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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【。东市城市规划管【理,实施细则《
丹东市【人民:政府令第12—号
第一章 【总则
第一条【 为了科学地制定城!市规划加强城市【规划管理《保障城市《规划的实《施促进经济、社会】和环境协调》发展根据《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城市规》划法和辽宁省实施】〈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城市规划法〉办【法结:合本市实《际情况制定》。本细则
第—二,条 在本市行政区】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!规划进行《各项:建,设必须遵《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市规划法、辽—宁省实施〈中—华人:民共和国城市—规,划,法〉办?法和:本细则
》第三条 城市规划】区的具体范围在【城市总?体规划中确定—
丹东市城市!规划区的范围在新】修订的丹东市城【市总体规划》批准前暂《确定为振兴区—、元宝区、振安区以!及丹:东民航机《场净空区域、丹【东港大东港区、丹】东保税区、丹东【华能电厂厂》区
第《四条 城市规划是】进行城市建设和规】划管理的依》据城市规《划区:。的土地利《用,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!城,市规划服从规划管】理
? 城市规划—必须依法《制定任何单》位和个人未经—法定程序不》得更改或废止
】第五条 城市规【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!城,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!与,工程建设的规划审】批权必须集中在【城市人民政》府及城市《规划行政主管—部,门各项建设工程必】须按规定《向城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申请办—理建设项目选—址意见书《、建设用《。地规划许《可证、建《设工:程,规划许可证
【第六条 丹东市人】民政府负责》丹东市城市规划【。。的制定和《实施丹东市城乡【规划委员会负责城】市,。。重要详细规》划方:案的审定
】各县(市)人—民政府按照规—定权限负责本—行政区域城市规【划的制定和》实施
市【、县(市)人民政府!。每年应当向同级【。亿代表大会或其【常务委员会报告城市!。。规划的实施》情,况
?第七条 《丹东市城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《门,负责全市城市—规,划工作在各区—(含丹东边》。境经济合作区)设立!相应机?构负责指定区域【城市规?划实施的监督检查】。
? 各县(市》)人民政府规划【行政主管《部门在丹东市城【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的指导—下负责?本行政区域内的【城市规划工作
】第八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都必—须遵守?。城市规划《并有权对违反—城市:。规划的行为进—行检举和控》告
第二章 【城市规划的编制与】审批
第九条【。 城市规《。划包:括总体规划》和详细规划市和县】级市在编制总—体规划?前应当?编,制城市总体规划【纲要市应在》城市总体《规划的?基,础上编?制分区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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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规划包】括控制性《详细规划和修建【性详细?规划城市规划区【的村、镇《应在总?体规划的《基础上编制详—细规:划,
第十条 —各级城市规划—应当以?上一:级城市规划》为依据其内容应当】符合国家、省、【市有关规定
第十!一条 丹东市城【市总体规《划,由市人民《政,府负责组《织编制详《细规划由《市城市规划》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组织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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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县(市)人民—。政府所在地的—城镇的?总,体规划由《县(市?)人民政府负责组织!编制详细规划—由县(市)城市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组织编制
—
上款》规定之外的建—制镇的总体规划【和详细规划由镇人】民政府负《。责组织编制
—
第十二条》 城:市人民政府城—市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管!理的需要编制—控制性详细规划以】确定:。和控制建设用地【。的性质、使用—强度和空间环境作】。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!据
对—于近期要进行—建设的地区城市人民!政府城市《规划行?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在控制性详细!。规划的指导下—编,制修建性详细规划】用以指导各》项建设工程的设【计与施工
第【十三条 编制—城,市总体?规划:应根据城市规划【纲要确定城市性质】、规模、容量和发展!形态统筹安排城【乡各项建设用地合理!配置城?市各项基《础工程设施保—。证城市布局结构的科!学性引导城市合理】发展
第十四【条 :编制分区规划应【当明确土地》使用性质居住人【。口分:布建筑用《地容量控制》指标公?共,设施分?布主次干道红—线的位置和》标高停车场》。。。、广场、《绿地的?位置和控制范—围主要管线的—位置、?走,向,。和其他主要工程设】施的位置和用—地范围
第—十五条 编制详细规!划应规定建设用【地的各?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!理要:求对建设项目作出具!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!
