!、国土?、建:设、:安全:、工商?等相:。关部门?根据各自职责—做好建?设项目环境保护工】作 】 第四条 各有关!部,门按以下程序对【建设:项目实施管理 ! : ?。     》(一)发改》、经济部门负责对】申报立项项》目进行审查属于核】准制的建设项目由】环保部门在法定【期限内办理环境【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后!方可立项;》 》   —  :(,二):城市规划部门要【按照城市总体发展】规划的?要求初步确定项目规!。划厂址位置》国土部门要按照全市!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和国家建设【项目用地有关规定】提出项目建》设,用地预?审意见; !  》   (三)环境保!。护部门?根据环境保护规划】、国家?污染物排放标准和】环境质?量标准的要求—对建设项《目污染防《治措施和生》态保:护措施进《。行审查实施行政许】可;: —     (】四)建设项目环境】影响评价文件未报批!或未经有《审批权的环境—保护:部门批?准规划、土》地、建设、》银行等部门不得办】理,有关手续设计—部门不?得先行设计; 【 ?    】 (五)《环境保护部门—按照国家建》设项:目竣工环《境保护验收标准【和程序组《织对项?目,进行专项验收通过环!境保护等部》门专项验收》的建:设项目发展》和改革、经》济部门方可进行工程!竣工的整体验—收; !  ?   (《。六,)对通?过环境保护专项【。验收:、符合其他有关【规定的建设项目工商!部门:方可对项目业主实施!。行政许可 — , 《。 第五《条 :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!环,。境影响评《价制度和“》三同:时”制度(建设【项目需要配套—建设的环境保护设】施与主?。体工:程同: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!同时投产《使用)且《符合下列规定 !  【  : (一?)选址符合土地【利用:总体:规划、城市总体规划!或者村镇《建,设,规划并符合环境保】护规划和环境功能】区划的?要求; 【 》 ,   (二)—符合国家和地—方产业政策; 【 :    ! (三)《符合清洁生产要求】; 》。 ,     】(四)排放污染【物不超过国家—。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!排放标准; — : ,  —   (五)在【实,施污染物排》放总量控制区域【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执!。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!制要求;《。 !    (六)建】设项目造《成的环境影》响必须符合》项,目所在地环》境功能?区划确定的环—境,质量要求 ! ? 第六条《 在本市行政区【域内禁止建设—。以下项?目 : 】。 , ,  (一)引—进,。不符合我国环境【。保,护要求(环境保护要!求是指中华人民共】和,。。国环境保护法、【中华人民共和—国环:境影响评价法、【国务:院,建设项目环》境保护管《理条例等环保—。。法律:法规及?其他:部门法?中有关环境保护的】规定)的技术和【设备的项目》; 【 ,  ?   (二)不符】合国家产业政策【的,项目;? 》    【 ,(三)在《生活饮?用水地表水源一【。级保护区内新建、扩!建与:供水设施和保—护,水源无?关的项?。目,;在生?活饮用水地表—水源二级《保,护区内新建》、扩建向水体排放污!染物的建设项目【; 《 —  : , (:四)在?自然保护区的核心】区和缓冲区内—建设生产设施;在】自然保护区的实验】区,内建设?污染环境、破坏【资源或者《景观的?。生产:设施:。建设其?。他项目其污染—物排:放不得超《过国家和《地方规定的》污染物排放标—准; 】     【(五)法《律法规规定》禁止的其他》项目 ? 】第七:条 违反《本,办法:规定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—。由负责审批该—建设项目环境影【响评:价文:件的环境保护部门依!法进:行处罚 【     !(一)建设》项目: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!经批准建设》单位擅自开》工建设的; — 】    《(二)建设项目配】套建设的环境保【护设施未与主体【工程同时投入试【。运行的; ! 《   ? (三)建》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!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!成,、未经验收或者经验!收不合格主体工程】。正式投入生产或【者使用的《 ? 《 第八条 已有】建设项目法律规定应!执,行环境影响》评价:和“三同时”制度的!由政府各相关部门按!照,各,自职责限期补—。办环保相关手续逾】期,未办理的《。依照有?关法律法《规进行处罚对不【执行环境影响评价】和“三同时”制度的!、污染物排放—不达标?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! 【 第九条 环境保!护部:门或者其他》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!其工作人员违反【本,办,法,规定:进,。行建设项《目审批的由有—关部:门依法追究》责任人相应责任【 , 【 第:十条 对建设—项目有环境》保,护管理权的行政主】管部门要自觉—接受人大、政协、】社会的监督》 —。 第十》一条 ?本办法所称“建【设项目”是》。指按固定《资产投资方》式进行的开发建设项!目包括?工业建设项目和基础!设施、房《。地产开发、》餐饮、娱乐、旅游】等非工业建》设项目以及各类区域!性开发建《设项目 》 — 第:十,二,条 本办法自2【006年11月1】。日起:施,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