,。。
编制控制【性详细规《划应详细确定—规划范围内各类用】地的界线和适用范围!提出建筑高》度、建筑密》度、容?积率:等规划控《制指:标规定交《通出入口方》位、建筑后退—红线距离、各—级支:。路的红线位置、断面!、控制点坐》标和标?高确定工程管—线的:走向、管径》和工程设施的用地】界线
第》十六条 编》制居住区详细规划】除特殊?情况外应《按下列规定控—制建筑容量、—绿地率和日照标准
!
(一)旧区改!造规划建筑密度多层!不超过33%高【层不超过25%;建!筑容积率多层不超过!2高层不超过4;】绿地率?不低于25》%;日照采》光标准大寒日—少于1小时
—
, (?二)新区建》设,规划住宅建筑净【密度多?层不超过28%高层!不超过20%;住】。宅容积率多》层不超过1.7【高层不?超过3.《5;绿地率不低于】30%;日照采光】标准:为大寒?日不少于2小时【
,
第十七条 城市规!划的编制要》委托具有相当资格】的城市?规划设计《单位承担并》按国家规定的城市规!划设计收费标准【向被:选手:单位拨付费》。用城市规划设计【。单位要严格》按照有?关法律和技》。术标准进《行,。科学规划《并承担相应的规划】设计责任其》中承担?由城:市人民政府或—城市:。规,划行政主管部—门委托的城市规划编!制任务的所需经费】由政府财《政部门列支
—。
?。。丹东市城市》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本市》行政辖区内城市【规划设计单》位的资格《审查并对城》市规划设计工作实施!统一管?理
在本市从!事城市规《划设计?的,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等!级的城市规》划,设计资格证》书外地设计单位【在本:市进行城市规划设计!须,由丹东市城市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进—行资质审查
—。
第十八条 —重要详细规》划,和建筑?设计方?案审定前《。应组织城《市规划建筑专家评审!委员会进行多方案】比较和?技术、经《济论证并广泛征【求有:关,方面的意见
】 重要?项目:的规划?方案应实行》招标
第十九条】 丹东市《。的城:市总:体,规划按?。。规定程序报批东港市!、凤城市的城—市,总体规划由丹东市人!民政府审查同—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!批宽甸满族自治县人!民政府?所在地的镇》的总体规划和丹东市!人民政府《指定的建《制镇的总体规划由】县(:市,)人:民政府审查同—意后报丹东市人民】政府审批《;,。其他建制镇的总体】规划由县(市)【人民政?府,审,批
:
城市》分区规划由城市人民!。政,府,。审批
《。 , 城:市详细规划》。除重要?的详:细规划由城》市人民政府审批【外其:他详细规划由城市规!划,。行政:主管部门审批
】。第二十条 丹—东市城?市总体规划经批准】后由市人民政府公布!。。实施
第二十一条! 城市总体规划【由市、县(市)人】民政府报《请上级人民政府【审批前?须经同?级人民代表》大会或其常务委员】会审:查同意
《
第二?十,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!。可,以根据城市经济【和,社会发展需要对城市!总体规划《进,行局部调《整报同级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,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!但涉及城市性—质、规划、发展方向!和总体布《局重大变更的须经】同级人?民,代表大?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会!审查:同意后报《原批准机关审批【
分》区规划和详》细规划的调整或变】更须:报原:审批机关《审批
第三—章 城市建设—用地规划管理—。
第二十三条 】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!建设用地必》须符合城市》规划和城市规—划管理技术规定单位!和个人进行》建设必须按规定申请!建设项目《选址意?见和建设用地规划】许可证?
第二十四条【 各项建设用地【必须在城《。市规划确定的土地使!用功能区内选址定点!禁止在?。城,市水原保护区—内布置有污》染的建?设项:目禁止在公》路,沿线:分散布置建设项目】
第二十五条 城!市规划确定搬迁【的单:位和城市《中心区、居住区内】影响居民生活和【污染环境的企业应结!合产业结构调整和规!划布:局调整逐步或—限,期搬迁
第二十】。六条 国有土地【。使用权出让必须按】照城:市规划和城市规划】管,理技术规定的要【求,进步出让《合同必须附具城【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—批准的详细规划所提!供,的出让?地,埠的位?。置、范围、规划用】地性质?。、建筑容积》率、建筑密》度、绿地率》、停车场地等规划】设计条件及附图
】
国有土地使用!权转让合同》必,须附具原土地出【让合:同,中,的,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!
国》有土地出让》。合同中的规划设【计条件未经原审批的!城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同意不得《。变更
第二十七条! 城市现有的和城】市规划确定的公共绿!地、公共活》动场地、对》外交通用地、市【政公用设施用地、】医疗机构用》地、:体育场地、》学校用地等专用土地!必须:妥善保护未》经法定?程序调?整不得改变用途
! :禁止:。占用城市道路、【广场、河《道、:高压从电《走廊和占压城市【地下:管网、依附防汛堤】坝建造其他建—筑物、?构筑:物
第二十八条】 在城市规划区内】从事挖沙《。取土、围《填水面、堆放—。废渣和垃圾等改变】地形地?貌的活动须经城市规!划行政?主管部门同意后报】有关部门批准—
第二十九条 】沿城市规划道—路,、河道、绿带—等公共用地安排的建!设,项目建设单位—必须按照规划带征】公共用地
第【三十:条 建设工程—需要临时使用土【地的建设单位—应按规定申领临【时用地?规,划许可?证
临—时,用地必须按》照城市?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批准的【用途使用不》得改:。作他用或转让—、出:。租不得建造永久性】建筑:物、构筑物临时【用地使用期8满建设!单位应拆除临时【建筑和?设施恢复土地原状】
第三十一—条 建设项目—自取得建设用地批】准文件之《日起凡无正当—理由超过《。两年未开工》的土地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在?报经市或县(市)】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!收建设用地土地【使用权;城市—。规划:行政:主管部?门同时?收回建设《用地规划许可证
!第三十二条 —任何单?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!市人民政府》根据城市《规划作出的调整【用地的决定
第】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!管理
第三十三】条 城市规划区内】的各项建设必须符合!城市规?划和城市规》划管理技术》规定
第三—十四条 下列建设】工程应当按规—定申领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
】(一)?新,建、改建、扩建【的建筑工程;
! ,(二)新建、改【建城市道《路、公?路、桥梁、管线、】。隧道、轨《道交通工程》;
? (三)室外装】修工程(含窗改门】)和改变房屋原有形!态、:结构的大修工程;
!
(四)沿道路!或者:在广场、绿地设【置,的城市雕塑工—程;
(五)!以构筑物《形式设立的户外广告!及各种临时》搭建:设,施(含?蔬菜大棚《及看菜房)》;
》(六)安装》。对建筑物立面造【型或外部环境有影响!的设施
《
第三十五条 工】程建设需要拆迁建】。(构)?。筑物的拆迁范围由城!市规划行《政主:管部门在建》设用地规划》许可证所附的—拆迁图中划定—建设单?位必须按划定的范围!进行拆迁
第【三十六条 沿—城,市,道路新建、》改建的建筑物、【构筑物(《含地:下,构筑:物):及其附属设》施应符合城》市景观规划要求建筑!。基底线退离城市【道路红线的距离【。。一般不得少于3米】其,中,影剧:院、游?乐,场、体育馆、—展览馆、大》型商:业场所?。等公共建筑》应按规定《留足人流、车流集散!用地
第》三十七条 城市【新建建筑遮挡周围原!有住宅致《使住宅达不到日照标!准的:建,设单位应对住户给予!经济补偿或》安置但下列遮—挡除外
【(,一)对住《宅建筑?非主要采《光面:的遮挡;
】(二)住宅中一【居室的日照达—到标准的情》况下对其他》居室的遮挡;
【
(三)—原位、?原面积、原高度【。翻建的建筑物对周】围建:筑物:的遮挡
第三十】八,条 房屋接层—和改变屋外墙形【态、进行立》面装修及窗改门申领!建,设,工程规?划许可证时应附房】屋产权单位的意见】、具有技术鉴定资】格的建筑设计单位】的技术鉴定》和其他有《关图表、《资,料其中原有房—屋装饰?。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!体结构和明》显加:大荷载的须另附房产!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!意见和房《屋安全鉴定单位【的,安全鉴定书》
城市—规划区内的房屋属】下列情?况之一的不准接层
!
(一)属【新建的住宅小—区和完整的》住,宅组团?的;
(二)!属六层以《上的:住,宅楼的;《
(三)原】结构和设施条件满】足不了接层要求【的;
(【四):属非:永久性建筑的;
! (五)房—屋属规?划改造范围》内,的
:
第三?十九条 建筑物的】使用性质应符—合建设工程规划许】。可,。证的规定变》更建筑物使用—性质的须报城市规划!行政主管《部门批准
第四十!条, 城市规划区内新】建、扩建项目须按】有关:规定配置绿地、地】下人防工程、—公共厕所、机动力】和非机动车停车场】、居委会办公用房】。等配套设《施,配,套设施应与建设【工程统一规》划、统一设计、同】步建设、同》。时交付使用》不得改作他用
】第四十一条 城【市新区开《发和旧?区改造应实行集【中供热并《按有关规定》配建供热设施规划】集中:供,热区域内应》严格控制新建锅【炉房旧区内集中供热!网建成供《热后原有的供热设】施应当拆除
—
第四?十二条? 城市规划区内【的各种管线工程应】根据城市规划—要求按照拆旧—换新、?拆小换大《的原:则逐步进《行综合改造》不断增加容量—同一道?路地下不准同—方,。向敷设同类管—线各种管《线工程在施》工,时遇有相互交—叉需改变原》。设计方案时须经城】市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【批准城市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—在批:准前:应与有关《部门和单位进行【协调
?
, , 城市干《道沿线不得新设架】空线:城市干道新建、改建!时,沿线原有《架空线原则上应敷设!。地下敷?设的地下管线覆土前!除厂区内自用管线】外均须由城》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验线合格后!方可回填城》市,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接到验线】申请后应及时—到现场验线
第四!十三条 经批准的】新建:、扩建工程施工时可!能对相邻建》筑物、地下设施、】人防工程、测量标志!等设施造成损—害时: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!知产权人或管护单位!并及时报告城市【规划行?政主:管部门同时》采取应急保护措【施,造成设施《损坏的应当》按照有?关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负责修复—或赔偿
《
第四十四条 【未取得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《和建:设,用地批准手续—的建设工程设—计,。单位不得进行设计未!取得建设工程规【划,许可:证的: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不!得施工有关部—。门和:单位不得办理拨【款、供水、供电【。手续
《第,四十五条 》设计:单位必须按照城市规!划行:政主管?部门提出的规划【、建筑设计条件进行!建设工程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】按照: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》。证,所附的图纸》进行施工建设单【。位或个人必》须按照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及附图的】要求完成各项建设】
第四十》。六条: 城市规划》区内:的临时建设必须【严格控制《确,。需进行临时建设的须!由城市?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审【批核发临时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
!除,了因建?设工程?施工的需《。要和特殊《情况需临时搭建棚】亭以外在丹东市城】市建成区内不得进】行临时建设
—
第四十七条 临时!建筑的使用》期限一般《不得超过《两年确需延长使【用期:限的:可以申请延》期一:次延长期一般不得超!过一:年临时看菜房—批建面积不得大【于,15平方米使用期限!可根据实《际情:况确定
临】时建筑?不得改变用途或买卖!、转:让、:出租:;使用期满后—建设单位或者—个人必须自行—拆除:
第四《十八条 临时建设】需要占用《、挖掘道路的由【城市: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征得道路】主管部?门,。同意后核发临时【建设: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再,到道路主管部门【办理占用《、挖掘道路许可证
!
城市建设【原则上不得》占用道路作为—集贸:市场确需《占用的须经》市,、县(市)人民政府!批准;在占》道市场内进行临时】建设的?须按规定办理—临时建?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
第四十九条 】。城市旧区内的危破居!住房屋应当按城【市规划成片改—造近期不能成片改】造的:。经批:准后可以进行修建但!原则上不得扩大【面积和增加层数
】
丹《东市城市建》成区内的市》民户原则上》不批建私人住宅
】
城市》规划区内农村的【住宅:建设必须符合城市】规,。。。划要求?实行:集中配套建设在【城市规划区内—的农村个人》建房必须《根据村、镇详细【规划审批;尚未【编,制村、镇详细规划的!不,得审批个人建房【
第五《。十条 城市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建立工程项【目检:查制度对建设—活动实行《全过程规划》。管理及时查》处违法建《设工程
第五章 !。城市规划管理审批】程序
第五十一】条,。 建设项目有下【。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!照规定向市或县【(市)?城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《门申领?建设项目选址意【见书和建《。。设用地?规划许可证
—
?(一)新建、扩建】工程需?要使用土《地,的;
》。 (二)原址扩建】需要使?用本单位以》外土地的《;
:
(三)—需要改?变本单位土地—使用性质《的
第五十—二条 建设项目选址!意见书按下列—程,序,办,理
(一【)建设单位或个【人持项目建议—书,及建:议书的批《准文件向《当地:城市规?划行政主管》部门提出选址申【请;
(二)!。城,市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根?据城市规划要—求和建设项目—的性质、规模提出项!目选址意见和规划】设计条件;
【 (?三):城,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,确认建设项目可【行性研?究报告符合城市规】划,选址要求《的核:发先址意《见书:。
建设—单位领取选址意见】书后应在6个月内办!理建:设用地规划许—可证6个《。月内:未办理的选址意见书!自行失效确》需延长办理期限【的须经?城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批【准
:
第:。五,十三条? 建设?用地规?划许可证《按下列程《序办:。理
(—一,)持批准《建设:项,目的有关《文件及有《关图纸、资料向【。。城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申请【定点
?
: 个人申《请住宅建设须—按,批准的?详细规划填》报,私人建房申请表并】附街:、区或村、》镇有关部门》对自然情况及建房理!由的签?。。署意见必要时应附】有关方面签订—的协:议
? (二)城市【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!建设:用地定点申请—及相应的可行性研究!报告、计划文件【。、地:形图等齐全》有效后?征求有关部门—意见并根据城—市规划和国》家规定的用地—标准核定建设工程】的用地位置、面积和!界限提供规划设【计条:。件除特殊情况外城市!规,划行:政主管部《门应当自接》到符合前项规定的】文件、?图纸、资料以及【符合规划《设计条件《的规划图之日起1】0日内核《发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证:。
,
?(,三)凭建设用地规划!许,可证向县(》市)以上人》民政府土地管理部】门申请?用地用地申请经批】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!办理用地手续领取建!设用地规《划许可证后6个【月,未,取,得用地批《准,文件的建《设用地规划》。许可证自行》失效确需延长期【限的须经原发证部】门批准改变建—。设用地规划许—可证规定的用地位】置、面积、性—质和界限的须经城市!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同意重《新办理用地》审批手续换》发建设用地》规划许可证
第】五十四条 建设【。工程规划《许可证?按下:列程序办理
!(一)持建设—计划批准文件—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和用地批准文件向!。城市规?划行:政主管部门申请【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
(【二)城市规划行【政主管部《。门根据城市规划【核定建设《工,程申请及《相应的文件》、图件、资料齐全有!。效并征询和协—调有关部门对建设】工,程配套的《意见后根据详细规】划,提出建筑设》计规划?要求;?建设单?位根据建筑设计【。规划要?求,提出初步设计方案】经,审查批准后进行施工!图设计
【。重点建?设工程项目》、住宅小区、主要】。。街道两侧的单体【。建筑必须提》供两个以上的建【筑和环?境设计方案经—城市规划建》筑专家评审委员会审!查后报城《乡,规划:委员会审定建筑【方案审定《后由城市规》。划行政主管部门核】发建筑设计方案【审定通知单设计单位!按通知单《要求进行施》工图设计
(!三)建设单位应【将,施工图报城市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定查除特!殊情况?外城: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应《自接到符合》规划设计要》求的施工图之日【起20日内核发建】设,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副本建设单位或个】人在取得建设—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副本和其他有关批准!文件后方可申请【办理开工手续
】 (四)建设【工程开工前须—由,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,门指定的勘察—测绘单位《现场放线并由城【市,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验线
—
(《五)建设《。。单位或个人须按建设!工程规划许》可证副本规定的内】。容进行建《设确需改变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《证规定内容的须经】发证部门同意—并办理变更》手续
建设】单位或?个人领取建设工【程,规划:许可证副本后6个月!。未开工建设的—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:。。副,本自行失效确需【延长期限的须—到原发证部门办【理手续
建设!工程:。规划许可证不得转让!
:第五十五《。条 建设工程项【目施工过程中城市】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!按规划要求进行检】查;建?设单位应将建设工程!规划许?可证存放施工现【场备查建《设项目?竣工:后建设?单位或个人应—在15日内》向城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申请规—划验收;城市—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对建设位—置、规模、外粉饰】、立面造型、环境建!设以及配套设施等项!目进行验《收,验收合格《的由建设单位—或个人持建设工程规!划,许可证副本到城市】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换:取建设工《程规:。划许:可证:。正,本作为?办理产权凭证的依】据未经规划验收或验!收不合?格的城市规》划行政主管部门【不予换发建》设工:程,规划许?可证正本《有关部?门不予?办理产权《凭证和相关手续【
: 建设工程竣【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!位须在6个月—内向城市建设档案】馆报送?项目竣工档案资【料
第五十六条 !未,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!件的城市规划行【政,主管部门不得办【理,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?证
第六章— 法律责任》
第五《十七条 《市、县(市)城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城市规》划实施?的监督检查并—依法制止和》处理:违法建设《行为
—规划管理监督检【查人员执《行公务时《应当出示证件并【为被检查者保—。守技术?秘密和?业务秘密
》
第:五十八条 对按照】本细则规定应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建!设单位、建设单【位、施工《单位或个人城市规】划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立案调查【。勘察取证作出—。行政处罚决定送【达当事人
第【五十九条 在城市】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!用地:规划:许可证(含》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!可证:。)而:取得:建设用?地(含临《时用:地)批?准,文,件占: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!。无效占?用的土地由》县(市)以上人民】政府责令退回
】第,六,十条 在城》。市规划区内未取得】建设:工程规划许可证(】含临时建设工—。程规划许可证—)或违反建》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(含临时建—设工程规划许可【。证)的规定进行【建设严重影响—。城市规划的由县【(市)?以上人民政府城【市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!建设限期拆》除或没?收违法建筑物—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!施城市?。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下达《限期拆?除违:法,建,。。设通知书后当事人】无正当?理由拒绝拆除的县】(市)以《上人民政府》可以作?出责令限期拆除【的决定逾期仍—不拆除的由县—(市)以《上人民?政,府责:成有关部《门强制?拆除拆除费用由违】法建设单《位,和个人承担
—
, 违法建设工程影!响城市规划尚可【采取:改正:措施的由《县(市)以上—人民政?府城:市规:划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限》期改正并视情—。节轻重对建设—单位以工程违法【部分造价50—%-100%的罚款!
罚款必须在!规,定,的,期限内缴纳逾期不缴!纳罚款的每日—按罚:款数额的3》%加:处罚款
第六【十一:。条 违法《建设单位或个人未】。履行行政《处罚决定前城市规】划,行,政,主管部门不予—。审批新的建设项目
!
第六十二条 城市!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执《行,罚款时应当向当事】人出具财政部门【统,一负责制的罚—款收据
第—六十三条 对—违法建设工程城市】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!建设单位和》。。。。个人以及施工—单,位停止施工并通知】。有,关部门停止供电【、供水等
—第六十四条》 ,建,设单位和个》人未按规定的—范围进行拆》迁的城?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不,予,放线、验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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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五》条 城市规》划行政?主管部门工作人员】。滥,用职权、徇私—舞弊以及《无故拖延审》批时限?。等玩忽职守的由其所!在单位或上级主管】部,。门,给予行政处分;情节!严重、触犯刑律的】。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!刑事责?任
第六十—六条 对《阻碍城?市规划管理人—。。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!公,安机关依照》中华人民共》和国治安管理处罚】条例给?予处罚?;构成犯《罪的由司《法机关依法追—究责任
第六十】。七条 当事人对【行政处罚《决定不服的有权【依,法申请?行政复议《或,提起:行政诉讼《当事人逾期》不申请复《议也不?。向,人民:法院: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!定,。的由:。。作出处罚的行—政机:。关申请人民法院【强制:执行
》 当事人对》行政处罚决定—不服申请行政—复议或者《提,起行政诉讼的行【政处罚?决定不停止》执行法律另有—规定的除《。外
第七章 附】则
第《六十八条 本细则】应用中的具体—问题由丹《东市城市规划—行政:主管部门《负责解释
第【六,十,九条 各县》(市:)可依据本细—则制定具体规—。定
第七十—条 本细则发布【之日起施《行,丹东市人民政—府1:996年发布—的丹东市实施〈【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市规划法〉细则(!。丹东:市人民?政府令第7号)【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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